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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到打咩 今年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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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搬到这座海边小镇的第三年,很好,所有的一切都在慢慢好转步入正轨,我也渐渐适应了这种时不时见“打咩”的生活。
“打咩”是我给那些东西起的名字,不是随口乱起的,是我打心底里的期盼——我希望这些怪异的东西能就此打住,不再出现在我的生活里,不再让我被人当成怪物,不再让爸妈为我忧心。
三年前的某一天,正上着数学课呢,我突然看见老师握着的粉笔上,长出来两只大大的眼睛,它们忽闪忽闪着到处乱瞟。
我吓得一下子站了起来,指着老师说不出话来,指尖都在发抖。老师被我突如其来的举动惊了一下,手微微一松,那支长着眼睛的粉笔“啪嗒”掉在地上,白色的粉屑簌簌往下掉,落在干净的水泥地上,格外扎眼。那双眼睛也仿佛吓到一样,从粉笔上露得更明显了,瞪得大大地和我对视,连粉屑落在上面,都没动一下。
“眼睛,眼睛!”我哆嗦着喊了出来。
结果可想而知,我被气急败坏地老师轰出了教室,并喊来家长。
至此,我看见“眼睛”的次数越来越频繁。
这些眼睛无处不在,有时候出现在衣服上,有时候出现在饭菜中,有时候出现在试卷里……
没有人相信我的话,爸妈甚至带我去看了心理医生,都没有查出任何问题。
如果只是看见“眼睛”也就算了,我权当没看到,这日子也能敷衍地过下去。
直到有一天,我陪着妈妈在菜市场买菜,那摊位上的一堆胡萝卜里,冒出一对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我连忙转过身不去看它,谁知道,这次他居然开口说话了!
说开口也不准确,因为我没有看见它的嘴巴,也不知道声音是从哪里发出来的,但我真真切切、确确实实听见它说话了!
它说:“喂,那个装睁眼瞎的学生,对,说你呢,别躲,就是你,穿白体恤那个女学生,你把我买走吧,老子要死得其所,我要去喂兔子!”
胡萝卜“打咩”的声音刚落,我吓得手瞬间麻了,攥着妈妈的胳膊就往菜市场外冲,心脏跳得咚咚响,快要撞出胸口。妈妈被我拽得一个趔趄,眉头拧成了疙瘩,语气里全是无奈和疲惫:“念念,你又这样……”她没再多说一个字,但我心里跟明镜似的,她又以为我是幻觉犯了。
那天晚上,爸妈在客厅聊到后半夜,灯光透过门缝漏进来,昏昏暗暗的,我隐约听见他们说“不能再这么耗下去了”“找个清静地方,让她好好缓一缓”。我缩在被子里,没出声,心里清楚,搬家的事,就这么定了——与其在熟悉的地方被人当怪物一样指指点点,不如找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安安静静躲着,至少能少些麻烦。
爸妈托了一圈亲戚朋友打听,最后敲定了这座海边小镇。他们说这儿人少,民风也实诚,没有那么多闲言碎语,最适合我“静养”。定下来的第二天,他们就干脆利落地辞了工作,打包好家里的东西,拉着我坐上了开往小镇的车。没有什么像样的告别,也没有半分留恋,毕竟那个地方,除了无尽的质疑、异样的眼光,还有爸妈日渐沉重的叹息,好像也没什么值得我记挂的。就这么着,我们一家三口,在这座靠海的小镇安了家,爸妈用攒下的钱,开了一家小小的民宿,接待来往的游客,这一住,就整整三年。
我平时就在民宿里帮忙,收拾房间、接待客人、打理院子里的花草,日子过得不算忙碌,却也充实。闲下来的时候,我就会去海边散步,捡那些被海浪冲上岸的贝壳,有的圆润光滑,有的带着好看的纹路,我把它们洗干净、晾干,再简单加工一下,做成小巧的挂件、摆件,放在网上售卖,也能赚点零花钱。一来二去,我对海边的每一块礁石、每一片沙滩,都熟悉得不能再熟悉。
搬到小镇之后,我才发现,那些被我叫做“打咩”的东西,从来都不只有眼睛。它们长得奇形怪状,没个准样子——有的是件洗得发白的旧T恤,领口处嵌着两只圆溜溜的黑眼睛,时不时慢悠悠眨一下;有的是墙角的小石子,表面凸出来两点,像极了眯着眼打盹的模样;还有的更模糊,就像一团飘来飘去的淡影子,浑身上下,就只有眼睛看得清清楚楚。它们都能说话,声音细细小小的,有的急乎乎、不耐烦,有的软乎乎、黏糊糊,诉求也简单得可笑——就像菜市场那根胡萝卜,一门心思就想被买走喂兔子;路边掉的那颗纽扣,总絮絮叨叨念着要回到主人的衣服上;就连我桌上的橡皮,也会时不时抱怨两句,嫌我总用它擦错字、磨疼它。
这三年,我慢慢摸透了和“打咩”相处的法子——不主动搭话,不刻意招惹,它们念叨的时候,我就左耳进右耳出,当没听见;偶尔碰到顺手能帮上忙的,就顺手帮一把,也不图什么。日子过得平平淡淡,安安静静,没有旁人的指指点点,也没有爸妈看我时那种既担忧又无措的眼神。我曾以为,这样的安稳会一直持续下去,以为我这辈子,大概就只能和这些奇奇怪怪的“打咩”作伴,直到那个小警察,毫无预兆地闯进了我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