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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沈念姝视角   番外篇 ...

  •   番外篇·池念姝视角

      一、初见

      十六岁那年的秋天,我坐在高一三班靠窗的位置上,看着窗外那棵梧桐树的叶子在风中轻轻摇晃。

      教室很吵。新同学在互相认识,交换名字和初中学校的信息,笑声和说话声混在一起,像一锅煮沸的水。那些声音从四面八方涌过来,包裹着我,但没有一个声音是属于我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加入他们,也不知道自己想不想加入。我只是坐在那里,假装窗外的风景很有趣。

      然后教室的门被推开了。

      我转头看了一眼——一个扎着高马尾的女孩走了进来,阳光从她身后涌进来,让她整个人看起来像是在发光。她环顾了一圈教室,目光扫过每一张陌生的面孔,然后在某个瞬间,她的目光落在了我身上。

      只有短短一两秒。然后她移开了目光,去找空座位了。

      但那一两秒里,我感觉自己被什么东西击中了。不是那种轰轰烈烈的、惊天动地的感觉——而是一种很安静的、很微妙的感觉,像是有人在平静的湖面上投下了一颗小石子,涟漪一圈一圈地荡开,久久不能平息。

      后来我才知道,那种感觉叫作“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了”。

      二、她的名字

      我知道她的名字,比她知道我的名字要早得多。

      开学第一天,老师在讲台上点名的时候,念到了“叶安逸”三个字。她答“到”的声音清亮而干脆,像是一颗珠子落进了瓷碗里。我默默地记住了那个名字——叶安逸。树叶的叶,安逸的逸。真好听的名字。

      我开始在人群中寻找她的身影。课间的时候,我会不自觉地看向她的座位方向;体育课自由活动的时候,我会留意她在哪里;食堂排队的时候,我会偷偷看她打了什么菜。我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尽量不动声色,不想让任何人发现我在注意她。

      我以为我隐藏得很好。但后来她告诉我,她其实早就发现了。

      “你每次偷看我的时候,耳朵会红。”她说。

      我当时恨不得找一个地缝钻进去。

      三、第一句话

      她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是在操场边的那排槐树下。

      那天体育课自由活动,我一个人坐在树荫下发呆。她跑过来,手里拿着一瓶矿泉水,在我面前站定。她喘着气,额头上有一层薄薄的汗珠,在阳光下闪着细碎的光。她把那瓶水递给我,说了一句话:“喝点水吧,今天太阳好大。”

      我愣住了。我看着她递过来的那瓶水,又看了看她——她的表情很自然,像是在做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但我注意到,她握着水瓶的手指微微收紧,指节泛白。

      她在紧张。

      那一刻,我心里某根紧绷了很久的弦,忽然松动了一些。我接过那瓶水,说了一声“谢谢”。她笑了,眉眼弯弯,露出一颗小虎牙。

      那个笑容,我记了很多年。

      四、她的好

      叶安逸是一个对人很好的人。她对所有人都好——会帮同学讲题,会给忘带饭卡的人刷卡,会主动留下来帮忙打扫卫生。她对所有人都好,好到我分不清,她对我的好和对别人的好,到底有什么区别。

      她会给我带早餐,会在晚自习后等我一起走,会在我值日的时候留下来帮我擦黑板。她会记住我不喜欢吃香菜,会在我心情不好的时候想方设法逗我笑,会在我考试考砸了之后递给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下次一定会更好的”。

      她对所有人都好。但那些细节——那些只有她和我才知道的细节——让我隐隐约约地觉得,也许我对她来说,真的是不一样的。

      但我不敢确认。因为我害怕,害怕那些“不一样”只是我的一厢情愿,害怕她其实对每个人都这样细心,害怕我一旦问出口,就会失去现在拥有的一切。

      所以我把那些疑问压在心底,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心安理得地接受着她的好。

      五、不敢说出口的话

      我喜欢她。

      这个认知在高一结束之前就已经无比清晰了。但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包括她。

      我不敢说。因为我觉得自己配不上她。她那么好——那么耀眼,那么受欢迎,像一颗闪闪发光的星星。而我呢?我只是一个安静的、不起眼的、躲在角落里的人。我有什么资格喜欢她?

      而且我害怕。害怕说出来之后,连朋友都做不了。害怕她会觉得我奇怪,会开始疏远我,会用异样的眼光看我。害怕失去她——哪怕只是以朋友的身份待在她身边,也好过彻底失去她。

      所以我选择了沉默。我把那些话写在日记本里,然后在写完的第二天把那页纸撕下来,锁进抽屉的最深处。

      我以为只要我不说,那些感情就会慢慢消散。但它们没有。它们像藤蔓一样在我心里疯长,缠绕着我的每一根骨头,让我在每一个看到她的瞬间都心跳加速,又在每一个看不到她的瞬间都怅然若失。

      六、艺术节

      高二那年的艺术节,她上台唱了一首歌。

      她站在舞台中央,聚光灯打在她身上,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裙子,头发披散下来,看起来美得不像话。她开口唱第一句的时候,全场都安静了。

      我坐在台下第三排靠左边的位置,看着她,心脏跳得很快很快。

      唱到副歌的时候,她睁开了眼睛。她的目光越过人群,越过那些挥舞的荧光棒和手机屏幕,然后——落在了我身上。

      那一刻,我感觉全世界都安静了。周围的声音消失了,人群消失了,舞台上的灯光也模糊了。我的世界里只剩下她,和她看向我的那个眼神。

      那首歌结束之后,我跟着大家一起鼓掌。我的手在抖,但我周围的人都没有注意到。因为大家都在鼓掌,都在欢呼,都在为台上的那个人喝彩。

      没有人知道,那个人是我的。

      七、离别

      爸爸告诉我我们要搬走的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在房间里坐了很久。

      我看着房间里的一切——书桌、台灯、书架、墙上贴着的便利贴。那些便利贴上有一半是她写的——她给我写的公式、提醒我交作业的便条、随手画的涂鸦。我看着那些东西,想象着没有她的日子,然后我发现我根本想象不出来。

      接下来的那段时间,我每天都在挣扎。我想告诉她我要走了,想跟她好好告别,想在她面前把那些憋了两年的话全部说出来。但每一次话到嘴边,我又咽了回去。

      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我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说“我要走了”,不知道怎么面对她听到这个消息时的表情,不知道怎么承受那之后可能出现的沉默和疏远。我更害怕的是——如果她听到我要走了,只是淡淡地说一句“哦,那祝你一路顺风”,我该怎么办?

      那会比杀了我还难受。

      所以我选择了最懦弱的方式——不告而别。我告诉自己,这样对她更好。长痛不如短痛,她很快就会忘记我,会有新的朋友,会有更好的生活。而我,也会慢慢地忘记她。

      但我错了。我没有忘记她。一天都没有。

      八、新城市

      新城市的一切都是陌生的。陌生的街道,陌生的学校,陌生的口音,陌生的面孔。我像是一株被连根拔起的植物,被扔进了一片完全陌生的土壤里,不知道该怎样重新扎根。

      我把自己封闭起来,不和任何人深交。不是不想,是不敢。因为我害怕再一次经历离别——与其到时候痛苦,不如从一开始就不要靠得太近。我开始明白,孤独是一种可以习得的状态。只要你把自己关在足够厚的壳里,外面的伤害就伤不到你。

      但那层壳也隔绝了所有的温暖。

      我偶尔会打开那个QQ账号,看一眼她的头像。那颗歪歪扭扭的太阳还在,下面那行“今天也要开心哦”的小字还在。我看着那个头像,想象着她现在在做什么——是正在上课,还是在和朋友一起吃饭?是开心的,还是难过的?她有没有……想过我?

      然后我会退出QQ,把手机放回口袋里,继续过我自己的生活。

      九、高考

      高考结束那天,我走出考场,站在六月的阳光下,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

      我考得不错。分数出来之后,足够我去任何我想去的大学。填志愿的时候,我犹豫了很久,最后填了南方那座城市的一所大学——那座有江的城市,那座我曾在聊天里随口提过一次的城市。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选那里。也许是因为那里有江,有樱花,有我向往的温暖气候。也许是因为,我曾经和一个人约定过,以后要一起去看那里的樱花。

      即使那个约定已经不可能实现了,我还是想去看看。

      十、大学

      大学四年,是我学会和自己相处的四年。

      我学会了独立生活,学会了照顾自己,学会了在不依赖任何人的情况下过得很好。我交到了一些朋友,虽然不是那种无话不谈的密友,但至少可以在食堂里坐在一起吃饭,可以在周末一起逛街。我找到了一份兼职,在一家咖啡馆里做咖啡师。我学会了拉花,学会了分辨不同咖啡豆的风味,学会了微笑着对每一个客人说“欢迎光临”。

      我看起来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但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心里有一个空洞,一直没有被填满。

      那个空洞的形状,是一个人。

      十一、书店

      毕业后,我在一家独立书店找到了工作。

      书店很小,藏在一个不起眼的巷子里,但环境很好,安静、温暖、充满书卷气。店主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戴着一副圆框眼镜,说话慢悠悠的。他面试我的时候问我:“你为什么想来书店工作?”

      我想了想,回答他:“因为书不会离开。”

      他看了我一眼,没有再问什么,然后录用了我。

      在书店工作的日子很平静。我每天整理书架、给新书分类、帮顾客找书、收银记账。剩下的时间我就坐在收银台后面看书,从开店看到打烊。我喜欢这种被书包围的感觉——每一本书都是一个完整的世界,你可以随时打开一扇门走进去,然后在任何你想要离开的时候合上它离开。书不会挽留你,也不会责怪你。它们只是安静地待在书架上,等待着下一个读者。

      那段时间,我以为我的人生就会这样一直平静地过下去了。我会在这座城市里慢慢变老,把那些青春年少的记忆埋在心底,偶尔在某个深夜翻出来看一看,然后再放回去。

      然后,校庆的消息来了。

      十二、重逢

      我在班级群里看到那条校庆消息的时候,手指停在了屏幕上方。

      我盯着那条消息看了很久,然后我看到了她的回复——“我回去。”只有三个字。但我盯着那三个字,盯着那个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头像,感觉自己的心脏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撞了一下。

      她也回去。她也要去校庆。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脑海里全部都是她的样子。六年了——我用了六年的时间来习惯没有她的生活,以为自己已经放下了,以为自己已经平静了。但仅仅是一个头像、三个字,就把我六年来筑起的全部防线击得粉碎。

      校庆那天,我在操场上看到她的时候,大脑一片空白。

      她变了——头发短了一些,五官更立体了,褪去了少女时期的青涩,多了几分成年人的沉稳。但那双眼睛没变。还是那样亮,那样清澈,像是装着一整个夏天的阳光。

      她叫了我的名字。我转过身,看着她向我走来,然后我的眼泪就控制不住了。

      她抱住了我。那个拥抱很轻,但我感觉像是被全世界最温柔的力量包围了。然后我听到她在耳边说了一句话:“别哭了。我没有怪过你。”

      那六个字,我等了六年。

      十三、坦白

      校庆那天晚上,我们在一家小餐馆里吃饭。她问我这些年过得好不好,我告诉她我过得还行。然后她跟我说了一句话,那句话让我整颗心都颤了一下。

      她说:“我心里一直有一个人。那个人是你。”

      我看着她认真的表情,看着她微微泛红的耳尖,看着她眼中倒映的灯光,然后我做出了一个决定——这一次,我不会再逃跑了。

      我告诉她,那个人也一直在我心里。

      她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眼睛亮了起来。那种亮度,和六年前她在舞台上唱完《追光者》后看向我时的亮度一模一样。

      那一刻我知道,我们之间的那扇门,终于重新打开了。

      十四、在一起

      我们在一起的那天,是在我工作的书店里。

      她站在诗歌集的书架前,念了一句林徽因的诗给我听。然后她走到我面前,认真地、一字一句地告诉我,她想和我在一起。不是朋友的那种,是想牵手、想共度余生的那种。

      我看着她紧张的表情,看着她微微发抖的手指,然后我说:“我等这句话,等了六年。”

      那是我的真心话。从十六岁那年第一次见到她开始,我就在等这句话。等了八年,终于等到了。

      她抱住我的时候,我闭上眼睛,在心里对自己说了一句话:池念姝,你终于不用再等了。

      十五、她的城市

      在一起之后,我去了她所在的城市,在她的公寓里住了几天。

      那几天里,我看到了她独自生活时的样子——她会把第二天要穿的衣服提前挂在衣架上,会在煮面的时候打一个荷包蛋,会在看电视的时候抱着抱枕缩成一团。她一个人把生活过得井井有条,但那个小小的公寓里,总有一种“在等待谁来填满”的空落感。

      我走的那天,她送我到车站。进站之前,她抱了我一下,在我耳边说了一句话:“下次来,就不用走了。”

      我点了点头,在心里默默地回答她:好。

      后来她真的搬到了我的城市。她说她不是为我放弃什么,是为我们的未来选择什么。她说这句话的时候,表情认真而坦然,像是在陈述一个再明显不过的事实。

      那一刻,我觉得我这一生,都不可能再爱上别人了。

      十六、日常

      和她一起生活的日子,比我想象中要幸福得多。

      我喜欢看她每天早上在厨房里忙碌的背影——她会系着那条浅蓝色的围裙,哼着不成调的歌,煎蛋、烤面包、热牛奶。她做的早餐很简单,但每一顿都很好吃。我喜欢看她遛狗时的样子——小安在前面疯跑,她在后面跟着跑,笑得像个孩子。有时候她会回过头来看我有没有跟上,阳光落在她脸上,她的笑容比阳光还要灿烂。

      我喜欢看她专注做一件事时的神情——无论是修图、看书、还是给阳台上的花浇水,她总是全身心地投入,眉头微蹙,嘴唇微微抿着,认真的样子让人移不开目光。我喜欢她在沙发上靠着我看书时,不知不觉睡着了,头慢慢滑到我的肩膀上。她的呼吸变得均匀而绵长,睫毛在灯光下投出淡淡的阴影。

      我喜欢她所有的样子。十六岁那年喜欢,二十六岁这年依然喜欢。我想以后每一年,我都会一样喜欢她。

      十七、戒指

      她送我那枚戒指,是在一个普通的傍晚。

      那天我们刚给阳台上的向日葵浇完水。那株向日葵是我们一起从种子开始养的,现在已经长得比我们还高了,金黄色的花盘在夕阳中微微低垂。她站在夕阳里,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绒布盒子,打开,递到我面前。

      里面躺着两枚银色的戒指,素净的圆环,内壁刻着字。一枚刻着“蝴蝶”,一枚刻着“晚风”。

      她说她不是在向我求婚,只是想告诉我——她想和我共度余生。她说话的时候声音有一点紧张,语速比平时慢了一些,但每一个字都说得很清晰。我看着她,看着那个我爱了八年的人,看着她手中那枚在夕阳下泛着柔和光泽的戒指,然后我说:“我愿意。”

      她给我戴上戒指的时候,我看到她的手在微微颤抖。戴好之后,她低头看着那枚戒指,又抬头看着我,眼眶红了,但她在笑。

      我也在笑。

      后来我给她戴上了另一枚戒指。两枚戒指在夕阳下碰在一起,发出细微的声响。那个声音很轻,但我听得清清楚楚——像是蝴蝶终于落在晚风中的声音。

      十八、此刻

      现在是二零二六年八月的一个夏夜。

      我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腿上摊着一本书,但我的目光没有落在书页上。我在看阳台上的人——叶安逸正坐在那里,笔记本电脑放在膝盖上,手指在键盘上飞快地敲击着。小安趴在她脚边,已经睡着了,偶尔在梦中蹬一下腿。

      她在写什么?我不知道。但她的侧脸在月光下看起来很温柔,嘴角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像是在写什么让她开心的事情。

      我没有打扰她。我只是安静地看着她,像十六岁那年秋天,我第一次在教室里看到她时一样——远远地、安静地、不被察觉地看着她。

      她大概是感觉到了我的目光,抬起头来,隔着玻璃门对我笑了笑。那个笑容和十六年前一模一样——眉眼弯弯,嘴角上扬,露出一颗小虎牙。

      我也笑了。

      我低下头,看着自己无名指上那枚素净的银戒,内壁刻着两个字——“蝴蝶”。我又看了看阳台上她的方向,她的无名指上也戴着那枚银戒,内壁刻着另外两个字——“晚风”。

      蝴蝶落晚风。

      那是我听过最美的名字。

      也是我用尽一生的运气,换来的人。

      (番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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