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说
大家好,我是顾安。
没想到会以这种方式和大家见面。如果你们看到了这段话,说明白冉已经把手机里的备忘录翻了个底朝天,并且大发善心地把这些东西公开了。我猜她现在一定在骂我,一边骂一边哭,哭完接着骂。对不起啊姐姐,又让你难过了。
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一直以为自己是在写一封遗书。后来发现不是,遗书是写给活人看的告别,而我不是在告别——我只是在记录。记录我这辈子最幸运也最倒霉的一件事:爱上白冉。
幸运的是,白冉也爱我。倒霉的是,我没能爱她很久。
你们可能会觉得我很傻。为什么不告诉白冉真相?为什么要一个人扛着?为什么要选择消失?说不定白冉愿意陪我到最后呢?说不定她根本不在乎我变成什么样子呢?
我知道。我都知道。
白冉那个人,我比任何人都了解。她看起来大大咧咧的,其实心比谁都软。如果她知道我病了,她一定会放下一切来照顾我。她会请长假,会守在我床边,会给我喂药擦身,会笑着跟我说“没事的会好起来的”,然后转过身偷偷抹眼泪。
我受不了那个画面。
我宁可她恨我,也不想看到她为我哭。我宁可她觉得我是个混蛋,也不想让她看到我被病魔折磨得面目全非的样子。我想在她心里永远是那个会在阳光下笑得没心没肺的顾安,是那个会从背后抱住她、把下巴搁在她肩膀上撒娇的顾安,是那个会因为她一句话就跑遍全城给她买草莓的顾安。
不是后来那个躺在床上、瘦得脱了相、连说话都费劲的废物。
所以我选择了离开。选择了用最笨拙、最懦弱、最混蛋的方式。
那半年,是我偷来的。
确诊之后,医生说我应该马上住院。我没有听。我跟老天爷讨了半年时间,用它来陪白冉。我带她去吃好吃的,去看好看的,去做所有情侣会做的事情。我把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来过,把每一次见面都当成最后一次。我拼命地笑,拼命地逗她开心,拼命地在她的记忆里刻下我的样子。
那半年我真的很开心。开心到有时候会忘记自己是个病人。开心到会幻想,也许奇迹会发生,也许我能一直这样陪着她。
但奇迹没有发生。
我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化疗让我呕吐、脱发、失眠、暴瘦。我开始需要在脸上涂一层又一层的遮瑕才能盖住那该死的苍白,开始需要提前吃止痛药才能正常地和她吃一顿饭,开始需要扶着墙才能站稳。
我知道,时间到了。
所以我走了。
我把手机留给了她。里面有我们的聊天记录,有我偷拍她的照片,有我写了又删、删了又写的备忘录。我不知道她看到那些会是什么反应,也许会恨我,也许会想我,也许过几年就会把我忘了。
我希望她忘了我。
真的,我希望她忘了我。找一个比我好的人,过一个比我好的生活,平平安安的,健健康康的,长命百岁的。等到很多年以后,如果她偶尔想起我,希望她想到的是那个在阳光下笑得没心没肺的顾安,而不是这个在出租屋里苟延残喘的可怜虫。
我现在在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这里的冬天不冷,夏天很长,空气里总是湿漉漉的。我租了一间很小的屋子,窗户朝北,晒不到太阳。我每天做的事情就是吃饭、睡觉、吃药、发呆,还有想她。
主要是想她。
想她今天有没有好好吃饭,想她上班有没有迟到,想她晚上有没有熬夜,想她有没有遇到新的、让她心动的人。想到最后一条的时候,心里会酸酸的,但我还是希望她有。我希望有人能替我爱她,光明正大地爱她,不用躲躲藏藏,不用赶时间。
不像我。
写到这里的时候,外面下雨了。这座城市的雨季很长,一下雨就到处都湿漉漉的,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泥土和青草混合的味道。我以前不喜欢下雨天,觉得出门不方便。但白冉喜欢,她说雨声让人安心,适合睡觉。所以我试着喜欢下雨天,就像我试着喜欢她喜欢的每一样东西。
我学会了喝芋泥波波奶茶,学会了看她推荐的每一部剧,学会了她常哼的那首歌。我把她活成了我的一部分,这样就算她不在了,我也能假装她还在。
写到这儿,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本来想写一个轰轰烈烈的告别,结果发现真正的告别都是悄无声息的。没有拥抱,没有眼泪,没有“再见”。只是某一天,我站在街对面的梧桐树后面,看着你坐在奶茶店里等我,然后我转过身,走了。
对不起,白冉。让你等了那么久。
对不起,没有当面跟你说再见。
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健健康康的,第一时间找到你,然后赖着你不走。你赶我我也不走。我会把这辈子欠你的陪伴,加倍还给你。
在那之前,请你好好生活。
忘了我也可以。恨我也可以。只要你过得好,怎样都可以。
顾安
于南方某座不知名小城的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