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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的境界 有人说人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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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我并不太确信鸟真的会为了吃的而死,当然饿死除外,但我对前半句很有体会,我并不是说我会为了保留钱财而舍生取财,我是那种把钱看成我命的一部分,大概就是很多母亲对待孩子。
我叫加尔,是个。。。。女巫。这是个在我们罗比达界很受人尊敬的职业。我。。。收入也还不错。社会地位。。。很。。。
罗比达是形成于三年前的那场神界与魔界的对决的,这里没人知道究竟是神界赢了还是魔界赢了,只知道那天这块大陆忽然升了起来,无数光的碎片从天而降。这并不是什么野史,而是这里大多是人的亲身经历。也是从那天开始,这里的每个人,都有了些魔法。也见到了一些我们没见过的事物。
不管我们喜欢不喜欢,我们都要呆在这里,都要呆在这些我们从来没见过的生灵中间,据说这里是有进无出的。开始的时候确实很多人试图离开,可事实证明那是枉然,后来大家也就只好安心在这里从新生活了。
“死女人,抓住你要你好看.”
切,死赌坊,真是穷疯了,不就欠你们几个金币吗,用得着这么追么?本姑娘又不是没钱,又没说不还。不是说了么,过两天,过两天懂不懂啊,等两天你们就饿死啦?
唉,也怪我自己,怎么就把欠他们钱的事给忘了呢。还笨的自己送上门。到底是一个还是两个金币来的。
在这条本镇最繁华的街上,我像泥鳅一样在人群中滑来滑去。而在我身后是五六个面目可憎,五大三粗的拎着棒子的壮汉。
“连我们的钱都敢欠,等抓到你的,看我不打死你”他们边说边喘着粗气,只能用骂来发泄不满。
我回过头,给了他们一个灿烂的微笑,意思是老娘有得是钱,就是不还,就不还。虽然离得较远,但他们总算没有让我失望,收到了我的讯息,这我从他们气急败坏的谩骂声中便可了解。于是,我又心满意足的转头继续跑。
我跑得本来是非常快的,之所以没有立刻甩掉他们,不是我有心刷他们,而是为了路上的那几只钱袋。不过我也不担心他们会追上我,因为我有非常丰富的逃跑经验。
可是上天果然是会嫉妒英才的,人要是倒起霉来,就是喝凉水都会塞牙。以前我一点都不信命,但鉴于我的倒霉经历,我开始觉得上天是刻意要把我打造成一个伟人的。
我的悲惨经历是开始于一件红宝石骑士盔甲的,它就这样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闯进我的人生了。
就在我打算加速甩掉那几个壮汉的时候,一件红宝石骑士盔甲就在我面前出现了,镶嵌这红宝石的啊,那衣服要是拿到黑市上去买,起码50000金币,在这个穷镇子上我可是头一回看到这种好东西,都够买下一条街了。我本能的就冲了过去,只不过当我意识到这件衣服也是以与我相似的速度,相反的方向移动,却穿在一个比我魁梧大概3倍的人身上时,我的脸已经与它亲密接触了。
就在我伸手抓那些眼前突然出现的金子的时候,我被几根棍子架了起来。
我知道一顿暴打在所难免,那我又为何一往无前,我被这种场景深深打动,为之动容。当场眼泛泪光,大喊三个字:饶了我。
我讨厌暴力,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的,这与我早二年的遭遇有关。那是我才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当然,我们所有人都是同时来的,那是我们每天不会怎么活,那时的我头上的傻气可以直冲云霄,有些人,常常以打我作为日常消遣,每天吃饭,睡觉,打我。开始的时候,他们还顾及脸面找些借口,可是后来,他们就不要那些他们本来也没有的东西了,连借口都懒得找了,以只要欺负你就高兴的名义,对我进行人身攻击。我就说,那些大人物,年轻时一定要吃些苦,才知道百姓要什么。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饿其体肤。那时的我,还太年轻,再加上我苦也吃了,揍也挨了,但老天却貌似没给我准倍什么大任,或是藏得实在太隐秘,于是我做了个艰难的决定---我要报复。我决定等我成了女巫,我就把你们都变成鼻涕虫。对,就是鼻涕虫!
于是我交了三片金叶子当学费,不眠不休,废寝又忘食的苦学了三个月,学业乃成。终于成了初级女巫。
但当我咬牙切齿的去找那帮孙子算账的时候,才发现,他们都成中级斗士的了。他们见了我挺高兴,不,是异常激动,说:你丫跑哪去了,你不在,我们多么承受不来。丫跑了,我们都没什么消遣了。当然,最悲惨的是我发现,魔法散布于整个罗比达,不需要学费就能学。自那以后,我放下心结,悟了道,冤冤相报何时了,放下才是最大的勇气,仇恨是伴着别人来残害自己,我不要活在恨意中,我要活的开心快乐,我要为了自己而活。然后,我就超脱了,我的人生观得到了升华,我也得到了我的新天赋,那就是跑得快,就这点来看,我要谢谢哪些以前欺负我的人的。就这样,我开始了我快乐的钱串子生涯。
收集钱币的爱好,的确是我晋级魔法等级的一大阻碍,没有之一。本来当初选择当女巫,除了要报仇之外,最大的原因还是它是一个非常有潜力赚大钱的职业。
都说通往成功的道路上布满荆棘,可是通往顶级女巫的道路上,有的不仅是荆棘,还有收费站,那些女巫等级考试,不交钱不让过,当然,好有那些法杖,魔药什么的。每次花钱,我就心痛,肉痛,大吐血。有时我就想,要是能不花钱,我就是吐点血也行啊。我曾经试图这样抵债过,可是没有成功。也就只好继续肉痛了。
要是你不幸在买东西的时候见过我,那你一定会记得我的。
我就是那个经常去打听价,问了又问,试了又试,却从来不买。或者把所有商品的价格都问遍了,最后,小心翼翼的买了个最便宜的那个人。你可能会说了,切,有什么特别,这种人,我见多了!
不,我很特别。我也只好进一步说明了,我就是那个每次掏钱就哭的撕心裂肺,最后一咬牙,一跺脚,给人一团东西的那个人。有必要说明一下。那是钱,那就是钱。我不是那种赖账不还的人,只要你仔细找,你就会在那一团晶莹的涕泪中找到那金光闪闪的金币了。就是我的这种好品质,让我和多数商店有非常好的关系,以至于我可以用进货价买少量东西。只可惜没有人会被所有人喜欢,我也不例外。另外一些商店,见到我就关门。
由于我是如此的节俭,所以虽然我年纪不大,还是积攒了一笔小钱,我自己觉得,我已经是一个小有成就的成功人士了。
有了钱,就攒起来。有事没事就拿出来数数。
只要听到它们叮叮当当的声音,我就开心的直哆嗦。这不是简简单单的培养一个爱好。
它们每一个都像是我的孩子,我甚至能区分出他们每一个。所以,你大概能体会出我为什么花钱那么难受了吧。
不管怎么说,我都是一个好妈妈。因为我能体会我的孩子的感受,想他们之所想。就像我知道它们怕孤单,喜欢热闹,我就想尽办法给它们找伙伴,努力带钱回来。
虽然,为了这个目的,我不得不从他们中带走几个,但是没办法,舍不得孩子套不到钱嘛。我对灯发誓,其实我也很心痛,具体表现,上面已经说过了。
悲催的是,有时候,舍得孩子,也套不到钱,可是,狼倒是能套了好几只。就比如现在。
由于这个世界创立不久,还很年轻,混□□的打手中有经验的简直少的可怜,再加上这职业代谢的太快,这帮愣头青连基本的打人不打脸的这一基本社会经验都没有。他们混□□,基本就是为了要当亡命徒的。招谁别找愣头青,我是真的怕了。
就在一个愣头青以自己为圆心,以棒子为半径向我画弧线时,我做了一个决定:还钱!
欠债还钱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嘛,我说过,我不是赖账的人。
于是我继续大叫“我还钱。”
钱这东西果然是好,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更何况这几个打手。
果然,那棒子就停在了我头顶0.1厘米的地方。我心里庆幸,钱果然是万能的,有人说钱买不来所有的东西,像是爱,像是命。。。可我知道,实际情况是,钱什么都能买到,因为我就曾经见证过。
我一看事情有转机,一下子就来了精神“我有钱,就是不再身上,要不,你们和我去取吧。”
虽然我现在身上有钱了,但这钱的来历我却无法解释,而且,我刚才说了我没钱了,不管怎样,我都立志当一个有信用的人。
“就你,臭乞丐,你要是有100金币还穿成这样?”
“什么100金币?”我惊叫,怎么会那么多。“你有凭据吗?”
对于欠人钱这种事,我是从来都没什么记忆的,他们就是利用了我这个弱点。我必须看到真凭实据,哼,想额我的钱,没门!
等等,他叫我什么?乞丐?还臭?他们到底是什么眼神,我就知道他们连一点儿江湖经验都没有,而且又没眼光。
我承认,我衣着朴素,自从来到这个世界,我就没再买过衣服,如今,我的衣服更是已经补丁落补丁,补丁套补丁了,有人问过我:衣服已经补的那么厚了,是怎么还能把针扎进去的。哼,这是我的独家技艺,才不外传呢。
另外我的衣服又洗的看不出本来的颜色了,可正是这一点,说明了我既爱干净,绝对不臭!
“不认账,你看这是什么?”说着,那人拿出一把欠条。“就这还只是本金,要是连利息一起算,以你欠的日子,恐怕要翻几倍了。”
说话的时候,有点悲凉,我分明看到了他眼中晶莹的泪花。
看来今天是在劫难逃,要是不换出钱来,就一定会被杀鸡给猴看了,没关系,人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不就还钱吗,谁让咱有钱,我是相信命比钱重要的。
看来这个镇我又呆不下去了,还是先保小命吧。想到这,我就把刚刚“捡”到的那些钱袋都拿了出来。数了数,一共120个金币,这大概是我这些年的手最多的一次了,可惜100个金币要去还债。好吧,好歹还剩20个。
可惜,我低估了这些人的无耻程度,他们竟然一把抢走了所有的钱。120个金币啊!我怒了,跳起来想找他们理论,可是看到他们碗口粗的棒子时,我又生生的把火气压了下来。不过是一帮有今天没明天的愣头青而已。
然而,贼漏了像,我以后就不能再在这个镇上混了,还是早作打算为好。
痛失120个孩子的痛苦,让我抓心挠肝的难受,抬头看看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他们经过时,都一边捂着腰,一边偷偷看我。嗨,刚刚实在太引人注目了。
我向来推崇今日是今日毕,同理,今天失去的钱,我也要今天赚回来。那么,怎么赚,就成了问题。鉴于目前我的自身条件和外在环境状况,我做了个决定:把我自己买了,就卖120个金币!好补今天的亏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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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人口市场,我彻底傻眼了,我以前从没有来过也没有想来过这里,我原本以为只有那些天赋极不好的或比我还懒的麻瓜,才会来卖自己的。
在我的潜意识里,卖身的剧情还停留在这样的状态:一个衣着破烂,披麻戴孝的美人,头上插着草标,面前放一个牌子,上书:卖身葬父。四个大字。而为了剧情合理化,她面前一定躺着这件人间惨剧的“罪魁祸首”--——她那可怜的老父亲。
我本来也打算上演这种戏吗的,但到了这里,才发现,我实在是太过时了。
这里的景象,休整了我的部分人生观。这里不仅有麻瓜,还有巫师,骑士,魔导师。。。全都站的整整齐齐的,衣着光鲜,除去了头上的草标,能看出来他们是在卖身的,也就只剩那些他们前面精美的广告牌上的字了。
什么“高级巫师,预言大家”“百变精灵,贴身管家”。。。最差的也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麻瓜。
我站在那里,惊讶的张大嘴巴,直到口水流到我自己的脚面上时,我才忽然发现好像有人叫我。
“喂,你是来买身的吧?”忽然一个声音对我说。
我转过身,没有人。左转,没人,右转,还没人。
“往下看”那声音说。
我寻声往下看,一只缺了一条腿的蛤蟆就蹲在那。顿时明白了那句“不咬人膈应人”前半句的语境了。
我本不想理他,他一只小小□□,我要是忍不住踢开他,也会恶心我自己的。但当我看到他身后那两只吐着舌头的狼人的时候,我改变了主意。
“你是不是来卖身的?”这家伙显然脾气不太好。“怎么不懂规矩,卖身得买草标,2个金币一个,不买没位置给你。”
不是吧,都卖身了,哪有钱给你呀。我们还不够惨是吧。我蹲下身,尽量做了一个自认为亲和的微笑。
“谁说我是来卖身的,我就不能是来买人的吗?”我说。
“切,看你这穷酸相,卖人?谁信那。就是这些人都不见得会买你,指不定欠了多少外债呢。”他说话非常直接。
“你自己看看,这些人,哪个不穿的比你好。现在是包装的时代,你就是在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包好了,他也价值连城。现在谁还不懂这个道理,都恨不得把全部家当背在身上。”他又接着说。“我看你呀,还挺好的,就教教你,你看他们,都不是向你这样,吃不起,穿不起了,才来卖自己的。做人要体面,人不就是活张脸吗。什么叫体面?最直接的,你吃什么,穿什么,和什么人来往。这才决定你有什么和朋友吹的,你才能有什么朋友。你当他们像你一样,就只为了钱啊?”
我的另一部分人生观又凌乱了。见我不说话,他有接着说着。
“你看看你,别让我说中了,你穷的连爹妈都不愿意认你了。你就天天自己一个人,满脑子钱。”
他不戳人家肺管子,好像就不会说话。最可恨的是,我又无法马上反驳他。
我扭过脸,心里暗暗骂:倒也看出来你自己包装了,好好一□□,非要打断一条腿,学金蟾,你到也给我吐出来个钱我看看呀,我怎么没看到你一张嘴就吐钱。你一□□都能有两个狼人当手下,我凭什么就不能是一低调富豪,或者土大款,暴发户什么的?
嗨,谁让咱有求与他呢。我转回头继续笑,“金蟾兄料事如神,料事如神啊!”
死皮赖脸,没脸没皮,已经成了我的生存本能。
“金蟾?”
从他上扬的音调里,我知道,这马屁算是拍对了。
“你说我像金蝉?”他兴奋的问。
“像?您不是么。”我一脸天真为加几分惊讶。
“有潜力。”他笑着从一顶破草帽上拔出一根稻草放到我手上。
我冲他一笑,心照不宣。
我其实也很想做一个写着初级女巫的牌子,可是实在没钱,再说,那个唯一能证明我是女巫的水晶球,已经被我换钱花了。我实在无法自我证明我是女巫,最重要的是,以前学的那点儿巫术,我也就饭吃了。。。
想想,一个会一点魔法的麻瓜,和一个没本事的女巫之间,还是前者比较有惊喜。
于是,我也就美美的站在麻瓜队里了。麻瓜就麻瓜吧,也没什么不好。
我是相信缘分的,要不,怎么一些人,一些事,就那么巧,就赶到一起了呢,要不天下那么多人,你怎么就认识那几个人了呢,这就是缘分,没有别的解释了。
缘分这东西,就好比你早上一出门,就摔了一个大跟头,那条路你都走了好几千回了,可你那天就是摔了,你生气吧,奇怪吧,可就是在这时,你一抬头就看见一个钱袋来。高兴么,可你一捡起来,就发现这钱本来就是你的。
好吧,我承认我脑子有点乱。这都是因为我看到他了。
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而那个家伙居然还不怕死的朝我这边走来。
看来我们真的有缘,既然你自投罗网,那么好吧,我就尽量把自己卖给你。
“你多少钱?”他冷若冰霜的问,好像完全不记得我。
就在我看到那个红宝石盔甲的同时,我脑子里闪现出两个字:孽缘。
哼,把握害的这么惨,你倒好,就这么就不记得了。好,我就让你记得我。我就给你上一课:千万别得罪女人! 冷静!!!我提醒自己,别高兴的太明显。
以我的经验,买什么,都是要砍价的,买什么都要把价钱报的高一点。于是我装着胆子说1000金币。这样一来好砍价呀,我能赚的多了,他也觉得便宜。砍价,这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事情。
只可惜,这回,我看走眼了。
他想也没想的就答了一声:“好”。干脆的就像长了多大便宜似的。看了就让我心烦。多数情况下,我的快乐不会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可这次例外,即使我卖出了全场最高价,我也不快乐。以前我觉得这种人特怪,现在我竟然也成了这样了。。。。。。这个发现下了我一大跳。
麻瓜卖出天价的消息不胫而走,不大一会儿,就有一大堆人拐来看我,要说热闹这东西,我也爱看。只不过当被看的是自己是,却怎么都让人不舒服。这是后那个红宝石骑士当然知道花了大价钱了,哈哈,知道惹我的代价了吧。我转过头,偷偷笑。后悔也来不及了,我们契约已经签好了!
我一下子就成了名人,认识的,不认识的,都夸我有才华,有本事,长得好。。。我这个美呀,好听的话谁不爱听呀。
等我们出城的时候,送行的队伍就更壮观了,那个人山人海呀,把我们位的水泄不通。人们哭天抢地的不让我们走,没办法,我就是人缘太好。他们边拦着我,嘴里还念念有词:“不许逃跑”
我感动了,对他们说,你们都回吧,我也舍不得你们呀,可是没办法,我已经被人买了,就得跟人走呀。他让我去哪,我就得去哪儿。你们别这样,我会想你们的。
他们就急了,说:“你丫什么东西呀,欠账不还,就想溜。告诉你,不还钱,休想离开这城门!”
要不怎么都夸骑士呢,骑士真不是一般人能当的。人家这心理素质,绝对泰山崩于前儿面不改色。转过头对我大吼:你丫故意的吧。
怎么说呢,我就是故意的。但为了给他留点面子,我一脸无辜的摇了摇头。
只不过,我认定这家伙是百年难得一见的二百五,不吭他,简直对不起天地良心。
"你是我主子,我的不就是你的吗"其实我也是为他好,世界这么复杂,我教他点社会经验,免得他日后被人骗。
“好了,把欠条都齐上来,我来还。”他摆出一副千年寒冰的架势。出乎我的意料,他会主动帮我换。只是当那些欠条收集上来的时候,他的态度发生了180度的巨大转变,简直就像要爆发的火山,要不是那身上等盔甲,他说不定会爆炸的。
我知道,他怎么都想不明白,想我这样的一个人,是怎么在这个穷镇上,欠了2万金币的。只要一看他的长相,就知道,这人没什么想象力。
当我们终于出城的时候,他的样子相当惨烈,盔甲,配件还有马都被扣下了,就连现在穿着的单衣,要不是他死死护住,也险些被人扒下来。我是好人,我就说了,他们才不厚道呢,这不是明抢吗?他的那些东西可够买下整个镇了。
我猜是他牵马的残存记忆,导致他像牵马一样牵着我。
哎,要不是他力气太大,我也早跑了。
“你叫什么?”为了证明我不是马,我决定说句话。
“多比”他眼睛直勾勾的说。当然,也许在一些人眼里,这叫酷。
雨越下越大,还伴随着电闪雷鸣,使气氛越来越诡异。这是一座阴森森的城堡出现在我们面前。因为天黑,城堡看起来只是那黑色的轮廓,一道闪电划过,引出了城堡的样子,惨白惨白的。
“你住这儿?”我忽然有点心虚。
“不是”
好吧,我猜他是自闭。
“哦”我拍了拍心脏,还好还好。“那我们为什么来这?”
“是你住这儿”
不是吧,他这么有钱,虽然我是很介意这像闹鬼的地方,不过如果给我的话,那我到不介意。这可比我那个狗窝强太多了。
等等,这城堡怎么有点眼熟啊?好像在哪见过。
哎呦喂,这不是雪堡么,传说中美如仙境,终年飘雪的地方。雪堡的主人,就是全罗比达界女孩的梦中情人雪之王子。怎么还下上雨了,传闻还真是不可靠啊。
走近雪堡,我开始觉得不对劲,以我多年来逃债的经验来看,这里有几百只眼睛看着我们,当然,我指的不是复眼,只是我也不明白,怎么这么静的小路上会有这种感觉。
好吧,我大概是被吓得,这城堡看起来不像仙境,倒像地狱。
“你是雪之王子?”我勉强把注意力转移到我感兴趣的事情上。
“不是”也是,他说他不住这里的。
我想也是,传说雪之王子的魔法已经超越了魔法评审团的评判能力。人又极帅,我就说,要是他,虽然他长得还不错 。可传言就有点夸张了,我就见过更帅的。
“那这是哪里?”真的很像雪堡,可是也不能那么确定。
“雪堡”
“你是雪王子的盆友还是下属?”能拿出那么多钱的,应该不简单,尤其是他那身被扒了的红宝石盔甲,不是一般人可以穿的。
“都不是”他又冷冷的说。
我迷糊了,他让我住在雪堡,可他既不是这里的主人,有不是主人的朋友或下属。那到底是为什么。好像有什么是瞒着我的,比我瞒着他的更加不好。不然他就不会,这明明知道我坑了他,却一点都不气啊。
“带来了”当我们走到门口的时候,他突然冒出这么句话来。
就在此时,们打开,一条巨大的藤蔓游走了出来,用它硕大的叶子把我卷了起来。
“多比,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惊叫。
“别怕,她叫鲁曼,是城堡管家。以后你就在这工作,高里是你的主人。”说着雨转身就走了。留下一脸茫然的的我。
我被那条绿藤蔓---鲁曼 安置在一间很漂亮的房间,她就又游走了。
我静静的望着这个房间,忽然觉得有点眼熟,到底在哪见过呢。
我有一个优点,就是从来不和自己较劲,也不和别人计较。也就是我从来不是个拧巴得人。既然记不起来,索性就不想了。
倒是多比临走时说的话,然我忽然想起了点什么。还有他头也不回,逃瘟神的姿态,让我很不舒服。还好我宽宏大量,也就不和他计较了。生别人的气,是在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我毕竟和他不熟。
打开我的那份卖身契约,我发现,主人的名字,竟然是高里。高里,是那个雪王子的名字么?
要说人呀,就是不能心虚,不能急,我当初就是怕多比反悔,才会急急忙忙的签约,急得竟然没看他签的是什么。
我的主人是雪之王子,这对我来说,应该是一件好事。他是著名与低调的矛盾综合体。非常有名,曝光率却很低。看到过的人很少,但凡看过的都说他美得不像人类。见一面是比登天,虽然我们这很多人会飞。
既然来了,我就一定要多看两眼,这才能赚够本。要是可以买票参观的话,看他的票价一定是会被炒到天价的。见他一定是捡便宜,我这人有一毛病,就是爱随大流,占便宜。人往哪跑,我往哪跟。我一度很怀疑,要是有一天,人们都说上吊很时髦,我会跟么?经过我思来想去,苦苦挣扎之后,我骄傲的得到答案:会!
习惯是个十分可怕的东西,在长期睡树叶之后,我不习惯睡床了,驿站树,是很多像我一样物价可归的人的家,它们是一条条从地下钻出的巨大的树,叶片很大很结实,任何人或动物都可以在上面睡觉。我过去一直谁在那。而今天我竟然睡不惯我舒服的大床了,天啊。
换了好几个姿势,都睡不着,索性起来,悄悄走出房门。
一片黑暗中我看见一个半掩这门的房间,不自觉的移过去,看见一个高高的背影,银白色的头发,银白色的衣服,手里拿着银色面具,一看就是貌美的妖孽。白马王子,不,一定比童话里了王子还好,我们这可是罗比达呀,遗世独立的神奇地域。
我低着头,捂着嘴,偷偷笑。来对了,来对了,这是赚到了!要是把他的形象存下来,以后拿出去卖,就发达了。
可能是太过兴奋,暴露了目标,王子这时竟然转过身来。
一点,一点,一点。转过来。
“啊!”我不自觉的惊叫了起来。
醒来的时候,天刚蒙蒙亮,我花了好长时间,才认识到这点。这对于每天对着夕阳叫早安的我极度不适应。看了看身边的罗盘,极不情愿的接受了这个事实,我醒的非常早。
我赖在床上十万个不愿意起来,但还是被一阵渴意打败了。不情愿的站起身,走出房门去找水。或许还能觅点食,我总能在苦难时找出点儿乐事。
走出房门,忽然有种熟悉的感觉。想起昨晚的事,那是梦么?
又是那扇门,半掩着,一袭银白色衣服,背对着门,擦着手里银色面具。天啊,那是真的。昨晚我确实见到他了。想起那容貌,我拔腿就想跑。
“加尔是么?”很好听的声音。
我的经验是一般一个男的,如果声音很好听,那只代表一个问题,那就是---他很丑。王子的声音是特别好听的,而特别的是王子的样貌,却不是特别丑。而是恶心。想起昨晚见到他的样子我当时腿就软了。我昨晚一定是被吓昏的。
如昨晚一样,他慢慢的转过身。我心中默念各位大神,大仙帮帮我吧,虽然我从来都没拜过你们,不对,都什么时候了还贫。
“没吃早餐吧,饿不饿?”
我是在口水快到地面时,才发现我一直张大着嘴的。这也太太美了。出乎意料,我眼前出现的是一张完美的脸。完美的让人沉迷。那。。。。昨天。。。我大概真是在做梦吧。
“你忙你的,我就静静在旁边看。”我想显得乖巧些。
头脑中又是昨晚的场景,王子一张没有什么轮廓的脸,皮肤就像烂泥一样,一片片向下掉。
摇摇都,别想了,那只是个梦而已。
毕竟我不喜欢想那些对现状不能发生什么影响的事,我的原则是;越省心越好!
“昨天吓坏你了”他的声音温温柔柔的,以至于我都没反应过来他到底说了什么。
“哦”我不清不楚的回答。
他大概说了很多话,可他真的很好看,视觉被强烈冲击的后果就是,听觉大受影响。以至于后来的很久,我都没想起来,他到底都和我说了什么。
但有一句我还是记得的,他说快吃吧,凉了就不好吃了。
就是这句话,导致了我和怪物的相逢。
没人可以怀疑我对食物的感情,以及我对吃的敏感度,就算我被美色所迷,那也是一时的,我内心深刻的知道,钱才是靠最得住的,而比钱靠得住的,是吃的。要知道,有时候,我连我自己都不相信。而就是这么靠得住,我这么信任的食物,就在我眼前消失了,不见了,这是在是与我这些年顽固的世界观,价值观不相符,好吧,修正版价值观:吃进肚子的食物才靠得住。
经过观察,我得出了一个可怕的结论,那就是-----有人和我抢吃的。
可是,以我对食物的敏感度,就算是指苍蝇,我也能把它揪出来。奇怪的是,我却完全没有感知到他。
我把房间翻了个底朝天,最终也没找到那个偷早餐的贼,泄了气,一屁股坐在床上。
要不说,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呢。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我才刚坐下,就听啊 的一声惨叫。
我蹭的从床上跳起来,仔细一看,我就更费解了,怎么说呢。我不确信,这到底是狗还是河马,反正,额,就是一只布偶嘛。
“是谁?”我用两只手指捏着他说道。
“再不出来,我就掐断它的脖子。”我也不知道掐断一只布偶的脖子的意义到底有多大,但这貌似是我手上唯一的筹码。
“我数一二三”我的手在布偶丢的颈出开始攥拳。
“我说我说”稚嫩的声音竟然从布偶的方向发出。下的我直接把他丢出去。
布偶划了一道标准的抛物线,落到了床的另一边。
“你到底是谁?”我用可以去唱高音的音调对他喊道。但我听到自己的声音时,忽然总结出我绝对有做歌唱家的天赋,只是才能太多,给埋没了。
布偶从床上坐起来,用短短的胳膊揉了揉和他身体差不都大的脑袋。有兀自坐下,低着头手在床上画着圈儿。最后,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字。
“叫我怪物吧,你是谁”它突然抬起头问我。
“加尔”也许是太出乎意料了,我居然回答了。我这人嘴巴大,不能多说话,要不然什么都被问去了。
“你是新来的?”它接着问。
“对,昨天。这不今天早上刚醒来,还没来得及四处看看。”天啊我真想抽自己两耳光,嘴怎么就那么欠。
还记得,想当初,我之所以能够顺利的离家出走,就是得益于我这张欠嘴。当时我姐姐偷偷开门放我出去的时候对我说,妹妹啊,你要记住啊,此次我放你出门,完全与姐妹情深无关,只是你嘴太快,太欠,什么秘密靠你那都守不住。你在家里,实在是家无宁日,也就只好让你去报复社会了。”
“你哭啦?”
“没。。。。问你是谁呢。”我强拐着弯儿。
“都说叫我怪物么。”它不满地说。
“这算什么名字。”
“有意见?我是异世最强大的,喵”
“噗。。。。”我一口刚喝道嘴里的水,还没滑进喉咙,就自己反方向突围了。
“你不相信,我告诉你吧,我是罗比达的神哦。”它一边说,一边拧着我刚才没管住的水。
“就你?”我一把抓过它,拧毛巾一样把它拧干。
我虽然不知道高里到底有多厉害,可我才不相信它能打败高里呢,光看这个头,这力气。就没可比性。
“你不信?好,就让你看看我的魔力。”
说着,它一张嘴,就吐出一个小火苗,那火苗飘飘悠悠的,在它面前晃了晃,挣扎了一下,最终还是消逝了。当然,那火苗也不是完全没有杀伤力。临消失的时候还不忘带走了小怪物的一根胡子。
“好啦,好啦。我不会笑话你的,乖了,啊。”我半哄半骗的说着。要不怎么办呢,它已经把头埋在被子里很久了。我到不是怕它憋死在里面,只是它才吃了一堆东西,全都蹭到被子上了。我虽然不太在乎是不是漂亮,但我是很爱干净的。
小怪物把小屁股拱的高高的,头一拱一拱的往被子底扎,边拱还边扭着小尾巴。像要钻出个洞来似的。
这个动作实在是,实在是。。。我就没忍住,直接就提着它的尾巴,把它提了起来。
“喂,别赌气了,我带你去找吃的去,好不好?”
一听到吃,刚刚还捂着脸的小爪子立刻做欢呼状,嘴里还逞强:“我告诉你,我以前很厉害的,都是这个身体!你以后有事就找我,我保护你。”
好嘛,才来第一天,我就是有老大罩着的人了。不想看他苦着个脸,只好由着他。
“哦,对了,你,不可以让城堡里的人知道我哦,知道不知道。”突然想起了什么。
这口气,简直就像是我家长。
我再次用两只手指掐着小怪物的小尾巴,“你好像和这里有点过节哦?”
“哼,不是过节,我悄悄告诉你哦,他们都怕我。”
可是实际上,我错了。
在我吃下第四只羊腿后,才终于确定,我被撑得半死。也是我没出息,好久没吃过这么好的东西了,就吃猛了点。等我回过神的时候,一大堆盘子,碗堆在我面前,大半个厨房顷刻消逝了。
我有这么饿?我的第一个念头跑到脑子里。不对呀,我就吃了四个羊腿啊。我就是饿到帕金森,也是吃不下这么多吃的的。
一个饱嗝,划破了我的沉思,只见小怪物,一边抚摸着鼓鼓的小肚子,一边喘着气。太逆天了吧,他才我手掌大。就吃了半个厨房。
“你知道么,吃饭,是为了填满饥饿的灵魂。”他说,态度嚣张。
切,有什么了不起,比能吃吗?他上辈子一定是饿死的。哼。
我大步向外走,一出门,就有种不祥之感。是的,我忘了怎么回房间了。
“早就听说你能吃,还是没想到你能吃成这样。”就在我发愣时,一个好听的声音飘过来。
“高里”我有些发窘。“那个。。。”
我本来是想说不是我自己吃的,可是回头一看,那个不讲义气的家伙居然不见了。好吧,他不仁,我总不能不义吧。只好气鼓鼓的低头不说话。
“你还真可爱。”高里忽然笑了。
我抬头疑惑的看着他,能吃就可爱了。某人因为为这个骂我是饭桶的!不对啊,怎么又想起他了。
“吃饱了么?想吃什么就叫罗曼就可以了。”
半个厨房都没了,还吃不饱,你当我猪啊?不,猪都没这实力。
“饱了,我想回房间。” 凭我跟食物的感情,我就不相信,我找不到厨房。
人家都说包吹饿唱,可小怪物这家伙正好反过来。
我进房间的时候。正好看见的一幕是小怪物,躺着我的床,翘着二郎腿哼着歌。
我顿时觉得眼睛被狠狠地晃找了。这人吃我的饭,睡我的床,如今还饿吹饱唱实在可谓无耻。
我连想都没想。就过去给了它一顿胖揍,至于过程。。。此处省略2千字。
在城堡里的日子要吃有吃,要喝有喝,生活规律,饮食健康,这里注重说饮食的原因是这里的唯一缺点:他们不准我出去。我每天在窗边逛逛,就是我和太阳的最亲密接触。
小怪物继续赖着我,而往后我就没再看到高里,我一度以为我就要这样生活一辈子直到五天后,那件事情的发生。好吧,有时候我是有点悲观的。只是那种不需要脑子的米虫子生活,我是不屑一顾的。虽然气节这东西似乎对我没什么约束力,但有时候类似他的东西会跑出来,时不时的搅和我平静的生活。生命在于折腾嘛快跑快跑,不然会被他们抓到。
那天像往常一样,我吃饱了睡,睡饱了吃,吃饱了再睡,睡饱了却没有再吃,而是跑了。对,我是跑了。要知道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要是想过这种米虫子的生活,我还离家出走干嘛?
可我还是太草率,我花了几天的时间勘察地形,却没有注意到这里潜藏的危机。人往往会忽略眼前看见的东西,对此我有深刻体会。
我从城堡偷偷溜出来。专门挑小路,小胡同,小树林走。总之就是没人爱走的。可在我的手就要碰到篱笆的时候,篱笆突然动了,所有的叶子都发出了淡淡的光,是罗曼。
我吓得往后退,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后面飘过来。
“还是那么调皮,玩够了,快跟我回去。”
一转身,高里温温暖暖的朝我笑着,边说边向我伸出手。
在他身后,一条发着淡绿色的银光小路轻轻摇动,宛若银河。正是我刚刚走过的小路。仔细看正是石头精灵。
我一直有一点密集恐惧症,我就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他居然可以驱使精灵。据我所知,精灵虽然可以奴隶化,但它们拥有独自的意志,一旦时机成熟,就会反噬主人,没有人可以驱使一百个以上的精灵。但目前看来,光是这条小路都已经上万了。怎么可能。
就算害怕,我也是一个既有原则,又有气节的人,没人可以逼我做我不愿意做的是。我从小就怕疼,从哪里跌倒,就在哪里躺下来。是我的座右铭。于是,我没站起来,而是就地躺下了。
要说坚持是可以感化上天的,倔强也可以打到对手,在我强大地意志面前,高里屈服了。他没有勉强我站起来自己走,而是叫了八个飞石精灵,把我抬走。
哼哼,知道什么叫大爷了吧。
回到房间,我连正眼都没看高里,坐在饭桌前,埋头苦吃。好不容易吃饱了,一抹嘴,一抬头,正好对上一双放着寒光的眼睛。
除了不得不,我其实极度排斥新鲜事物,我说的新事物,指的是全新的,就像我们能够通过一滴水看出湖来,却不能从陶土就看到花瓶来。目前,高里与我就是花瓶。
敌不动,我不动。就看看高里怎么发脾气吧。
高里拿起我的手的时候,我恨不得当场晕过去。可惜,我不争气,闭了半天眼睛,也没昏过去,反而被手上舒服的感觉吓了一跳。这什么情况,莫非这两年我又新添了什么心理病我不知道?不能够啊。
高里颁给我揉手边说:“呆在这不好么,想要出去玩儿,也等白天呀。也不知道好好保护自己。”
我这才发现,原来我的手刚才不小心抻伤了。
“又没不让你出门,傻样。”说着刮了下我的鼻子。脸上是我形容不出来的表情。看得我浑身上下不舒服,尤其是脸好像都快烧着了。此刻惊异的发现,原来我也有脸。
“你回来了。”高里刚走,小怪物就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
没等我反应,就蹭的钻到我怀里,左蹭蹭,右蹭蹭。最后撑起身子,脚一划,毛茸茸的笑脸直接撞到我脸上,一阵痒痒。最后,跳到我颈窝,瞪着圆溜溜的眼睛,一脸委屈的看着我。
这眼神。。。我是在有点接受不了,我们不熟好不好。
“好了别闹了。”我两根手指捻着它的小尾巴,把它令起来,放到床上。
小怪物出奇的安静,伸出小舌头,又开始舔我的手。
“你有没有想要过这样的生活:只闻花香,不谈悲喜,喝茶读书,闲适安逸,听雨赏雪,不争朝夕。阳光暖一点,再暖一点,日子慢一些,再慢一些……过一天,就过一天。额,或许是一辈子。”很好听的声音,是高里。
当一辈子这个念头闪到我脑子里的时候,我被吓了一大跳。我要是想要过这样的日子,当初我离家出走干嘛。好好在家当个米虫子不就得了,还费这事。我知道人生也许是个圈。那我也想把这圈画的大一点,再大一点!
一天天,混吃等死的日子,我也不知过了多久。大概是老天爷可怜我,这天,我在城堡附近溜达的时候,终于有了乐子。
“小子,你居然敢吃霸王餐。看我不把你打成王八。”
“嘿嘿嘿,你与时俱进点行不行。这关我什么事?”旁边某物种对此很不满。
“对,连王八都不如。”
“你怎么回事?分明也没好多少,你不也变成鹅了吗。”某物种更恼了。
“其实你不是王八,是乌龟。都这么久了,还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吗?”
这个声音,让我不想笑的,更明确地说,是这个人。
俗话说得好,山不转,水转。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有仇不报非君子。有仇报仇,有冤的抱冤。
虽然,到目前为止,我并不能直接说出他到底是害了我什么。
“你要不说话,差点把你忘了,来呀,给我打!”鹅掌柜忽然反应过来。
那个正要惨遭蹂躏的正是多比,果然人人都有手头紧的时候。
“他的帐我结了。”说着我潇洒的扔了五个铜币。他桌子上上有两碗素面,也就四个铜币,那个多出来的,是我故意的,谁让他买我的大恩大德让我无以为报呢?
“不够”大鹅气鼓鼓的说,连头都没抬,“那边还有二十碗。”
我真是小看他了。
“你给两个金币吧。”
“不是这个兑换比率吧,抢劫啊?”
“说对了,就是抢劫,快把钱都拿出来。”
只要你动了坏心思,是不会有好下场的,反之亦然。
一转眼,我又脱富致贫了。要么我怎么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呢,那些化身为动物的人,是要生活在雪国学院的,每天战战兢兢,生怕睡觉的时候,被人当成真动物给宰了。至于他们化身动物的原因嘛,也不是他们倒霉什么的,而是他们和恶魔做交易,我不知道他们祈求了什么,不过某些结果显而易见。
“你为什么来买我?”多比看起来不是很好,不过闲事我暂时还不想管。
“你不是见过他了么,你知道,我只是个办事的。”
是呀,我为什么不直接问他呢?我到底在怕什么。
回到雪堡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整个雪堡没有一丝灯光,看起来像一只魔鬼的手,我已经不怕了,毕竟它从未给我带来一点危害,推开门,罗曼没有出来迎接我,大厅一片漆黑寂静,只有墙壁上的一幅画闪着柔和的光。
我走近才看清,那是一副月亮花,我从没见过真正的月亮花,只是在几年前看到过一副月亮花的画。那是在一个牧民的家里,那时我和因巴斯去沙城公干,就看到了那副月亮花,牧民说,月亮花就开在这个沙漠,不过只有下雪的时候才会开放,本来我们约好了,下雪了,就一起去看月亮花。
“美么?”一个很好听的声音,是高里。
“很漂亮,是你画的吧,我先回房间了。”我有些心虚。
“想看月亮花么?”高里拉了我一下,转眼我就在一片月亮花海中。皎洁如月光般的花瓣映衬着晶莹的雪花,斑斓的蝴蝶在花丛中翩然起舞,景色美得直接超出了我的想象。
高里摘下面具,露出一张英俊的脸,“加尔,你愿意接受我么,我们可以一起生活在这里,永远。”
我能看到自己呼出的哈气,瞬间转化成晶莹的六角形,悠然逝去。但是我一点都不冷,反而很温暖。我知道那源头在哪里,只要我什么都不管地投向那个怀抱,寒冷、饥饿、烦恼都会远离我,就这样吧,难道不好么?
“不好,”我却听到我自己这样说。“躲在世界的角落,这样实在太软弱,我知道,这世界有太多不好,可是,躲起来不是不计较,而是逃避,也许你真的很强大,可是你总是带着面具,甚至没有面对这个世界的勇气。为什么不走出来,带着真正的自己,看看真正的世界。”
城堡在剧烈摇动,我发现我在我的房间里,小怪物站在床上,抬头看着我。“那么美好的东西,你为什么要打破它,为什么这么不知好歹?”它极力的瞪着眼睛,看起来却很萌,纽扣做的眼睛,无论如何,都没有任何神采。
“因巴斯是你么?你竟然把自己交易成了这个样子。”我认得他的,就算化成灰。
“这个样子,我是为了谁?”因巴斯语气冰冷,那只布偶一直都很萌,唯一能够判断他情绪的是他的语气。“我为你创造了这个世界,你必须和我在一起。”
“不可能。”
“不然呢,那个懦弱的我?你不是拒绝了么,这个世界,除了我不会再有其他人了。”
我闭上眼睛,向外面撞去。
城堡不见了,我发现自己站在一棵巨大的树藤上。
“嗨,小姑娘需要帮助吗?”一个尖细的声音,“只要你和我交换,放弃一些东西,就可以完成梦想的,是不是很诱人呢。”
“不,我想要的,自然会自己努力。”
“我一会看一看天,一会看一看你,你离我很远,天离我很近。你一会儿像云,一会儿像海,无论你像什么,都不能在我身边,我渐渐闭上眼,听到沙沙的叶浪声,于是,我知道我存在。”
“琳琳是你么?你在哪儿?”映入我眼帘的是一片绿色,我听到了熟悉的声音。
“是加尔呀,好久不见。”
琳琳是我从前的伙伴,刚来到这个新世界的时候,我们一起混过大概半年,直到有一天,她在我的世界消失,那时的我并没有感到奇怪,毕竟,我并不是一个体面的朋友。她交到了新的朋友,离我越来越远了。
“呦,看起来,你这么久,越混越差了!”
我没有回嘴,而是大大的张大了嘴巴,发出声音的是一片叶子,碧绿色,在阳光下看起来特别晶莹。“你的拟物术好厉害!”我赞叹道,当一些人足够优秀,他就有资格刻薄,这是我的世界观。说着用手抓住叶片摇了摇。
与我意料的不同,那手感的确是叶子,琳琳也没有显出本相,拟物术或者说其他的一些魔法,说白了只不过是幻象。
“快别闹了,你会揉碎我的。”那片叶子再度说话。
“你把琳琳怎么了?”我有些惊恐,虽然这些年我见过很多了,但还是觉得这太反自然了。
“你在说什么呢,我不就是琳琳吗,我加入圣树了,现在我是罗曼的一部分,来和大家打个招呼吧。”一根藤条抬起,叶片发出沙沙的声音。
我缓缓的向后退,无论何时,我都讨厌新生事物。
“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这么久了,我真想找个人陪我聊聊啊。”琳琳说,“快过来摸摸我,我和其他的叶子不一样。”
“当然,没听说叶子会说话的,”说完我觉得有些失礼,毕竟我不认识其他叶子“我是说,以前没见过。”
“你知道,我成为圣树,有多不容易吗。”琳琳的叶片开始晃动,“想要成为圣树罗曼的一部分,是非常困难的,你需要非常努力,还要证明你的忠诚,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你需要得到罗曼大人的认可,你是知道的这世界的人有那么多,你必须是罗曼大人选中的人,不然你想要怎么努力都是没有用的。”
“哦”我觉得有些无聊,想走。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成为圣树么?”她说。
“为什么?”我很好奇。
“因为,七六五四三二一。”
“啥?”我不明白。
“你可别看我们是叶子,其实每一片都有自己的本领,不如说我会说话,想要当一片叶子,就要有叶子的价值,你知道叶子的价值是什么吗?”
“光合作用?”
“差不多吧,我们需要提供给圣树主干能量。”
“那么这个能量是?”我转身就跑,可是,当我抬起腿,却发现自己全身麻木,直直的栽倒在地上。
“看来我还是来得晚了。”一个冰冷的声音,是高里。我想转个头,可是,努力了几次,还是失败了。
忽然视角调转,高里的脸出现在我的视野。巨大的藤蔓拱的高高的,越来越远。
“我们以后可以做朋友了。”是琳琳的声音,一片巨大的黑暗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