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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闹剧” 帅哥好看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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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自家床舒服,一觉睡到大天亮。
今天是个阴天诶。天空中布满了阴云,空气有没有了晴天的通透,也没有了深秋的清凉,相反,又闷又热,好似一个大蒸笼。关掉空调,打开窗户,呼吸新鲜空气,不行,得赶快逃离这个地方——太热了。
昨天已经说过了,今天要去“探路”。
打开房门,一阵清新的凉风迎面而来,开了空调就是不一样。餐桌上已经摆好了早餐——包子,小米粥,油条。丰盛!一看就是楼下买的。果不其然,满屋子找不到耿驰的身影,只剩一张便签在风中摇曳,上面是这么写的:
To:盛余夏
今天我得去见一位客户,可能得晚上回来,早餐给你做好了,中午和晚上你自己看着去哪里解决一下吧。钱我给你放在了玄关抽屉的钱包里了,如有需要,请自行拿取哈。
还画了个笑脸。不错,独自一人,这样的话也没有人打扰我出去认路了——独来独往的人独有的“毛病”,不喜欢和人打交道。
吃过早饭,顺手把碗刷了,免得耿驰大半夜回来还得稀里哗啦的刷碗。
整装待发。戴上我新买的帽子,是牛仔裤的那种蓝色,我的最爱。展示一下今天的ootd:白色的校服外搭紫色的防晒外套,裤子是黑色的,再穿一双白鞋,完美!出门!
听说阴天的紫外线最强了,幸好穿了防晒外套带了帽子,不然我这个暑假养成的白皮就白养了。
这次,我真的带钥匙了!我真的带钥匙了!我真的带钥匙了!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嘿!盛余夏!”
这人谁啊?大老远的就看见一个人穿着黑T恤带着墨镜和耳机装酷,还向我打招呼?哦,这样的人应该只有一位了——谢启杨。除了他,我没有别的认识的人。
为遵循我唯一的底线,只好不情愿的招了招手示意我还记得他。
他个子真的蛮高的,别说他那显身高的衣服了,就算他穿校服,也得有个一米八多。站在他跟前跟站在柱子前没啥区别。
“盛余夏,这身衣服搭配可以啊。改天教教我呗。”他和沈艺君一样,天生自来熟,“你干什么去啊?”
“去学校。”我本以为他会放弃跟着我,可谁想到,他跟得更紧了。
“正好啊,我和沈艺君约好了在那边吃饭,还有一个新朋友,我哥们,介绍你认识认识。”他说这话的时候眼里闪着光,看来是真心想帮我,我也不好意思拒绝。
我默默地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对于不熟的人,我能不说就不说,省的说错了找一顿骂,还弄得友情各去一方——不过,看在沈艺君的份上,我还是尽量回答谢启杨的问题,有一搭没一搭的和他聊天。
我们越聊越起劲,我像是打开了话匣子,一发不可收拾,我可从来没有说过这么多话。
老天看着我们的兴奋劲起,自己心情也好了起来,天慢慢放晴了,麻雀儿也从枝头冒了出来,枯黄的叶子衬得它们可可爱爱的,也叽叽喳喳的叫了起来。秋风带着些凉意,即使是正午时分,风过也吹灭了似火的骄阳。
我的帽子被吹了起来,越吹越远,已经要追不上了,我停在了路中间,想要放弃了,身边一个黑影冲了过去,把帽子捉了回来。
我不可思议的接过帽子连声道谢,他只是笑着回谢,好像已经习以为常。
这怕不是个体育生吧。
说话间,我们早已走到了校门口,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拿着手机向我们招手。
“沈艺君!”我跑过去抱住她,我们两个笑着抱成一团,像是交往了多年的老朋友。谢启杨面带着微笑跟了过来。
“君子,青哥呢?”
“他先进去了。我刚想打电话给你呢,你再晚来会,他都要走了。”
“神人是忙哈。”
他们两人说着些我听不懂的话,边说边拉着我往烧烤店里走。找到一张桌子,左侧坐着一个人,微卷的头发被风吹的有些凌乱,指节分明的手撑着下巴,正垂着眸子刷手机,他的白皙皮肤看起来滑溜溜的,白白的甚至有些病态。
我们坐下来点完了串,就听着另两个人聊得火热朝天的,那第三个人,就是刚进来看见的那个“帅哥”。
这会儿我终于有机会看见他的正脸了,还真是个帅哥——脸也一样白皙,鼻子很挺,眼角有一颗泪痣,眉宇间带着一丝清冷,眼神犀利的看着两人的互动。
“青哥,你说是不是啊。”谢启杨一句话抛给了他,他显然有些不知所措,但他只是嗯了一声。两人看来是早已习以为常,继续开始聊天了,我却盯着他出了神。
其实这样的男生在意江很常见,譬如他旁边的谢启杨,只是他话多一点。初中的时候我就常看见有女生趴在校园的墙角看隔壁意江的男生打篮球,我倒没觉得有多帅,可如今来到实地,才发觉这里不光是人才倍出,而且人人都是校花校草级别的。
愣着神,却不知旁人已停止了交谈:“帅哥好看吗?”他突然冷冷的问了一嘴,这声音配得上他冰冷的脸。
我打了个寒颤,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谢启杨倒大大方方的“替我”回答了:“那肯定好看啊,不然能愣这么久吗?”
脸颊一阵滚烫涌了上来,我咬着嘴唇不说话,瞪着他们,可他们更加得寸进尺了:沈艺君说我是不是喜欢他。谢启杨说要是喜欢他帮我追。我对面的他还是闭着麦,冷嘲热讽的看着这场闹剧。
面对着这样的调侃,我竟一点也不生气,而是和他们一起笑了起来,四个人哄作一团,吃着烤串,听着他们聊着曾经的欢乐时光,说着真心话,这又会是多少人遗憾过的青春,我有幸认识他们,让我的青春没有遗憾。
这顿饭吃的格外饱,看来晚上那顿可以省了。
我们聊的酣畅淋漓,也是我此生第一次和朋友们玩的那么爽。
散后,他们打算去丁夕路的商场逛街,同时盛情邀请我也去,但我婉拒了,毕竟我并没有去过那里,而且谢启杨晚上不回市净河东。
所以我又变成了孤身一人,不过回家嘛,一路上还是有很多风景的。路过校门口时那棵榆树,充满古风氛围的黄色围墙,时而在校门口逗留的学生。天空放晴,日光洒落在行人穿梭的背影上,即使是周末,街上也人来人往的,河西的喧闹依旧,午后阳光正好,我也该返程了,回到那份宁静之中。
我不像那些路人一样匆匆忙忙,只是一个人与世界相逆,走过市净河新修的柏油路,一片树林蓦然出现在眼前。已是九月初,树木正枯黄,可仍有几棵还摇摆着它们绿油油的叶子。
我在那棵老树前坐了下来,耿驰说,这棵树得上百年了。树干粗糙的纹路是它历经百年风霜最古老的证明。这棵老树的叶子也同于大多树,叶子渐渐泛黄,随风飘落,落叶满地,一叶知秋,更何况这满地的落叶呢。
这片树林坐落于星归市,或许没人知晓,可对于市净河东的市民,也许是他们一辈子的玩伴。
我不知在这里坐了多久,天色暗淡下来,阳光落在了城市西边,向东边照耀过来,枯黄的树叶被照得金黄。这边没有高楼大厦,没有光彩夺目,没有拼命到死的年轻人。但这里有杏黄小楼,有乡野气息,有无忧无虑的老人儿童。这便是我喜欢市净河东的理由,这里充实,美好,安宁。
夕阳沉没天际,天上的云重新聚集起来了——是阴云。没一会儿,雨滴滴滴答答的落了下来,我拔起腿就跑,还好,趁雨下大前赶回了家。
我开着电视,却无心收看,听着窗外的雨噼里啪啦的击打着窗棂,滴滴雨水在窗户上流淌,我享受着这样的雨夜,因为,这样有一种清凉的氛围感。雨愈下愈大,天气也通透了一点了,不再那么闷,但天上的乌云迟迟不肯散去。
到点上床了。我一直坚守着学校养好的习惯,十点之前上床,保证良好睡眠质量。
上了床,我还是睡不着,这是不同以往的,我脑子里一直在想一件事——今天中午的玩笑话。
好像是玩笑,又好像不是。他帅气的脸庞让我无法忘记,那垂着的眸子,深邃的眼神,带着玩笑的嘴角,冷清的气场。这……令我记忆深刻。
我好像真的喜欢他,虽然这是第一次见面,第一次看见他,我甚至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只有一个称呼,叫“青哥”。他应该没有注意到我,我毕竟没有那么耀眼,不符合意江的审美,只是人群中的一个普通的学生。
十四年来,除了他们,我没有一个真正的朋友,名义上真正的朋友,只是和一个舅舅相依为命,时不时去林奶奶的小卖部消耗童年,回忆过去。我……喜欢他吗?真的吗?我无法确定,我没有相信过自己会有好朋友,更没有相信过自己会有喜欢的人。我……我……
“咔哒”,好像是耿驰回来了,我赶紧闭上眼,找到一个合适的姿势,装睡。
我能感受到他打开了门,只是悄悄的看了一眼,便放心去睡了。待房门关严,我立马睁开了眼,继续思考。
到底什么叫喜欢?什么叫认识?什么叫熟悉?如果我喜欢他,如果我真的喜欢他,我该怎么办?要告诉沈艺君吗?要告诉耿驰吗?要表白吗?喜欢别人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这叫喜欢吗……
我对于“喜欢”这个词,好像十分生疏,又好像很熟悉,喜欢一件衣服,一个首饰。但喜欢一个人,我真的没感受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