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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窥光   暗恋一 ...

  •   暗恋一个人最隐秘的快乐,不是拥有,而是窥见。
      是隔着安全的距离,悄悄收集关于他的一切,像一个不为人知的收藏家。每多知道一点,就在心里的小本子上记下一笔,然后反复拿出来翻看,反复咀嚼,反复品尝。
      那些细碎的、不值一提的发现,在外人看来毫无意义,但在当事人心里,却是惊天动地的秘密。
      迟非晚的秘密,多得能写成一本书。
      那个秋天,迟非晚觉得自己像一个潜伏在暗处的侦探。
      只不过她要查的,不是案件,是一个人。
      最开始只是去图书馆的时间变多了。
      从每周两次变成三次,从三次变成四次,最后变成只要下午没课就会去。白露说她是不是要考研,天天泡图书馆。她笑笑说专业课太难,得多花时间。白露翻了个白眼,说你这个年级第一说专业课太难,让不让我们活了。
      她没解释。
      因为解释不了。
      总不能说,我去图书馆不是看书,是看人。
      他看书的时候习惯把左手的食指搭在书脊上,翻页时用右手拇指和食指捏住页角,动作很轻,几乎听不到声音。他写字的时候身体微微前倾,左手压着笔记本的边缘,右手握笔的姿势很标准,食指离笔尖一寸,笔杆靠在虎口上,写出来的字应该很好看,虽然她隔了三排书架,从来没看清楚过。
      他偶尔会转笔。
      那支笔是一支很普通的黑色水笔,不是什么名牌,学校超市卖的那种三块钱一支的。但在他手里转起来就很好看,在指间灵活地翻转,划出流畅的弧线,从来不会掉。她偷偷练过,练了整整一个晚上,笔掉了大概一百次,最后白露从床上探下头来说你能不能别转了我要睡觉。
      她没练会。
      她好像永远都学不会他那种游刃有余的从容。
      后来她知道他不是从来不会掉笔。
      有一次她观察到的笔从指间滑出去,滚到了桌子边缘,他眼疾手快地按住,然后左右看了看,确认没人注意到,才把笔重新握好。那一瞬间的表情,有一点点心虚,有一点点窘迫,嘴角抿了抿,耳根似乎比刚才红了一点。
      那是她第一次在他那张清冷的脸上看到类似“不好意思”的神色。
      她差点笑出来。
      但她忍住了。
      隔着三排书架,她把脸埋在专业书后面,嘴角的弧度压了很久才压下去。心跳得很快,手心微微出汗,比查到期末成绩还要开心。
      那支笔差点掉落的瞬间,是迟非晚关于那个秋天最鲜活的记忆。
      她发现他不是永远完美的。他也会差点把笔掉在地上,也会偷偷看旁边有没有人注意到。这个发现让她觉得他们之间的距离好像近了一点点虽然实际上什么都没变,他还是不认识她,她还是不敢走过去。
      但就是开心。
      那种开心的程度,大概相当于她发现了世界上只有她一个人知道的宝藏。
      十月中旬的一个周三,迟非晚发现了一件事。
      温观棋周三下午没有课。
      不对,不是没有课。
      那天下午三点左右,他接了一个电话。他看了一眼来电显示,眉头微微皱了一下,然后拿起手机走到楼梯间去接。迟非晚假装去接水,经过楼梯间门口的时候放慢了脚步。
      楼梯间的门没关严,她听见他说:“我在图书馆。”
      停顿。
      “下午有课。”
      停顿。
      “嗯,逃了。”
      迟非晚端着水杯站在门外,愣了好一会儿。
      逃课?温观棋会逃课?那个看起来像是把所有规矩都刻进骨头里的人会逃课?
      她端着水杯走回座位,喝了一口水,差点呛到。
      然后嘴角又压不住了。
      这个发现比“他差点掉笔”更让她兴奋。温观棋不是完美的优等生,他会逃课,他会在图书馆里用看书当借口翘掉不喜欢的课。他也有不想做的事,也有想要偷懒的时刻。
      她忽然觉得自己对他的喜欢,从某种虚无缥缈的仰望,变成了更具体的东西。她喜欢的人不是神,是一个会逃课、会差点掉笔、被发现了会心虚的普通人。
      这个认知没有让她失望,反而让她更喜欢了。
      但她很快发现了另一件事。
      他逃课不是来图书馆消磨时间的。
      他看的是建筑专业的书,很厚的那种,里面全是图纸和密密麻麻的标注。她后来特意去图书馆系统里查了那些书的借阅记录,近三个月借过那些书的人里,次数最多的就是他。有一本《现代建筑结构设计》他续借了两次,书脊都快翻烂了。
      他是真的喜欢建筑。
      不是为考试、为绩点、为保研是真的喜欢。她不懂建筑,但她看得出一个人做一件事的时候眼睛里有没有光。温观棋看那些图纸的时候,眼睛里有光。那种光是安静的、内敛的,不像太阳那样灼热,更像月亮,冷淡的、专注的、不需要被人看见的光。
      和她看他的时候,眼睛里的光,大概是同一种东西。
      只是他看的是建筑,而她看的是他。
      除了图书馆,迟非晚的“据点”还有食堂。
      温观棋吃饭的时间很固定。午饭十一点四十左右,晚饭五点四十左右。他常去的是第三食堂,因为那里离建筑系馆最近。他不挑食,什么都吃,但从来不吃香菜。她观察出来的有一次他点了一份牛肉面,端到座位上之后花了大概三分钟,用筷子把香菜一根一根挑出来,放在纸巾上,动作不急不躁,耐心好得惊人。
      挑完之后他把纸巾包好,起身扔进了垃圾桶。
      然后才开始吃面。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好像做过无数遍。
      迟非晚坐在隔了三张桌子的斜对角,把脸埋在餐盘里,笑得肩膀轻轻发抖。一个二十岁的大男生,怕香菜怕到这个程度,又不好意思跟打饭阿姨说“不要香菜”,只能自己躲在角落里一根一根挑出来。
      那之后,迟非晚每次看到他端着碗坐下,都会偷偷猜这碗里有没有香菜。如果有,她就在心里默默地帮他倒数,大概需要三分钟。
      他挑香菜的样子很专注,眉头微微皱着,嘴唇抿成一条线,好像在做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她觉得那种专注用在一碗面上有点好笑,但又觉得好笑里带着可爱。
      这个词冒出来的时候,她自己都吓了一跳。
      可爱。
      她居然觉得温观棋可爱。
      那个永远清冷疏离、让人望而却步的温观棋,在她眼里,居然变成了一个“可爱”的人。
      迟非晚把脸埋在餐盘里,筷子戳着米饭,心跳有点快。
      完了。
      她好像比自己以为的,更喜欢他。
      十一月,天气转凉。校园里的银杏叶落了一地,踩上去沙沙的,像踩在时间的碎片上。
      迟非晚发现温观棋换了一件外套。从薄款的深蓝色风衣换成了灰色的厚呢子大衣。大衣很长,几乎到膝盖,他穿起来很好看,走在秋风里,像一棵清瘦的树。她隔着图书馆的窗户看他从银杏大道上走过来,衣摆被风吹得微微扬起,踩着一地金黄的落叶,步伐不紧不慢。
      那个画面她在当天晚上画下来了。
      画完之后她觉得不太满意画不出风的感觉。画面是静止的,但记忆里他是动的,衣摆在飘,落叶在翻飞,头发被风吹得有点乱,他抬手把额前的碎发拨开,露出眉毛和那双她看了无数次的眼睛。
      她想了想,在那张画旁边写了一行字:“风太大了,我把他的衣摆画乱了。”
      其实不是风的问题。
      是手在抖。
      天气预报说那天有冷空气,她穿少了,坐在图书馆靠窗的位置,风从窗缝里灌进来,吹得她手指发僵。她把手缩进袖子里暖了好一会儿,才重新拿起笔。
      温观棋好像不怕冷。他穿着那件灰色大衣,坐在离她三排书架的位置,依然低头看书。偶尔抬头看一眼窗外,然后又低下头去。他的手指也没有缩进袖子里,裸在外面,握着那支黑色水笔,在纸上写写画画。
      她看着他露在衣袖外面的手指,指节分明,骨感而修长,心想:他不冷吗?
      后来她发现,他也冷。
      只是他的冷不在手上,在耳朵上。他的耳朵被冻得有点发红,尤其是耳尖,像抹了一点淡淡的胭脂。他不时抬手摸一下耳朵,然后继续写字。
      迟非晚画下了那双冻红的耳朵。
      那一页速写本上只有一双耳朵,配上寥寥几笔侧脸的轮廓线。耳朵画得很仔细,耳廓的弧度,耳垂的形状,还有那片从耳尖蔓延下来的浅红,她用了赭石色的彩铅,轻轻晕染开的。
      画完之后她盯着那双耳朵看了很久。
      觉得自己可能是疯了。
      居然画人家的耳朵画得这么认真。
      但那确实是她的观察。关于温观棋,她什么都记得住。他怕香菜,他会逃课,他耳朵容易冻红,他看书的时候左手食指搭在书脊上,他写字的姿势很好看,他转笔的动作很帅但其实也会差点掉,所有这些细碎的、不值一提的细节,在她这里,都是宝藏。
      她像一个拾荒者,在没有人注意的角落里,捡起关于他的每一个碎片,小心翼翼地藏好,然后反复拿出来看。
      那些碎片拼在一起,不是完整的他,她知道自己看到的只是一小部分,但哪怕是这一小部分,也已经足够让她觉得,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值得喜欢的人。
      十二月初,迟非晚发现了一件事:温观棋身边没有女生。
      不是她特意打探的,是观察出来的。他在食堂吃饭,从来是一个人。在图书馆看书,从来是一个人。走在校园里,也从来是一个人。偶尔身边会出现男生,看着像是同学或室友,但从来没有出现过任何女生的身影。
      白露有次在宿舍八卦,说起建筑系的男生,说他们系一个比一个难搞。一米八几的个子,一张脸长得跟明星似的,就是不近女色。迟非晚问是谁。白露说好像叫什么温什么的,记不太清了。
      迟非晚没有接话,但她在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
      那口气松完之后,她又觉得有点好笑——她连走到他面前的勇气都没有,却在这里庆幸他没有女朋友。就算他没有女朋友,和她又有什么关系呢?
      但心里还是有一点点高兴。
      那一点点高兴,像冬天里的一小簇火苗,微弱、摇摇欲坠,但足够温暖她一整个下午。
      后来她想,那大概是她离“可能”最近的时候。
      那时候她还不知道闻溪月的存在。她不知道在温观棋的人生里,有一个女生从高中就在那里,从未离开过。她不知道那些他不近女色的传言,不是因为他冷淡,而是因为他心里早就有一个人。她不知道她的那一点点高兴,建立在多么脆弱的基础之上。
      但那又如何呢。
      不知道的人最快乐。
      那段时间,确实是迟非晚那段暗恋里最快乐的日子。
      她有一整套关于他的生活规律:周一、周三、周六去图书馆,周二、周四傍晚去操场,周一到周五十一点四十和五点四十去第三食堂,周五晚上他会去学校后街的旧书店,周六下午偶尔会去建筑系馆门口的草坪上晒太阳。
      她知道他最喜欢的食堂窗口是三号,因为那里有红烧排骨。他每次都会点,偶尔会加一个煎蛋。他喝的东西很简单,要么白开水,要么美式咖啡,从来不加糖不加奶。有一次她特意在图书馆的咖啡机买了一杯美式,苦得她差点吐出来,硬撑着喝完了。那之后她对所有能喝下不加糖不加奶美式咖啡的人都怀有一种敬佩之情。
      他听歌。在图书馆看书的时候偶尔会戴耳机,白色的,线控的,不是蓝牙的。她看不清是什么牌子,但能看见白色的耳机线从衣领里露出来,垂在胸前。她很好奇他听的是什么歌,但从来没机会知道。
      她甚至知道他用的笔记本是什么牌子的。Moleskine,黑色硬壳,A5大小,和她的速写本放在一起大概是同一个尺寸。这个发现让她高兴了一整个晚上,虽然一个是速写本一个是笔记本,虽然她买的时候根本没想过和他用同款,但知道自己的本子和他的差不多大、差不多形状,还是让她觉得冥冥之中有一种奇怪的巧合。
      白露说她最近气色很好,问她是不是谈恋爱了。
      她说没有。
      白露不信,追问了很久,她什么都没说。
      她只是觉得,每天都有期待的感觉,真好。
      每天早上醒来,不再想“今天有什么课”“有什么作业”“有什么考试”,而是想“今天他会在图书馆吗”“今天他会去操场跑步吗”“今天中午他会点红烧排骨吗”这些问题没有标准答案,但它们让每一个普通的日子都变成了一场小小的寻宝游戏。
      而她,是唯一知道宝藏埋在哪里的人。
      十二月中旬,期末临近。图书馆的人越来越多,她常坐的那个位置开始有人抢。她不得不提前半小时到图书馆,才能占到那个能看见他的位置。有时候占不到,就随便找个别的位置坐下,但一整个下午都会心神不宁,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她想她大概是上瘾了。
      对看温观棋这件事,上了瘾。
      这瘾戒不掉,她也不想戒。
      有一天下午,图书馆爆满,迟非晚没能占到那个能看见他的位置。她坐在另一个区域,和他隔了大概半个阅览室,中间全是书架和人,完全看不到他的身影。
      那个下午她的效率极低。专业书翻了几十页,一个字都没看进去。她总是不自觉地抬头往那个方向看,明知道什么都看不到,还是控制不住。最后她干脆合上书,去接水。接水的地方离他的区域比较近,她端着水杯慢悠悠地走过去,余光往他常坐的位置扫了一眼。
      他在。
      还是那个姿势,低头看书,左手食指搭在书脊上。
      她接完水,端着杯子站在那里,隔着来来往往的人群,看了他大概五秒钟。
      然后转身走回自己的位置。
      五秒钟,够她把那个下午的失落全部补回来。她重新翻开专业书,终于能看进去了。
      那天晚上回到宿舍,白露问她期末复习得怎么样。她说还行。白露说你怎么每天都在图书馆泡着,也没见你多焦虑,感觉你挺享受的。
      迟非晚想了想,说:“图书馆氛围好。”
      白露信了。
      只有她自己知道,好的是氛围,还是人。
      -
      跨年夜。
      迟非晚和室友们去学校附近的广场看跨年倒计时。烟花在头顶炸开的时候,她站在人群里,忽然想:温观棋现在在哪里?也在看烟花吗?还是一个人待在宿舍看书?还是已经回家了?
      她发现自己甚至不知道他的家乡在哪里。
      关于他,她知道那么多琐碎的细节,却连这些最基本的信息都不清楚。
      烟花一朵接一朵地在夜空绽放,红的绿的紫的金的,把整个广场照得亮如白昼。周围的人都在欢呼,有人在倒数,有人在接吻,有人举着手机拍视频。白露在旁边大声喊“新年快乐”,搂着她的肩膀使劲晃。
      迟非晚站在人群里,仰头看着烟花,忽然想起夏天的某个傍晚,她在操场上看到他跑步,耳机线在胸前晃来晃去,汗水沿着脖颈滑下来,在夕阳下闪着金色的光。
      那个画面和眼前的烟花重叠在一起,让她觉得眼眶有点发热。
      不是因为感动。
      是因为她想和他一起看烟花。
      这个念头太具体了,具体到让她害怕。她从来没有如此明确地意识到,她不仅仅是喜欢偷偷看他,不仅仅是享受那种窥探的快乐,她是真的、真切地希望,能够站在他身边。
      零点过后,白露拉着她去放孔明灯。
      她在孔明灯上写愿望。白露写的是“发财”“暴富”“期末不挂科”,写了满满一面。然后把笔递给她。
      迟非晚接过笔,对着空白的孔明灯看了很久。
      然后她写了一个“W”。
      白露凑过来看:“W?什么意思?”
      迟非晚说:“网速快一点。”
      白露骂她没出息,然后举着孔明灯,点了火,两个人看着那盏灯摇摇晃晃地升起来,越飞越高,越飞越远,最后变成夜空中一个小小的、橘黄色的亮点。
      白露问,你觉得愿望会实现吗。
      迟非晚说,不知道。
      她在心里把那行没写出来的字默念了一遍“希望明年,可以走到他面前。”
      孔明灯变成了一个几乎看不见的光点,融入了漫天星辰之中。
      新年来了。
      -
      寒假回家之前,迟非晚最后一次去图书馆。
      温观棋不在。
      她在老位置上坐了一个下午,什么都没画,什么都没写,只是坐在那里,看着窗外光秃秃的梧桐树和灰白色的天空。冬天把所有的颜色都收走了,校园变成了一幅黑白照片。
      她忽然想到,他大四了。
      下学期就是大四下学期,再过一个学期,他就要毕业了。毕业之后他不会再出现在图书馆里,不会再在操场上跑步,不会再在食堂里挑香菜。而她还没有和他说过一句话。
      她拿出速写本,翻到新的一页。
      对着空白的纸面看了很久,却没有落笔。
      最后她合上本子,起身离开。
      走出图书馆的时候,晚风吹过来,冷得她打了个哆嗦。银杏大道上空荡荡的,连落叶都被扫干净了,只剩光秃秃的水泥路面。
      她站在那里,看着建筑系馆的方向,站了很久。
      然后转身走了。
      她不知道的是,那个寒假之后,她再也没有在图书馆里见过他。
      大三下学期开学不久,温观棋就出国交换了。白露在饭桌上随口提起的时候,他的航班大概已经在几万英尺的高空,朝着那个她不知道名字的欧洲城市飞去。
      他走的那天是周三。
      那个周三,她甚至还在图书馆里坐了整整一个下午。
      她不知道他不会再来了。
      她不知道那场长达一年多的窥探,已经在那个下午画上了句号。
      她只是觉得那天阳光不太好,图书馆里有点冷,她坐在老位置上,莫名地心神不宁。速写本翻开了又合上,什么都没画。她以为是期末刚考完太累了,没多想。
      晚上回到宿舍,白露在饭桌上说起建筑系有个学长出国交换了,她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是他。
      她当时只说了一句“菜有点咸”。
      但那天晚上,她失眠到凌晨三点。
      躺在上铺的床上,盯着天花板,脑海里反复回放着这一年来所有的画面。图书馆的阳光,操场的晚风,食堂的红烧排骨,那支差点从指间滑落的黑色水笔。
      还有联谊会上那十三步路。
      她走过的最远距离,也是她永远没能走完的距离。
      -
      迟非晚从梦里醒过来的时候,天刚蒙蒙亮。
      她摸了摸枕头,潮的。
      又做梦了。
      梦里还是那个图书馆,还是三排书架的距离,还是那个穿白色卫衣的少年。只是这一次,梦里的她走到他面前,开口叫他的名字。
      他抬起头看她。
      然后梦醒了。
      她没有看到他的表情。
      和现实中一样她从来没有看到过,他看向她时是什么表情。
      床头的手机亮了一下。白露连发了好几条消息,显然已经炸了。
      “卧槽???那个温观棋???”
      “你去出差怎么会碰到他??”
      “迟非晚你回我消息!!!”
      “你还好吗?要不要我现在过来?”
      “你开门,我到楼下了。”
      最后一条是三分钟前发的。
      迟非晚还没来得及回复,就听见门铃响了。
      她掀开被子,光着脚走到玄关,拉开门。白露站在门外,手里拎着两杯奶茶和一袋包子,头发乱糟糟地扎了个马尾,显然是刚从床上爬起来就冲过来了。
      她上下打量了迟非晚一眼,然后什么都没说,直接挤进门,把奶茶和包子放在餐桌上,转身把迟非晚摁进了一把椅子里。
      “说吧。”
      白露把一杯奶茶塞进她手里,然后在她对面坐下,双手抱胸,一副“你今天不说清楚就别想走”的表情。
      “从头说。”
      迟非晚低头看着手里那杯奶茶。还是全糖的,白露的标配。
      她把吸管戳进去,吸了一口。
      甜味从舌尖漫开,烫烫的、腻腻的,和这个清晨格格不入。
      她忽然觉得,藏了这么久的东西,也许真的可以拿出来说一说了。
      她从两年前那个周三下午开始说起。图书馆,靠窗的位置,三排书架的距离,白色卫衣。那支差点从指间滑落的黑色水笔,那碗被挑出来的香菜,那双冻红的耳朵,那张联谊会上没有迈完的十三步路,那本锁在抽屉里的速写本。
      她说得很慢,声音很轻,像是在讲一个别人的故事。白露全程没有打断她,只是安静地听着,表情从震惊变成心疼,从心疼变成愤怒,最后变成了无力。
      等迟非晚说完的时候,窗外的天已经亮透了。
      阳光从窗帘的缝隙里照进来,落在餐桌的花格桌布上。
      白露沉默了很长时间,然后说:“迟非晚,你是个傻子。”
      迟非晚笑了,说,我知道。
      白露说:“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两年了,整整两年,你就一个人扛着?”
      迟非晚没有回答。
      她低头看手里的奶茶,吸管已经被她咬变形了。她发现自己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也学会了不加糖不加奶的美式。大概是这两年里,每次想他的时候,就会泡一杯来喝。一开始苦得受不了,后来慢慢习惯了那个味道,甚至觉得挺好的苦过之后,舌根会有一点点回甘。
      就像喜欢他这件事。
      白露站起来,绕过桌子走到她面前,弯下腰抱住了她。抱得很用力,奶茶差点被挤洒。
      “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白露的声音闷闷的,下巴抵在她肩膀上,“他有女朋友了,你——”
      “我不怎么办。”迟非晚拍了拍白露的背,语气平静得连她自己都觉得意外,“他已经有闻溪月了。他们在一起十五年。我不会去做什么的。”
      白露松开她,盯着她的眼睛看了很久。迟非晚没有躲闪,目光坦荡而平静。白露认识她这么久,知道这个女人一旦用这种眼神看人,就是已经做好了决定,而这个决定,谁都改变不了。
      “那你呢?”白露的声音有点哑,“你呢,迟非晚?你的那两年呢?”
      迟非晚把变形的吸管从奶茶杯里抽出来,扔进垃圾桶。
      “两年而已。”
      她的语气很轻,像是在说一个与自己无关的故事。
      “人家有十五年。”
      “我怎么比。”
      白露被她这句话噎住了,什么都说不出来。她站在那里,看着迟非晚起身去厨房倒水,看着她光着脚走在冰凉的地板上,看着她倒了杯水仰头喝完,动作里带着一种让她心慌的平静。
      不是真的平静,是那种把所有东西都压在底下、压得严严实实的平静。
      白露太了解她了。迟非晚不是不痛,只是从来不会喊疼。她习惯了一个人消化所有的事情,习惯了把自己收拾得妥妥帖帖地出现在所有人面前,习惯了做那个“没事”的人。哪怕心里已经碎成渣了,她还是会笑着跟你说,没事,真的没事。
      从大二到现在,从图书馆到机场,从二十三岁到二十五岁这个人从来都是这样。
      迟非晚倒完水走回来,靠在厨房门框上,晨光从窗户照进来,把她的侧脸映成一片柔和的金色。她穿着一件洗得发旧的T恤,头发乱糟糟地披在肩上,素面朝天,眼睛下面有淡淡的青色。看起来有点疲惫,但没有崩溃。
      白露忽然问了一句废话:“你恨他吗?”
      迟非晚愣了一下,然后摇了摇头。
      “他什么都不知道,”她说,“他甚至不认识我。”
      这句话说出口的时候,迟非晚发现自己没有想象中那么难过。也许是昨晚已经把眼泪流干了,也许是她早就想明白了她喜欢他,是她自己的事。他没有义务回应一个他根本不知道存在的暗恋。他有权利爱他想爱的人,和她无关。
      这很公平。
      不公平的是她自己的心,不是他。
      白露深吸一口气,回到餐桌前,从袋子里掏出一个已经凉了的包子,咬了一大口。嘴里塞得满满的,含糊不清地说:“我不管,反正你欠我很多顿饭。这两年你瞒着我的每一顿饭,都得请回来。”
      迟非晚笑了,这一次是真的笑。
      “行。”
      “还有,今天晚上出来喝酒。”
      “不去。”
      “你昨天就说过了。”白露咽下包子,指着她的鼻子,“我不管,你不去我就搬一箱啤酒来你家。”
      迟非晚看着她,忽然觉得很庆幸。
      庆幸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白露,会在凌晨看到她的消息之后,天不亮就爬起来冲到她家门口,手里拎着奶茶和包子,嘴上骂骂咧咧但一句重话都不舍得说。
      这就够了。
      足够了。
      那天晚上迟非晚还是跟白露去喝酒了。白露不知道从哪里找了一家藏在巷子深处的居酒屋,店面很小,只有几张桌子,墙上贴满了各种酒瓶的标签。她们点了梅子酒和烤串,白露喝到第三杯就开始上脸,脸红得像煮熟的虾。
      “迟非晚,”白露趴在桌上,下巴搁在手臂上,醉眼朦胧地看着她,“你说,十五年的感情,是什么样的?”
      迟非晚端着酒杯,没有回答。
      她也想知道。
      两年就已经让她觉得掏心掏肺了,十五年是什么概念?十五年是从高中到大学到工作,是从青涩的少年到成熟的大人,是人生的将近一半。十五年里有争吵,有和好,有无数次的拥抱和告别,有异国恋,有异地恋,有所有她想象不到的困难。
      而温观棋和闻溪月,一起走过了所有这些。
      她把剩下的半杯梅子酒一口喝完,酸甜的酒液顺着喉咙滑下去,在胃里翻起一阵温热的涟漪。
      “我不知道,”她说,“但我觉得,挺好的。”
      白露抬起头看她。
      “真的,”迟非晚认真地看着她,“有人能陪他十五年,挺好的。”
      白露看了她很久,然后骂了一句脏话,给自己倒满了一杯酒,仰头喝完。
      “迟非晚,你他妈是我见过最傻的傻子。”
      迟非晚没有反驳。
      因为她自己也这么觉得。
      那天晚上她喝到微醺,回家之后没有立刻睡。她打开窗户,吹着夏末的夜风,看着这座城市的万家灯火。
      远处有飞机掠过夜空,尾灯一闪一闪的。
      她想起那天在机场,温观棋对着电话说的那句话“知道了,我会记得吃饭。”
      那个语气真温柔。
      温柔得让人连嫉妒都嫉妒不起来。
      因为她比谁都清楚,她喜欢的就是那样的温观棋。清冷,专一,对全世界疏离,只对一个人温柔。如果他会轻易地背叛那个陪了他十五年的人,那她喜欢的那个温观棋,就不是真的温观棋了。
      所以她只能认。
      认她来晚了。
      认她的那两年,抵不过他们的十五年。
      认她从头到尾,都只是那个在图书馆角落里偷偷画画的、他从未注意过的路人甲。
      夜风吹乱了她的头发,她抬手把碎发别到耳后。手腕上一个细细的银色手链在月光下闪着微光,是白露去年送的生日礼物,链子上挂着一个小小的月亮吊坠。
      她低头看了一眼那个月亮。
      月亮很亮,也很远。
      像他。
      迟非晚关上窗户,走回床边,拿起手机。
      白露发了一条朋友圈,配图是今晚喝空的酒瓶,文案只有四个字:“敬傻子。”
      她点了个赞。
      然后打开相册,翻到最底下那个加密的文件夹。输入密码,他的生日,她有一次在学院的公示栏里看到的,记在备忘录里,再也没有忘记过。文件夹里存着几张照片,是很久以前拍的。图书馆靠窗的位置,隔着三排书架,模糊得几乎看不清人脸。
      她没舍得删。
      也没看。
      直接退出了相册,把手机翻扣在床头柜上,关了灯。黑暗里,她睁着眼睛,脑海里反复回响着今天早上对白露说的那句话。
      “他怎么比,我怎么比。”
      十五年和两年。
      是没法比。
      但两年的分量,她比谁都清楚。那两年压在她心上,沉甸甸的,从来没有轻过。哪怕现在知道了所有答案,那份重量也没有减轻半分。
      只是她学会了带着重量往前走。
      像从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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