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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十六章 新安叶氏的大小姐 叶挽挑了挑 ...


  •   永乐二十年的十月,叶挽回到了新安。

      她是十月十二到的。

      这一日天高云淡,秋风将官道上的尘土吹得干干净净。

      远处新安城的轮廓在暮色中如同一匹铺开的黛青色绸缎,城墙上的雉堞被夕阳镀了一层薄金。

      她策马从南门入城,守城的兵丁远远看见那匹枣红马和马上那个穿玄色劲装的年轻女子,连忙让开了道。

      新安叶氏的大小姐,天榜五十,整个新安城都知道。

      叶氏祖宅坐落在城东,三进的院子,门前两棵老槐树,树龄比永乐皇帝还大。

      大门上的铜环换过了,门板重新刷了桐油,在暮色中亮得能照见人影。

      院中传来少年们练剑的呼喝声,中气十足,比半年前她离开时多了几分底气。

      叶挽在门前勒住缰绳,翻身下马。

      门房老赵头从耳房里探出头来,一看是她,脸上的褶子笑成了一朵菊花:“大小姐回来了!仲和公!大小姐回来了!”

      院里顿时炸开了锅。

      叶仲和拄着拐杖从正堂迎出来,身后呼啦啦跟了一群少年,个个伸长了脖子往外看。

      叶挽将缰绳丢给老赵头,拍了拍衣袍上的灰,大步流星地走进院子。

      她扫了一眼院中练剑的场地,木桩换了新的,地上铺了细沙,兵器架上一排铁剑整整齐齐,比半年前像样多了。

      “仲和公,我回来了。”

      叶仲和上下打量了她一番,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眼眶有些泛红。

      “瘦了。”

      声音有些哑。

      叶挽笑了一下:“结实了。”

      叶仲和没有反驳,他的目光落在叶挽身后那个瘦得像根竹竿的少年身上,也没有多问。

      只是连声说:“进屋,进屋说。厨房炖了鸡汤,先喝一碗。”

      叶挽没有进屋。

      她站在院子里,将院中那几个少年一一扫了一遍。

      一共九个,最小的七八岁,最大的十五六岁,站得笔直,目光里带着一种她熟悉的、渴望被认可的光。

      “我走之前交代的功课,”她的声音不大,但院中每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谁完成了?”

      九个少年齐刷刷地举起了手。

      叶挽的目光从他们脸上一个个扫过去,嘴角微微弯了一下。

      “明日一早,挨个练给我看。练得好的有赏,练得不好的——”她顿了顿,“罚跑城郭三圈。”

      少年们齐声应诺,声音洪亮得把屋顶上的麻雀都惊飞了。

      “他叫苏程允,十三岁。柳沟村遭了妖灾,就剩他一个人了。从今天起,他住在叶氏,跟旁系子弟一起习武、读书、修行。谁要是欺负他——”

      她扫了一眼院中那几个练剑的少年。

      那几个少年齐刷刷地站直了,脑袋摇得像拨浪鼓。

      叶挽收回目光,拍了拍苏程允的肩膀:“叫仲和公。叫哥哥姐姐。叫我......”

      “姐姐。”

      没等叶挽说完,苏程允的嘴唇动了动,声音小得像蚊子叫,小心翼翼的试探。

      叶挽听后没说什么,只点了点头。

      然后对叶仲和说。

      “给他安排一间屋,离其他子弟近一些。他刚来,什么都不懂,让人带一带。衣裳、鞋子、被褥,都置办齐了。他母亲是村里的夫子,读过书,认字的。让他跟子弟们一起上课,别搞特殊。”

      在路上苏程允都告诉了叶挽。

      叶仲和连连点头,招手叫来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

      “程允是吧?你叫程允,他叫程启,都是‘程’字辈的,有缘!程启,带弟弟去洗漱换衣裳,再领他去厨房吃碗热汤面。”

      那叫程启的少年生得圆脸大眼,一笑露出两颗小虎牙。

      上来就拉住了苏程允的手,然后小声在苏程允耳边嘀咕。

      “走,我带你去!厨房今儿炖了鸡汤,我本来偷喝了两碗,现在给你留了一碗。”

      苏程允被程启拽着走了。

      他走了几步,忽然回过头,看了叶挽一眼。

      那一眼里有太多复杂的东西,感激、依赖、不知所措、还有一点点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安放的、对未来的不安。

      叶挽对他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那个点头的意思是:去吧。这里安全了。

      苏程允转回头,跟着程启消失在了月洞门后面。

      叶挽在新安住了下来。

      鹤厌说她需要休整。

      不是身体上的休整。

      她的身体壮得像头小牛犊,连她自己都说“我什么伤都没有,休什么整”。

      是灵识上的休整。

      这大半年来,她从一个天榜无名的小捉妖师一路杀到了第五十位,追妖、斗妖、斩妖,几乎没有停过。

      叶挽的灵识像一根被拉得太紧的弓弦,虽然没断,但已经快要失去弹力了。

      “一年的时间。”

      鹤厌说。

      “一年之内,不许接公会的差事。不许追杀任何妖物。不许踏出新安超过三日的路程。”

      叶挽挑了挑眉:“你是不是管得太宽了?”

      “我是你的本命剑,你的灵识断了我也会碎。”

      鹤厌的声音平淡得像在念一段说明书。

      “你想让我碎吗?”

      叶挽沉默了一息,将剑从腰间解下来,放在了枕头旁边。

      “一年......你说的。一天不多,一天不少。”

      “一天不少。”

      她住的东厢房是她祖父生前的书房,三间打通,一间隔成卧房,一间做书房,一间空着放杂物。

      叶仲和在她回来之前已经将屋子重新归置过了。

      窗纸糊了新的,炭盆备好了,书架上的灰擦得干干净净,连笔架上的毛笔都换了新毫。

      叶挽将剑放在枕头旁边,在屋里转了一圈,在书桌前坐下来。

      桌上放着一封没有署名的信,信封上只写了四个字。

      叶挽亲启。

      她拆开信,里面是一张浣花笺,上面用工整的小楷写着几行字。

      是公会执事的例行问候,问她在新安可安好,问何时能再出山。

      信的末尾提了一句:“近来天榜无更,然各地妖患渐增,公会诸事繁冗,望叶姑娘珍重。”

      叶挽将信折好,压在砚台下面。

      “鹤厌。”

      “嗯。”

      “公会让我珍重。”

      “他们只是缺人手。”鹤厌的声音不咸不淡,“你珍不珍重,他们不关心。”

      叶挽的手指在砚台上轻轻叩了两下:“你说话越来越不中听了。”

      “我说的一直不中听,只是以前没那么直接。”

      叶挽弯了一下嘴角,没有再说什么。

      她将信从砚台底下抽出来,又看了一遍,然后折好,收进了书桌的抽屉里。

      抽屉里还有几封旧信。

      有叶仲和写的,有公会执事写的,还有一封是她自己写的,没有寄出去的,写给谁的她已经不记得了。

      她关上了抽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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