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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重生?腐生!
已经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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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死了三天,加之天热,尸体的味道极不好闻,除了充斥鼻腔的尸臭味,刘寿材还闻到了蜡的味道,没错,就是蜡。他感受着纸背面的触感,终于明白那晚桶里亮晶晶的液体是什么了——是蜡。包括浇筑在尸体表面的,也是蜡,所以看上去才会亮晶晶的格外光滑。
分食、糊蜡,若非提前知道,刘寿材只怕要当这姑娘是那帮外乡人的世仇,不,怕是仇人都做不到这么恶毒。也难怪那姑娘的伤口会立即止住血,不对,哪里是止住了血液,分明就是被蜡裹在里面了,就像琥珀一样。
——手段也太残忍了!
想到这里,刘寿材挣扎着要起来,他想去问问那群外乡人,为什么要这样对待一个死者。
突然,他感觉鼻尖痒痒的,就见那蟋蟀招摇地爬在了他的鼻子上,后足还在搓着灰。
他心下一怒,一掌拍向自己的鼻尖,不料蟋蟀从他的手下溜走,结实的一巴掌差点没拍在自己的脸上,刘寿材恼羞成怒,正要拿住那罪魁祸首,却被一双骨节分明的手抢了先,那双手“嗖”地捏住蟋蟀的触角,将它拎起来轻轻一晃,从棺材里甩了出去。
刘寿材抬起头,对上一双笑眯眯的眼睛。
“哥!你变成斗鸡眼了!”
刘扬——刘寿材那个卖香蜡纸表的兄弟,伸手一拉,将刘寿材从棺材里面提溜出来。
“忘性真大,我不是告诉过你人死之后身上有一股因果味,但凡沾上一星半点,三光神水也难洗净,你怎么还往人家棺材里面扎……”
刘寿材“呸呸”两下,将自己嘴边不小心粘到的纸吐了出去,而后又整理了一下衣服,这才长长吐了口气,“刘扬啊,你是不知道我从昨晚到现在有多衰,我一个做棺材的差点不能拥有自己的棺材,被人活埋在坑里,连草席都没一张!”
两人刚说几句,那边的人群却安静下来,原来经过一番对峙,外乡人终是败下阵来。
毕竟他们伤人在先,罪行难以掩饰,加之老妪又是主动赴死。眼见事情暴露,再无回旋余地,便抱起老妪的尸体,看也不看那口棺材,转身就走。
只不过在走前,那个曾找刘寿材定棺材的长脸大汉回过头来,他的嘴呈圆形,“噗”一下,似乎将什么东西吐了出来。
就在这时,棺材里原本安静的尸体突然开始抖动,猩红发臭的脓血挤破薄薄的蜡壳,渗透纸张,伴随着“嗬……嗬……”的哈气声,那女尸竟然缓缓张开了嘴巴!
刘寿材离得最近发现的最早,他大叫一声,躲在了刘扬的身后。
“诈尸了!诈尸了!”
旁边的人看了过来,都看到了这一幕,皆是吓得惊叫着连连后退。
方才带头开棺的小伙子走了过来,他的腿在微微发抖,嘴却硬得像风干的馒头,“怕、怕什么,谁有火?把她一把给烧了!”
众人你推我我推你没人敢上前来,想去找那帮外乡人,可他们就像是脚底抹了油,早就消失在了天边。
带头的小伙子又看了一眼旁边的刘寿材和刘扬,“刘赞刘扬,你们来,你们不是以前就负责白事吗?”
刘寿材默默向后退了一步,将刘扬晾在了前面。
刘扬也不恼,只是缓缓道:“你都不知道怎么处理,我能有什么办法?”
“刘扬你别装!谁不知道你一向神神叨叨,还会画符治病什么的……”
刘扬冷了脸,“队长,我什么时候干过那些事?子不语怪力乱神,你可别给我乱扣帽子!”
那小伙子被刘扬的气场慑住,看了看他,又看了看一旁动静越来越大的棺材,双腿抖如筛糠,“那你说咋办,我都听你的!”
刘扬这才缓和下来,他道:“咱们都讲究一个入土为安,依我看,便埋了吧!”
“可,可是她在动,怎么埋?”
刘扬道:“以前怎么埋,现在就怎么埋,怕她出来就把坟挖深点,周围用砖头石块砌一下,再不济,你把棺材板子再加固加固,这不都是办法吗?”
说罢,他也不顾那人的挽留,拉起刘寿材直接就走。
刘寿材并不知道那些人最后是如何处理的,只听说他们专门找了个深坑,把小棺材放了进去,至于其他的,他也不清楚。除此之外,刘寿材的隔壁一夜之间被搬得空空如也,那些外乡人自此以后便消失了,再无音讯。
听到这里,众人都是云里雾里,林萤则是看着坑里的棺材问道:“它该不会就是你故事里的棺材吧?”
刘先生摇摇头道:“不是故事,我讲的都是真事,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人们为了自保只能藏拙,我爷刘寿材是,我表叔公刘扬也是。他们走之前还在惦记着这件事,对我千交代万嘱咐,让我去寻那口小棺材,寻到之后,看看那里面究竟是什么,要是不是什么好玩意就把它一把火给烧了。”
阿曹瞪圆了眼,“难怪我说这边挖出了个小孩棺材,你就非要跟着我一起来看看!”
原初则是皱着好看的眉头,询问道:“为什么当初不愿意烧掉,现在却让你去烧?”
刘先生摸了摸胡子,“关于这点我也问过,刘寿材说一是当时抓的严,不让搞这些乌烟瘴气的事情,以免煽动人心;二是本来开棺就惹怒了那些外乡人,再烧了怕是要遭到报复。而我表叔公则是说他怕那些外乡人给女尸身上下了蛊,特别是母子蛊,刘寿材说不定也沾上了——母子蛊,母蛊一死子蛊也得亡,这样一来刘寿材会出事。所以就算要烧,也得等到刘寿材归西后再烧。毕竟我表叔公也纳闷那个棺材里的女尸为什么会突然动起来。”
马浩哲乐了,“你还说不是讲故事,好家伙!什么苗疆蛊术都出来了,不再来点黑僵白僵毛毛僵?”
马西梅一边憋着笑,一边轻轻揍了他一拳,“小浩,怎么跟大人说话呢!”
刘先生也不生气,他依旧乐呵呵的,“人都有局限性,我表叔公也是嘛!不过现在我可以给你换一个你容易理解的解释。”
说着,他又点燃了一支烟,仍是夹在手指间,任香烟自燃。
他说当时那个年代卫生条件普遍比较差,连洗澡水都很奢侈,有人调笑说人这一辈子只洗三次澡:一次是出生第三天用艾草水洗,是谓“洗去前尘,祈福新生”;第二次是在结婚时,是谓“结束单身,迎接婚姻”;还有一次则是进棺材前,是谓“洗去尘埃,回归净土”。
可有的人连这三次也达不到,那个可怜的姑娘就是,她生前长期营养不良,难免没有疾病,加之和许多人挤在一起生活,卫生条件又差。当她去世的时候,天气炎热,各种细菌在尸体里发酵,又被蜡封了起来,就像是给一堆容易膨胀的东西加了一个不怎么结实的锅盖,所以尸体才会看起来像在动一样。这样的尸体能烧掉最好,可要是不烧,放在地底与空气隔绝也是可以的。
马浩哲道:“哎呀!我倒是听说过外国有个皇帝生前患有严重疾病,那个手啊脚啊的都烂了,上面长满了蛆虫,需要医生每天拿个镊子把肉里的蛆夹出来,他死之后体内的病毒更是发了酵,像个地雷一样,把停放的棺椁都炸开了,尸体也炸成小碎块,烂肉糊得到处都是……”
小雨听得直犯恶心,“呕——”
刘先生道:“是这样的,你看,我稍微一点拨你就能明白,还是挺聪慧的嘛!”
马浩哲向来禁骂不禁夸,闻言尾巴立即翘到了天上,“那可不!”
经此一事,刘寿材的后半辈子就干两件事:卖棺材和找调查那帮外乡人口里的重生究竟是什么。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漫长的寻找,还真让他找到了,虽然这个时候,刘寿材已经垂垂老矣。他告诉自己的孙子,那些外乡人之所以相信重生,是因为他们中有人的确见过死去的人重新出现在世上,而且还不止一人。
马浩哲惊讶地问道:“真的有重生?”
刘先生点点头又摇摇头,“说重生,其实用‘腐生’更为准确……”
刘寿材得知那帮外乡人来自一个叫做“桑陌”的小镇,那里气候温热湿润,虫蚁繁多。有一种名为“人面蛾”的大型蛾是当地的特有昆虫,这种昆虫数量稀少,非常罕见。
它经常会将卵产在动物或人的尸体上,孵化后的幼虫会取食尸体的腐败组织完成发育,就像苍蝇一样。只不过苍蝇卵孵化得快,只需要一天甚至几小时,而人面蛾的卵通常需要经过数天才能孵化,这就导致有时候卵还没有孵化出来,便已经和腐肉一起被其他动物吃进了肚子里。
大概是有着与人类相似的面孔,人面蛾的智商也不低,不知是哪一只开窍的蛾发现人类尸体在下葬时会套一个小壳子,而且还会埋在土里,这不仅避免了尸体被吃掉,而且还延缓了尸体腐败的速度——这对蛾来说,不就是一个最完美的容器和食物吗?
自此,人面蛾纷纷将卵产进了人尸里,甚至为了爬出棺材,进化出了锋利坚硬的趾。
有的棺材埋得浅,人面蛾孵化后在里面发出声音,被活人听到,以为是棺材里的人没死,挖出来刚开棺,便见里面一只长着人脸的绚丽大蝴蝶挥动着翅膀飞了出来,飞向高空,而棺材里空空如也,早就没有了尸体的踪迹。
——这便是外乡人以为的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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