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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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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像一列轰隆隆的火车头,拖着他向前狂奔。他总是沉默地跟在我后面。只有一瞬间,他险些叫我脱轨。
那天天气好,有我半个巴掌打的雪花缓缓落下。他负手立在门前,突然没头没脑地说了句:“豆豆,何时登门纳吉?”
他太有文化,而我太没有。时常出现沟通的故障。
询问之下我才明白,他认为六礼之中,问名和合八字已经没有做的必要,他已经知道我的名字,而不管我出生于吉或不吉的时辰他都必须要娶我了。那么就应该行下面的一项:到我“府上”去拜见“阿布哈”,放定聘礼。
他真的是个君子,不管怎样,也把我加到了他那长长的责任单子上面。
我本该大声地嘲笑他,并像平常一样疯疯癫癫地告诉他我们早已不行那冗长繁复的六礼。有个我喜欢的作家说合则来不合则去,才是我辈应有的爱情观。
可是漫天的纷飞雪花叫我变成了另一个自己,充溢天地的雪白宁静让我想起内心深处那个渴望着天长地久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童话,我感动起来,环抱着他的腰,将脸贴在他的胸膛说:“好,等我们回国去,我们就去纳吉。”
他的胸膛嗡嗡震动,抚摸着我的头发说:“不是我们去纳吉,是我去纳吉,府上的格格可否可否做我……家的尾伦,哪天是行大礼的吉期?”他顿一顿:“没关系,我会教你的。”
我没听清:“谁家的什么?”
他说:“我是旗人。”
那是个长长的满族姓氏,用纯正的满语念出,就像他的名字:印黑羊。我读起来困难,只好叫他黑羊。
我在骗黑羊,他没有护照,根本出不了美国。我注定做不了他家的媳妇。
我喃喃地说:“黑羊,我爱你。”
黑羊什么也没说,他只是更紧地抱住了我。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爱他,大概这是上天的安排,我无需多想。
黑羊第一次随我坐地铁是,刷卡后不会很快地走过闸门,堵住了后面人的路。那个人大声地骂他“stupid chinki”,我气极,要找那人理论。黑羊拉住我的手不让我去,我说:“你比他聪明多了,你又会画画,又会背诗,数学虽然差了点,学起英语来却很快。你绝不是stupid!”
他笑了,搓搓我的掌心:“哪有工夫跟那等人理论。”
我在爱里昏头昏脑,却也发现时间在黑羊身上过的特别快。他每天都要刮几次胡子,早上刚刚刮完,中午已经长长。
跟他在一起半年,我发现觉不对劲,他老了至少有三四岁。
在这半年间,我们做了所有我想做的事情。去演唱会只是其中最微不足道的一条。我们在amish人的农庄流连,在旧金山的海边看日出日落。可惜我们不能出国去,不然我们可以去欧洲的古堡,再去黄金海岸。
除了我家,他从未说过想去哪里,只是沉默地,跟着我。
有一天夜里,他抱着我,突然问我:“我不走了,如何?”
那已经是他突然出现的第九个月。看上去他已经比我大了许多岁。
刹那间我心头澄明:“你一直可以回去的,是不是?”
我不敢问他为什么一直不回去,怕那个答案叫我无所适从,万劫不复。
他不答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我。
我像一个胆小鬼一样躲避着真相,真相却不肯放过我。
在大峡谷,一个印第安的女巫对我说,你的情郎在以十倍的速度枯萎,他从哪里来?他可真英俊,让他带你回他的家乡去吧。
我以为我献给我的爱情的只是一年,却没想到他静静跟随的,是十年的时光。
我问他:“你可不可以,把我带走?”
他拉着我的手看着天上的星星,星星冷冷的,他什么也没说。
这个死男人,总是深沉地不像样子。
“你走吧。”
“我不走。”
“那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