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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急 父子博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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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的香港,闷热得像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捂住口鼻。
陆予琛从律所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中环的写字楼依然灯火通明,玻璃幕墙倒映着维多利亚港的霓虹,像一座永不沉睡的水晶宫。他松了松领带,靠在车门上点了根烟。二十四岁的执业律师,西装革履地混在这片钢筋水泥的丛林里,看起来和任何一个野心勃勃的年轻人没什么不同。
只是没人知道,他住在太平山顶那栋三千尺的豪宅里,有一个四十出头的父亲,是香港地产业叫得出名字的人物。
陆柏年。
他在心里默念这两个字,像含着一块冰。凉意从舌尖蔓延到四肢百骸,说不清是恨还是别的什么。
车驶上半山的时候,雾气浓了起来。陆予琛降下车窗,让潮湿的海风灌进来。
电台里播着一首老歌,他听了一会儿,才想起那是母亲生前常哼的曲子。
母亲死于他十五岁那年,一场车祸,干净利落地从他们的生活里蒸发。没有遗言,没有告别,就像一页被撕掉的日历。
从那以后,父亲看他的眼神就变了。
不是愧疚,不是怜惜,而是某种更复杂的东西——像审视一件需要打磨的器物,又像在透过他看着什么别的人。
他把车停进车库,坐电梯上主层。玄关的灯亮着,客厅里没有人,但茶几上的威士忌杯还带着水渍,说明主人刚回来不久。
书房的灯从门缝漏出来。
陆予琛换了鞋,没有去书房,而是上了二楼自己的房间。他洗了澡,穿上睡衣,赤着脚踩在地毯上,在窗前站了很久。山下的夜景像一幅铺开的锦缎,流光溢彩,喧哗又寂静。
他想起今天在法庭上,对方律师被他驳得哑口无言的样子。那种掌控感让他着迷。而掌控感这个词,如果用在另一个人身上,就会变成另一种危险的意味。
敲门声响了三下,不急不缓。
“进来。”他说。
门开了。陆柏年站在门口,穿着家居的深色衬衫,袖口卷到小臂,手里拿着那份今天判决的案卷。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年轻,眉骨很高,眼窝略深,不说话的时候显得很冷,笑起来又让人如沐春风——但陆予琛知道他两种都不算。他算哪种,大概只有陆予琛清楚。
“今天的判决我看了。”陆柏年走进来,把案卷放在书桌上。他没有坐下,倚着桌沿,目光落在陆予琛脸上,“杨家的案子,你驳了对方关于信托有效性的主张。”
陆予琛没有转身,依然对着窗户。“你觉得不该驳?”
“该驳。”陆柏年的声音低沉平稳,“但你驳的方式太锋利了。杨家和陆氏还有合作,你在庭上把他的律师踩得那么狠,回头人家把账算在陆氏头上。”
“所以呢?”陆予琛转过身,靠在窗框上,和父亲对视,“我应该为了陆氏的生意,故意放水?”
陆柏年微微眯了眯眼。这个动作让陆予琛的心跳快了半拍,但他面上分毫不露。
“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陆柏年说,“锋芒太露不是什么好事,予琛。”
他叫他的名字的时候,两个字的尾音微微上扬,像旧时代的文人叫晚辈,带一点漫不经心的亲昵。陆予琛恨死了这个语调,因为它总能让他想起小时候,父亲也是这样叫他的——那时候这个称呼里还没有这么多复杂的意味,只是一个父亲在叫他的儿子。
“我二十三岁拿律师执照,不是靠韬光养晦。”陆予琛说。
陆柏年看了他两秒钟,忽然笑了一下。那个笑容很淡,却让整个人的气场都变了,像一把刀收进了鞘里。
“随你。”他说,拿起案卷要走。
“爸。”
陆柏年停住。
陆予琛走了一步,又停住。他想说的话在舌尖转了三圈,最后变成了:“母亲的忌日快到了。今年去不去?”
空气忽然安静。陆柏年背对着他,肩膀线条几不可见地绷了一下。片刻后他侧过头,侧脸在灯下显出冷硬的轮廓:“她不是你母亲。她只是你的生母。”
这句话像一根针,又细又狠地扎进陆予琛的胸口。他知道父亲什么意思。陆柏年从来不承认那个女人是他的妻子,在法律意义上,她甚至没有冠过陆家的姓。她只是陆予琛的生母,一个在陆柏年生命里短暂停留又匆匆离去的女人,仅此而已。
“她是你的妻子。”陆予琛听见自己的声音,平静得不像是自己说出来的。
陆柏年转过身来,目光沉甸甸地压在他身上。“她不是。予琛,我跟你说过很多次,她只是一场意外。”
一场意外。
陆予琛忽然笑了。他笑起来的样子像极了他母亲,眉眼弯弯的,带着一种天真的残忍。陆柏年看到这个笑容,瞳孔微缩。
“那你承认我也是一个意外?”陆予琛问。
这句话问出口的瞬间,他就知道越界了。果然,陆柏年的眼神沉了下来,那种审视的、带着警告意味的目光像一张网,无声地收紧。
“不要挑衅我。”陆柏年说,声音很轻,但每一个字都像钉子。
陆予琛垂下眼睫,收敛了笑意。他乖顺地低下头,颈侧露出一截脆弱的弧线。“对不起,爸。”
陆柏年看着他低眉顺眼的样子,沉默了几秒,然后走过来,抬手在他后脑勺上轻轻拍了一下。那只手干燥温热,带着淡淡的雪松香水味。拍完就走了,脚步声在走廊里渐渐远去,书房的门被带上,发出轻微的咔嗒声。
陆予琛站在原地,良久,抬手摸了摸被拍过的后脑勺。
那片头皮在发烫,像被烙了一个看不见的印记。
他走到书桌前坐下,翻开案卷,发现最上面多了一张便签纸。是陆柏年的字迹,钢笔写的,一笔一划都带着力透纸背的凌厉:案子处理得不错,不急。
不急。
两个字,不知道是说他办案的态度,还是在说别的什么。
陆予琛把便签纸折了两折,夹进钱包里。钱包里还有一张照片,是他五岁时被陆柏年抱着拍的。照片上的父亲难得露出了真正的笑容,而他趴在父亲肩头,小手攥着父亲的衣领,笑得像拥有了全世界。
那大概是他最后一次毫无杂念地拥抱他。
后来的拥抱,每一次都带着心跳的杂音。
他把钱包合上,关了灯,躺在床上。月光从窗帘的缝隙漏进来,在天花板上画出一道细长的光痕。他想,他和他父亲之间,从来就不是什么父子情深的故事。
母亲死的那天,陆柏年从上海飞回来,下了飞机直奔医院。陆予琛站在太平间的走廊上,十五岁的少年已经比同龄人高出半个头,但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很小,小到可以被走廊尽头的黑暗一口吞掉。
陆柏年走到他面前,停下来。
他以为父亲会抱他。所有人都以为父亲会抱他。
但陆柏年只是看着他,眼底像结了霜。过了很久,他伸出手,用拇指擦掉陆予琛脸上的泪痕,说了一句让陆予琛记了九年的话:“她走了也好。”
没有安慰,没有难过。
那天晚上陆予琛发起了高烧,烧到四十度,迷迷糊糊中感觉有人把他抱起来,换掉汗湿的床单,用冷毛巾敷他的额头。他听到父亲的声音在打电话,在发怒,在深夜的客厅里来回踱步。
但他再也不会相信那个声音了。
他用了三年来恨他,又用了三年来理解他,再用剩下的三年,在理解的过程中发酵出一些别的东西。等他终于分辨出那是什么的时候,他已经没有办法回头了。
不是爱,不是恨,不是欲望,不是占有。
所有这些混在一起,煮沸了又冷却,冷却了又煮沸,最后浓缩成一滴琥珀色的东西,挂在心脏最脆弱的地方。
他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枕头上有洗衣液的味道,清清爽爽的,什么都不掺杂。
明天还要上班,还有案子要处理,还要在法庭上用最锋利的方式论证自己的观点,还要回到这座房子里,装作一切都正常。
装一个孝顺的儿子,装一个得体的继承人,装一个不会在深夜看着父亲的侧脸就走神的年轻人。
他闭上眼睛,在心里默念:不急。
两个字,像一把锁,又像一把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