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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纪 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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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2
镜子里的我,他好像在笑,我却并不这么认为。我伸手摸上镜面,一点点摸着镜子里的自己,我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看,越看越觉得陌生。
我突发疑问:“你是谁?”
好似镜子里的我会回答一样,我盯着他:“我又是谁?”
我只觉得记忆蓦然消散了,化作灰尘离开我的大脑。我忽然觉得这个世界都是假的,我也不是真实的,我顿觉自己疯了,捧起一把水猛地打在脸上,而后一堆不属于我的记忆闯了进来。
——陌生的男人。
陌生的家,陌生的我。
我使劲地摇头,试图把这些想法与莫名其妙出现的记忆一通搅和全部甩出去,水珠甩出去了,但脑子里的那些想法一个也未曾丢失。
我撑着洗手池,再度发问:“李蕴?我叫李蕴吗?”
我好似神经质般地反反复复问着自己到底是谁,明明眼前的人是我,我却始终觉得这个人不是我,好像我是一个外来者,只是借住在这具身体里,等待新的躯体到来,我才能是真正的我。
耳边有好几道声音在喊我,我不知道是不是在喊我,但近在咫尺。
忽而,有道我无比熟悉的声音在喊我,我条件反射地抬起头转头去看,我忘了,我这是在家里的厕所。
一阵清脆的铃铛声,叮叮当当地靠近了厕所。
我探头一看,是隅木。我把脸擦干,隅木就这么乖乖地蹲在门口等我。
然,纪隅的声音又一次在耳边响起。这一次,声音变得清晰仿佛就在身边,他问:“你是谁?”
这么简单的问题,终究把我问住了。我不知道,不知道自己是否真实,不知道自己是否活着,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只觉得身体脱离了某种束缚,变得很轻很轻。
我瞧着隅木,隅木歪着头好奇地看着我,我叹了口气。
狗又不能讲话,我又能和隅木说什么呢。
我摸了摸它的头,指尖触到它温热的绒毛,心里那片荒芜的地方,似乎也软了一下,它舒服地眯起眼,发出细碎的呼噜声,像一团暖乎乎的云。我收回手,瞧着隅木意犹未尽地晃着脑袋,然后叼来狗盆。
我一边去拿狗粮,一边喃喃:“这才刚吃完没几分钟就又饿了,傻狗就知道吃。”
隅木摇着它那打人邦疼的尾巴,一个劲儿地凑上前,我举高狗粮袋,把它扒拉着我裤子的爪子搞下去:“你这是吃着碗里的,又要惦记锅里的吗?隅木别太贪吃。”
隅木蹦跶了几下。
我坐在沙发上,瞧着被我养成猪的隅木,忍不住叹息。
从蜷缩在纸箱角落瑟瑟发抖到蜷在软乎乎的小窝里安然入睡,从见人就躲到如今蹭着我的裤脚讨食、赖在我的脚边求摸。
隅木这个名字,我那时也是想了很久,有小黄、鸡蛋、蛋饼等等被排掉的名字,一直到我意外喊了——隅木,它奇迹般地应了我。
这只小土狗从那么瘦小一只,变成现在的水桶,可想而知,我到底喂了它多少食物,才能把它喂成这样。
我揉了揉散乱的发,余光瞥见鞋柜上的相框,揉发的手顿时停下,我记得这张照片,是我和纪隅的第一张合照。
那时我们大一开学有两周了,我才发现他和我在同一个学校,怪我太迟钝了。那天我才知晓他和我选的同专业,我面上觉得很巧,心里却在暗自高兴。
纪隅那时还不愿意拍的,因为他讨厌我,可我不讨厌他。我厚起脸皮求他,才勉强拍下,他这人就是这样,但在我看来他人很好。自这张照片后,我便没再打扰他,而是远远默默的关注着他。
那时正值盛夏,那一天可谓炎热,就连在过去的夏日里从不脱外套的我,也扛不住这热浪脱下了外套。
我买了两瓶冰饮,一瓶我自己的,一瓶给朋友的。路过篮球场时,我看见他在烈阳下挥洒着汗水,他运球、跳跃、进球。
他真的很让人着迷,我站在树荫下看了他很久,也等了他很久。
他穿着纯黑色的短袖,一边运球一边躲开前人的阻挠,我看见篮球脱了他的手,落进对方手里,他的动作仅仅滞留了一秒,立刻回身夺球,我不禁攥紧手里的冰饮,替他捏一把汗。
对方带球快步绕开难缠的纪隅,将球传给篮下的队友,我仿佛看见一段残影,在对方跃起的瞬间,把球截获、回身、一个完美的抛物线——三分球。
我不自觉地低声喊:“Yes!”
我知道我的声音会被围观的人覆盖过去,所以我肯定的认为他听不到。我把视线落到纪隅身上时,正正地对上了他带着几分厌恶神情的眼睛,我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几步,把自己完全藏进阴影,又移开视线,装作路过。
手里的冰饮被热浪孕暖,我的掌心充满汗渍和冰饮外的水,可我顾不上这么多,只想着快点离开,不要让他更讨厌我。
我低着头加快脚下的速度,慢慢的我跑了起来,远离篮球场快步跑向图书馆。
但我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纪隅站在人群里,身旁五六个人正笑呵呵地和他说话,他面色无常地喝着矿泉水。
真好,我也想和他身边的人一样,能正常的和他聊天。
回到朋友身边,我发现自己的冰饮早已化的差不多了,瓶身被我攥得皱皱巴巴的。我把另一瓶水放到林竟手边,我听见他说:“兄弟,买个水买了十一分钟啊?我差点以为你从小卖铺拐弯掉茅坑里去了,我这都准备去打捞你了。”
我一愣,原来我已经看着纪隅打球这么久了。我拉开椅子坐下,扯了一通谎:“啊,没,刚刚有个学姐让我帮忙抬水。”
林竟拧开水喝了口,听见我这话他差点喷出来:“得了吧,就你这小身板,我都觉得我能把你单手领起来。”
我扯过桌上的书,挡住脸道:“爱信不信。”
林竟放下水,拍了拍我的肩:“得,我信,你可是我兄弟,怎么能不信。”
我不轻不重地拍开他的手,道:“林竟,别打花枪。”
林竟撤回手,双手投降,轻笑着说:“行行行,我不打花枪。”
我在心里盘算着现有的金额,排开七七八八的东西,现在手里能支持我吃饭的钱也就只剩不到三百,我无意识地用手捏着上耳廓,脑子里仿佛有张清单表。
我想着,现在才开学三周,我去打点零工,免得之后连饭都吃不上。
林竟站起身道:“李蕴,我还有课,先走了。”
我回过神点点头,脑子里的清单表被放置一旁,纪隅的身影兀然占据大脑。
这颗新星总能霸占我的大脑,我想把他赶出去,但他却像头倔驴怎么赶也赶不走,反倒与我相反了。
我明明该放下他,像随风而去的蒲公英一样。
可我就这么半放不放的喜欢了他十一年。
曾经那颗滚烫、要冲破胸膛的心脏,至今还在猛烈跳动。我曾举起过一盆未发芽的雏菊,我告诉纪隅,我要送给他这盆花,他也曾答应了我——好。
我把花送给了他,他养了五年,十六岁时他扔了。
这原来是我的一厢情愿,他扔的那天,隅木便来了。
隅木来了,他们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