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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富贵险中求 “李少 ...


  •   “李少爷,您自个儿合计合计,这笔账多划算呀!”
      掌柜沈临春举起一张宣纸彩笺轻轻一晃,纸面隐隐闪着细碎金芒。

      柜台前围着三五个锦衣罗缎的纨绔公子哥,一个个脖颈伸得老长。

      “咱们这儿的白玉牌统共就五十面,今儿您若在账上存个五百两,这玉牌立马錾上您的大名!往后一整年,雅间不收定钱,您随到随坐,这还不算......”

      她稍稍倾身,笑意掐得正正好,既热络又不显轻浮,“店里新推出的摸彩碟,也只单单供给挂牌的贵宾。”

      “摸彩碟?这又是个什么名堂?”李少爷拿扇骨敲着掌心。

      “这是咱们店独一份的暗花彩头。”

      沈临春压低声音,故作神秘,“每日后厨都会做几道天巧菜,各位全凭运气去揭盖,揭到什么算什么,兴许是塞外的飞龙鸟,兴许是东海的赤鳞鱼。”

      “昨儿王家二郎手气壮,开出一盅高汤雪莲膳!您李少爷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缺的不就是这份猜不透的意趣嘛!”

      这通迷魂汤灌得李少爷通体舒坦,唰地一下抖开折扇,“说得好!阿全,取银票!我今儿倒要瞧瞧,你这摸彩碟里能飞出什么稀罕物来!”

      “李少爷当真敞亮!”沈临春眉梢飞扬,侧身高呼,“赵叔,李少爷玉牌一面,入档!”

      “哎哎哎,给我也留一面!”
      “我也要!掌柜的收钱!”
      “别挤别挤,本少爷先来的!”

      沈临春利索地收拢银票,奉承的吉利话不带重样的往外蹦,句句都搔在这群散财童子的心尖上,哄得他们晕头转向,美得找不着北。

      一旁的小二阿贵极有眼力见,忙不迭躬身赔笑,引着几人直奔二楼的雅间。

      这时,跑堂的丫头阿苓端着一摞空盘蹭到柜边,嘴巴撅得能挂油瓶,“掌柜的,天字号那桌客人忒不是东西!趁我添茶的当口动手动脚,幸好我躲得快。”

      “没吃亏就行。”

      沈临春合上账本,浅笑道:“那桌的账我心里有数,下回他们再来,酒水钱翻两倍,多出来的进项算是给你压惊的彩头。”

      阿苓闻言愁云立散,眉开眼笑,“还是掌柜的想着咱们!”

      这宴春台上下,从账房管事到后厨火工,提起东家沈临春,无不打心底里竖大拇指。

      毕竟建安城里,能叫得上名号的大酒楼满打满算也就三家,宴春台便是其中之一。

      三年前,沈临春盘下朱雀大街这间双层铺面,靠着层出不穷的新奇吃食,和花样百出的经营巧思,短短半年便杀出重围,声名鹊起。

      买卖兴旺,自然招人眼红嫉妒;这不,城东太白楼的钱掌柜,今儿又领着几个泼皮,大剌剌地堵在宴春台门口。

      此人一直眼馋这块临河的风水宝地,暗地里使过不少腌臜手段,回回都偷鸡不成蚀把米,这回显然是狗急跳墙,干脆直接撕破脸来硬的。

      “哎哟喂!大家伙儿都停停脚,过来开开眼!”

      钱大官人左手拎着个酒坛,右手掐着半只烧鹅,唾沫横飞地嚷嚷,“都过来瞧瞧,瞧瞧这宴春台卖的都是些什么黑心吃食!”

      “新开封的酒里飘着黑灰,这烧鹅肚子里还夹着绿头苍蝇,若是吃坏肠胃闹出人命来,她沈临春担待得起吗?!”

      面对这胡搅蛮缠的阵仗,沈临春敛裙从容迈出大门,皮笑肉不笑,“钱掌柜这话从何说起?”

      “咱们宴春台的酒菜,上桌前都是经过层层验看的,谁晓得这些脏东西,是不是哪个野狗偷摸放进去的?凡事都讲究个真凭实据,空口白牙泼人脏水,衙门的杀威棒可不讲情面。”

      “少拿这套吓唬人!老子今儿非砸烂你这黑店不可!”

      哐当!酒坛掼地,碎陶片四下飞溅。

      那几个泼皮得令,满口污言秽语,一膀子撞开挡在前头的两个伙计。

      “我看谁敢动!”沈临春抢前一步,冷声厉喝,“阿贵,去柴房抄家伙,今儿谁敢在宴春台撒野,一个也别想竖着走出去!”

      狠话放得震天响,心下却暗叫不妙:完蛋!一早从南边运来的十几坛新丰老窖,眼下还码在前堂过道里呢!

      这帮瘟神若是闯进去打砸一通,白花花的五十两打水漂不说,堂里新置办的黄花梨桌椅也得跟着遭殃。

      泼皮们哪管这些,为首的刀疤脸目露凶光,撸起袖管亮出虬龙花臂,冲突一触即发。

      咴!!
      一声烈马嘶鸣响彻长街,青石板路震颤连连。

      众人怔愣之际,一匹黑鬃骏马飞掠而至,前蹄高高扬起,铁掌擦着刀疤脸的鼻梁轰然跺下,骇得那厮瘫坐在地,面如土色。

      马背上的人单手挽着缰绳,身穿玄色飞鱼服,腰悬绣春刀,日影划过肩头的暗金织纹,折射出肃杀之气。

      紧接着,两列佩刀侍卫踏步齐进,在台阶前雁翅排开。

      是他!真的是他!
      的确是三年前与她朝夕相处——不,是共同落难的男人,秦瞻。

      他怎么会在建安?他不是应该在南疆吗?

      似是察觉到她的注视,男人敏锐地睨过来,视线相触,她睫毛轻颤,慌忙垂下头去。

      秦瞻翻身下马,长靴步步逼近,宽阔的肩背截断头顶天光,暗影兜头罩下,将那单薄的身影牢牢圈进领地。

      隐秘的狂喜冲撞着胸腔,他声音哑得发坠,“这酒楼,是你的?”

      沈临春敛神,规规矩矩福身行礼,“回大人,民女正是宴春台的东家。”

      钱掌柜一见官身,指着沈临春便恶人先告状,“大人,她以次充好,卖的都是些黑心吃食,坑害百姓.....”

      “聒噪。”
      秦瞻眼风一扫,沉声道:“光天化日,聚众寻衅滋事,全部押去衙门严办。”

      亲卫得令,当即擒住钱掌柜一干人等,尽数反剪双臂按跪在街边。

      恰在此时,阿贵带着伙计们杀气腾腾冲出来,锅铲铁勺当啷当啷直响,“姓钱的狗东西,今儿不打断你的狗腿,我阿贵名字倒着写!”

      伙计们高举着菜刀正要发狠,迎面撞见飞鱼官袍的秦瞻,与两排按刀而立的官兵,登时僵在原地不敢动。

      “瞎嚷嚷什么!”沈临春一把夺过阿贵手里的擀面杖,高声呵斥,“家伙什都给我收回去,没瞧见官爷办差么?”

      她转过身,再次对着秦瞻屈膝福礼,柔声道:“今日多谢大人出手相助,楼上有干净雅间,酒菜现成,还望大人移步稍坐,容民女略尽谢意。”

      秦瞻望着她的眼睛,这双眼,他在梦里描过无数遍,三年别离,千里辗转,到头来只落得她一句客套疏离的场面话。

      他握紧刀柄,压下翻涌的涩意,丢下句「往后再有人闹事,可直接报参将府」便扬鞭绝尘而去。

      ---

      蹄声渐远,长街恢复喧闹。

      “方才那是谁啊?好大的官威!”

      “你连这都不知道?新到任的秦参将啊,前两日才走马上任,管着全城兵马呢!”

      “秦参将?那天城门口锣鼓喧天的,迎的就是他?”

      “可不就是他!知府大人亲自出城相迎,那排场......啧啧!”

      伙计们听得这话,呼啦啦一窝蜂围到沈临春跟前,脸上掩不住喜色。

      “咱们东家这是攀上大人物了!”阿苓眼睛眯成一条缝,踮着脚朝街口张望,“瞧那派头,真真威风!”

      “可不是嘛!”阿贵乐得直搓手,“这下太白楼的人,肯定不敢再来闹事了!”

      “何止太白楼?往后整个建安城,谁还敢来咱们宴春台撒野?!”

      沈临春心绪微乱,赶苍蝇似的挥挥手,“去去去,少在这儿贫嘴,活儿都不干了?”
      大家伙只当东家面皮薄,互相挤眉弄眼偷笑着散开。

      绕回柜台后,她重新摊开账册,往常闭着眼都能扒拉明白的数目,这会儿却一连拨错好几回,几笔进项翻来覆去总也算不平。

      参将,手握一城兵马......指头搁在算盘珠上半天不动,神思悠然飘远。

      方才那一幕,恍惚与三年前南市那回一模一样,也是千钧一发,也是不声不响地凭空出现,吓得那些泼皮屁滚尿流。

      只是那时的他,哪有今日这般威风。

      说起来,那是她穿过来的第七天,原身是个商户独女,自幼受爹娘宠爱,锦衣玉食,她满心欢喜打算安安生生做个清闲娇客。

      谁知天有不测风云,第三天,二老竟遇匪身亡,接着便是伯父及一众亲戚破门而入,强行瓜分酒楼与财产,只留给她一处破败的小院。

      那夜暴雨如注,沈临春正忙着搬陶盆接漏水,突如其来的一声异响自后院乍起。
      她提着灯笼循声摸去,那动静溺在雨幕里断断续续,越来越弱。

      拉开门,一个黑衣人直挺挺栽在腿边,身下洇开大片暗红,手里还攥着把无鞘短刀。

      她浑身一激灵,下意识便要关门落闩,装作没看见。

      可转念一想,这人要是死在自家门口,明早巡街的发现,必定会封宅查案;到时候她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女,便是有十张嘴也未必说得清楚。

      她心口砰砰直跳,蹲下身探他鼻息,还有气。

      就着微光细瞧,这人身上皮开肉绽,新伤叠着旧疤,深浅不一。

      再捏他的衣裳料子,细密厚实,针脚考究,不像是寻常地痞流寇能穿得起的。

      沈临春眯着眼,飞快盘算着利弊与风险。

      从前在现代读过不少晋江言情小说,她心里门儿清,但凡捡到奄奄一息的男人,那对方十有八九都藏着惊天身份。

      比如什么落难的世家公子啦,微服私访的皇亲贵族啦,要么就是身负血海深仇,日后能搅动风云的狠角色,横竖反正没一个是善茬。

      常言道富贵险中求,万一这人真是条大鱼,救下他,说不定还能换来一个大机缘!

      拿定主意,沈临春两手穿过那人腋下,使出吃奶的劲儿往后拖;男人的身量比她高出一个头不止,死沉死沉的。

      她连拖带拽寸寸挪动,一路磕磕绊绊累得满头大汗,好不容易才把人弄上床榻。
      挑灯,烧水,撕布,翻箱倒柜刨出一瓶不知什么年月的金疮药。

      细细净手,剪开血衣,一道深可见骨的创口横贯肋下,皮肉外翻,腥气冲鼻。

      她小心翼翼撒上药粉,榻上的人猝然暴起,反手扼住她咽喉!

      沈临春动弹不得,眼前阵阵发黑。

      男人双眼半睁半阖,瞳仁涣散,并非真的转醒,大抵是剧痛逼出的本能反应。

      僵持数息,那股蛮力一点点泄去,终是脱力重重跌回榻上。

      沈临春踉跄着后退,一腔邪火直窜天灵盖,“我好心好意救你,你还要索我的命!真是好心当做驴肝肺,活该疼死你!”

      骂完又顿觉后怕,防备地觑着那人,随即上前捡起那把带血的短刀,用粗布层层裹好,一股脑塞进樟木箱底。

      檐角残雨滴滴答答,天色澄明,空气清凉湿润。

      灶上温着小米粥,木勺轻轻一搅,清汤寡水,稀得能照见人影。

      倒不是沈临春心黑舍不得米粮,只因那人伤势太重,肠胃孱弱,实在经不得粗重饭食。

      男人昏睡整整两日,期间替他换过三回药,每回药粉一沾上溃烂的皮肉,他哪怕深陷昏迷,身体也会骤然紧绷,微微战栗。

      她毫不手软,清创,上药,裹布一气呵成,完事后便立刻退开三步。

      这日屋里越发闷热,沈临春撑开南面的支摘窗,清风穿堂而过,卷着药味与浊气徐徐散去。

      与此同时,榻上的人闷哼一声,缓缓睁开眼。

      没等沈临春回头,那人右手已探向腰间佩刀的位置,下一瞬,目光警惕地扫过四周。

      沈临春脚掌一错溜到门边,这个距离恰到好处,进可答话,退可脱身。

      “你醒啦?”
      “这是哪儿。”男人嘴唇干裂,嗓音干哑。

      “我家,你前天夜里昏死在我家门口,是我把你拖进来的。”

      他眼中戒备未消,半晌没搭腔。

      沈临春晓得他在琢磨什么,索性开门见山,“我不清楚你是什么身份,也无意掺和你的恩怨纠葛,只是你身上的伤,至少得养个十天半个月才能下地,我这儿多添副碗筷不算难,不过丑话得说在前头......”

      她腰杆挺直,不卑不亢,“你在这儿养病可以,白吃白住不行,等你稍稍好些,得帮着干点力所能及的活儿,权当抵药钱和饭钱。”

      静默片刻,他仅落下一字,“......好。”

      见这人还算上道,沈临春悬着的心彻底落定,转身去灶上盛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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