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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叶安逸视角 番外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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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篇·叶安逸视角
一、初见
十六岁那年的秋天,我推开高一三班教室的门,第一眼就看到了她。
她坐在靠窗的位置,侧着脸望向窗外,阳光从玻璃外面照进来,在她的侧脸上勾勒出一道安静的轮廓线。周围的同学都在叽叽喳喳地聊天、交换姓名、找座位,只有她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像是被一层透明的罩子隔绝在了喧嚣之外。
我站在原地看了她好几秒。然后我对自己说:这个人,我想认识她。
后来我无数次回想那个瞬间,试图分析自己为什么会在那么多人当中一眼就注意到她。是因为她长得好看吗?可能是因为她安静得和周围格格不入?也可能是因为那天下午的阳光太好了,刚好落在她身上,让她看起来像一幅画。
但后来我想明白了——没有什么为什么。有些人,你看到的第一眼就知道,她对你是特别的。
那就是我十六岁那年学会的第一件事:一见钟情是真的存在的。
二、靠近
我开始想办法接近她。
说起来有点丢人,但我当时能想到的办法并不多。我观察了她几天,发现她中午经常一个人去食堂,坐在角落的位置上,吃得很少,吃得很快,吃完就走了。我发现她体育课自由活动的时候会一个人待在树荫下,有时候看书,有时候就只是发呆。我发现她不太主动和别人说话,但如果有人跟她说话,她会礼貌地回答,只是回答完之后,话题就会自然地终止。
她像是一扇紧闭的门,没有上锁,但也没有把手。
我不知道该怎么敲开那扇门。于是我选择了一个最笨的办法——制造偶遇。
我摸清了她去食堂的时间,然后调整自己的时间去“偶遇”她;我知道了她在图书馆喜欢坐的位置,然后假装自己也喜欢那个区域;我记住了她值日的时间,然后主动留下来帮忙。我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尽量表现得自然,不想让她觉得我是故意的。
但后来她告诉我,她从一开始就看出来了。
“你演技太差了,”她后来跟我说,“每次‘偶遇’的时候,你都紧张得同手同脚。”
我当时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但她也说了一句话让我心里好受了很多:“但我觉得你很可爱。”
那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三、运动会
高一那年的运动会,是我第一次为她出头。
拔河比赛报名的时候,班长在讲台上念名单,念到她的名字时,她小声说了一句“我不太想参加”。班长没听到,继续念下一个名字。她就没有再说什么了。
但我听到了。
课后我去了办公室,找了班主任。我跟老师说,池念姝不想参加拔河比赛就不要勉强她了,她不是不愿意为班级出力,她是真的不适应那种场合。我说了很多,说到班主任用意味深长的眼神看着我,问我:“你和池念姝关系很好?”
我当时愣住了,然后含糊地应了一声,逃出了办公室。
后来她还是没有被安排参加拔河比赛。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话起了作用,还是班主任本来就打算调整人选。但那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不用去做她不想做的事情了。
那是我十六岁那年学会的第二件事:保护一个人的感觉,比被保护要好得多。
四、不敢说出口的话
我喜欢她。
这个认知在高一上学期结束之前就已经在我心里扎了根。但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包括她。
我不敢说。因为我害怕说出来之后,连朋友都做不了。我害怕她会被吓到,会觉得我奇怪,会开始躲着我。我害怕失去她——哪怕只是以朋友的身份待在她身边,也好过彻底失去她。
所以我选择了不说。我把那些话压在心底,用行动代替语言。我给她带早餐,帮她讲题,陪她走夜路,在她不开心的时候想方设法逗她笑。我用我能想到的所有方式对她好,但我从来不说那三个字。
我以为她能感受到。我以为即使我不说,她也知道。
后来我才明白,有些事情,不说出来,对方真的不会知道。
五、艺术节
高二那年的艺术节,我唱了一首《追光者》。
选这首歌的时候,我没有想太多,只是觉得歌词很美,旋律很好听。但站在舞台上的那一刻,聚光灯打在我身上,我看到台下黑压压的人群,我的手心开始冒汗,心跳快得像要从胸腔里蹦出来。
然后我在人群中找到了她。
她坐在第三排靠左边的位置,穿着一件白色的毛衣,安静地看着我。她的目光很平静,但在那片平静之下,我看到了一些别的东西——一些我读不懂、但又让我莫名安心的东西。
我看着她的眼睛,然后开口唱了第一句。
那首歌的后半段,我基本上是唱给她一个人听的。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听懂,但那一刻,我觉得所有的歌词都是在替我说出那些我不敢说的话——
“如果说你是海上的烟火,我是浪花的泡沫,某一刻你的光照亮了我。”
那就是她给我的感觉。她像是一束光,悄无声息地照进了我的生活,然后把我整个人都照亮了。
六、离别
她离开的那天,是我十七岁的人生中最灰暗的一天。
那天早上她没来上学,我以为是生病了。中午的时候班主任宣布了她转学的消息,我整个人像是被人从背后敲了一闷棍,脑子嗡嗡作响,什么都听不见了。
我给她打电话,关机。我给她发QQ消息,没有回复。我跑去办公室问班主任她转去了哪里,班主任说家长没有透露具体的学校信息。我跑去找其他同学打听,没有人知道更多的消息。
她就那么消失了。像一阵风,来过,然后又走了,什么痕迹都没有留下。
那天晚上我回到家,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没有开灯。我在黑暗中坐了很久,然后拿起手机,给她发了一条消息:“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消息发出去之后,石沉大海。
那是我十七岁那年学会的最痛的一件事:有些人,你以为会一直陪在你身边,但她们可能连告别都不会给你,就消失在你的生活里。
七、寻找
她离开后的那半年,是我人生中最灰暗的时期。
我试过所有我能想到的方法去找她——翻遍她的QQ空间,私聊在她空间留言的陌生账号,向每一个可能知道她下落的人打听。我甚至想过报警,但我知道警察不会受理“好朋友转学了不知道去了哪里”这种案子。
我找不到她。她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
那段时间我经常失眠。躺在床上,闭上眼睛,脑海里就会浮现她的样子——她安静地坐在窗边看书的样子,她被我逗笑时嘴角微微弯起的样子,她站在路灯下对我说“晚安”的样子。那些画面清晰得像昨天发生的事情,但那个人已经不在了。
我开始拼命学习。不是因为热爱学习,而是因为只要一停下来,我就会想她。做题的时候脑子是满的,背书的时候脑子是满的,只有这些时候,我才不会想起她。
我的成绩在那半年里突飞猛进,从班级中上游冲到了年级前十。老师们都觉得我是开窍了,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只是在用学习逃避想念。
八、重逢
大学毕业后,我在一座南方城市工作了两年。生活平稳而单调,上班、下班、吃饭、睡觉,日复一日。我交过一些新朋友,也遇到过几个对我表示好感的人,但我都没有接受。不是他们不够好,是我心里一直有一个位置,被别人占了。那个人不走,别人就进不来。
我以为我这辈子可能都不会再见到她了。
然后,校庆的消息来了。
我在班级群里看到那条消息的时候,心跳漏跳了一拍。我几乎是立刻就决定了要回去——不是因为想念母校,而是因为我知道,她也有可能回去。
我在群里发了“我回去”三个字的时候,手指是抖的。
校庆那天,我在操场上看到她的那一刻,我感觉整个世界都安静了。她站在那排老槐树下,穿着一件浅咖色的大衣,头发比高中时长了一些,整个人看起来成熟了许多,但那双眼睛没变——还是那样安静,那样清澈,像是藏着一整个秋天的湖水。
我站在原地,叫了她的名字。
她转过身来看着我。那一瞬间,我看到她的眼眶迅速地红了。然后她的眼泪掉了下来。
我走过去,抱住了她。那个拥抱我等了六年。
九、坦白
校庆那天晚上,我带她去了那间废弃的音乐教室。
那是我高三那年发现的地方。每次想她想得受不了的时候,我就会逃课去那里,一个人坐在布满灰尘的地板上,看着窗外的天空发呆。那里是我一个人的秘密基地,装着我对她全部的想念。
我带她去看那个地方,是因为我想让她知道——即使她不在我身边的那六年,她也一直活在我的生活里。
那天晚上吃饭的时候,我向她坦白了我的心意。
我说得很直接,因为我不想再浪费时间了。六年的空白已经够长了,我不想再因为胆怯而错过她。我告诉她,我心里一直有一个人,那个人是她,从十六岁到二十四岁,从来没有变过。
我说完之后,紧张得手心全是汗。我怕她会拒绝我,怕她会说“我们还是做朋友吧”,怕她会告诉我她已经有了别人。
但她没有。
她说:“那个人,也一直在我心里。”
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像是被全世界最温柔的浪潮淹没了。
十、在一起
我们在一起的那天,是在她工作的书店里。
那是一个春天的下午,阳光很好,书店里很安静。我在诗歌集的书架前,念了一句林徽因的诗给她听。然后我鼓起勇气,把憋在心里的话全部说了出来——我想和她在一起,不是朋友的那种,是想牵她的手、想每天醒来第一眼就看到她、想把余生所有的时间都用来陪她的那种在一起。
她听完之后,沉默了几秒。那几秒是我人生中最漫长的几秒。
然后她说:“我等这句话,等了六年。”
那一刻,我感觉自己的心脏像是被什么东西填满了,满到快要溢出来。我抱住她,把脸埋在她的肩窝里,眼眶发热,但我没有哭。因为我太高兴了,高兴到哭不出来。
我终于和她在一起了。
十一、搬家
在一起一年后,我辞掉了原来的工作,搬到了她所在的城市。
这个决定我考虑了很久,也和她讨论过很多次。她一开始是反对的,觉得我不应该为了她放弃原有的工作和生活圈。但我知道,我不是在放弃什么——我是在选择什么。我选择和她生活在同一座城市,选择每天都能见到她,选择和她在同一个时区里度过余生。
搬家那天,我牵着我的柯基小安,拖着一大一小两个行李箱,站在她家门口。她打开门的时候,看到我和小安,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那个笑容让我觉得,我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十二、日常
和她一起生活的日子,比我想象中要平淡得多。
我们没有每天约会,没有经常去高档餐厅,没有动不动就说走就走的旅行。我们更多的是在家里做饭、看书、看电影、遛狗。周末一起去超市采购,一起打扫卫生,一起在阳台上晒太阳。
但这些平淡的日子,却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光。
我喜欢看她每天早上赖床的样子——把脸埋进枕头里,含糊不清地说“再睡五分钟”,头发乱蓬蓬的,像一只刚睡醒的猫。我喜欢看她做饭的样子——系着围裙,专注地切菜,偶尔会尝一下汤的味道,然后满意地点点头。我喜欢看她看书的样子——靠在沙发上,手指轻轻翻过书页,眉头微蹙,完全沉浸在书中的世界里。
我喜欢她所有的样子。十六岁那年喜欢,二十六岁这年依然喜欢。我相信三十六岁、四十六岁、五十六岁——以后的每一年,我都会一样喜欢她。
十三、戒指
我送她那枚戒指,是在一个普通的傍晚。
没有烛光晚餐,没有鲜花,没有单膝跪地。我们刚给阳台上的向日葵浇完水,夕阳正好,晚风温柔。我从口袋里掏出那个绒布盒子,打开,递到她面前。
我说:“我不是在向你求婚,我只是想告诉你——我想和你共度余生。”
她看着那枚戒指,眼眶红了,但没有哭。她伸出手,说:“我愿意。”
我给她戴上戒指的时候,手是抖的。但戒指戴上去的那一刻,我觉得一切都刚刚好。没有盛大的仪式,没有浪漫的誓言,只有一个普通的傍晚,一缕温柔的晚风,和一颗想要和她共度余生的真心。
后来她也给我戴上了另一枚戒指。两枚戒指在夕阳下交相辉映的时候,我觉得那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一幅画面。
十四、此刻
现在是二零二六年八月的一个夏夜。
我坐在阳台上,笔记本电脑放在膝盖上,正在敲下这些文字。小安趴在我脚边打盹,偶尔在梦中蹬一下腿。屋里传来池念姝的声音,她在给小橘猫喂零食,轻声细语地和它说话,语气温柔得像在哄一个小孩。
我抬头看了一眼夜空。今天的天气很好,能看到很多星星。我想起很多年前,我对她说过的那些话——如果你想念一个人,就抬头看星星。因为不管你身在何处,看到的都是同一片星空。
现在我不需要抬头看星星了。因为我想念的那个人,就在我身边。
她喂完猫,走到阳台上,在我旁边的椅子上坐下来。她看了一眼我的电脑屏幕:“在写什么?”
“在想一个标题,”我说,“关于我们的故事。”
她靠过来,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没有说话。晚风吹过来,带着夏夜特有的清凉和远处飘来的栀子花香。
我低下头,看着靠在我肩上的她,忽然想到了一个合适的标题。
蝴蝶落晚风,岁岁皆安逸。
我敲下那行字,然后合上电脑,侧过头,在她的发顶落下一个吻。
“走吧,进屋吧,起风了。”
她点了点头,站起来,向我伸出手。
我握住她的手,站了起来。
我们并肩走回屋内,身后的阳台上,那盆向日葵在晚风中轻轻摇曳。客厅的灯光温暖而柔和,小安已经醒了,正摇着尾巴等我们进来。
这是一个普通的夏夜。
但对我来说,这是全世界最好的夏夜。
因为她在。
(番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