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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她把自己活 ...

  •   沈栀高考考得不错。

      分数出来的那天晚上,她一个人躲在房间里查分。

      她妈在客厅看电视,她爸在书房打电话。

      她关着门,手指在键盘上敲准考证号的时候,抖了一下。

      页面加载了大概两秒钟。

      她屏住呼吸。

      成绩跳出来的那一刻,她愣住了。

      比一模高了三十多分。比她自己预估的也高了将近二十分。

      全省排名前百分之十五。

      她坐在椅子上,盯着屏幕,脑子里一片空白。

      然后她听到自己笑了一声。

      不是高兴的那种笑,是那种——松了一口气的、终于可以了的笑。

      她考上了。

      一所很好的大学。在北京。

      不在本省,不在南方,在一千二百公里以外的北方城市。

      冬天会下很大的雪,春天有沙尘暴,夏天比南方还热。

      她选那所学校的时候,她妈问过她为什么跑那么远。

      她说:“想换个环境。”

      她妈说:“省内也有好大学啊。”

      她想了想,说了一句连自己都觉得敷衍的话:“想去北方看看雪。”

      她妈没再问了。

      沈栀知道自己为什么选北京。

      不是因为雪。

      是因为远。

      她想离那个城市远一点。离那所高中远一点。

      离那个人的名字远一点。

      陆司珩出国了。她听说了。

      班里有个同学在群里发了一条消息:“陆司珩去了美国,大家知道吗?”

      底下零星几个人回复,有人说“哇牛逼”,有人说“难怪他一直不怎么跟班里人玩”,然后就没了。

      没有人觉得意外。

      他在班里就像一个影子。

      存在,但没有人真正在意他的存在或消失。

      沈栀看到他出国消息的那天,正坐在大学新生报到的体育馆里排队。

      周围全是人,拖着行李箱的、举着指示牌的、喊名字的、找不着路的。

      嘈杂得要命。

      她低头看着手机屏幕上那条消息,看了大概五秒钟。

      然后按了一下锁屏键,把手机塞进了口袋里。

      周围的声音一下子涌进来。

      “同学,请问文学院在哪里报到?”

      “这边这边,你往左拐。”

      “你好,请问宿舍楼怎么走?”

      沈栀抬起头,看了一眼说话的人——一个扎着马尾的女生,圆脸,笑起来有两个酒窝,正看着她。

      “我也在找文学院。”沈栀说。

      “那一起啊!”女生自来熟地挽住了她的胳膊,“你叫什么名字?哪里人?什么专业的?我是汉语言文学的,你呢?”

      “同一个专业。”沈栀被她挽着往前走,有点不习惯,但没抽开手。

      “太好了!那我们可能是室友!”女生笑得眼睛弯弯的,“我叫程晚。傍晚的晚。你呢?”

      “沈栀。栀子的栀。”

      “栀子花那个栀?”

      “对。”

      “好听!”程晚挽着她往前走,步子很快,像一只蹦蹦跳跳的兔子,“我跟你说,我查了一下我们宿舍,是四人间,上床下桌,有独立卫生间——”

      沈栀听着程晚叽叽喳喳地说话,嘴角不自觉地弯了一下。

      她在想,这就是大学了。

      新的城市。新的人。新的生活。

      没有陆司珩。

      她不会再每天想着去走廊上看他一眼了。

      不会再偷偷记下他穿了什么颜色的衣服。

      不会再在日记本上一遍一遍写他的名字。

      不会了。

      她要把这个人从她的生活里彻底删掉。

      或者至少——把他放在一个很小很小的角落里,盖上盖子,不去碰它。

      大学的日子比沈栀想象的要忙得多。

      大一的时候,课排得很满。

      古代汉语、现代文学、写作基础、文学理论——每门课都有读不完的书单。

      教授们开口就是“这周大家读一下《史记》前三十篇”“下周我们讨论《百年孤独》”“这个月把鲁迅的杂文全集过一遍”。

      沈栀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读不完”。

      大学以前,读书是为了考试。

      考纲里的内容,翻来覆去地背,总能背完。

      大学不一样,没有人告诉你考什么,没有人划重点,你读得越多,越发现自己读得不够。

      她喜欢这种感觉。

      像一头扎进了深海,往下沉,往下沉,周围全是看不到底的深蓝。

      你不知道自己会游到哪里去,但你知道你在往前游,不是停在原地。

      程晚说她“卷得要命”。

      “你知道吗?”程晚有一次从图书馆回来,看到沈栀还在书桌前写字,“我早上八点出门的时候你在看书,我晚上十点回来你还在写。你吃饭了吗?”

      “吃过了。”

      “吃什么了?”

      “面包。”

      “你中午也吃的面包。”

      “面包挺好吃的。”

      程晚叹了口气,把一袋水果放在她桌上:“给你买了橘子,记得吃。你再这么搞下去,小心低血糖。”

      沈栀看了一眼那袋橘子,黄澄澄的,很新鲜。

      “谢谢。”

      “不用谢。你下次吃饭带上我就行。”

      “我没吃饭。”

      “那你就别吃了。”

      沈栀笑了一下,拿了一个橘子剥开,分了一半给程晚。

      两个人坐在桌前,吃着橘子,谁都没说话。

      窗外是北京的秋天,天很高,很蓝,银杏叶开始变黄了。

      程晚忽然问了一句:“栀栀,你有喜欢的人吗?”

      沈栀剥橘子的手顿了一下。

      “没有。”

      “真的假的?”

      “真的。”

      “你长这样,没有喜欢过别人?”程晚歪着头看她,“不可能吧。”

      沈栀把橘子瓣放进嘴里,慢慢嚼。

      酸甜的汁水在嘴里化开。

      她在想,算不算“喜欢过”?

      如果算的话,她喜欢过一个人。喜欢了两年多。给他写过一封情书,没有回音。

      但那已经过去了。

      那是在另一个城市,另一个时间,另一个沈栀身上发生的事。

      现在的沈栀,是一个来北京上大学的人。

      她不会给任何人写信。不会在日记本上写任何人的名字。

      不会把任何人的名字挂在嘴边。

      “确实没有。”她说。

      程晚看了她一眼,没再问了。

      沈栀吃完橘子,把那本《文学理论》翻到折角的那一页,继续往下读。
      ---

      大二那年,沈栀拿了奖学金。

      不是学校的那种,是全国性的。

      她写了一篇关于萧红《呼兰河传》的论文,投给了一个大学生学术论坛,拿了一等奖。

      消息传回来的时候,辅导员在年级群里发了一条消息:“恭喜沈栀同学获得全国大学生文学论坛一等奖!”下面跟了一排鼓掌的表情。

      沈栀看到那条消息的时候,正坐在食堂吃面。

      她把手机放在桌上,继续吃面。

      程晚坐在对面,看到消息比她还激动:“栀栀!你拿奖了!你怎么一点都不兴奋?”

      “还好吧。”

      “还好?”程晚的声音大得隔壁桌都回头看,“这可是全国性的!你知不知道多少人投稿?”

      “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但肯定很多。”程晚认真地看着她,“沈栀,你这个人有个毛病,你知道吗?”

      “什么毛病?”

      “你不太会高兴。”

      沈栀愣了一下,筷子夹着面条悬在半空中。

      “我不会高兴?”

      “对。不管遇到什么事,你的反应都是‘还好’‘还行’‘差不多’。”程晚掰着手指头数,“你拿了奖学金——‘还好’。你论文发表了——‘还行’。你被教授选去参加学术会议——‘差不多’。”

      她把手放下来,看着沈栀。

      “你到底在怕什么?”

      沈栀把面条放进嘴里,慢慢嚼。

      她在怕什么?

      她在怕——如果她太高兴了,就会放松。

      放松了,就会想起一些不该想的事。想起那些事了,就会难过。

      难过了,她就没办法像现在这样,把自己活成一个不需要任何人的人。

      她不想回去。

      不想回去那个每天偷看一个人、每天都在等一个永远不会来的回音的状态。

      她好不容易走出来了。

      “没什么好怕的。”她说,“就是觉得还没到值得高兴的时候。”

      “那什么时候才算到了?”

      沈栀想了想。

      “等我出了一本书的时候。”

      程晚瞪大眼睛。

      “你要出书?”

      “以后再说吧。”

      沈栀低头继续吃面。

      面有点坨了,但她不在意。

      她心里有一个想法,从来没跟任何人说过。

      她想写一本书。

      不是论文,不是作业,是一本真正属于自己的书。

      一本可以放在书店里、被陌生人拿起来翻一翻、也许还会买走的那种书。

      这个想法最早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可能是高一那年,语文老师在班上念她的作文。

      可能是更早以前,她还很小的时候,趴在客厅的地板上,在作业本上写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那个故事没有写完,本子也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

      可能是她发现,只有写字的时候,她才不会想陆司珩。

      写字的时候,她的脑子里是空的,只有词语、句子、段落。

      那些字像一座桥,把她从现实世界送到另一个世界。

      在那个世界里,没有陆司珩,没有粉色信封,没有她等了很久也没有等到的回音。

      只有她自己。

      她自己就够了。
      ---

      大四,沈栀保研了。

      专业前三,加上那篇获奖论文和几篇发表的期刊文章,保研名额几乎没有悬念。

      教授找她谈话,问她有没有兴趣读博。

      “你再想想,不着急。”教授说,“你是有天赋的,别浪费了。”

      沈栀回到宿舍,坐在床上,想了很久。

      博不博的她还没想好。

      但她确定一件事:她想写的那本书,可以开始写了。

      那是一个关于南方的故事。

      关于一条河,一座桥,一个女孩离开故乡又回来的故事。

      她不写爱情。

      不是写不出来。是不想写。

      她怕自己写着写着就会写成“那个人”——写成一个等不到回音的、写了一封信却石沉大海的人。

      她不想写那个人。

      她想写一个不需要任何人的女孩。

      一个可以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搬家、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活得很好的女孩。

      她在写那个女孩的时候,其实是在写她自己。

      或者说,是在写她想成为的那个人。
      ---

      大四那年,沈栀把那本书写完了。

      十六万字。改了四稿。

      最后交稿的那天晚上,她坐在书桌前,把文档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看到最后一页的时候,她的手放在鼠标上,停了几秒。

      写完了。

      她靠在椅背上,看着天花板。

      宿舍里很安静。

      程晚出去实习了,另一个室友在考研,还有一个搬出去住了。

      这个房间大部分时间只有她一个人。

      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看书,一个人写字。

      不觉得孤单。

      她甚至觉得——这才是她想要的生活。

      没有人打扰,没有人让她心慌,没有人让她半夜翻来覆去地想“他到底有没有看到那封信”。

      没有。什么都没有。

      安静得像一潭水。

      她站起来,去洗了个澡。

      热水从头顶浇下来的时候,她闭上了眼睛。

      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画面。

      高中的走廊。

      那个人的背影。

      深蓝色校服。衣摆被风吹得鼓起来。

      她在那个画面里站了很久,一动不动。

      然后她睁开眼睛,拧掉水龙头,拿毛巾擦了擦头发。

      那个画面消失了。

      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有些事情,你以为你忘了。

      其实没有忘。

      只是被压在底下,压在很深的、你自己都够不着的地方。

      但有时候,它会自己浮上来。

      你控制不了。
      ---

      大四毕业那年夏天,沈栀的书出版了。

      不算大卖,但在一些小圈子里有了口碑。

      有人把它评为“年度最值得读的青春文学”,有读者在豆瓣下面留言说“这本书写的就是我”——虽然沈栀不认识那个人,也不知道她经历了什么。

      她拿到了第一笔版税,不多,但够她在北京多撑几个月。

      她妈打电话来,声音里带着藏不住的骄傲:“我女儿是作家了!”

      “还没到那个程度。”

      “出版书了就是作家!你小时候写作文我就知道你行——”

      沈栀听着她妈絮絮叨叨地说话,嘴角一直弯着。

      挂了电话之后,她站在出租屋的窗户前,看着外面的北京。

      六月的北京已经很热了。楼下有人在遛狗,有个大爷在乘凉,有小孩在追着肥皂泡跑。

      肥皂泡在阳光下闪着彩色的光,飘到半空中,破了。

      一个接一个。

      沈栀看着那些泡泡,忽然想起一件事。

      她十七岁那年写的那封情书,最后的结局是什么?

      是被他扔掉了?还是弄丢了?还是他只是看了一眼,然后随手夹在哪本书里,后来就忘了?

      她不知道。

      她永远不会知道了。

      但她忽然发现一件事——她已经不那么在意了。

      以前她想到这件事,胸口会闷,会喘不上气,会半夜翻来覆去地睡不着。

      现在她想到这件事,就像想到一个很久以前看过的电影。

      她知道结局。她知道里面的人后来怎么样了。

      她知道那只是她人生中的一个片段,不是全部。

      她的人生还在继续。

      她写了一本书。

      她还要写第二本,第三本,很多本。
      她已经不是那个在走廊上偷看一个人的小女孩了。

      她是一个出过书的、保了研的、可以在北京靠自己活下去的人。

      不需要任何人。

      她自己就够了。
      ---

      沈栀把那封情书的这件事,彻底放在了脑后。

      不是忘记了。

      是不再想了。

      她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两件事上:写作,生活。

      写她的第二本书。

      去图书馆查资料。跟编辑讨论选题。参加签售会。接受采访。

      被问到“你写的故事里有没有你自己的影子”的时候,笑着摇头说“没有”。

      她过着一种看起来很充实、很光鲜、让人羡慕的生活。

      但只有她自己知道——

      有时候,深夜。她一个人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

      脑子里什么都没有。

      空空的。

      像一座很大的房子,只有她一个人。

      脚步声都有回音。

      她不知道那算不算孤独。

      也许不算。她有很多朋友,有工作,有目标,有想要去做的事。

      她不缺什么。

      她只是有时候会想——

      如果那封信没有被弄丢,她的人生会不会不一样?

      会不会有一个人在身边?

      会不会有人在深夜跟她说话?

      会不会有人让她觉得,她不是一个人?

      但她每次想到这个问题,都会在下一个瞬间把念头掐断。

      “不要想这些没用的。”

      “你现在很好。”

      “你不需要任何人。”

      她会起来喝一杯水,或者翻几页书,或者打开电脑写几行字,把那个念头压下去。

      然后第二天早上醒来,她又变成了那个不需要任何人的沈栀。

      她把自己活成了一个很好看的样子。

      独立。优秀。不依赖任何人。

      所有认识她的人都觉得她活得很通透。

      只有她自己知道——

      有些东西不是不想,是不敢想。

      那封信就像一个小小的伤口,早就结了痂,不碰就不疼。

      但你知道它在那里。

      永远在那里。

      在你十七岁的那个秋天,在走廊尽头的那间教室里,在某个阳光很好的午后。

      它替你说了一句你当时鼓起所有勇气才敢说的话。

      然后它消失了。

      带走了你可能得到的、那个一直没等到的回答。

      沈栀把手机拿起来,打开微信,翻了翻通讯录。

      她没有存陆司珩的好友。

      高中的班级群她早就不说话了,但还留着。

      她点进去,找到陆司珩的头像。

      还是灰色的。

      朋友圈不看。

      她早就把他的朋友圈屏蔽了。

      不是不想看。是不敢看。

      她怕看到他在美国过得很好。怕看到他交了女朋友。怕看到他和别人在一起的样子。

      所以她一开始就不看。

      她退出了班级群,把手机放在枕头旁边,关了灯。

      黑暗里,她的眼睛慢慢适应了光线。

      窗帘缝里透进来一线光,在墙上拉出一道细细的白线。

      她盯着那条白线,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

      他现在在哪里?

      在做什么?

      跟谁在一起?

      她什么都不知道。

      她只知道,九年过去了。

      她从一个写情书的小女孩,变成了一个出版了第一本书的青年作家。

      而他,从那个永远不会回答的少年,变成了一个她记忆里越来越模糊的影子。

      她想,也许有一天,她真的会彻底忘记他。

      也许不是忘记。

      是释怀。

      是某一天忽然发现,想起他的时候,心不再疼了。

      她不知道那一天什么时候来。

      但她知道,她等得起。

      她已经等了很久了。

      不差再等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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