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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还是救了这个危险的漂亮男人。 因为他给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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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人人喊打的妖女,那群自诩人间正道的鼠辈趁我出门一拥而上,一把端了我的老巢。
他们缴获了我几十年的收藏,每一个都是我的珍藏我的心头好啊。那群臭不要脸的贱人用马车拉了七天七夜,随后欢天喜地办起了庆功宴流水席。
琼楼铺锦,灯火连绵,仙乐袅袅绕梁不绝。满堂修士推杯换盏、笑语喧阗,朗朗声浪直透云霄。
他们冠冕堂皇称颂自己除魔卫道、匡扶苍生,将洗劫巢穴、掠夺私藏的卑劣苟且,粉饰成震古烁今的千秋功绩。
席间人人谈笑风生,肆意把玩我的珍宝,肆意诋毁我的名声。
他们骂我妖女祸世,说剿灭我巢穴是为民除害;他们炫耀抢来的奇珍,将我的半生心血当成他们功成名就的勋章。
何其可笑,何其肮脏。
世人皆骂我是祸乱山海、嗜血成性的妖女。
三界碑上刻我恶名,仙门榜中将我列为首恶,凡修行正道者,人人得而诛之。
我无恶不作?
可我观这朗朗乾坤,最阴毒诡诈的邪魔,从来都披着一身光鲜正道衣冠。
*
家被偷了的消息传到我耳朵里的时候,我操他大爷的我正蹲在池塘洗碗。
蹲在隔壁石板的那对嘴碎的夫妻一直在骂我。
说我贪婪无耻,说我阴险狡诈,说我冷血无情,说我不择手段。
这我认了,人之常情。其实这番话对我来说是夸赞来着。
翻译一下就是我有追求,有方法,有恒心,有手段。
我很喜欢这些评价,我就是个恶人,怎么了?
可他们说我是贱货,说我被人□□烂了。
这我不认,我和他们素不相识,我也没得罪她们,他们也没看到我和哪个男人上床,他们凭什么这么骂我?
偏见,骂来骂去只有这点子话了,什么时候可以只肯定我的能力而不再去管我床上那点子破事儿呢?
而且,呵,愚蠢的闲人啊,要知道,我是妖女,我是老大!是我挑男人,不是男人挑我!
女人的一生啊,品尝过风骚男的曼妙、傲娇男的羞涩、钢铁直男的浓情、拜金男的谄媚、冰山男的魅惑、痞帅男的撩拨、别扭男的蜜意,最后会发现还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温柔系老实人处男才是最适合自己最爽口的,唉爽哉爽哉。
算了,骂就骂吧,其中的酸甜苦辣只有我一人知道,流言蜚语入耳经年,我早已波澜不惊。
一定是我太过于完美了,他们是找不到我的其它缺点了,但是非要说两句,满嘴喷粪泼脏水,不然就浑身不得劲。
骂我的人那么多,我杀不尽的。嘴长在他们身上,他们爱骂就骂吧。
别人不了解我,我却不生气,不也是君子吗?
可是他们说着说着又笑起来了,说我老巢被端了,我完蛋了。
我真的生气了。
诽谤我可以,诅咒我也可以,但这两件事不能当着我的面说。
我眸底戾气骤凝,抬手将手中瓷碗狠狠砸出。
白瓷破空疾掠,风声凌厉。
堪堪将要砸落二人身前之际,一枚细碎石子骤然破空截击。
“砰!”炸开。
瓷碗瞬间炸裂纷飞,碎瓷四溅。
那对夫妇毫发无伤,却被这骤然变故吓得浑身一颤,口中秽语戛然截断,仓皇四顾,视线越过我,落在了我身后。
一道温雅清和的男声缓缓响起,听不出半分情绪:“你二人速速归家,休得妄议是非。”
那二人如蒙大赦,慌忙起身逃窜,转瞬无踪。
我漫不经心地缓缓回身,眉眼沉沉,周身裹挟着未散的冷冽戾气。
身后立着一道白衣身影,身姿清挺绝尘,玉骨清姿,宛若谪仙临凡。
不过可惜是个病秧子。这副清绝易碎的皮囊之下,藏着几分城府,我至今看不透。
这个人模狗样的病秧子是我前不久救下的。
病秧子眉目浅淡,声线温和依旧:“区区市井碎语,何须动气伤身。”
我唇角勾起一抹凉薄戏谑的弧度,指尖轻轻摩挲,眼底寒意翻涌。
被骂的又不是他,他怎么能感同身受呢?站着说话不腰疼。
说真的,我起了杀心。
我怀疑这个病秧子肚子里没憋好屁。
*
一个月前,忘情宗首席大弟子裴酌出关了。
他一出关,修真界那是锣鼓喧天、弹冠相庆。
关于这个裴酌,那些清高傲慢的正道修士一反常态,前所未有地众口一词,将所有极致赞誉尽数堆砌在他身上。
说他道心坚定,说他天资绝代,说他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天才,说他飞升指日可待。
那群狗仗人势的小人还胆敢给我下了最后通碟。
意思是我要是不臣服,我就死定了——那位牛逼哄哄屌炸天的修真之光要收我来了。
我真的操了。
本来我是不打算凑那个热闹的,这样看来我不得不去凑这个热闹了,待我亲自去会一会这位冠绝天下的……裴酌。
可惜我最后也没见着这个正道之光,因为我在去路上被绊住了脚。
我见着了一个浴血的漂亮男人,他一袭纤尘不染的素白长衣尽数被血色浸染,层层猩红叠染,破碎狼狈,却依旧掩不住那副惊心动魄的绝世容貌。
他躺倒在满地残红血泊里,身形单薄易碎,眉眼清绝,破碎又矜贵,脆弱得让人心尖发颤。
那冰冷破碎且脆弱的小模样,乖招人喜欢的。啧啧,最容易激起我这种富有爱心的女人的保护欲。
不过救人这事,有风险。
无数前辈用血与泪的教训告诉我,路边的野男人不要捡。
轻则爱恨情仇身心俱疲,重则魂飞魄散家破人亡。
所以我也是蹲下来抱胸欣赏了一会儿,起身抬腿就要走。
然后——就在这个时候,那位仁兄垂死病中惊坐起,拉住了我的衣角。
他气息微弱如丝,声线破碎沙哑,细若蚊蚋,堪堪入耳:“救我。”
我脚步未停,稳步向前。
“……必有重谢。”
我虎躯一震,脚步一顿。
重谢,这事很微妙,如果是以身相许之类的就很下头了,当然如果是重金酬谢,那就很有看头了。
“……我有钱。”
我眸光一亮,瞬间转身。
嗨,不是我说,你有钱你早说啊。
不过我害怕着小子骗我,特意搜了他的身。
忒。这小子穿得这么人模狗样的,身上一分钱都没有。
滚蛋。
我啐了一口,我才不信他能拿出让我满意的感谢。
蒜鸟蒜鸟,我还要去会一会那个狗屁裴酌呢,没功夫在这耗时间。
我拔腿就走——有一股力量把我往下拉往后拉。
我慢慢低头,原来这厮在昏迷之前攥紧了我的衣角。
我一动,连带着他的手腕他的身体。他那么长一条,我拖着走当然阻力满满。
竟敢讹我!
真是岂有此理。
我眯起了眼睛,拔剑考虑从哪里砍下这只黑手。
剑光凛冽将至之际,他宽大的袖口微微晃动,一抹璀璨金光骤然溢出,灼灼生辉,险些闪瞎了我的眼睛。
咦——
???
此乃何物?!
我险些呕出一口陈年老血,我方才搜身的时候也没发现啊。
我蹲下,将东西从他袖口抽出来。
看到这东西全貌的时候,我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我的个乖乖,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金疙瘩吗?
我两眼放光,把东西收入囊中,眉眼弯起温柔笑意,看向这濒死美人的目光柔和慈祥得不像话。
我伸出手,一根一根掰开男人攥着我衣角的手指。
乖乖,收了你的钱,我就不砍你了。
我不伤害你,但是你也休想我救你。
是的,拿了钱不做事只是我的基本操作罢了。
这就是江湖呐,你就当花钱买个教训吧。嘿嘿~
我还是救了这个危险的漂亮男人。
因为他给得实在是太多了,我无法拒绝。
江湖多鼠辈,我害怕他之后翻脸不认账,狗咬吕洞宾。
他给得多,我却想要得更多。
忒,天底下有哪个蠢货嫌自己钱多?不要给我扯什么狗屁地知足常乐。
求其上得其中,求其中得其下,求其下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他身上竟然随身携带着欠条和笔墨!倒是省了我好大一个麻烦。
妙哉妙哉!我速速填好了数额,写好了名字按好了手印,然后抓住他的手,把笔塞到他的手心,他的手一碰到笔,便凭着本能稳稳执笔,腕间微垂,一笔一划,自觉落下自己的名字。
字迹清隽飘逸,风骨绝尘,哪怕虚弱无力,也难掩经年沉淀的大家气韵。
我瞅了瞅未干的笔墨,抬手覆住他的手背,按着他的指尖,在落款之处稳稳摁下一枚鲜红的指印。
完美!
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好不容易碰见这么大一只傻狍子,可得逮住好好敲一笔,发一笔横财。
其实,我现在已经很有钱了,但是我依旧不开心。
是的,冰冷的金山银山不能填满我空虚的心。
桀桀桀,所以我只好用更多的金银财宝来填。
我从来不说什么“干完这票就金盆洗手”,前辈血泪的教训刺激着我脆弱的心灵。
——说“干完这票就金盆洗手”的前辈多半都挂了,就栽在最后一票上。
晦气。
那时的我从未起疑心——为什么有人会随身携带欠条?
我也不曾知晓,那一纸条款是阴阳契,显现出来的是欠条,没显现出来的是天地为证、暗藏玄机的婚书。
我早在那时就已经被一双眼睛盯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