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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6 章 ...

  •   街道的外面弥漫着疯狂的味道,安和杰克两个人则一步一步地走近疯狂的中心。
      “你的头发很漂亮!”安望着一直走在前面的杰克那头在阳光下闪耀着金发。他看见过黑色的、红色的、赫色的、灰色的、银色的头发,但从来没有看见过什么人长着金色的头发。在杰克第一次走近酒吧时,安就注意到了——杰克有一头像发光的金子般的头发。
      “但是不该出现在平民区里。”杰克笑了笑,搂了搂那头金色的短发,“有人说只有贵族的头发才会是这个颜色的。小时侯,我可是为它吃了很多苦头。”
      安知道自己刚才的话触到了杰克的伤痛。只有贵族的头发才会出现金色,难怪他从来没有看见过这样的头发。被关在疯人院里的他怎么可能会看见贵族的头发呢?这样的发色出现在平民区里,恐怕确实是件再糟糕不过的事情——歧视、伤害、不满都会发泄在这一头贵族才有的头发上吧。
      “对不起,我从来不知道这个。”安不安地喏喏着。
      “有什么关系呢?已经过去了,因为它我才能找到真正的朋友。”杰克说到这里,笑着用手指拨乱了安的那头黑发,“小时候,我也想有头黑发。不过珍妮说,应该做真的自己。”
      安忽然想到珍妮和汉斯两个都是黑发。不过望着杰克,安并没有向他提出自己的疑问——为什么杰克会是金发。这样的问题,会让杰克受伤的,安心想。
      “我们快到了吧?”
      远处传来的东西远远超过了声音的概念,这是一种疯狂的骚动。似乎空气也扭曲在了这种骚动与不安里,而恐惧与愤怒则随着空气越传越远。
      “是的,小鬼。但愿我们还能回去。”杰克的手紧紧地握着安的手。
      而安似乎完全没有注意到杰克的手。安只是咬紧牙齿远远望着那团以黑色为主的骚动。人太多了,所有的人都挤在了一起。黑色的代表贫民的头发,变成了黑色的火焰。吞没各种异类的火焰。
      安的心里忽然起了个冷战。
      “怎么了安,你在害怕吗?或许你应该回去。”杰克揉了揉自己的头发。在这一点上他倒是和他的父亲很像。
      金色的头发在杰克的手指间翻舞。
      头发,安终于明白是什么让它担心的了。杰克的那头金发,会送了他们两个的命。他了解那种想要改变却又什么也做不了的时候所产生的疯狂。
      “遮住你的头发,杰克。”安脱下自己身上的白色外套,撕出了很大一块布,“把你的头发都包起来吧。贵族的金发会惹麻烦的。”
      杰克用手接过了那块白色的布,一言不发地用布把头发完全包了起来:“第二次了。”
      “啊?”安的心情此时全部都在那个广场上,根本没有听清杰克的话。
      “你似乎总是能看见别人看不见的危险。而且让人无法拒绝你的要求。第一次是蓝制服,而现在则是这个。”杰克用手指指被布包得乱七八糟的头。
      “巧合吧。”安笑了笑,“但愿我们还有更多的机会。”
      两个人的目光同时透向了总督广场——但愿还有活着的机会。
      总督府的前面有一个巨大的广场,这原本是给人们在那些重大节日庆祝所预留的。每次放烟花,或者总督出巡的时候这里总会有那1、2万的人。当然因为广场很大,所以即使有个1、2万的人也不会显得拥挤。
      可是现在整个广场上似乎再也找不到一点点的空隙。安开始明白,为什么一路上走来街道会如此的安静。全旧金山的人都在这里了。
      拥挤的人群里到处都能听到愤怒的声音。
      “他们杀了神甫!”
      “叛徒!我们里面一定有叛徒!”
      而所有人的表情也只有一个——愤怒!
      几步之遥的总督府里自然也能听见这样的呼声。
      假借着头晕为借口而一个人回了屋子的沙克则仍旧站在窗边望着骚动的人群,眼睛里面没有一丝的担忧,反而更想是一种兴奋。是的,他很喜欢这样的场面。或许他天生就该生在这样的年代里,他并不担心失控的人群,他反而比较担心人群得到控制。一旦得到了控制,那么回到华沙他还是那个一钱不值的王室旁系血亲,如果事情变得混乱他又会是谁呢?美洲并没有什么根深蒂固的血统观念。所以他才会让蒙尼伏击那个什么神甫的。想到这里沙克微微一笑。
      “这样的场面一定让你很兴奋吧?”声音从身后传来,是他最值得信任的人——蒙尼·刚多,最年轻的红衣主教。这次代表教宗来到美洲。
      “没有脚步声就跑到别人的身后恐怕不是什么好习惯吧?”
      “那么让一个主教去枪杀神甫,恐怕更罪大恶极吧?”蒙尼针锋相对道,“我想梵帝冈的教宗一定又要大发雷霆了。”
      沙克不介意地耸耸肩膀:“反正未来的教宗会原谅我的,不是吗?”
      蒙尼大笑着坐在了硕大的沙发上:“放心吧,未来的教宗会原谅你的。不过会在给你加冕时,选一个荆棘编的王冠来给你戴的。”刚多家族一直世袭着伯爵的封号。而他的大哥则是未来的伯爵,所以他从来不用担心什么权利的争斗。他的计划一直是做个对王室有用的大臣,直到有一天一个比他小五岁的自大狂对他说:“蒙尼,你应该去教廷。我需要你成为一个好的教宗。”于是他放弃了原先的学习,改学神学。而他的大哥自然更乐意送他去梵帝冈,而不是华沙。
      沙克也坐在到了沙发上,望着眼前的好友:“听说下个月教宗就要召开教廷大会了。”
      “我会让主教们要求延期开会的。”蒙尼抓了粒葡萄吞了下去,“再说即使我不在,关于我的任职问题也不会是大会最重要的内容。我比较担心你,还要留在这里吗?”
      “留在这里不是更好吗?”
      言谈间两人的眼神交错,不需要更多的解释,自小时候建立的友情以及同样大的野心让他们对彼此心知肚明。
      “那么,看来我得在这里多待几天呢。原本我还以为只要到这里参观几座教堂就够了。”蒙尼打着哈哈,忽然话锋一转:“你还需要一套看起来普通一点的衣服。”
      沙克站了起来拉开沙发垫子。下面正压着一套再平民不过的布衣。
      “当着主教的面换衣服,会显得不恭谨吗?”
      蒙尼无所谓地耸耸肩膀。对与这个比他小五岁的表亲来说,他了解甚深。早在沙克还是个婴孩被送到他家来的时候,他就已经认识他了。而在一起度过的整个童年,则更让他难忘。处处争强好胜,每次和他爬到刚多家最高的古塔上面都会指着下面对自己说:“蒙尼,以后这里会是我的。”那不过是个比自己还小五岁的自大狂,很长一段时间里蒙尼都是这样对自己说的。明明是王族,却因为一头黑发而被王妃从宫廷里抛弃的小孩。在15岁时才得到了王室的承认,不是封为亲王,而只是给予了一个伯爵的称号。仿佛是故意嘲弄他似的国王把最北部的一块荒地给了他。所有的人都以为这次沙克要糟糕了。就连原来在沙克的封地上准备辞职的贪官都决定留了下来,一个小孩子没什么好怕的。可是在第一天的欢迎酒会里,沙克几乎斩杀了所有的贪官酷吏,而他的身边只带了10个刚多家的仆人。一年以后,原本的荒地成了华沙最繁华的地方。从那个时候起,蒙尼就开始知道他的这个小表亲绝不只是个自大狂。也是从那个时候起,蒙尼开始改学神学。
      可是第二年,由于太过嚣张的气势拉素二世就收回了沙克的封地。于是沙克又成了一个一钱不值的空头伯爵了。可是他知道眼前的这个人是绝不会放弃的,他会忍耐着等待机会。而这一次让沙克来美洲可能就是这个最好的机会。于是他——蒙尼·刚多主教也就乘着王室的大船一起来到了旧金山。他知道,沙克需要他的帮助。
      站在阳光下的沙克身体显示出完美的比例,以及近乎不像贵族才有的健壮。蒙尼望着这样的沙克出神地喏呢道:“你这样确实不太像个贵族。”
      “别忘了就连我的发色也不能证明我是个贵族——黑色的。不过听说第三代的北冰王后就是个黑头发的女人。我大概是从那里得来的这个。”沙克笑了笑。
      “再加上来美洲后你很少在公众面前暴光,没几个人会认识你不是吗?”蒙尼又加了一句。
      “不是很少,而是没有。”沙克得意地补充着。
      要说没有预谋,那也是骗人的。
      “你去制造事端。那我呢?你要我做什么?”蒙尼问。
      “古有明训‘混水摸鱼’。”此时的沙克已经完全换好了衣服,“要求西雷家拿出所有的力量救助失踪的王室成员,包括请求教宗干预美洲的混乱局面。最好是让王家自卫队也能来搅这趟混水。”
      两人的眼睛互相望着对方,深呼吸一口气。他们两个人的任务都不轻,而危险程度似乎也是不相上下。或者留在这里的蒙尼可能会更危险一点,毕竟他是在明处。
      “再见,未来的教宗大人。”
      “再见,未来的一国之君。为你,值得我去冒险。”
      “不要轻言冒险,我想一座立在街头的英雄塑像对我的帮助一定不会有你那么大。”
      畅快的笑声,是果断、坚强与自信。

      万年大坑,填土一勺。
      我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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