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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狗狗献殷勤 五岁的沈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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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予安没接话,只是伸手把他翘起来的头发往下按了按,说:“锅要糊了。”
“没有没有,火关掉了。”沈言昭把他按到饭桌前坐下,自己转身又跑进厨房,端了粥和菜出来,摆了满满一桌子。两个人吃这样的早饭其实太多了,但他就是想做。
沈予安喝了一口粥,粥熬得软糯,顺着喉咙滑下去,暖暖的。沈言昭没吃自己的,就托着腮看他吃,看他吞咽时喉结的滚动,看他被粥烫到微微皱眉的样子。
“你不吃?”沈予安抬眼看他。
“吃。”沈言昭端起碗喝了一口,然后想起什么似的放下碗,从椅背上捞过一个袋子。
“哥哥,我给你带了礼物。”
他把袋子放在桌上,从里面一件一件往外拿。先拿出来的是一件米白色的亚麻衬衫,料子摸上去很舒服,但标签上的尺码明显偏大。沈予安接过来看了看,说:“大了。”
“大了穿着舒服嘛。”沈言昭眨眨眼,又从袋子里往外掏。一条深灰色的休闲裤,一双软底皮鞋,两件纯棉T恤,同样都偏大了一码。
沈予安把每件都看了看,没说话。
“都是打折的,”沈言昭补充了一句,语调故意放得轻飘飘的,“最近商场清仓,三折,我就随便买了点。哥哥不会嫌弃吧?”
这话说得委委屈屈的,配上他眼巴巴的表情,像是真怕沈予安嫌弃似的。
但沈予安手里这件衬衫他认识,上个月他在杂志上看到过的牌子,虽说不算什么奢侈大牌,但一件衬衫抵得上他卖菜一个月的收入。
他不戳破,只说:“挺好的。”
“那哥哥试试?”沈言昭眼睛亮了,“我想看。买的时候我就想哥哥穿上会是什么样子,想了一路。”
沈予安无奈,站起来解身上外套的扣子。外套是沈言昭的冲锋衣,穿在他身上松松垮垮的,脱下后露出一抹雪色。
“这件也换掉。”沈言昭把新衬衫抖开,殷勤地递过来。沈予安接过去,低头解旧棉衫的纽扣。一颗,两颗,衣襟敞开,露出锁骨到前胸一小片皮肤。他肩头有沈言昭昨晚留下的红痕,在晨光里格外显眼。
沈言昭看见那痕迹,眼神暗了暗,喉结滚了一下,犬牙痒痒的。
他赶紧起身帮沈予安套上衬衫,手指从肩头滑到领口,一颗一颗帮他扣扣子。动作很慢,指腹若有若无地蹭过衣料下的皮肤。
“哥哥肩膀真窄。”他一边扣一边嘟囔,“比我想的还瘦。是不是又没好好吃饭?等我下次回来哥哥要是再瘦了,我就——”
“就什么?”
“就哭。”沈言昭理直气壮,“哭到你吃胖为止。”
沈予安没绷住,笑了一声。他很少笑出声,大多时候只是弯弯嘴角,但这一下真的笑了,眼睛弯起来的弧度让他整个人都柔软了几分。
沈言昭看痴了一瞬,扣好扣子后没有退开,反而从他背后环住了他的腰,弯下腰把下巴搁在他肩头,脸贴着沈予安的脖颈,深吸了一口气。
“嗯,我哥哥真好看。”他满意地说,热气呼在沈予安耳后,“宽宽松松的,穿出去别人也看不出来。不过哥哥只能穿给我看。不对——也不怕,反正买了大一码,料子也多,哥哥要穿出去的话再套一件外套——”
他絮絮叨叨地说着,沈予安任由他抱着,没有说话,手指摸了摸袖口的缝线,轻声说了句:“质量挺好的。”
“是吧。”沈言昭搂得更紧了些,得意洋洋地晃了晃,“我跑了三家店,挑了一下午呢。第一家颜色不对,第二家料子不好,第三家打折但只有这个码了——我本来想再找找,但时间不够了哥哥你会嫌弃吗?”
他说得可怜巴巴的,把那个“跑了三家店”说得像是吃了天大的苦。沈予安侧头看他,两个人的脸离得极近,他看进沈言昭那双写满了“快夸我”的眼睛,叹了口气,抬手在他头顶拍了拍:“不嫌弃。”
“那有没有奖励?”
“……刚才不是给了吗。”
“那是早安吻,这是试衣服的奖励,不一样。”沈言昭振振有词,但没等他凑上去,沈予安已经从他怀里钻了出去,坐回饭桌前继续喝粥,装作什么都没发生。
沈言昭瘪嘴坐回去,一边喝粥一边含含糊糊地控诉,但很快就正经起来。
“对了哥哥,”他放下碗,认真地看着沈予安,“矿场的项目还差最后一步。我这次回来就是看一眼你,一会儿就得走。等把这个拿下来,我就什么都不用愁了。到时候我们去领证,然后永远在一起。”
他说这话的时候和昨晚在床上时不一样。昨晚带着急促的、慌张的、要把人揉进骨头里的力度,现在却像是把这当成了一种理所当然的安排。
沈予安慢慢把最后一口粥喝完,放下碗,说:“好。”
就一个字。不重,却稳稳当当落下来,像是茶盏放回托盘。
沈言昭眼睛泛红,用力点了点头,又扒了两口粥把那股热意咽下去。吃完早饭他收拾碗筷,动作利落,几分钟就刷完了锅碗,又把灶台擦得能照出人影。
“哥哥,我得走了。”
他站在院门口,双脚像被钉在地上。沈予安站在他面前,把那件偏大的外套替他披好,手指理了理他的衣领。
“路上慢点开。”
“嗯。”
“到了来电话。”
“嗯。”
沈予安看他还站着不动,微微歪头问:“还有事?”
沈言昭盯着他,表情挣扎了五秒钟,然后一把把人拽过来亲下去。亲完嘴唇又移到眉心、鼻梁、脸颊,最后额头抵着沈予安的额头,闭着眼不肯动。
远处蝉声起伏,槐树叶子在风里翻动,阳光把两人拉出长长的影子。
“哥哥,等我。”
“好。”
沈言昭又又又又抱了他一下,然后像下了极大决心似的松开手,转身大步走向那辆黑色轿车。上车前又回头看了一眼,眼眶红红的。
沈予安站在院门口朝他挥了挥手。
车子发动,扬起的烟尘渐渐落下去,村道又恢复了午前的安静。沈予安没有马上进屋,他靠在院门框上看了那条空荡荡的村道好一会儿。晨风掀起他衣摆的边角,米白色的亚麻衬衫被吹得轻轻飘动,他抬手把吹乱的头发别到耳后,低头看了看袖口那圈细密的缝线。
他回到屋里,把那件新衬衫脱下来,扔到衣柜最里面。然后穿上自己的旧棉衫,挽起袖子,又去水井边继续昨天没洗完的菜。
水龙头打开,清凉的井水冲过手指,菜叶子在水里舒展开,绿得晃眼。他想起沈言昭刚才出门时那个频频回头的模样,像只不愿意出门但又必须出门的大狗。
他低下头,对着水盆里自己模糊的倒影,嘴角一点一点弯起来。
黑色轿车驶出村道,碾过碎石,上了县道。
沈言昭单手把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把领带扯松了两指。车窗外的杨树一排排往后退,晨光从树影间漏进来,在仪表盘上明明灭灭。他看了眼副驾驶——空荡荡的,只有一袋沈予安塞给他的煮鸡蛋,用保鲜袋裹了两层。
他伸手摸了一个出来,还是温的。
剥蛋壳的时候,指尖触到温热的蛋白,忽然就想起了很小很小时候的事。
那时候他五岁。
五岁的沈言昭是个圆滚滚的小霸王,仗着父母宠,在镇上横着走。
江澜就是那时候被他收为小弟的——起因是江澜抢了他一颗糖,他把江澜按在地上揍了一顿,揍完又把自己的糖掰了一半分给江澜。江澜从那以后就死心塌地跟着他。
他什么都敢干。爬树掏鸟窝从三米高摔下来,额头上现在还留着一道浅浅的疤;把炮仗塞进邻居家的狗食盆里,被那条大黄狗追出三条街;在学校因为同桌说了一句“你爸妈不要你了”,直接把人家书包扔进了女厕所。
他以为自己天下第一,谁都不怕。
直到那天下午。
那天他放学回家,推开院门就看见妈妈蹲在院子里,怀里抱着一个小孩。
那小孩瘦得像根豆芽菜,身上套着一件明显太大的旧衣服,袖口空荡荡的。头发很长,遮住了半张脸,露出的那一小截下巴尖得能戳人。皮肤是近乎透明的白,白得不对劲,像在水里泡了很久。
妈妈抱着那个小孩,动作轻柔得像抱什么易碎品。她抬起头看见沈言昭,眼睛红红的,却笑了笑:“昭昭,这是哥哥。以后他就住在我们家了。”
小沈言昭愣住了。
“哥哥?”
“对,哥哥比你大两个月,要叫哥哥。”妈妈松开怀里的小孩,把沈言昭拉过来,“你们以后就是一家人了。”
那个叫“哥哥”的小孩慢慢抬起脸。
沈言昭倒吸一口凉气。
他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比他见过的所有人都好看。比电视上的人好看。比镇上最好看的女孩——虽然他才五岁没什么审美——好看。那双眼睛又黑又亮,睫毛长得像蝴蝶翅膀,嘴唇是淡粉色的,像他过年才能吃到的水果糖。
但小沈言昭的愣神只持续了三秒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