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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Chapter 14 原来过去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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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韩夙从不相信有奇迹。
这十年以来,他一直认为倪宵已经死了,哪怕长大以后懂了事,也曾怀疑过当年自己是不是弄错了,可是办案的警察叔叔没有再打来过电话,爸爸妈妈也不曾说过关于倪宵的新消息。
如果倪宵没事,他们一定会告诉自己,可他们什么都没说,韩夙完全不敢去问。
那个夏日雨夜牢牢刻在他的心里,是十年都不能愈合的疤痕,碰都不敢碰。
谁知道就是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夏日,暑假里足不出户的他,偏偏突然想要去公园写生,画雨景,或者等彩虹,完全是心血来潮的一次出行,汽车等红绿灯的时候,他不经意地向窗外望去,就看见了那个身影。
明明和记忆里已经完全不同,却又那样似曾相识,头上扎着熟悉的小揪揪,整完了头发还习惯性地用手指轻轻蹭一下鼻尖。
十年记忆瞬间压缩,曾经瘦小的身影在脑海中飞快长高长大,最终跟不远处那个少年的身形重叠起来,严丝合缝!
韩夙震惊得头皮发麻,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他完全没有思考,更没有考虑过汽车是在怎样危险的位置,当即解开安全带,推开车门冲了下去。
冒着濛濛细雨,横穿过车来车往的街道,踩过路边水洼,哪怕弄湿鞋子也没关系,仿佛当年那个人依旧牵着自己的手一样向前狂奔,扑过去抱住了对方的腰。
心脏一下一下重重撞击着胸腔,几乎快要撞碎胸骨飞出去,韩夙嗅到熟悉的汗味儿,眼泪几乎唰地就流了下来。
他艰难地张了张嘴,却没能发出任何声音。
太久不说话,已经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认错了人,也害怕自己抱住的是一个幻觉,他的心还在乱跳,直到对方轻轻问出了那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称呼——
“小凤儿?”
这一刻,韩夙的心彻底停摆,四肢酸软得厉害,险些站不稳。
倪宵感觉腰上的手臂骤然一松,趁机拉开,转过身去,看到了一个有些陌生的少年。
跟记忆里圆脸圆眼又奶呼呼的小孩儿完全不一样了,少年身量拉开,跟自己差不多高,相貌方面,原谅他文化程度不高,只能想到一个字,帅,两个字,英俊。
下颌线棱角分明,鼻梁高得跟山似的,一双眼睛黑而深邃,还是那样有神,但此刻被源源不断涌出的泪水淹没,跟他这副酷帅的长相有那么一点不配套。
倪宵轻轻笑了,脸上依旧挂着惊讶的神色:“是你吗?小凤儿?你还记得这个小名儿吗?我给你取的,放心,我知道你的大名叫韩夙,夙愿的夙,现在我认得这个字了。”
三年级的时候学到了这个“夙”,他左看右看,依旧觉得这就是“凤”,但把两个字放在一起对比,他又能分清了,一笔一划在本子上抄写了好几页,总算把它牢牢记住。
他看着眼前的少年,心脏后知后觉地开始狂跳,按捺不住地激动:“都长这么高了!也难怪,十六了吧,高中生了,肯定蹿个儿。你是怎么认出我来的?是头上的小辫儿吗?哈哈,我当年立下的志愿,也就能实现这一个了。”
“这些年你过得好吗?当年我回去,听说你出国了,还以为你爸爸妈妈带你去国外生活了呢,什么时候回来的?是一直在国内,还是——你怎么不说话啊?以前小嘴叭叭的那么能说,现在光我说了。”
倪宵觉得不太对劲,对面的韩夙明显是先认出自己来的,自己不可能认错人,可是那长着一张巧嘴、最能说会道的孩子,怎么哑巴了?怎么看着自己一直不吭声?
神情是那样急切,眼泪一直掉,喉结上下直晃,嘴巴半张着,嘴唇还在抖,就是不说话。
“激动成这样吗?我也挺激动的,想过有一天再跟你见面,但没想到会这样遇见。”倪宵抬手蹭了蹭他的眼泪,笑了笑,“不至于掉眼泪吧,我记得你小时候不算是个哭包,那会儿整天扯着嗓子喊,听着像是在哭,其实雷声大雨点小。”
韩夙张了张嘴巴,喉咙里艰难挤出嘶哑的嗓音:“宵……”
“嗓子怎么了?哑成这样,那就别说话了。”倪宵温声说,随即又笑了笑,“我还记得你小时候那一把好嗓子,别是现在真学唱歌了吧?把嗓子唱哑了?”
韩夙说不出话,只能扑过去再次把他紧紧抱住,呼吸都重了几分。
“小凤儿,你可真是长大了,是男子汉了,这么有劲儿。”倪宵轻轻试了试,没能把人推动,笑了,“稍微松松,勒得我喘不上气。”
有个男人打着伞跑过来,撑在韩夙头顶,神情焦急:“小夙少爷,你可吓死我了,怎么能直接下车跑过来,路上那么多车,万一撞着了可怎么办?!”
少爷?这么古早的称呼,倪宵扭头看着他,心想,这是喊谁呢?
小凤儿吗?
韩夙松开了他,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用颤抖的指尖打字,然后把屏幕给司机看:“我要带他回家。”
司机疑惑地看了看倪宵身上的外卖骑手制服,试探地问:“这位是……”
“哦,我是小凤儿、不,韩夙小时候认识的朋友,叫倪宵。”倪宵做自我介绍,“您是?”
“我是韩董家的司机。”
倪宵点了点头,心里琢磨,“韩董”,应该是小凤儿的爸爸?
正想着,韩夙的手机屏幕递到了他面前,上边写着几个字:“跟我回家。”
倪宵还在想吃饭和晚上接单的事儿,正在犹豫,就被人拽着手腕往前走。
看韩夙那坚决的样子,他忍不住乐了:“成成成,跟你回去,不过我得先找个地方把车锁上。”
不知什么时候,那点毛毛细雨也停了,太阳老爷热情地俯瞰大地,天边挂着一抹似有似无的彩虹,很是漂亮。他把电动车锁在了路边人行道的栅栏上,让树荫挡着点,免得回来的时候坐垫烫屁股。
司机把车开到了他们面前,倪宵跟着韩夙上了车。
这车标他认识,是奔驰,但从来没坐过,看起来也是尊贵典雅的那种高端车型,坐进去发现里边内饰都是真皮的,各个角落都透露出一个“贵”字,再看看自己身上几乎湿透了的外卖POLO衫,突然生出了一点点别扭。
可别给人弄脏了。
但韩夙根本不在意,他坐在后排,双手牢牢环住倪宵的肩膀,生怕他跑了似的。
这动作很不自然,司机从后视镜里打量了几次都还觉得怪——少爷平时不说话,几乎不跟人往来,跟父母都不会这么亲昵,这倪宵是什么来头,能让他这样?
韩夙根本不在乎自己的举动有多么出格多么不符合社交礼仪,他抱着失而复得的宝贝,激动得一直控制不住地发抖。
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心里的狂喜,他像是退化成了一只猴子,在倪宵身上闻来闻去,又像是一只跟主人分离了太久的小狗,想要录入对方的全部气息。
“哎……”倪宵平时跟基友们勾肩搭背习惯了,并不抗拒被人搂抱,但现在这样,他稍微有那么一点儿尴尬,“小凤儿,我出了一身汗——”
话还没说完,就感觉到韩夙隔着衣服在他肩膀上咬了一口。
倪宵:“……”
“你这孩子,馋肉了吗?”他笑了,“我身上这些可不够啃。”
韩夙咬完他,很快松了口,额头抵着他的肩头,发出长长的叹息,口齿含混不清地说:“宵、哥、哥……”
“好了好了,嗓子疼咱就不说话了,你打字给我看吧。”倪宵安慰地说。
十年不见,他也挺想念韩夙,尤其每年夏天的暴雨时节。虽然这次重逢令人猝不及防,但让他意外的是,他一点儿都不觉得对方陌生。
那张脸很快就变得熟悉,隐约还能看出儿时的样子,莫名其妙地觉得很亲切。
显然小凤儿也是这样想的,这就更让人高兴了。
韩夙摇摇头,只顾抱着他,贴贴脑袋,嗅嗅味道,恨不得整个人都扒在他身上。
倪宵艰难挣脱他的“禁锢”,抬起手臂搂着他的肩膀:“来来来,我个子高点,我抱着你,这样坐着得劲。”
于是韩夙又双手环着他的腰,趴在他的心口,听着那“噗通”“噗通”强有力的心跳,缓缓舒出一口气。
原来过去十年,不过是场噩梦。
好在现在这个噩梦终于醒了,他把宵哥哥找回来了。
他再也、再也、再也不会让他离开。
倪宵要永远都留在韩夙身边。
两个人的生命从十年前一起出逃的那一刻就连在了一起,只有死亡才能让他们分离。
豪华汽车缓缓开进位于闹市区的别墅庄园,倪宵透过车窗往外一看,说不震惊是假的。
会被人绑架勒索,还能出国生活,他知道小凤儿家一定条件不错,但没想到这么不错。
“当年你报门卫电话,我还以为你那会儿是住在哪个家属院,原来是你家自己的门卫吗?”倪宵感叹地说。
韩夙还在听他的心跳,闻言轻轻“嗯”了一声。
再看宽阔的小广场、富丽堂皇的前花园,以及眼前这三层高的欧式楼房,倪宵突然产生了一种乡巴佬进城的感觉,眼睛都不够看了。
苏港市算是一线城市,这块地又是苏港最贵的地皮之一,是他送外卖几个月从来没来过的地方——开玩笑,住在这儿的人谁需要点外卖?就算要点,也有人专门去买,用不着咱外卖小哥。
还是小时候好,谁也不会想谁家里是不是有钱、这么有钱会不会对两人的关系产生什么影响。
倪宵自问对韩夙绝无任何企图,以前不会有,现在也不会有,但看见这样堪称豪奢的家,他无端有些心虚,怕被人看扁,也不想被人猜忌。
哪怕只相处了几天,但俩人也算共患难过,在这没见面的十年里也在互相惦念,这种羁绊令他觉得很珍贵。
他不想自己和小凤儿纯白的关系沾上一丁点儿瑕疵。
当然,这也只是蜻蜓点水一般的念头,很快就从心头划过。
“倪宵?你就是倪宵?你真的还活着?!”
刚一下车,有个阿姨就突然冲过来,激动地抓着他的肩膀打量,眼睛都红了。
谁家好人一来会问死活?倪宵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啊……阿姨,我、我活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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