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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9章 连带责任 第9章连带 ...

  •   第9章连带责任

      保全异议听证排在了周五上午。

      苏念提前三天开始准备答辩状。人格混同的证据链条从五条精简到三条——只放最有把握的,不贪多。

      第一,股权控制。华庭地产持股翡翠湾置业80%,绝对控股。翡翠湾不是独立意志的商业主体,是华庭的资产容器。

      第二,人员交叉。陈启明同时担任华庭地产法定代表人和翡翠湾置业股东。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在另一家持股,这不是巧合,是安排。

      第三,资金流向与合同主体不一致。翡翠湾项目的精装修施工合同由华庭地产签订,但预售房款进入翡翠湾置业的账户。合同归华庭,钱归翡翠湾——典型的"债留母公司,钱存子公司"。

      三条证据,指向同一个结论:翡翠湾置业不具备独立法人人格,华庭地产利用翡翠湾作为逃债工具,对翡翠湾的保全合法且有据。

      苏念把答辩状改了三遍。第三遍改完,发给沈屿。

      二十分钟后收到回复:"第二页'人员交叉'部分,加一个时间线——陈启明担任华庭法定代表人的起止时间与持有翡翠湾股份的起止时间,证明交叉不是阶段性重合而是长期并存。另外,第三条的'预售房款'怎么证明进入翡翠湾账户?"

      苏念翻出之前做的企查查截图和钟美华提供的付款记录。钟美华的装修款是打给华庭地产的,但购房者在翡翠湾售楼处交的定金和首付——收款方是翡翠湾置业。这个信息来自钟美华的口头陈述,没有书面证据。

      "钟总说的。目前没有书面证据。"苏念去沈屿办公室。

      "那就不写第三条。"沈屿很干脆。

      "但这恰恰是最有力的一条——合同和资金流向不一致,是人格混同最典型的表现形式。"

      "最有力但不一定能举证的条款,写了等于给对方送靶子。"沈屿靠在椅背上,"保全异议听证不是一审。你不需要证明人格混同成立——你只需要让法官觉得人格混同'有可能',保全就维持。"

      有可能。不是确定,是有可能。

      保全异议听证的证明标准低于正式审判——苏念差点忘了这一点。

      "那第三条留到正式庭审时用。听证会上只打前两条。"苏念明白了。

      "对。留子弹。"沈屿拿起笔,在苏念的答辩状第一页画了一个圈——"证明标准"四个字写在旁边。

      ---

      周五上午九点,延城区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

      苏念穿了一件藏青色西装外套,白衬衫,头发扎成低马尾。这是她第二次走进这个法庭——第一次是张海生的工伤仲裁,那时候她是旁听者。

      这次她是代理人。

      保全异议听证不是正式开庭,程序相对简化。法官一人独任审理,不穿法袍,坐在审判席上翻卷宗。翡翠湾置业委托了律师到场——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律师,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西装剪裁讲究,名牌上写着"山东弘正律师事务所 赵鹏"。

      赵鹏。苏念记住了这个名字。

      "现在就申请人翡翠湾置业有限公司提出的保全异议进行听证。"法官抬头,"异议人主张:翡翠湾置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华庭地产有限公司系独立法人主体,恒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华庭地产的施工合同纠纷与翡翠湾置业无关,保全翡翠湾置业账户缺乏法律依据。请异议人陈述。"

      赵鹏站起来,声音沉稳有力。

      "审判长,翡翠湾置业是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有独立的财产、独立的组织机构、独立的经营场所。我方与华庭地产之间不存在人格混同——"

      他展开一份文件。"第一,两家公司注册地址不同,经营场所不同。第二,两家公司财务独立核算,各自纳税申报。第三,华庭地产持有翡翠湾置业80%股权,是正常的母子公司关系,不是人格混同。母公司持股子公司,是市场经济中最常见的商业架构,不等于人格混同。"

      停顿了一下,赵鹏看向苏念。"如果仅仅因为母公司持股就认定人格混同,那全国所有的集团公司、上市公司都要被穿透——这显然不是立法本意。"

      这段话说得很有力。母子公司≠人格混同,这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苏念在准备答辩的时候也反复想过这个问题——怎么把"正常母子公司"和"逃债型人格混同"区分开。

      法官点点头,看向苏念。"被申请人答辩。"

      苏念站起来。手心有点出汗,但声音稳住了。

      "审判长,我方不否认母子公司关系的合法性。但我方主张的是——翡翠湾置业并非正常的子公司,而是华庭地产为逃避债务设立的工具公司。"

      她翻开答辩状。

      "我方提交两项证据证明人格混同的初步可能。第一,华庭地产原法定代表人陈启明同时持有翡翠湾置业20%股份。陈启明担任华庭法定代表人的时间为2021年3月至2025年12月,持有翡翠湾股份的时间为2022年6月至今——两个身份长期并存,并非阶段性重合。"

      "第二,华庭地产为翡翠湾项目签订精装修施工合同,但翡翠湾项目的核心资产——预售房款——进入翡翠湾置业账户。合同义务由母公司承担,资金利益由子公司享有。这种'债留母公司、利归子公司'的结构,是典型的利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

      赵鹏立刻接话:"审判长,被申请人第二项主张没有提供任何书面证据——所谓'预售房款进入翡翠湾账户'仅为口头陈述,不具有证据效力。"

      苏念早料到他会这么说。"我方已向法院提交调查取证申请书,申请调取翡翠湾置业的银行流水。银行流水将证明资金流向。在调查取证结果出来之前,我方请求法院维持保全,避免翡翠湾置业在异议审查期间转移资产。"

      法官翻看卷宗,沉默了十几秒。

      "异议人,关于被申请人第一项证据——陈启明的身份交叉,你方有什么回应?"

      赵鹏站起来。"审判长,陈启明已经不再担任华庭地产任何职务,其持有翡翠湾股份是个人投资行为,与两家公司的独立性无关。"

      "他担任华庭法定代表人期间同时持有翡翠湾股份。"法官说。

      "那是历史事实,不能证明现在的人格混同。"

      法官没有再追问。他在卷宗上写了几个字,抬头看向双方。

      "本庭认为,被申请人提供的人格混同初步证据具有一定可信度,但尚不足以形成完整证据链。考虑到调查取证申请尚在审查中,若此时解除保全可能导致被保全人转移资产、致使判决难以执行——"

      苏念屏住呼吸。

      "裁定:驳回异议,维持保全。"

      赵鹏的表情没有变化。他合上文件夹,像早就预料到了这个结果。

      走出法庭的时候,苏念的手还在微微发抖。不是紧张——是肾上腺素退潮后的空。

      保全维持了。但法官说的是"尚不足以形成完整证据链"——意味着调查取证的结果才是关键。银行流水如果拿不到,或者流水中没有异常资金往来,人格混同的主张就站不住。

      保全赢了这一局,但整盘棋才刚开始。

      法院门口,赵鹏正在和助手说话。苏念经过的时候,赵鹏看了她一眼,微微点头——很职业,也很让人不舒服。像是在说:我知道你是谁,你做的事我都知道。

      ---

      下午回到律所,苏念收到法院的短信:调查取证申请已受理,将于7个工作日内通知调取结果。

      七个工作日。加上周末,大约十天后才能拿到银行流水。

      十天的空窗期。

      苏念在白板上列了时间线:

      ```
      今日:保全异议驳回,保全维持
      +7工作日:银行流水调取结果
      待定:保全异议二审(对方可能上诉)
      待定:正诉+反诉合并审理开庭
      ```

      沈屿走过来,看了一眼白板。

      "赵鹏这个律师,你查过吗?"

      苏念摇头。

      "山东弘正,延城最大的律所之一。赵鹏是合伙人,主做商事诉讼。"沈屿靠着门框,"他上一个华庭的案子是2024年——华庭诉某建材供应商,也是赵鹏代理。"

      "华庭一直用弘正?"

      "不一定是华庭选的弘正。可能是——弘正选了华庭。"沈屿的语气意味深长,"大所需要大客户,华庭这种地产公司是优质案源。弘正不会轻易得罪华庭。"

      苏念明白了。赵鹏代表的不是翡翠湾置业——他代表的是华庭的利益。翡翠湾置业只是壳,真正在棋盘对面的是刘宗平。

      "那赵鹏在法庭上只打'母子公司≠人格混同'——不提保函适当性、不提施工合同关系——他是在回避核心问题。"

      "对。他在等。"沈屿说,"等你的调查取证结果。如果银行流水没有问题,他不需要打人格混同——保全自然解除。如果银行流水有问题,他再调整策略。"

      "他不怕输异议?"

      "异议输了不影响正式庭审。保全异议只是程序性审查,实体问题留到审判解决。赵鹏在异议听证上'轻装上阵',是因为他知道真正的战场不在这里。"

      真正的战场——是银行流水。

      苏念看着白板上的时间线。七天。七天里什么都不会发生,但什么都可能发生。

      ---

      周六,苏念没有加班。

      她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脑子里全是银行流水。如果翡翠湾置业和华庭地产之间有大额资金往来——工资代发、项目款转移、关联方借款——人格混同的证明就多了一块砖。如果没有呢?

      没有的话,她只有股权控制和人员交叉两条线。不够。公司法二十条第三款的人格否认标准很高,最高法院的指导案例要求"人员混同、业务混同、财务混同"三者同时满足。她现在只有人员的初步证据,业务和财务都在"待证"。

      手机响了。微信。

      陈默。

      > 周末加班吗?

      > 没有。

      > 那出来吃饭?

      苏念犹豫了几秒。

      > 好啊。几点?

      > 六点。老地方。

      "老地方"是律所旁边的一家日料店,他们去过三次。陈默喜欢那家的鳗鱼饭,苏念觉得味增汤还行。

      六点到的时候,陈默已经坐在角落的卡座里了。面前一壶煎茶,两个杯子——她还没到就倒好了。

      "你最近瘦了。"陈默看了她一眼。

      "没有。"

      "有。"陈默把菜单推过来,"点。我请。"

      苏念点了一份刺身定食。陈默照旧鳗鱼饭。

      "保全赢了?"陈默问。

      "赢了异议。但——"

      "但只是程序性胜利。"陈默替她说完了,"我知道。整个律所都知道你在做华庭的案子。"

      "整个律所?"

      "周言说的。他说你把翡翠湾拉进来当共同被告,'有想法'。"陈默喝了口茶,"不过他也说了另一句话。"

      "什么?"

      "他说——'小心赵鹏。弘正那帮人不是来打官司的,是来消耗你的。'"

      消耗。不是打败,是消耗。

      苏念用筷子戳了一块三文鱼。

      "陈默,你有没有觉得——我接这个案子之后,所有事情都在加速?保全、反诉、异议、陈启明来电——每一步都比正常的民事纠纷快。"

      "因为华庭不想拖。"陈默放下茶杯,"他们有钱有资源,速战速决对他们有利。拖得越久,银行流水越有可能被调到,媒体越有可能关注,其他债权人越有可能跟进来。"

      "所以他们要在我站稳之前把我推倒。"

      "对。"陈默看着她,"但你也别忘了——你也不是一个人。"

      苏念没接话。

      "沈屿让你做这个案子,不是看你会不会输。是看你怎么输。"陈默的声音很轻,"律师这个行业,输不可怕。可怕的是输了不知道为什么输。"

      "那你知道我为什么可能输吗?"

      陈默想了想。"因为你太想赢了。"

      苏念抬头看他。

      "你做了保全、提了人格混同、申请了调查取证——每一步都对。但你做这些的时候,想的是'我要赢这个案子',不是'我要帮钟美华解决问题'。"

      苏念的手停在半空。

      "赢案子不一定帮得了当事人。"陈默把煎茶推到她面前,"有时候和解比胜诉对当事人更好。你有没有想过——钟美华要的可能不是一个判决,而是拿到钱?"

      苏念沉默了很久。

      刺身定食端上来的时候,她还在想陈默的话。

      赢 vs 解决问题。这两个目标大部分时候重合,但有时候——背道而驰。

      如果华庭愿意分期付清78万,钟美华可以不要诉、不要保全、不要反诉的风险。和解了,钱到手了,案结事了。

      但华庭不会真心和解。他们之前的"分期"是缓兵之计——赵建国打电话来谈分期,是想知道恒建装饰的底牌。现在保全都做了,双方已经撕破了脸,和解的窗口在缩小。

      苏念夹起一块金枪鱼。鱼肉很新鲜,但她尝不出味道。

      ---

      周一早上,苏念到律所的时候,沈屿办公室的门关着。

      她没有去敲门。把反诉答辩状打印出来放在沈屿桌上,回工位继续写法律意见。

      九点半,沈屿出来了。

      "苏念,进来。"

      苏念拿着笔记本进去。沈屿桌上摊着几份文件——她的反诉答辩状,还有一份她没见过的东西。

      一份律师函。

      抬头:山东弘正律师事务所。
      致:锦程律师事务所 苏念律师。
      事由:关于恒建装饰诉华庭地产一案中利益冲突事宜。

      苏念的心沉了一下。

      她快速扫了一遍内容。弘正律师事务所在函中提出:锦程律师事务所同时代理宏达建筑诉华庭地产建设工程纠纷案(案号(2026)鲁08XX民初2089号)、恒建装饰诉华庭地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案号(2026)鲁08XX民初2247号),以及周言律师代理的另一起华庭相关案件。同一律所代理多个原告起诉同一被告,存在利益冲突。要求锦程律师事务所审查并披露是否存在冲突,必要时退出部分案件代理。

      这不是法律攻击——是制度攻击。

      利益冲突是律师执业纪律的红线。如果律所被认定存在利益冲突,最严重的后果是退出所有涉案案件代理。这意味着——苏念、周言、甚至可能方律师——全部被踢出局。

      "这个——成立吗?"苏念的声音比她想的更紧。

      沈屿把律师函放下。"不成立。"

      苏念看着他。

      "利益冲突的核心是——同一律所的代理行为是否损害了某一个委托人的利益。三个案件,三个不同的委托人,各自的诉求独立、利益不冲突。宏达建筑要工程款,恒建装饰要装修款,诉求不同、法律关系不同、不存在'一方的利益与另一方的利益相冲突'的情况。"

      "但弘正会说——三个原告的信息可能互相泄露。"

      "那不是利益冲突,那是保密义务的问题。"沈屿的语气很平,"利益冲突规则保护的是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害,不是被告的利益不受围攻。华庭被三个人告,那是华庭自己的问题。"

      苏念松了半口气。

      "但——"沈屿的语气转了,"弘正发律师函不是为了赢论点。是为了制造审查流程。"

      审查流程。律所接到利益冲突质疑,必须启动内部审查。审查期间,苏念的案子可能被暂停——不接新委托、不出庭、不提交新证据。审查结论最快也要两周。

      两周。正好覆盖银行流水调取的七天空窗期,甚至更长。

      "他们在拖时间。"苏念说。

      "对。保全覆盖不了审查期。如果审查结论认定存在利益冲突——"沈屿顿了一下,"你得退出这个案子。"

      退出。

      苏念想起钟美华在电话里发紧的声音。想起张海生拿到的16.3万赔偿。想起陈启明签了字的访谈记录。

      如果她退出——钟美华要换律师。新律师要重新熟悉案情,保全异议的答辩逻辑、人格混同的证据链条、保函适当性的法律意见——全部要从头建立。而在新律师上来的空窗期,华庭有的是时间做动作。

      "不会退出。"沈屿说。

      苏念抬头。

      "利益冲突审查,我来处理。你继续写你的东西。"沈屿拿起律师函,"审查结论出来之前,你的代理权不受影响。正常推进。"

      苏念点头。但她的手在桌面下攥紧了。

      正常推进。说得轻巧。但审查像一把悬在头顶的剑——不知道什么时候落下来,也不知道落下来的时候还能不能接住。

      ---

      当天下午,苏念把法律意见写完了。保函适当性分析,一万两千字。

      核心论点:
      1. 适当担保的认定应综合考量金额、期限和实现的及时性三要素,不应仅以金额和期限的表面覆盖论定。
      2. 涉案保函虽约定"见索即付",但附有十五个工作日的审查期条款,实质上构成有条件担保,与"见索即付"的国际惯例不符。
      3. 担保人(延城农商行新城区支行)与被担保人(华庭地产)存在按揭贷款合作关系,担保人的独立性存疑。
      4. 综上,华庭地产提供的银行保函不构成《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规定的"适当担保",恒建装饰拒绝恢复施工具有法律依据。

      打印出来,四页A4纸。苏念从头到尾读了一遍,改了两个措辞,装进文件夹。

      手机响了。钟美华。

      "苏律师,华庭又找我了。"

      苏念闭上眼。"说什么了?"

      "说他们的律师给我发了函——说我可以单独跟华庭和解,不用通过你。说律师费省下来的钱够付一部分欠款了。"

      苏念的指甲掐进掌心。

      绕过律师,直接联系当事人。这不是法律手段——是生意手段。让当事人觉得律师在"制造"诉讼,和解才是"省钱"的选择。

      "钟总,您怎么看?"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我……我不太懂法律。但我觉得他们这么说,是因为他们怕你。"

      苏念愣了一下。

      "如果他们不怕你,为什么要绕过你来找我?"钟美华的声音比之前稳了,"我不和解。你继续。"

      "好。"

      挂了电话,苏念深吸一口气。

      华庭四条线收紧——保全异议输了,但他们还有反诉、利益冲突审查、绕过律师联系当事人。每一条都在试探——试探钟美华的意志,试探苏念的定力,试探锦程律所的底线。

      四条线,一个目的:让苏念停下。

      但她不打算停。

      ---

      周二。

      律所的利益冲突审查正式启动。沈屿把三起案件的委托合同、代理协议和利益冲突声明全部整理好,提交律所管理委员会。审查委员会由三位资深合伙人组成——不包括沈屿自己。

      "回避了?"苏念问陈默。

      "当然回避。他是你的指导律师,审查他自己的案子不公平。"陈默翻着手机,"不过你放心——三个合伙人里有两个跟华庭没业务往来,审查结果不会偏。"

      "要多久?"

      "最快十天。最慢——"陈默摊了摊手,"不好说。"

      苏念回到工位。十天。银行流水调取七天。两个时间窗口几乎重叠——如果利益冲突审查拖过了银行流水的节点,她拿到流水的时候可能已经不是钟美华的律师了。

      她打开电脑,开始整理陈启明访谈记录中可以转化为正式证据的部分。

      访谈记录本身不能作为定案证据——陈启明有利害关系,对方律师一定会攻击他的可信度。但访谈中的信息可以转化为调查方向:

      1. "华庭与翡翠湾共用财务团队"→申请法院调取两家公司社保缴纳记录,验证是否存在人员混同。
      2. "翡翠湾置业20%股份为代持"→申请法院调取翡翠湾置业的股东会决议、分红记录,验证代持关系。
      3. "华庭法务赵建国是刘宗平外甥"→企查查已经查到赵建国的身份证号前六位与刘宗平相同(同一户籍地),可作为关联关系初步证据。

      第三条是苏念昨天才发现的。企查查上赵建国的关联企业信息里,有一家注销了的公司——"延城宗平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建国。股东:刘宗平。

      赵建国曾经是刘宗平的"法定代表人"——就像陈启明是华庭的"法定代表人"一样。刘宗平永远不出现在工商登记的显眼位置,但他的名字藏在注销记录的褶皱里。

      苏念把这个发现加进了调查取证申请书。

      ---

      周三。

      法院通知:银行流水调取结果将于下周一送达。

      苏念看了一眼日历。下周一。五天后。

      五天里,她能做什么?

      保全已经维持了,反诉答辩状写完了,法律意见提交了,调查取证申请补充了。所有能做的文件工作都做完了。

      接下来就是等。

      等银行流水。等利益冲突审查结论。等华庭的下一步。

      苏念讨厌等。

      她站起来倒水,路过沈屿办公室。门开着,沈屿在看手机——表情比平时严肃。看到苏念,他把手机翻扣在桌上。

      "什么事?"

      "没事。倒水。"苏念继续走了两步,又回头,"利益冲突审查——会没事的吧?"

      沈屿看了她一眼。不是那种"别担心"的眼神——而是认真评估过的。

      "审查结果大概率没有问题。但弘正不会只发一次函。"他说,"如果第一轮审查通过了,他们会找新的理由提第二轮。利益冲突审查的门槛很低——只要提出'合理怀疑',律所就必须受理。"

      "所以他们可以反复提?"

      "理论上,每次提新理由都要审查。每一次审查都消耗时间。"沈屿站起来走到窗边,"这不是法律战——是消耗战。"

      消耗战。

      陈默说的"弘正那帮人是来消耗你的"。赵鹏在法庭上轻装上阵,因为他知道真正的主战场不是法庭——是时间。

      苏念回到工位,在笔记本上画了一条时间轴:

      ```
      今天(周三) ─────── 周一(银行流水) ─────── 审查结论(?)
      │ │ │
      └── 等待 ──────────┘ │
      │ │
      └── 如果审查未出 ───┘
      苏念可能被暂停代理
      ```

      如果银行流水到了但审查结论没出——她拿得到证据,但不能用。

      如果审查结论出了但银行流水中没有关键信息——她保住了代理权,但输了案子。

      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证据,有资格。

      苏念合上笔记本。

      下午三点,周言来找沈屿。两人关着门谈了二十分钟。周言出来的时候经过苏念的工位,停了一下。

      "苏念,利益冲突的事——别担心。我那边的华庭案子已经结了,和解的。审查委员会审查的时候,只有一个宏达的案子需要对照。宏达和恒建的诉求不冲突,结论不会有问题。"

      "谢谢周律师。"

      周言点了一下头,走了。走了两步又回头。

      "沈屿选你做这个案子,不是没有原因的。"他的语气很平,像在陈述事实,"但原因是什么——你得自己想。"

      苏念看着周言的背影消失在走廊尽头。

      原因。

      她想起沈屿说的"搭档走了"。想起那本灰蓝色封皮的书。想起三年前"那个人去了"。

      选她做这个案子——是因为她的能力,还是因为某种沈屿自己都没有说出口的原因?

      苏念摇了摇头。想这些没用。现在的任务只有一个:拿到银行流水,证明人格混同。

      ---

      晚上八点。办公室只剩苏念。

      她没有在加班——她只是在等一个电话。

      九点十五分,电话来了。

      "苏律师?我是陈启明。"

      "陈先生。"

      "你要小心。"陈启明的声音比上次见面时更紧,"华庭知道你来找我了。"

      苏念的手指攥紧了手机。"怎么知道的?"

      "不知道。但我今天接到了赵建国的电话——他问我有没有跟你联系过。我说没有。"

      "他信了?"

      "不知道。"陈启明停了几秒,"苏律师,我家人还在延城。如果华庭知道我给你提供了信息——"

      "陈先生,您签的访谈记录里没有您的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我这边是安全的。"

      "但U盘——"

      "U盘我没有看过,锁在律所的抽屉里。即使有人搜我的办公室——那只是一个信封,上面写着'待法院调取'。里面是U盘还是石头,从外面看不出来。"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

      "你比我想的谨慎。"陈启明的声音松了一点。

      "我老师教的。"

      苏念挂了电话,把手机放在桌上。手心的汗还没干。

      华庭知道陈启明联系了她。这意味着——有人在监视陈启明,或者陈启明的通话记录被调取了。无论哪一种,都说明华庭的信息获取能力超出了正常的诉讼范畴。

      她拿起笔记本,在"华庭信息渠道"下面加了两条:

      - 赵建国掌握苏念手机号(ch6已知)
      - 华庭掌握陈启明与苏念的联系(新增)

      加上之前赵建国在苏念未起诉时就打来电话、华庭法务同时去医院调病历——华庭的信息系统像一张网,苏念的每一步都在网上留下痕迹。

      但网是双向的。华庭能监控陈启明,就意味着陈启明的信息对华庭有价值——如果他的信息没有价值,华庭不需要监控他。

      有价值=接近真相。

      苏念看着"待法院调取——翡翠湾置业银行流水线索"那个信封。五天。还有五天。

      她关了电脑,穿上外套。路过沈屿办公室的时候,灯已经灭了。

      电梯到一楼,推开律所的玻璃门,五月的风带着槐花的味道扑面而来。

      苏念走了几步,忽然停下来。

      街对面,一辆黑色商务车停在路灯下。引擎没熄,尾灯亮着。

      她看了三秒。

      车窗没有降下来。车没有动。

      苏念转身走向地铁站。走了二十步,回头看了一眼。

      黑色商务车还停在那里。

      她加快了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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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 作者有话说
第9章 第9章 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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