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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苏舞 ...

  •   1997——

      苏舞

      常远从小失去亲人,在孤儿院长大。因有着一个男孩不应有的美丽和妖艳而受尽欺侮,孤僻冷漠,愤世嫉俗。

      张繁清,一个财团的美貌任性的千金,一个因为寂寞无聊而夜夜出入酒吧的女子。

      遇见她的时候,常远只是个十六岁的孩子,也还只做着服务生的工作,尽管不少女人男人暗示或明示他,有另一种赚钱快又不费力的方法。

      如果不是张繁清的出现,他会去做,而后来他也的确做了——为了生存,他所做的一切都仅仅是为了生存。

      他爱上她,她也爱上他,姑且将这种感情称之为爱吧,尽管那时的他们并不懂。在第二次见面时上床,认识两周后私奔,他们像两个因爱而不顾一切的傻子,但毕竟曾经幸福快乐了好一阵子。

      后来钱用尽了,他们分别去找工作。但她终究只是个会吃会玩会享受会花钱的千金小姐,而他终究只是个还未成年并且冲动脆弱的美少年。后来感情也耗尽了,她瞒着他离开,回到那个金碧辉煌的家,重新过起挥金如土的日子,无限满足。可是她走的不干净也不彻底,因为她留下了常久——他们的孩子。

      常远不得不照顾起了长久,做起那种赚钱快不费力的工作。

      刚开始对象只限于女人。可他发现和男人做会更舒服。原来他已在不知不觉中因张繁清而恨起女人,成为同性恋。但性取向并不重要,终究敌不过金钱,只要谁有钱他就跟谁。

      后来又发生一件事让他对女人的憎恶更深。一个女人爱上他,并生了他的孩子——常思思,又在产后自杀。常久于是成为两个孩子的父亲。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不抛弃那两个孩子,所以我想他多少还是善良的,而且不惜为了孩子做那样的工作。但常久冷冷地说,也许一开始是那样,但久了自然就成为喜好和习惯,他再也做不来别的工作,毕竟只要动一动身子就有大把大把钞票的工作谁不喜欢。

      “我恨他,更鄙视他。”常久的语气很淡却很冷,说这话时他微微松开了我的手,眼神投向窗外,“从小到大,我不知道什么叫爱、什么叫温暖、什么叫家,这并不重要。但思思她……

      “她有先天性心脏病,不知道能活到什么时候,她很依赖我,并对那个男人心存希望。她和你想的一样,认为他是爱我们的。多么可笑啊,就算真有爱,我也不要!然后,思思死了,死前还是在等他。我于是去找他,他却正在和一个男人鬼混,这样的男人怎么可能是我的父亲!我当时第一个念头就是想把他杀了。但我没有,我只是回医院送思思最后一程,她临死前看着我叫爸爸,我从没有像那一刻为这张和他那样相似的脸感到恶心!”

      他低下头,嗓音暗哑,我往他怀里又靠紧了些,伸出手细细地抚摸他的脸颊,顺着额头,一直到唇,一寸一寸,指腹很疼,像是心疼都传递到了那里般。他抬眼看我,我笑了笑,在他瞳孔中我看到了自己,面孔非常温柔。

      “不会,我很喜欢。如果你不是这样,我才不会理你。”我拖着嗓子,尖尖细细地说,轻佻暧昧,和脸上的温柔一点不符。

      但常久显然习惯了我这样的个性,缓缓地笑了,眼眸笼上一层薄薄的雾,看我的神情是宛如对至宝一样的珍惜和爱怜。他又开口了:“你知道吗?我一个人在医院,竟是连哭都哭不出来的。我那时忽然很想你,很想你就在我的身边。而那时候,你已经离开了我,还是我一手推开的。”

      我感到嗓子酸涩,看着他沉默。

      “刚开始我就知道你和我没有未来,却还是忍不住接近你。但久了,我开始害怕你最终会离我而去,像我的母亲一样。你我不是一个世界的人,相差太多。我知道你爱我,但爱又能有多久?我叫常久,但好笑的是,我不相信天长地久。”

      “所以你一开始就隐藏着真实的情感,为了这份害怕?”从前多少是看出来了,他那种想爱又不敢爱的心情,但听他亲口承认又不一样了,我接着他说。

      他默认,过了一会儿又说:“但我后悔了。”

      气氛忽然异常沉重,于是我扯开笑容,轻松地说:“是不是发现我简直太好了,而我和你母亲毕竟不是一样的人。而没了我你就活不下去,一天到晚都在想我,然后憔悴成这样?”

      常久目光闪动,也露出笑容,爽快承认:“是啊。”

      “那现在你是怎么想的呢?如果不是在路上碰见你,你是不是就算有多么想念和后悔,也永远不会来找我?”切入正题,早知道逃避不是办法,就算气氛再次沉重,刚才耍的宝也宣告无用。

      “……也许吧。”

      我说不出话,即使早料到他的回答。笑容褪去,正要从他怀里撤开,却被他更紧的搂住。俊颜多了一抹不知所措和慌乱,即使他的神情仍是一贯的懒懒:“你说过,再也不会离开我。”

      好像是说过,但那是在……“你那时明明喝醉了!!”

      他绽开得意的笑容:“还有百分之二十的清醒。我很清楚怀里抱的女人是谁。”

      我怔怔看着他,脸部温度飞快上升,却绷着脸也冷着嗓子道:“你又不稀罕。”

      “谁说我不稀罕?以后就算你坚持离开我,我也不允许。”他板过我的脸,四目相对,让我看见他满目的坚定和认真。

      “你凭什么?”按捺住就要飞扬的心,我冷言相问。

      “凭,我爱你。”

      这样想起来,那时常久是第一次对我说那三个字。而说完后,他的眼眸前所未有的明朗与清澈。那一刻我真的以为,我看见了世界上最美丽的东西,也看见了我一直期盼许久却一次次失望但最后终于得到的东西。

      是信任,是理解,也是爱。

      然后,我说,让我们多给彼此一点信任吧,从来就没有什么两个世界,这天、这地,都只有一个。

      我又说,其实我也不相信天长地久,所以我不会向你要什么海枯石烂,只要我们在一起就好,在我们彼此相爱的时候。

      只要我们在一起就好。

      但世事总是与愿望相违。我们在相爱时分开,却拥有了天长地久的爱。这是不幸,还是另一种幸运?
      ***

      那天上学果然迟到,毕竟中国的学校不会因为圣诞而放假。傻笑着说是因为父母都出国了不小心发烧又睡过了头,老师一脸关切和担心,现在好多了吗?我样子很虚弱地点头,还可以。老师叹气,我想她一定是在想现在的父母怎么这样,自己去玩把孩子一个人扔在家。她又说,那你不舒服告诉我一声啊,实在不行就回家休息吧。

      坐到座位上,瞥见夏瑜雷打不动地在睡觉,神情香甜地连我都不忍心打扰。

      于是打开书包准备上课用的东西,忽然听到后座的程零对柳洋说:“后天是夏瑜的生日吧,你想好送他什么了吗?”

      “没……呢,没想好。你说我该送什么啊?”嗓音带着一抹羞涩和为难。

      “我也不知道,问问苏舞?她和夏瑜很熟。”

      “不、不用。”细细软软的声音赶忙阻止,“放学后咱们去商场再看看吧。”

      恢复安静,我暧昧地瞟了一眼旁边的夏瑜。哎,从前后座说话我是从不去留意的,更别说是在上课,她们声音还那么小,但这次我怎么就听见了呢?

      嘿嘿,诡异地笑一声,心想等夏瑜一起来就要毫不留情地损他……忽然脑中什么一闪——生日?

      我呆住,如果没记错的话,11月8日应该是常久的生日吧。

      没错,没错,的确是。

      和他分手后一直阻止自己去想有关他的东西,更是刻意将所有空暇时间安排的满满,就是为了不让自己有多余的时间和精力去胡思乱想。取得的效果还是不错的,一方面从前没看的DVD啊,CD啊,小说啊,搞定了很大一部分;另一方面……的确是没怎么想,连他的生日都忘了。

      那他昨天怎么也不跟我说?不会是连他自己都不记得了吧。心疼愧疚一并袭来,我伸手过去推醒夏瑜。

      “你……干嘛啊?”后者睡眼朦胧地看向我,这样的样子,我想在他的崇拜者眼中一定很性感。

      “11月8日那天……有没有发生什么事?”自觉问的很“巧妙”,我笑的僵硬。

      夏瑜应该是仔细思考了一阵,然后摇头:“没有没有,除了演出就是练习,要不去看别人演出,没什么特别的。”

      “哦。”心里不是什么滋味,看来是夏瑜也不知道那天是常久的生日,“好了,你睡吧。”

      困倦中的夏瑜少了许多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精神,只是疑惑地皱了皱眉就继续与周公约会去了。

      于是在午休的时候拨通常久的手机,他听见我似乎很惊讶,但声音还是带着笑意:“怎么了?”

      “你那个……”我语塞,半晌才问,“在哪儿啊?”

      “怎么,想我啦,嗯?”一贯的不正经。

      “是!”我索性承认,知道对付他这种人,你越不好意思他就越来劲。而且,我的确是想他了,想见他,“你什么时候有空?”

      那边果然短暂地沉默,片刻后才开口:“我什么时候都有空,倒是你,不用上学吗?”

      “放学后。”忽然想起张迟陌那句“应该也不打算上大学了”,接连着想起分手时那个美丽成熟和他亲密的女人……看来尽管我们和好,却还是有许多没有解决的问题,虽然这些终归都是他的事,而我向来没有管他人事的习惯,可这次,不一样。

      “那我去找你?”

      “好吧。”我应了一声,再没别的可说,起码在电话里无法说,“那,再见。”

      “拜拜,亲爱的。”他故意拉长声音,腻人到死的声音,激得我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你去死吧!”

      回到教室,夏瑜在昏睡一上午后复活,神清气爽地坐在桌子上,眉飞色舞地跟何非侃着什么,双眸闪亮,眉目间满是兴奋激动,高兴的样子简直难以用言语形容。

      走过去看了眼何非,却发现他虽然没夏瑜那么夸张,但也是微笑着,而眼里闪着不下于夏瑜的光。这样的神情在向来稳重的何非脸上出现,已经是非常不得了的事情。

      我立刻好奇:“你们说什么呢?”

      “那个啊,小舞我告诉你哦!……”夏瑜迫不及待地开口,看样子憋了很久。

      却在下一秒被何非打断:“还没确定的事,别乱说。”

      “我哪有乱说,小舞又不是外人。”夏瑜不满地皱眉,把我拉到他身边。看样子何非也不打算阻止,毕竟是希望有人分享他们的喜悦吧。

      “刚才常久打电话来告诉我们,有唱片公司要和我们签约!!”夏瑜趴在我耳边,却用高分贝,简直能媲美学校广播的声音嚷道。

      何非轻蔑地看他一眼,像是在鄙视他言语不清,说了也等于没说。才又向我详细解释:“已经有三家唱片公司对圣影表现出兴趣,但这家是最有诚意的一位,已经拟订了合约,今天下午常久就去和他们谈。”

      我的嘴也忍不住咧开,天知道我现在心里激动兴奋的心情是为何而来:“是哪家公司?”完了,我的表情也要像他们一样失态了。

      “FM唱片公司。”

      “是啊是啊,好大好大的公司呢!!FOE、POTI(顺手打的)都是出自这家公司呢!!好厉害哦,对不对?何非。”不甘冷落的夏瑜再次咋呼开口。

      何非一个白眼过去:“你小点声!”

      “啊,那恭喜你们了!!”实在想不出有更好的语言来表达我此刻的心情。

      “如果谈的不错,常久会把合约拿回来,我们四个人再研究一下,应该就差不多了。”何非又笑着开口,势在必得的自信样子。

      我忽然想起什么,非常杀风景地说道:“那你们的学习呢?夏瑜,你妈会同意吗?何非,你还要回家继承家产吧。”虽然不太清楚具体的,但我知道何非家的财力势力不是一般人可以比拟的。

      果然,两人均是神情一黯。

      过了一会儿,何非才笑了笑:“上大学后空闲时间很多,可以两不误,而继承家业吗,怎么说也要等到我大学毕业,没准还有研究生什么的呢。”

      夏瑜也笑,却是那种虚弱而伤感的,即使他并不觉得:“我妈她如果反对,我会离家出走。”

      两人都笑着说,说的也是那样轻松。但其实面对怎样的压力,他们比我还要清楚得多。但我已不打算再说,因为我知道,为了圣影和音乐,他们会坚持下去,选择的道路,他们会一直走下去,无怨、无悔。

      为了梦想,而奋斗。

      从那一刻,我从单纯的喜欢开始敬佩起圣影。也从那一刻,我开始仔细地审视自己——我的梦想呢?那个曾经因不切实际而被自己扼杀在心灵角落的梦想,我是不是该重拾起它,然后像他们一样为之奋斗?就算用尽了一生也无妨。

      放学后见到常久,我第一句问的就是下午谈的如何。他料到我已经知道似的,笑容灿烂:“当然是不错。”

      “那还不去告诉夏瑜他们。”反正我要说的事情……相比这件,实在是微不足道微不足道。

      “你不是找我有事?”

      “我不急。”

      “我急。”他笑吟吟开口,说着就揽上我的肩,眸中温柔闪动。

      并没有坚持,于是我和他找了间普通的咖啡厅,犹豫了几秒,还是决定开门见山。所谓浪费是最大的犯罪,浪费时间也是如此。

      不发一语地解下围巾,又解开大衣,接着开始解校服,对面的常久瞠目结舌,这是他第一次露出如此彻底的惊讶:“你……你想那个……也不该是在这里吧。”

      “去你的,一天到晚都想什么呢?”我狠狠地在桌子底下踹他一脚,垂下微微发烫的脸颊,每件衣服我都只是解领口的扣子,真不知道他怎么能想到那里去。加快手指的速度,终于成功将脖子上带的项链解开,拿出。

      还带着温热的体温。

      镶着碎钻的十字架在手心熠熠发光,银白色仿佛浮云流动般动人。再一次感叹起自己的眼光,厉害啊。

      “送你的。”我看着他开口,“生日快乐。”

      他的目光从那十字架移向我,由最初的惊讶和困惑,到后来的深邃感动,我都看在眼里。心便又像刀绞似的疼痛,却还带着矛盾的喜悦:“我知道晚了一个月多,你也不必这样看我。”

      常久沉默,伸出手缓缓拿起它,却在下一刻握住我的手腕,使劲将我向他拉去,又深深地吻住我。温热的气息笼罩,我一颤,流下泪来。

      遇见他后,我总是落泪。

      等他松开我,我们已成为旁人注目的焦点。开玩笑,一个穿校服的女生居然大庭广众之下如此放肆地和男人接吻,成合体统!

      但我不太在意,说实话,我一直不在意别人的目光。从前的扭捏,不是对众人,而是一种撒娇,对他的撒娇。而特立独行的常久,更是如此。

      我们相视一笑。我歪头看他:“感动吧?”

      他点头,却又道:“你不是说这是送你心目中的白马王子的吗?”

      我扬眉,收起笑容愤怒状:“哪儿那么多话,送你就收,不要就还我!拿来!”纯粹的耍赖。

      他看破我的诡计,他眼中我仿佛看见脸红如番茄的自己。边摇头边将项链带上脖子,他笑着糗我:“你那套对夏瑜还管用,对我可一点也没效果……”

      十字架在他胸前闪耀,一如我所想,说不出的好看和适合。我轻抚着它,用很淡很轻,却无限认真的语气说:“你永远都不要把它摘下来。”我不知道,这是请求还是要求,或者只是我的希望?

      “好的。”他用手掌盖住我的手,“就算死了也不摘。”

      我大笑:“那以后盗墓的都专盗你的,骨灰还带项链!哈哈哈哈……”

      他揉乱我的发,宠溺的动作犹如对一个孩子。

      然后他送我回家,路上我问起那个女人,故意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常久啊,那个女人是谁?”

      “哪个?”

      “就是那天,送你妹妹去医院的那个……”我被他困惑的表情蒙骗,说着说着就露出迫切的表情,也许还带着嫉妒吧。

      “哦……”他长长的应,我立刻知道再次被他捉弄,冷着脸停下脚步。

      他看着我笑了,也许是认识到这件事对我的严肃性,他重新开口:“那是我的邻居。”

      我切了一声,摆明了不信,甩开他试图拉我的手。惊觉自己近乎于撒娇——简直就是撒娇的举动,哀叹一声,苏舞你真丢人。

      “她的确是我的邻居,叫顾如,比我大两岁,从小就很照顾我和思思。在一家公司上班。”他见我还是一副不满加不信的表情,微叹口气又接着说,“她是我第一个女朋友,两年前分手。行了吧?”

      我还是冷着脸:“全部?”

      “全部。”他肯定地点头,“除了她我再没交过别的女朋友,和她也只交了半年。都是因为好奇寂寞什么的,无所谓爱和喜欢,所以就算分了也还是朋友。再说我们一起长大,互相照顾也是很平常的。”

      “你的过去,没有我。” 我走过去抱住他劲瘦的腰,想也不想就将很早以前他对我的话重复出来,原来这对我们两个都那样适合。

      “我们有未来。” 他没有像我回答他一样回答我,而是这样说道。半晌他又很轻很轻地问我,“你不会在意我的过去吧?”

      “会。”我实话实说,“我非常小心眼的。”

      他静默片刻后,忽然笑得胸膛震动:“那我只能以后好好表现了。”

      “是啊是啊,你记着点吧。”我掐了他腰一记,很使劲,这时候一点也不知道什么叫心疼。

      ***

      后来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圣影成功地与FM公司签约,条件虽苛刻,但他们毕竟能够随心所欲地做自己想做的音乐。

      公司给他们安排了一个键盘手——安知灿。据说他见到常久差点吓晕过去,非常莫名其妙。

      我和常久复合的事似乎在何非、张迟陌眼中是理所当然,夏瑜小小的不满了一阵,但还是表示支持。他说那几个月的常久实在太恐怖,如果你不回来恐怕以后我们都抗不住。这小子的话可真好听啊,好听得我把最近听来的关于他和柳洋的八卦消息全全抖露开,弄他个不得好死。

      这天他们五个人一起去圣影公园看演出,算是培养和新队员的感情吧,把我也叫了去。我还不知道那个新键盘就是半年前那个如天使般的男孩。我的记性不算特好,起码听到“安知灿”这个名字,只是觉得耳熟而已。

      “来来来,这是你常大嫂子,快叫人。”夏瑜拉着安知灿起立,后者恭敬地鞠躬,着实让我受宠若惊,立刻没了工夫搭理夏瑜那张吐不出人话的嘴。

      “常……嫂……”少年抬起头,对这个称谓感到为难。

      “叫我苏舞就行了。”我拍拍他,示意别那么客气,鞠躬也可以停止了。同时暗中拿一杯饮料倒在夏瑜的座位上,没一会儿就听见如杀猪般丝毫的叫声。

      “谁干的?!谁干的!?”夏瑜捂着屁股,动作相当不雅。何非和张迟陌的全部注意力正集中于舞台上,似乎没听见他凄惨的叫唤,常久一则脸茫然无辜地摇头。安知灿小弟弟这时刚把头抬起来,方才哪有闲心帮他留意凶手?

      “啊!你不是那个……”安知灿瞪大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我,半晌后又望向常久,年轻的脸上满是惊讶和紧张,“那时侯的……”

      我皱眉看向常久,后者莫名其妙地笑了一下,耸肩:“他见我时也是这个表情。”也是同样的疑惑。

      我于是仔细打量起安知灿,他只比我高了那么一点,头发是带着点浅棕的自然色,面孔俊秀皮肤光洁,纯净的双眸还没被世俗污染……“啊!是你!”眼前的男孩与记忆中一个模糊的影响重叠,我成功记起,“半年前你来应征过乐队,是不是?”

      “是的。”少年点头,白净的脸颊添了抹淡红,大概是想起那次不快的经历了吧。

      我再次将目光投住到常久脸上,似在说你这个人欺负过人家还当真忘的一干二净。他正拧眉思索,但看表情也知道仍然什么也没想起来。

      “现在确定自己要走这条路了吗?”我笑着问安知灿,“不会后悔?”

      他脸上的赧然渐渐褪去,认真地点头答道:“不会。”如此的神情,对我来说,一点也不陌生,因为这样的表情,我在圣影的每个人脸上都见过。

      “你们认识啊……应征乐队?我怎么不记得。”夏瑜喃喃开口。

      “那时你正在为本大小姐洗碗。”我得意洋洋地拉个椅子坐下,环顾四周想起什么似的,向夏瑜伸出手,“饮料呢?”

      “嘿!”瞪大眼睛抱起双手,夏瑜佯装愤怒,“你还真不客气!把我当什么啦?”

      我懒洋洋地瞟他一眼:“你说呢?”当然是仆人加奴隶。

      “我去买。”常久忽然出声,然后起身离开,动作之快把我和夏瑜都吓了一跳。

      “看人家多绅士。”忽略若有若无的不对劲,我冷冷讽刺夏瑜。

      夏瑜啧啧:“重色轻友重色轻友……”

      何非不知什么时候将差不多定格在舞台方向的脸转过来,冒出不惊死人不休的话:“我看,常久是吃醋了,苏舞你快去哄哄吧。”

      “怎么会?”我愣了一下,“吃什么醋啊?”

      “吃你和我感情好的醋啊……”夏瑜笑眯眯地贴过来,过于灿烂的笑脸让我又掉一地鸡皮疙瘩,晚上吃的饭差点都要呕出来。

      “他瞎了才会觉得我和你感情好。”我低声咕哝,但还是向买饮料的地方走去,身后夏瑜笑得很放肆,以后再算帐!

      在卖饮料的旁边看见正抽烟的常久,若有所思神情冷漠,我在心里哀叹,不会真被夏瑜和何非料中了吧!却还是走过去声音自然地问:“不是买饮料吗?在这里干什么。”

      看见我,他缓缓微笑,眼中刹那间像有什么融化似的,无限温柔。于是我的唇角也抑制不住地扬起,这样的常久再不是从前那个让我痛让我忧的他,这样的常久让我真的觉的我们会幸福,他会给我幸福。

      他没回答,只是扔掉烟反握住我的手。我心情太好,所以忍不住捉弄他:“你……是不是吃醋啦?”

      他斜我一眼,露出很夸张的诧异表情:“谁家的醋?”

      有问题有问题:“我和夏瑜的啊。”

      “哈!”他笑一声,却还是被我听出几丝不自然,于是我接着一口气说一堆:“都说让你不要乱吃飞醋,对我来说夏瑜就像个姐们,因为太熟已经没有性别之分。所以,你啊,心胸要放宽点知道吗……”

      “吗”字还没说完,就被他用修长的手指轻按住双唇,太过突然的动作让我立刻停止絮叨的嘴,只是睁大了眼,仿佛在无声地问他,你在干什么?

      “我承认我是在吃醋,但你也不要说那么明白好吗?我会不好意思。”说完他收回手,并很快转头,拉着我走进观众的人群。

      抬头只看见他的后脑,我想也不想就走快几步到他面前,果然,看见从来都是漫不经心的俊颜上多了几抹异常的红色。

      “你说你不好意思……”我扬眉微笑,“是实话?”

      “你这个女人!”仿佛是恼羞成怒,一掌扫过来,我认命地闭眼准备挨揍,谁知下一刻,脑袋已被紧紧按在他的胸膛,透不过气。却还是忍不住笑个不停,如果不是常久脸皮那么薄的话,我会说,你好可爱你好可爱,说个不停。

      回到原位,便又看见几张神情暧昧的脸。早习惯如此,谁让圣影五个人中只有一个有家属呢?看来我要发扬一下红娘精神,为他们物色几个对象了。

      聊了一会儿,夏瑜忽然提起FM的总裁林风然,一个耳熟的名字,但我使劲想了半天却一无所获。然后演出结束就回了家,父母“蜜月”归来,家里灯火通明,我不知道是喜还是悲,与常久告别后踏入家门,竟是抱着一颗上战场的心。

      ***
      “小舞回来啦!怎么那么晚啊?”老妈正将从国外带回来的东西一件件从箱子中拿出,密密麻麻地摆了一沙发。

      “看夏瑜那个乐队的演出。”我走过去坐到她旁边。

      “夏瑜小子很厉害嘛,那个乐队现在怎么样了?”老妈对夏瑜有好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了。

      “已经跟一家唱片公司签约了,估计不久后就要正式出道了吧。”我耸肩,抓起一件色彩斑斓的衣服,在身上比来比去,“这件是给我的吗?”

      “啊!真的好厉害哦!!”老妈惊呼,紧接着问,“什么公司啊?”

      “FM唱片公司,您知道吗?”据我所知……她应该不知道,甚至可以说,绝对不知道。一天到晚就想着丈夫和“蜜月”旅行去哪里的女人,怎么会对音乐感兴趣?

      “我知道啊。”

      我完全茫然,就差从额头滑下小丸子式的三道黑线。

      “就是你林叔叔做总裁的那家嘛!”老妈轻拍我的头顶,一副非常无奈的样子,“别告诉我你不记得林叔叔了。”

      怎么会不记得?上个月父母出国前还一起吃过饭。但……“我又不知道他就是FM唱片公司的老板!”

      “你笨!”老妈瞥我一眼,继续收拾箱子里的东西。

      我怎么会有这样的妈?我全身无力地靠在椅背,怪不得林风然耳熟呢,这样一想,那个面目慈祥、态度和蔼的“林叔叔”的全名正是林风然。

      世界真小。

      “要让林叔叔知道你连这个都不知,非要伤死他的心。人家从小把你疼到大,还说要认你做亁女儿。我刚才还说呢,要夏瑜小子的乐队能搞出名堂,就介绍他和林风然认识,没想到他已经那么厉害,都签约了呢!”

      我沉默,左看右看,那个从来都是和我妈像橡皮糖一样形影不离的老爸呢?也只有老爸在,才能成功阻值妈的唠叨,可现在,似乎会永无休止。

      “对了!”看吧,总能找到话题,“你林叔叔有个儿子,你还记得吧?”

      我想了几秒就摇头,非常果断,因为这次我确信不记得。非常确信。

      “哎!……你们小时候还经常一起玩呢,怎么就忘了呢?女儿啊,让我怎么说你好呢?”

      “我笨我笨。”乖乖承认,却还是反问,“但我记得小时侯我只和夏瑜一个人玩啊……”

      “啊,夏瑜是你五岁才认识的,你林叔叔的儿子你从两岁就认识了啊!”

      我冷哼一声,那样记得才有鬼,如果记得我早就成神童了,两岁就有记忆,连全宇宙的人类加外星人都会佩服我。但只能平平地顺着老妈说:“哦,他怎么了?”

      “他啊,叫林以远,那时侯我们就给你们俩订婚了呢!”母亲放下手中的东西,笑意盈盈地看向我,但神态认真的……可怕,非常可怕!

      “你别开玩笑!!”我一下站起,老天,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别激动嘛!只是说说而已啊,都没正式办的。他后来就被送到国外去了,谁知道现在变成什么样子。”母亲温柔地拍拍我,却接着说出让我再次抓狂的话,“但如果他回来,还是要安排你们见见面的,毕竟,我们都乐意看见你们俩个……嘿嘿嘿嘿!”

      我盯着兀自笑个不停,显然陷入某种幻想境界不能自拔的母亲,知道再说什么也没有用。忽然觉得天地间一片黑暗,只有冷风一个劲的吹啊吹。

      林以远啊,虽然我不认识你,但我还是拜托你,千万别回国。要回也可以,不过一定要带着你的老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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