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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忆   认识谢 ...

  •   认识谢辞的时候,我十四岁。
      那是一座南方沿海的小城,四季不分明,冬天最冷的时候也不过十二三度,空气里永远带着一股潮湿的腥甜味,分不清是海风还是即将到来的雨。按片区划分的初中离海边不远,教学楼是八十年代建的,外墙爬满了爬山虎,风大的时候,整面墙的叶子都在翻涌,像一片绿色的海。
      我和谢辞被分到了同一个班。他在班里没什么存在感,上课从不主动举手,下课也不跟男生去操场打球,大部分时间都安静地坐在座位上,要么做题,要么看一本封面已经磨得发白的《基础有机化学》。那本书对一个初中生来说太深了,但他看得津津有味,眉头微微皱着,嘴唇无声地翕动,像是在和书里的分子式对话。他的字写得极好看,作业本翻开像字帖,连数学草稿纸上的演算都排列得整整齐齐。有女生私下议论他,说他长得干净,成绩又好,就是太闷了,像一杯温吞的白开水。
      我那时候对谢辞的全部印象,大概也就是这几个词——安静,好看,成绩好,以及他坐在我后排。
      我们真正熟起来,是在初二那年冬天。
      说是冬天,其实南方的冬天并没有北方那种凛冽的肃杀感。树还是绿的,街边的三角梅照样开得没心没肺,只是空气里多了一层湿冷的东西,往骨头缝里钻。我的手就是被这种湿冷打败的。每年一到十二月,手指就开始发紫肿胀,先是痒,然后疼,最后肿得像十根不成形的胡萝卜,连笔都握不住。上课记笔记的时候,写不了几个字就要停下来把手夹在腋窝里捂一捂,字迹因此变得歪歪扭扭,像蚯蚓在纸上爬。
      那天早上我背着书包进教室,习惯性地把手缩进校服袖子里,走到自己的座位前。然后我愣住了。
      课桌上放着一副手套。灰色的毛线手套,叠得整整齐齐,针脚歪歪扭扭的,有的地方织得太松,有的地方又织得太紧,一看就不是店里买的。我拿起来翻了翻,毛线是很普通的腈纶毛线,灰色里面夹杂着几根不显眼的白色绒毛,像是织的时候不小心混进去的。手腕内侧歪歪扭扭地绣着一个字——“谢”。那几针绣得格外笨拙,横平竖直都谈不上,像是绣的人拿了针就后悔了,但又硬着头皮绣完了。
      我回头看谢辞。他正低着头看那本《基础有机化学》,翻页的动作很轻,像是怕惊动什么。但他的耳朵尖红得快要滴血,从耳垂一直烧到耳廓边缘,在清晨苍白的光线里格外扎眼。他大概感觉到了我的目光,把书又往面前挪了挪,挡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一个发红的额头和一截同样发红的脖颈。
      “你织的?”我转过身去,趴在椅背上问他。
      他头也不抬,翻了一页书,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食堂吃什么:“我妈织的。她用不上了,放着浪费。”
      我妈织的。我低头看了看那个歪歪扭扭的“谢”字,差点笑出声来。他妈妈姓谢吗?那他该叫“谢谢”才对。但我没有拆穿他。我太了解谢辞了——他是那种把真心包了三层报纸还嫌露得太多的人,你要是把包装纸撕开,他能把自己藏进地缝里。所以我只是把那副手套戴上,把手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手套大了一点,指尖处空出半截,但我还是觉得这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东西。我同桌伸过头来想看清楚,我把手往桌下一藏,不给她看。那一整天我的嘴角都压不下去,连最讨厌的物理课都在笑,物理老师以为我吃错药了。
      那副手套我戴了整整一个冬天。洗了戴,戴了洗,毛线起了球,颜色从灰变成了灰白,左手大拇指的地方被我写字磨出了一个洞,我就拿针线歪歪扭扭地补上。第二年冬天它已经小得戴不进去了,但我还是把它放在书包最里面那层,每天背着上学放学。
      从那之后,我和谢辞之间就多了一层不必言说的默契。他家住在学校旁边的小区,走路不过十分钟。我家住在隔了两条街的另一个小区,方向完全不同。但他每天放学后都会等我,有时在校门口的榕树下,有时在自行车棚旁边,背着那个深蓝色书包,手里拿着一本看到一半的书。看见我出来,他就把书合上,把书包往肩上掂一掂,下巴朝校门的方向微微一抬,意思是“走吧”。
      然后我们就一起走,穿过校门口那条种着紫荆花的小路,走过拐角那家总是飘着卤味香的熟食店,走过一座窄窄的石桥。桥下的河水是灰绿色的,退潮的时候能看到河床上散落的碎瓷片和长满青苔的石头。
      他送我到我家巷子口那棵大榕树下就停住,等我拐进巷子,身影消失在防盗门后面,他才转身往回走。从我家到他家,他要折返回去,绕过学校,多走将近二十分钟的路。我站在二楼的窗户后面偷偷看过——他往回走的时候走得很慢,书包在他背上一颠一颠的,偶尔会停下来踢一颗石子,或者蹲下去系鞋带。路灯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从巷口一直拖到马路对面。
      我们都不说那两个字。他绕路送我回家,他从来不提。我多带了一份早餐放在他桌上,我也从来不提。有时候是煮鸡蛋,有时候是豆沙包,有时候是我妈做的萝卜糕,我切成长方形用保鲜盒装好,趁他还没到教室的时候放在他桌肚最里面。他坐下后会先愣一下,然后默默吃掉,放学的时候把保鲜盒洗干净叠好,夹在一本书里还给我。他也不说是谁送的,我也不问好不好吃。我们就像两个在暗夜里传递信号的人,各自举着一盏忽明忽暗的灯,心知肚明对方在看,但谁也不喊出声。
      那种感觉很奇妙。你的每一天都被一个没有说出口的约定填满了。早上出门的时候会想,今天的早餐他会喜欢吗;上课的时候会想,他坐在后面能不能看到我的头发扎歪了;放学的时候会想,他今天会不会等我。这些念头细小而密集,像南方春天绵绵密密的毛毛雨,不知不觉就把整个人淋透了。
      初三那年学业骤然紧张起来。谢辞的成绩稳居年级前三,被各科老师轮流夸。我的成绩中等偏下,在年级一百多名的位置浮浮沉沉。记忆里,数学学完某一章之后我突然就跟不上了,考试的时候看到各种证明题就大脑一片空白。有一次月考我数学差点考了个位数,发卷子的时候我把卷子翻过来扣在桌上,一整个上午没说话。下午放学他照旧在校门口等我,走到石桥上的时候,他忽然停下来,从书包里掏出一个本子递给我。
      “什么?”
      “错题本。”
      我接过来翻了翻。是一本崭新的软皮抄,封面上什么都没写。里面是手抄的数学题,每道题下面都写了三种以上的解法,用不同颜色的笔标注了解题思路和易错点。他大概抄了很久,纸页边缘已经有些微微的卷翘,有些地方还有橡皮反复擦过的痕迹,说明他写完后又检查过,把不够好的解法擦掉重新写了。
      “你怎么知道我错在哪?”
      “你上次考试错的题,我都记得。”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平淡,像是在说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我拿着那个本子,站在石桥上,河风带着咸腥味吹过来,吹得紫荆树的叶子沙沙响。我想说谢谢,又觉得这两个字太轻了。想说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又觉得这个问题太傻了。最后我什么都没说,只是把本子抱在胸口,冲他笑了一下。他也笑了,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成两道好看的弧线,嘴角往上翘,整个人从一杯温吞的白开水变成了一杯加了糖的柠檬水。
      初三那一年,他就是用这种方式陪着我熬过来的。错题本从一本变成两本,又从两本变成三本,数学、物理、化学,每一科的封面上都没写字,但我知道哪本是哪本,因为打开之后就能看到他的字迹——清秀、工整、一丝不苟,和他这个人一样。
      我们偶尔也会聊些别的。走在回家的路上,他会跟我讲他最近在看的书,有时候是科普杂志,有时候是关于深海生物的纪录片。
      他说他想去很远的地方看看,想考出这座小城,去看真正的海——不是我们这里灰绿色的、退潮就露出淤泥的海,而是那种深蓝色的、一眼望不到头的、地图上用最深的蓝色标注的海。他说这话的时候会微微仰起头,目光越过石桥的栏杆和远处的楼房,投向某个我看不见的地方。
      而我走在他旁边,看着他侧脸的轮廓被夕阳镀上一层暖光,心里想的是:他去看海的时候,身边会不会有我?
      我没有问出口。我们之间隔着一层窗户纸,薄得几乎透明,没有人伸手去捅破。我害怕一旦破了,里面的东西会洒出来,收不回去。他也害怕。我猜他也害怕。所以我们就继续维持着这种小心翼翼的默契,一起上下学,一起分享早餐,一起在题海里浮沉,一起在紫荆花落了一地的路上走过了三年。
      中考如期而至。那个夏天热得不像话,考场里的吊扇嘎吱嘎吱地转着,吹出来的风是热的。考完最后一科我走出考场,看到谢辞站在校门口那棵最大的榕树下,手里没有书,也没有书包,就那样空着手站着,像是在等一个结果。看到我出来,他笑了一下,笑容和平时不太一样——有点紧张,又有点期待,像是有什么话憋了很久,终于要说了。
      最后他什么都没说。
      那天我们一起走了最远的一段路,绕了远路,沿着河堤一直走到天黑。沿途的紫荆花已经开败了,树上的叶子蔫蔫地耷拉着,知了叫了一路,聒噪得让人心烦。他沉默了很久,我也沉默了很久。空气里弥漫着一种即将告别的预感,但我们谁都没有开口承认。
      成绩出来后,考了全市前几名的他理所当然地去了一中。那是全市最好的高中,在城东,离我家有将近一个小时的公交车程,寄宿制,一个月才放一次假。而我差了三十分,只能去片区内一所普通高中,在城西,每天走路十分钟就到。
      开学那天,我站在新教室门口,看着陌生的面孔和斑驳的墙壁,看着黑板上不知道谁写的一行歪歪扭扭的粉笔字,第一次觉得我们之间隔了很远。
      那是一种比物理距离更远的东西。是两种人生轨迹在某个节点分岔之后,朝着不同方向越走越远的那种远。像两条铁轨,在站台前还是并行的,过了那个道岔,就各自延伸向不同的终点。
      墙壁上贴着上一届留下来的手抄报,纸张已经泛黄卷边,角落里的胶带松了一半,被风吹得啪嗒啪嗒响。新的同学们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聊天,他们来自同一所初中,彼此相熟,聊的是我不认识的人和没听过的笑话。我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窗外的树是榕树,不是初中校园里那种爬满爬山虎的老楼,而是一栋九十年代建成的浅黄色建筑,墙面有雨水常年冲刷留下的灰黑色痕迹。
      我把书包放进桌肚的时候,手指碰到一个东西。是那副灰色手套。我把它从书包底层翻出来,毛线已经起满了球,左手大拇指那个洞还在,颜色从深灰褪成了灰白,绣着“谢”字的那一圈毛线比其他地方都要光滑,因为初三那一年,我每次紧张的时候就会不自觉地用拇指去摩挲那个字。我把它展平放在膝盖上看了很久,旁边的女生好奇地凑过来问这是什么,我把它重新叠好塞回书包最底层,说:“没什么。”
      我和谢辞被分到了两条不同的轨道上。
      其实以前我们也不同——他成绩好,我成绩普通,他安静得像一杯白开水,我好歹还会跟同桌传纸条——但我们至少在同一间教室里,他坐在我后排,我一回头就能看到他低着头写字的头顶,发旋正中央有一颗很小的痣,像针尖在上面点了一下。
      现在我们隔了将近一个小时的车程,他住校,我走读,他一个月放一次假,我每天走同样的路经过同样的紫荆花树和同样的石桥,只是放学后我径直回家,再也不用在校门口停下来了。
      高一整整一年,出于心底的自卑和学校管理的现实阻隔,我们没有联系。
      很奇怪。我们住在同一座城市,我家和他家隔了不过两条街,他每个月从一中回来过一次周末,从他的小区门口走到我的小区门口,慢走也不过十五分钟。但在那十五分钟的路程里,我们一次也没有遇到过。我后来算过,从高一开学到高二那个十二月,将近四百天的时间,我们在同一座城市里各自生活,像两颗沿着不同轨道运行的小行星,明明近得只要其中一个人稍微偏离一点角度就能撞上,但偏偏谁都没有偏离。
      我开始习惯没有他的日子。习惯一个人走那条种满紫荆花的路,习惯放学后直接回家不再在校门口逗留,习惯周末一个人在家里写作业而不是去图书馆和他一起自习。习惯不被人在意字写得工不工整,习惯不被人在意手有没有冻伤,习惯不被人在意。我以为我习惯了。
      但习惯和习惯之间是有差别的。就像你习惯了穿一双磨脚的鞋,走到最后你不觉得疼了,但脚上的茧还在,每走一步都能感觉到它的存在,厚厚的一层,提醒你曾经磨破过的皮和流过血的伤口。
      高二那年秋天,学校旁边的老街上新开了一家咖啡馆。
      老街旁种满梧桐树,梧桐树很高,树冠在半空中交织在一起,形成一道天然的绿色拱顶,夏天的时候整条街都是荫凉的,阳光只能从叶子的缝隙里漏下来,在地上投出碎银子一样的光斑。到了秋天,梧桐叶开始变黄,整条街像是被人用暖色调的滤镜重新调了一遍色,走在路上踩到干枯的叶子,会发出咔嚓咔嚓的脆响。
      咖啡馆开在老街的尽头,一个最不起眼的拐角处,旁边是一家卖渔网和塑料桶的五金店,对面是一个永远关着门的老式干洗店,门口的转灯已经不会转了。咖啡馆的招牌是手写的,白底黑字,挂在门楣上微微倾斜。门面很小,夹在五金店和一个已经倒闭的干洗店中间,窄得像是被两边的房子挤扁了一样。如果不是那块招牌,你根本不会注意到这里开了一家咖啡馆。
      附近的人都说老板脑子有病。这不是没有道理的——在这个人均工资三千块的小城里,谁会花二三十块钱买一杯苦得要命的咖啡?
      但老板似乎不在意,他是个四十岁出头的男人,戴一副圆框眼镜,头发有点长,松松地在脑后扎了一个小揪,看起来像是会在大学里教艺术史的人,也许正是这种人才会有这种在四线小城开咖啡馆的文艺情怀。
      他每天上午十点准时开门,把门口的黑板搬出来,用粉笔写上今日推荐,字写得潦草但好看。然后他就坐在吧台后面,要么看书,要么用一台旧笔记本电脑放电影,偶尔抬头看一眼窗外,像是在等什么人,又像是谁都不等。
      我是在一个周末偶然发现这家店的。那天我在家写作业写到头疼,想出来透透气,不知不觉就走到了老街上。秋天的梧桐叶铺满了整条路,踩上去软软的,空气中有一股烧落叶的味道,淡淡的,带着一点焦苦的香气。我走到街的尽头,看到了那块招牌,在午后的阳光下安静地倾斜着,像是一个人歪着头在打量你。
      我推门进去。门上挂着的风铃响了一声,清脆而短促。店里的空间比外面看起来更小,只有四张桌子,靠窗的位置有两张,另外两张贴着墙。
      窗是那种老式的推拉窗,木框上的绿漆已经有些斑驳,窗台上放了一盆不知道什么名字的绿植,叶子垂下来,在风中轻轻摆动。桌椅都是旧的,木头的纹理被磨得很光滑,坐上去会有轻微的嘎吱声。墙上挂了几幅黑白照片,拍的是老街上的人和景——蹲在门口择菜的阿婆、骑着三轮车运货的大叔、在路灯下下棋的老人——都是最寻常的场景,但挂在昏黄的灯光下,莫名地让人觉得温暖。店里在放一首很老的老歌,音量调得很低,低到你不认真听就听不清歌词,只有一个模糊的、温柔的旋律在空气里流淌。
      我在靠窗的位置坐下来,点了一杯最便宜的美式。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喝咖啡,第一口差点吐出来,苦得我整张脸都皱在了一起。但我没有把它推开,而是慢慢地、一小口一小口地把它喝完了。苦是真的苦,但苦过之后,舌尖上会留下一种很干净的涩,像是把口腔里所有黏腻的东西都清理干净了。
      从那天起,我每个周末都去“旧时光”。不是周末的时候,偶尔放学早我也会绕路过去坐一会儿。我的零花钱不多,所以我每次都点最便宜的柠檬水。老板不知道为什么看清了小女孩的心思,从来不赶我,时不时会打着做错了的名号给我送一杯双倍糖双倍奶的拿铁。我和他之间维持着一种舒适的沉默——他不问我为什么每个周末都来,我不问他为什么要把咖啡馆开在这种地方。我们各看各的书,偶尔视线碰上了就点一下头,像是两个拼桌的陌生人之间最简省的礼貌。
      我喜欢那家店,喜欢它的旧木桌,喜欢它昏黄的灯光,喜欢那扇能看见整条梧桐街的窗户。从那个位置看出去,梧桐树从近到远排列成一道金色的隧道,阳光穿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在地上画出明明暗暗的光斑。偶尔有人骑着自行车经过,车轮碾过落叶,带起一小片金色的碎屑。那条街有一种这座小城其他地方没有的安静,像是时间在这里流得比外面慢,慢到你可以听见叶子落下来的声音。
      更重要的是,在这里,没有人认识我。我不是那个中考失利的陈默,不是那个在新学校里默默无闻的中等生,不是那个在菜市场遇到初中同学时会绕路走的女孩。我只是一个喜欢在周末下午坐在咖啡馆靠窗位置的客人,一个会花十五块钱买一杯格格不入的柠檬水然后用一个下午慢慢喝完的人。
      高二上学期的那个十二月,天气已经开始转凉。说是凉,其实也就十七八度的样子,但对于这座南方沿海小城来说,已经算是货真价实的冬天了。街上的行人都穿上了薄羽绒服,梧桐叶已经从金黄变成了深褐,落得比之前更急,风一吹就簌簌地往下掉,在地上铺了厚厚的一层。那几天的天空一直是灰的,不像是要下雨,但也看不到太阳,整个世界像被蒙上了一层半透明的纱。
      那天是十二月的最后一个周末,离元旦还有几天。我照例去了“旧时光”,推开门的时候,挂在门框上的风铃响了一声。我习惯性地看向靠窗的那个位置——我每次都要坐那个位置,如果有人在,我就会等,或者换到靠墙的桌子,但我心里会觉得那天的下午不太完整。
      靠窗的位置上坐着一个人。
      他背对着门口,穿了一件白色的卫衣,帽子上的抽绳一边长一边短地搭在胸前。他的头发比初中时长了一些,剪得还是那么干净,发尾刚好碰到卫衣的领口。他低着头,桌上摊着一本卷子,左手压着卷子的边缘,右手握着笔,写字的速度不快不慢,每一下都落得很稳。他握笔的姿势还是老样子——食指微微翘起,笔杆靠在虎口的位置,手腕悬空,像是怕墨水沾到手掌边缘。
      我站在门口,没有动。风铃在我头顶上轻轻地晃着,发出细碎而绵长的余音。店里的暖气开得不大,但我忽然觉得从脚底升起一股热流,一直涌到头顶。我的手指尖在微微发抖,不是因为冷。
      那个背影,那个握笔的姿势,那个微微翘起的食指——我认得。
      他抬起头。像是听到了风铃的声音,或者感受到了门口灌进来的冷风,他把笔放下,活动了一下手腕,然后转过头来。
      我们的目光撞在一起。
      他手里那支笔从他指缝间滑落,在摊开的卷子上滚出一道长长的墨痕,从选择题的答题区一直划到卷子的边缘,停在了一道没写完的填空题上面。他没有低头去看。他就那样维持着半侧身的姿势,一只手还压在卷子上,另一只手悬在半空中,保持着刚才握笔的位置,像是整个人被按下了暂停键。
      窗外的光从梧桐叶的缝隙里漏进来,落在他脸上,把他的轮廓照得很清楚。他的五官比我记忆中的更立体了,眉骨的线条更硬了,下颌的棱角也更分明了,但那双眼睛没有变。那是一双很安静的眼睛,看人的时候不会躲闪,也不会带有任何审视的意味,就是安安静静地看着你,像是在等你自己走过来。
      他比以前瘦了。或者不是瘦了,是抽条了——肩膀更宽了,但整个人变薄了,像一棵在窄缝里长了很久的树忽然被移到了开阔的地方,还没来得及长满叶子。
      然后他开口了。
      “陈默?”
      他的声音变了。不再是初二时那把带着一点点鼻音的、还没完全发育的少年嗓音。变低了,变沉了,多了一种像是砂纸打磨过的质感,尾音微微上扬,带着一点小心翼翼的不确定。但他喊我名字的语气没有变——还是那三个字,中间有一个几乎听不到的停顿,像是喊出第一个字之后犹豫了一下要不要把剩下两个字说完。
      和我十四岁时听到的一模一样。
      “你在这里干什么?”
      我的声音听起来比平时紧,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半,音量不自觉地压得很低,不是因为不想让他听到,而是因为再大声一点,我怕声音会裂开。
      他把身体完全转过来,正面看着我。阳光从他背后打过来,在他白色的卫衣上晕开一层暖黄色的光圈,把他的表情藏在逆光的阴影里。但我还是看到了他的耳朵尖。
      红的。
      从耳垂开始,一点一点往上蔓延,最后整只耳朵都变成了淡淡的粉红色,在逆光里几乎是半透明的,能看到细小的毛细血管的轮廓。
      和他把毛线手套放在我桌上的那个早晨一模一样。
      “等你。”
      他说这两个字的速度很快,快到像是怕慢了千分之一秒就再也说不出口了。说完之后他的嘴唇抿成一条线,下巴微微往回收,那是他紧张时的习惯动作——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注意到的,但我知道。
      我的眼眶有点发胀。但我忍住了。
      “你等了多久?”
      “没多久。”
      “没多久是多久?”
      他沉默了一下,然后说:“从十月开始。”
      十月。这家咖啡馆是九月底开的。他是十月的第一个周末来的。每周末从一中坐一个小时的公交车回来,在店里的靠窗位置坐下,点一杯美式,写卷子,看书,等到天黑。从他十月第一次坐在这里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将近三个月。三个月的周末,他都在这里。等我。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所以我什么都没说。我走过去,在他对面坐下。那张桌子很小,两个人面对面坐的时候,膝盖几乎要碰在一起。我把我那杯美式放在桌上,和他的杯子并排挨着。两杯美式,一杯已经凉透了,杯壁上凝了一层水珠,另一杯还在冒着淡淡的热气。
      他看着我坐下,目光一直没从我脸上移开。那目光很专注,带着一点打量的意味,但又不冒犯,像是在重新确认一个很久没见的轮廓。
      “你变了。”他说。
      “变好看了还是变丑了?”
      “变高了。”他笑了一下。
      他笑的时候眉眼弯弯的,眼角挤出两道浅浅的纹路,不是疲惫的那种纹路,是笑容太多留下来的印记。褪去了一点少年时的青涩,多了几分干净的清朗。他的嘴唇有一点干,大概是吹了太久的冷风,笑起来的时候嘴角微微往上翘,露出一点点牙齿。
      他变了。下巴比以前更尖了,锁骨从卫衣领口露出半截,线条分明。他的手指还是那么长,骨节分明,指甲剪得很短,无名指侧面有一小块墨水印,大概是写字的时候不小心蹭上去的。
      但还是好看。不对,是更好看了。
      那天下午我们一直坐到天黑。准确地说,是坐到老板走过来跟我们说他要打烊了。老板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带着一种过来人的微笑,大概是在这个靠窗的位置上见过太多欲言又止的年轻人了。谢辞不好意思地把桌上的卷子收进书包里,把那本翻到一半的医学杂志也塞了进去,动作有点急,拉链卡住了两次。我站在旁边等他,顺手把那杯已经彻底凉透的咖啡端到吧台还给老板,老板冲我眨了眨眼睛,我没看懂那是什么意思。
      我们走出咖啡馆的时候,街灯已经亮了。梧桐路上安静极了,两边的店铺大多已经关门,只有远处十字路口一盏孤零零的路灯亮着橘黄色的光。梧桐叶在灯光下呈现出一种深沉的、近乎赭石色的暗金,踩上去的咔嚓声比白天更响,在空旷的街道上传出去很远。
      他跟我讲一中的事。讲他住的宿舍是八人间,上下铺,天花板上的吊扇到了半夜会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室友有人磨牙有人说梦话有人凌晨四点起来背书;讲一中的食堂很难吃,但有一家面馆的红烧牛肉面每次都要排队,去晚了就只能喝汤;讲他的竞赛教练是个脾气很坏的老头,但讲题的时候能把一道物理题讲出悬疑小说的效果;讲他每个月月考的排名,进了年级前十之后又掉到前二十,又从前二十爬回前十,像坐过山车。
      “那你现在是多少?”
      “上次月考年级第五。”
      “才第五?”
      “一中年级第五,”他看了我一眼,语气里带着一点被冒犯的好笑,“你知道一中年排前二十都能上清北。”
      “那你怎么才考第五?”
      他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笑得比刚才在咖啡馆里更开,肩膀都在抖。“你这个人,”他说,“三年了,说话还是这么噎人。”
      “三年了吗?我感觉才过了一两个月。”
      “四百零七天,”他说,“从初三毕业典礼那天算起。”
      我站住了。梧桐叶在我脚下咔嚓响了一声。
      “你数过?”
      “没有,”他把手插进卫衣口袋里,加快了脚步走到我前面,耳朵尖又红了。
      我跟他说我的事。说我的新学校,说那里的食堂比初中还难吃但门口那家牛杂店的酱料是秘制的;说我的班主任是一个教英语的中年女人,语速快得像机关枪;说我们学校没有竞赛也没有排名,只有月考和期中期末,我的成绩在中等偏上的位置稳定得令人发指;说我们初中那个总是拖堂的物理老师去年退休了,据说回老家种菜去了。
      “你还记得他吗?就是那个讲凸透镜成像一定要拿一个真的放大镜来演示,有一次把窗帘点着了——”
      他记得,”他说,“他烧窗帘的那天,你在下面笑得最大声,被罚站了半节课。”
      “你怎么连这个都记得?”
      “我坐在你后面。”他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很轻,像是说给自己听的。
      我们就这样边走边聊,从梧桐路的尽头一直走到了紫荆花路的交叉口。那是从前他每天送我回家的路线,只是方向反了——以前他送我回家再折返回去,现在是我跟着他走,走到了他家小区门口。
      他在小区门口停下来,转过身看着我。榕树还在,只是比初中时更高更密了,路灯的光几乎透不进来,他的脸藏在树影里,只有一双眼睛是亮的。
      “陈默,”他说,“你还戴那副手套吗?”
      我愣了一下,没想到他会突然问这个。那副手套现在正塞在我书包的最底层,和初三时一样。但我没有说实话。
      “早小了,戴不上了。”
      他沉默了几秒。榕树的叶子在夜风中沙沙响,远处传来晚归的电动车滴滴的喇叭声,以及一个小孩在楼上哭闹的模糊动静。他低着头,看着自己的鞋尖,嘴唇动了动,说了一句什么。
      “什么?”
      “没什么。”他别过脸,路灯的光照在他的侧脸上,从耳垂到耳廓边缘都是红的。“我问你——”他顿了一下,像是在做什么重大的决定,“明天你还来吗?”
      “来。”
      “那我也来。”
      他说完这句话就转身进了小区,走得很快,像是怕慢一步我就会看到什么不该看到的东西。他推开铁门的时候回头看了我一眼,冲我挥了一下手,那个动作很短促,短到我还没来得及抬起手,他就已经消失在门后面了。
      我一个人站在他家小区门口,站了大概有半分钟。榕树的叶子落了几片在我肩上,我没去拂。我忽然想起一件事——我从书包里把那副灰色手套翻出来,在路灯底下展开。左手大拇指那个洞还在,“谢”字的线头已经松了,只剩下一个隐隐约约的轮廓。
      我把它戴在手上。确实小了,指尖顶到了毛线的尽头,手腕那里绷得紧紧的,一动就勒出一道红印。但我没有摘下来,就这样戴着它走回了家。
      从那天起,每个月的周末成了我最期待的日子。
      一中是寄宿制,一个月放一次假,通常是在月底的那个周末,从周五下午放到周日下午,满打满算两天半的时间。谢辞从一中坐一个小时的公交车回市区,下车后先回家放东西,然后步行十五分钟到“旧时光”。他每次都是上午十点到,比我早。我推开门的时候,他已经坐在靠窗的位置了,面前摊着一本卷子或是一本医学杂志,手里握着一杯美式,热气和咖啡的苦香混在一起,在冬日的冷空气里格外分明。
      那间咖啡馆成了我们的秘密基地。或者说,是整个城市里唯一一个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地方。
      他开始给我补课。补数学,补英语,偶尔补物理。他讲题的时候很专注,把卷子摊在两人中间,身体微微倾向我这一侧,左手指着题干的关键词,右手握着笔在草稿纸上画图、列公式、写推导过程。他的思路特别清晰,每一步都会解释“为什么要这样做”,而不是只告诉我“应该这样做”。遇到我卡住的地方,他不会不耐烦,也不会直接给答案,而是换一种方式重新讲,从不同的角度切入,像一个拿着钥匙串的人一把一把地试,直到把门打开为止。
      他讲题的时候,眼睛会微微眯起来,镜片后面的瞳孔聚焦在纸面上,眉头轻轻拧着,嘴角无意识地往下抿。我以前一直觉得他戴眼镜是近视的缘故,后来他告诉我,他的近视只有一百多度,主要是散光,不戴眼镜也能看得清人,但看不清楚自己写的字。“所以我写字的时候必须戴,”他说,“不然第二天看自己的笔记,像在看别人的东西。”他把眼镜往鼻梁上推了一下,镜框是黑色的细边金属架,衬得他的脸更瘦了。
      他给我讲一道解析几何的大题,用掉了整整三页草稿纸。第一页是常规解法,第二页是巧解,第三页是他自己琢磨出来的一种我完全没听过的“反证法”。我看着他写满第三页的最后一行,把笔搁在桌上,甩了甩写得发酸的手腕。
      “你是怎么想到这种方法的?”
      “就……在脑子里转了一下。”
      “转了一下?”
      “嗯。看到题目的条件之后,脑子里会自动跳出几种可能的角度,然后挨个试,哪个最简洁就用哪个。”
      我盯着他看了三秒,然后把卷子翻到下一页:“讲下一题吧,天才。”
      他笑了一声,重新拿起笔。
      有时候我走神——窗外的梧桐叶落得正好,或者咖啡馆里放的某首歌忽然让我想起什么事——他就会拿笔轻轻敲一下我的头。那支笔是一支普通的黑色水笔,笔帽上被他咬出了几个浅浅的牙印,敲在头上不疼,只是凉凉的,带着塑料外壳特有的光滑触感。
      “专心点,明年就高考了。”
      “知道了知道了,谢老师。”
      他白我一眼,但嘴角压不住地往上翘。那个白眼翻得很不走心,眼珠往上转了一半就放弃了,变成了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
      谢辞把他一中所有的笔记都复印了一份给我。他的一中笔记是出了名的好,据说在他们年级流传甚广,连隔壁班的人都跑来借。他用的是一中自己印的牛皮纸封面的笔记本,纸张很厚实,用荧光笔划重点不会洇到反面。每一章的开头都有他自己画的思维导图,用不同颜色的笔标注了考点、难点、易错点,旁边密密麻麻写满了补充说明——有的是老师上课顺嘴提了一句但他觉得很重要所以记下来了,有的是他做题时自己总结的规律,有的是他看了课外资料之后补充进去的超纲内容。
      “超纲的你不用看,”他把一摞复印好的笔记递给我的时候说,“我画了星号的才是重点,画了两个星号的你死都要记住,画了三个星号的是死都要记住……”
      “‘死都要记住’和‘死都要记住’有什么区别?”
      “……三个星号是你不仅要记住,还要能闭着眼睛写出来。”
      我翻着手里的笔记,复印的效果不是很好,有些地方墨粉太浓,小字糊成了一团,但这不妨碍我辨认出他的字迹——清秀、工整、一丝不苟,和初三那三本错题本一样。
      “这些你印了多久?”
      “没多久。”
      “谢辞。”
      “两个中午。”他承认了,然后迅速转移话题,指着笔记第一页的一个荧光黄色标记说,“这个题型去年高考考了,今年必考。你先把这页做完,做完我给你批。”
      那段时间,我的成绩以一种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的速度在攀升。高二上学期的期末考试,我考了年级第五十九名,比上一次进步了将近三十名。高一下学期最后一次考试我还是年级第九十二名,班主任把我叫到办公室问我是不是请了家教,我说是,她没再追问,只是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她没有见过谢辞,但我在她的目光里看到了一点什么——也许是觉得我在偷偷谈恋爱,但我的成绩在上升,所以她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她不知道我的“家教”是一个和我同龄的男生,用从一月两次的周末里挤出来的公交车票,在靠窗的旧木桌上,换我一点一点变好的未来。
      有一次我问他:“你不嫌累吗?每个月就那么两天休息,还要坐那么久的公交车过来给我补课。”
      他正在改我的英语作文,红笔握在手里,头也不抬。那篇作文我写得很烂,语法错误多到我自己都不忍心看,他的红笔在纸面上飞快地移动,勾出错句,在旁边写上正确的表达,字迹比给我写笔记时还要工整,仿佛怕我看不清。
      “不累。”
      “为什么?”
      他停了一下。红笔悬在半空中,笔尖离纸面只有几毫米,但没有落下去。窗外的梧桐叶被风吹得沙沙响,一阵风灌进来,把他面前那杯已经凉了的美式表面吹起了细细的涟漪。
      “因为你在这里。”
      他说得很轻。轻到像是自言自语。轻到如果你不认真听,这句话就会和咖啡馆里低低流淌的老歌声、和窗外的风声、和远处街上传来的自行车铃声混在一起,消失不见。
      但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地落进了我的耳朵里。
      那是我人生中最好的时光。十七岁。有一个喜欢的人,有一个想去的未来。每次推开“旧时光”的门,风铃响起的那一刻,心就会不自觉地提起来,然后在看到靠窗位置那个低着头的身影时,稳稳地落回去。那是一种很难用语言形容的感觉——像在大雨里走了很久很久,终于走进一间亮着灯的小屋。屋里有暖气和咖啡的味道,有一个人抬起头来看你,笑着说的第一句话是——“你又迟到了。”
      我想考去他在的城市。我还没想好具体是哪所学校、哪个专业,但我想去他在的地方。他去哪里,我就去哪里。不一定非要同一所学校,不一定非要每天见面,但至少要在同一座城市,共用同一份天气预报,在同一场雨落下来的时候,知道他也在这片天空底下。
      可是命运从来不喜欢圆满的故事。
      每次我快要够到那个未来的时候,它就把手缩回去一点。不多不少,刚好是我够不到的距离。
      那天下午他讲完了一道解析几何的大题,把笔搁在桌上,活动了一下发僵的手指。我低头在草稿纸上把刚才的步骤重新演算了一遍,他就在旁边安静地等着,没有催我,也没有打开手机看时间。窗外梧桐树的叶子已经落得差不多了,光秃秃的枝丫在灰色的天空下交错成细密的线条,偶尔有一两片不肯掉的枯叶在风中瑟瑟发抖。
      我写完最后一个等号,把笔往桌上一拍:“算出来了。”
      他凑过来看了一眼,点了点头:“对了。”然后他忽然安静下来。咖啡馆里正在放一首很老的老歌,旋律温柔而缓慢,听不清歌词,只能听到一个低沉的男声在轻轻哼唱。窗外有风经过,卷起地上一片残余的梧桐叶,在玻璃窗前打了个旋又落下去。我抬头看他,发现他正看着我。
      他的目光很专注,专注得像在看一道很难的题。不是那种“你怎么了”的看,是那种“我想了很久但还没找到答案”的看。眉头没有皱,眼睛没有眯,只是安静地、笔直地看着我,瞳孔里映着窗外残存的日光,和我的脸。
      “怎么了?”
      “陈默。”他放下笔。不是搁在桌上,是放下。他的手平放在桌上,指尖微微发白,指节绷得很紧,手背上青筋的轮廓若隐若现。窗外的梧桐叶沙沙作响,把最后一点阳光剪成碎片落在他手背上,明明灭灭。
      “我喜欢你。”
      他顿了一下,喉结上下滚了滚。
      “初一就开始了。”
      我把自己的手覆上去。他的手指蜷了一下,像被烫到了,然后反手紧紧握住。他的掌心是温热的,有一点湿,指节硌在我的指缝里,骨感分明。
      “我也喜欢你,”我说,“大概也是初一。”
      “大概?”
      “准确地说,是你送我手套的那天早上。你记得吗,那天你的耳朵红得——”
      “别提耳朵。”他飞快地打断我,嘴角抽了一下。
      “——红得快要滴血,”我继续说,看着他的耳尖又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色,“我戴上那副手套的时候就想,这个人以后要是再给别的女生织东西,我就——”
      “你就什么?”
      “我就把那副手套拆了,织成围巾勒死他。”
      他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不是平时那种抿着嘴的、收敛的笑,而是从喉咙里滚出来的、压不住的、带着气声的笑。他的眼眶微微发红,不知道是笑的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但他的嘴角翘得那么高,高到我觉得他大概自己都没有意识到。
      他握着我的手又紧了紧,然后把我的手指一根一根地包进他掌心里,动作很慢,像在做一件需要精密操作的事。
      “不会的,”他说,“只给你织。”
      从那之后,补习这件事情变得更加理所当然了。不是因为他是我男朋友——说实话,我们之间并没有因为那天下午的告白而发生什么戏剧性的变化。他还是坐一个小时的公交车来“旧时光”等我,还是给我带一沓复印好的笔记和卷子,还是在我走神的时候拿笔敲我的头。一定要说有什么变化的话,大概是我们在桌下的手偶尔会碰到一起,然后他会在碰到的那一瞬间条件反射地缩回去,过一会儿又小心翼翼地挪回来,指尖轻轻碰着我的指尖,像在试探咖啡的温度。
      他的笔记越积越多。从数学到英语,从物理到化学,我书包里的复印资料叠起来有半本字典那么厚。每一页都有他手写的标注,重点用荧光笔划好,旁边写着“这个题型近三年考了两次,必背”、“这个公式推导不用掌握但要知道结论”、“这里我写了一个顺口溜,你背一下,很好用”。有时候他会给我讲点化学元素的小故事。
      主角是一个叫“小钠”的人,他每天出门都会遇到不同的人——镁、铝、硅、磷——每个人都在他身上发生了一段化学反应。那个故事写了整整五页,字迹工整得可以直接拿去投稿校刊,最后一行写着:“小钠最后变成了氯化钠,也就是食盐。所以你看,再活泼的人,最终也会和某个人发生反应,然后沉淀下来。这个比喻不严谨,但你记住就好了。”
      我把那五页纸看了三遍。在咖啡馆的靠窗位置,他在我对面做物理卷子,我在他对面看他编的故事。阳光正好照在他的侧脸上,把他睫毛的影子投在眼镜片上,随着他眨眼的动作一闪一闪的。
      “看完了吗?”他头也不抬地问。
      “你怎么知道我在看你编的东西?”
      “因为你没在翻页。”他推了一下眼镜,笔继续在卷子上移动,“而且你在笑。”
      我把那五页纸翻到正面朝下扣在桌上。“我笑是因为你编的故事太幼稚了。”
      “幼稚就幼稚吧,”他放下笔,抬起头看我,“记住了吗?”
      “记住了。”
      我的成绩从他开始帮我补习之后开始往上走。不是坐火箭式的飙升,而是一种稳扎稳打的、一步一步的爬升。年级前一百、前八十、前五十、前三十。每一次月考的成绩单发下来,我都会用手机拍下来发给他——我们终于都有了手机,两台最便宜的直板诺基亚,只能打电话发短信,屏幕是灰绿色的,打字要按好几次键才能选中一个字。但我们不在乎。每天晚自习结束后,我会躲在被窝里给他发一条“今天数学卷子写完了,感觉还行”,他会在熄灯后回一句“早点睡,明天再对答案”。偶尔他会多发一句,比如“今天食堂的红烧肉很难吃”,或者“室友又在磨牙了我想换宿舍”,或者“看到一颗星星特别亮,想到你了”。
      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我考了年级第50名。这是我进入这所高中以来最好的成绩。班主任在班会上表扬了我,用的是那种小心翼翼的措辞——“陈默同学的进步非常明显”——好像怕说太多会给我带来压力。我把成绩单折成一个小方块塞在校服口袋里,那天正好是月底放周末假的日子,我走出校门的时候脚步轻得几乎要飘起来。
      谢辞已经在店里等我了。他面前照例摊着一沓卷子,但这一次他没有低头做题,而是看着窗外发呆。我推门进去的时候风铃响了,他转过头,看到我脸上藏不住的笑,自己也笑了:“考得不错?”
      我把成绩单往他面前一放。他低头看了一眼,然后抬起头看我,眉毛挑了一下。那表情像是在说“看吧,我说过你可以的”。
      “第五十名,”他用手指弹了一下成绩单的边缘,“数学,一百一。你初中数学最低考过多少?”
      “我不想提。”
      “我记得,”他靠回椅背上,双手交叉抱在胸前,脸上露出一个很淡的、带着一点得意的笑,“二十五,初一上学期期中考试,你考了二十五卷子发下来的时候你趴在桌上哭了一节课,我在后面给你递了一整包纸巾。”
      “你那是递的吗?你直接扔到我桌上砸到我脑袋了。”
      “怕你不够用。”
      我瞪他,他笑着把成绩单折好还给我。那天的咖啡他没有让我付钱,他去吧台结的账,回来后把两杯美式放在桌上,坐下的时候,他的手在桌下碰了碰我的手背。然后他没有缩回去。
      “谢辞。”
      “嗯?”
      “我要考你的城市。”
      他正在往咖啡里加糖的手顿了一下。糖包悬在半空中,白色的细砂糖从撕开的缺口里撒了几粒在桌上。
      “我想好了,”我说,“不一定是你的学校,我知道我考不上。但你的城市总有别的学校吧。只要在同一座城市就行。这样的话,你周末不用再坐一个小时的公交车来见我,我们可以——”话说到一半我自己停了下来,因为他的表情变了。不是那种开心的、惊喜的、期待的变化,而是一种更复杂的东西。像是有什么话卡在他喉咙里,想说又咽了回去。
      “怎么了?”
      “没什么。”他笑了一下,把糖包撕开全部倒进咖啡里,搅了搅,“好啊。你想考哪里?”
      我说了几个学校的名字,他一个一个地帮我分析,哪些学校的文学专业好,哪些学校离他的学校近,哪些学校有地铁直达。他从书包里翻出一本不知道什么时候准备好的城市地图,上面用红笔圈出了好几所学校的位置,旁边标注了从每所学校到医学部的公交线路和大约用时。
      “这个圈是你什么时候画的?”
      “……上次月考之后。”
      “上次月考是两周前。”
      “嗯。”
      “你两周前就知道我的成绩能考这些学校了?”
      他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把地图又往我这边推了推,手指点在其中一个红圈上:“这所,地铁四站路,十七分钟,加上从宿舍走到地铁站的时间,总共大概半个小时。”
      我看着地图上那些红圈,看着他用黑色水笔写的公交线路编号,看着那些标注得清清楚楚的通勤时间,眼眶忽然有点发胀。他从来没有说过“你一定要考来我的城市”这种话,从来没有给我施加过任何压力。但他把一切都计划好了。
      “谢辞。”
      “嗯?”
      “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他把地图叠好,压在一本书下面。窗外的梧桐叶已经落得差不多了,光秃秃的枝丫在晚风中轻轻摇晃。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了一句让我记了很多年的话。
      “因为你是陈默。”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没有看我,而是看着窗外。声音很轻,语气很平淡,像是在说一件不需要思考的事情,像在说“今天是晴天”或者“咖啡有点苦”。因为你是陈默。不是你成绩好不好,你能不能考到我的城市,你将来要去哪里。只是因为你这个人,所以你值得所有最好的东西。
      我低着头搅着咖啡,不敢抬头看他,因为我知道只要一抬头,眼泪就会掉下来。
      那是我人生中最亮的一段时间。十七岁,有一个喜欢的人,有一个想去的未来。每道做对的题都离他更近一步,每次月考的成绩单都是我走向他的台阶。我甚至已经开始规划——高考结束后的那个暑假,我们要去哪里旅行;到了他的城市之后,我要带他去吃哪家网红餐厅;他的实验课如果下课太晚,我就坐地铁去接他,在地铁口的奶茶店里等他,给他带一杯去冰三分糖的茉莉奶绿,因为他喝不了太甜的东西。
      我把这些都写在一个小本子上,藏在书包的夹层里。
      可是那个本子,后来我再也没有翻开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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