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剧场·律所走廊·午休】
苏念在茶水间热饭,方律师走进来倒水。
方律师:新案子怎么样?
苏念:还在准备保全。
方律师:华庭地产?
苏念:嗯。
方律师的表情变了一下——很微妙,像是想说什么又咽回去了。
苏念:您知道华庭?
方律师:我以前做过一个案子,被告也是华庭。三年前了,最后和解结案。
苏念:结果怎么样?
方律师看了她一眼:你自己做就知道了。我只说一句——华庭的法务不简单。不是那种坐在办公室审合同的法务,是……他没说下去。
苏念:是什么?
方律师端着杯子走了。走到门口回头说了一句——
方律师:是那种会提前知道你要走哪步棋的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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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法律笔记】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住所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苏念,202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