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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等我哥 他看的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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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言哥。”
“怎么了?”阿言哥边走边回答我。
我闷闷道:“你是不是今天回来明天就走了…”
“不会,我在家里多陪陪阿默好不好?”阿言哥轻声哄道。
我说道:“真的吗?那你在家待几天。”我伸出三根手指,小心翼翼的比划着,“三天……不,五天行不行?”
“好,五天。”他说,“这次批了探亲假,整整五天。哥哪儿也不去,就在家陪阿默。”
五天。
我在心里默默数着这个数字。我不知道,下一次再见到他,要等到什么时候。
“好,五天。”我小声重复了一遍,生怕声音大一点,这个承诺就会像泡沫一样碎掉,“那你这五天听我的行不行?”
陈言停下脚步,让我把头直起来看着他。夕阳的余晖洒在他身上,给他冷硬的轮廓镀上了一层温柔的金边。
他无奈地笑了笑,伸手揉乱了我的头发,掌心的温度透过发丝传遍全身。
“好,依你。”他轻声说,语气里带着我不曾察觉的宠溺,“只要阿默想,我就一直不走。今晚想吃什么?哥给你做红烧肉,好不好?”
听到“红烧肉”三个字,我的肚子不争气地叫了一声。陈言眼里的笑意更深了,他把我放下来牵起我的手,十指紧扣:“走,回家。”
到了家,陈言看时间还早,就教我做题,顺便检查一下作业。
我咬着笔头,眉头皱成了一个“川”字,盯着那道应用题看了半天,最后委屈地抬起头:“阿言哥,这个苹果为什么切了一半还要分给三个人?为什么不直接买新的?”
陈言正在旁边翻书,闻言愣了一下。他看着我的眼睛,眼底深处似乎闪过一丝极难察觉的痛楚,随即化作一声无奈的轻叹。
“阿默啊,这是数学题,不是买菜。”他拿起笔,在草稿纸上画了三个圆圈,声音放得很轻,“因为有时候,我们手里的东西太少了,但想保护的人太多了,所以只能掰开了分。”
我歪着头想了想,认真地说:“那我把我的那份给他们,我吃皮。”
陈言的笑容僵在脸上。他揉了揉眉心,语气里满是纵容:“行,你说了算。以后家里的苹果皮都归你,好不好?”
时间一晃就过去了,陈言在里面做饭。
厨房里很快传来了切菜的声音,那是我最喜欢的节奏。不一会儿,红烧肉的香味就飘满了整个屋子。
“阿默,洗手吃饭。”陈言解下围裙,端着一盘色泽红亮的肉放在桌上。他给我盛了满满一碗饭,还细心地把鱼刺挑得干干净净才夹到我碗里。“多吃点,今天吓坏了吧?吃饱了就不怕了。”
我大口嚼着软糯的肉,眼泪差点掉进碗里。好久没有人这样耐心地帮我挑鱼刺了。
还有,阿言哥做的饭超好吃。
只是,我注意到他拿筷子的手一直在微微发抖。他夹菜的时候,右手的袖口不小心滑落,手背上赫然有一道刚结痂的、很深的划痕,皮肉翻卷着,看着就疼。
“哥,你手怎么了?”我指着那道疤问。
陈言飞快地拉下袖子,遮住伤口,轻描淡写地说:“没事,切菜时不小心用刀的。”
接下来的三天,是我十六年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陈言真的做到了“哪儿也不去”。他帮我修好了坏掉的台灯,帮我把堆积如山的作业一道道理顺,甚至带我去了一趟久违的公园。
那天阳光很好,好得有些不真实。
公园里有很多孩子在放风筝,五颜六色的风筝在天上飘。
我站在草地上,看着那些风筝发呆。以前我也想放风筝,可是没有人陪我,我只能一个人坐在角落里看别人玩。
“想玩吗?”陈言不知从哪里买来了一个老鹰形状的风筝。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我不会放。”
“哥教你。”
他站在我身后,宽厚的胸膛贴着我的后背,一只手握着线轴,另一只手扶着我的手。风迎面吹来,带着青草的香气。
“跑!”随着他一声令下,我拉着线轴向前跑去。风呼啸着灌进耳朵里,手里的线绷得紧紧的。
“放线!慢一点!”陈言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我松开手指,那只黑色的老鹰摇摇晃晃地飞了起来,越飞越高,最后稳稳地悬在了半空中。
“飞起来了!哥!飞起来了!”我兴奋地大喊,回头看向陈言。
他就站在那里,逆着光,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意。
我觉得他就是我的太阳。只要他在,我的世界就不会有黑夜。
然而,快乐的时间总是过得飞快。
第四天晚上,气氛变得有些微妙。
陈言开始收拾行李。其实他的东西很少,几件换洗的衣服,一个搪瓷缸子,还有一本翻得卷边的日记本。
我坐在床边,看着他一件件地把衣服叠好,放进那个绿色的帆布包里。每放进去一件,我的心就往下沉一分。
“哥……”我忍不住开口。
“嗯?”他没有抬头,继续整理着衣领。
“明天……真的要走了吗?”
陈言的动作顿住了。他缓缓抬起头,眼神复杂地看着我。那里面有不舍,有愧疚,还有一种我看不懂的深沉。
“阿默,部队有纪律。”他走过来,蹲在我面前,平视着我的眼睛,“哥是军人,保家卫国是哥的职责。就像你是学生,读书是你的职责一样。”
“可是……可是我可以不读书,我也不想要你保家卫国,我只想要你在家陪我……”我语无伦次地说着,眼泪吧嗒吧嗒地往下掉。
陈言抬起手,用粗糙的指腹擦去我的眼泪。他的动作很轻,像是在对待一件易碎的珍宝。
“阿默乖。”他轻声哄道,“哥答应你,等你长大了,考上了大学,哥就来接你。到时候,哥带你去部队大院住,那里有大操场,有图书馆,还有很多和你一样的年轻人。你再也不用被人叫傻子了,好不好?”
“真的吗?”我抽噎着问。
“真的。哥什么时候骗过你?”他笑了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小的、银色的哨子,挂在我的脖子上,“这是哥的备用哨子,送给你。以后要是想哥了,或者是遇到危险了,就吹响它。虽然哥不在身边,但只要你吹响它,哥的心就能听见。”
我紧紧攥着那个带着体温的哨子,像是攥住了最后的救命稻草。
那天夜里,我睡得很沉。
陈言没有立刻去洗漱。他在床边坐了很久很久,借着昏暗的灯光,温柔地盯着我熟睡的侧脸 ,他伸出手,悬在半空中,似乎想摸摸我的脸,但最终只是轻轻替我掖了掖被角。
黑暗中,我听到了一声极轻、极压抑的叹息。
“阿默……”他低声唤我,声音哑得厉害。
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到他手里拿着一个小小的、还没打磨光滑的木块。那是他今天下午用院子里的桃木树枝,一刀一刀削出来的。
“哥……这是什么?”我揉着眼睛问。
陈言把它塞进我手里,粗糙的指腹摩挲着我的手背。那个木块带着他掌心的温度,边缘还有些扎人。
“哥本来想给你刻个平安扣的。”他笑了笑,眼底却像是藏着化不开的浓雾,“但是时间不够了,只刻了一半。剩下的,等哥下次回来,给你刻完。”
我紧紧攥着那个半成品,小声说:“哥,你骗人。你每次都说下次。”
陈言沉默了很久。他俯下身,在我的额头上落下一个极轻、极轻的吻。
“哥保证,”他轻声说,“这次是真的。”
……
第五天清晨,天还没亮。
我是被一阵轻微的关门声惊醒的。
睁开眼的时候,身边的床铺已经凉透了。
我发疯一样跳下床,连鞋都顾不上穿,赤着脚冲出了房间。
院子里空荡荡的,只有晨雾弥漫。那辆来接他的吉普车已经开远了,只留下一串深深的轮胎印和扬起的尘土。
“哥——!”
我嘶吼着追了出去,直到跑到村口的大路上,直到双腿发软跪倒在地,也没有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
晨雾湿冷,浸透了我单薄的睡衣。我低下头,看到路边的野草变得枯黄。我忽然想起,陈言走的时候,身上也只穿了一件单衣。
风吹过空旷的田野,发出呜呜的声响,像是在嘲笑我的痴心妄想。
我低下头,看着胸前那枚银色的哨子,它在晨光中闪着冷冽的光。
“骗子……”
我哭着把哨子塞进嘴里,用力吹响。
尖锐的哨音在空旷的田野上回荡了很久很久,久到我以为,风里真的传来了陈言的脚步声。
可是,再也没有人会从背后抱住我,笑着说“哥在”了。
当我抬起头,只有漫天的晨雾,和几只盘旋着不肯离去的孤鸟。晨雾渐渐散去,远处的山峦在灰白的天光下显出模糊的轮廓。
我忽然想起,陈言走之前,曾站在院子里,指着远处的山对我说:“阿默,你看,山的那边就是海。等哥有空了,带你去看。”
那时候我不懂,为什么陈言总是看着远方。我以为他只是在看山,在看云,在看那些我看不到的风景。
现在我跪在这片冰冷的土地上,望着那座沉默的山,忽然就明白了。
他看的不是山。
他看的是海。
是他最终的归宿。
我慢慢站起来,把那个只刻了一半的桃木平安扣贴在心口,隔着薄薄的睡衣,感受着它硌人的棱角。
“哥……”我对着那座山,轻声说,“我会走到山的那边,找到你。”
从那以后,在哥不在的日子,我再也没有哭过。
因为我知道,从这一刻起,我的余生,都是为了走向那片海。
走向他。
这一章给我写美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