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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这个家只剩她一人了   “老李 ...

  •   “老李头,你太不厚道了。”
      等众人走的差不多了,沈清沅走到说书人的面前。
      老李头并不老,只是长的有些沧桑,他不但是酒馆的说书人,也是这家酒馆的老板。
      “嘿!沈小子,可把你给盼来了,你家里的事情都处理好了?”
      “嗯,处理好了。”
      “那就好,你要是再不来,下回我都不知道讲什么了。”
      沈清沅从怀里掏出一个竹筒,倒出一卷稿纸。
      “这是下册的,都写完了。”
      老李头拿过稿纸看的入迷,半天才把眼睛依依不舍的从稿纸上移开。
      看着眼前男孩,啧啧称奇,活了四十年,从来没见过这么奇特的脑子。
      男孩长的清隽秀致,眉目清浅,鼻梁秀挺,可能常年居于云荒边镇,日日受黄沙侵蚀,烈风吹打,肌肤暗沉粗糙。
      颧骨、脸颊、眉骨周遭,遍布深浅不一的灰褐色风蚀黑斑,一块叠着一块,密密麻麻,覆在他清秀的眉眼周遭。
      唯有那双眼睛,干净得不染半分尘俗浊气,眼型清狭,眼尾微垂,惹人怜惜。
      沈清沅无奈的开口,“我写的是小李飞刀李寻欢,你倒好,没有下册,一点都不想等,直接编了个谢寒刃。你这样,下次再讲李寻欢,不得被人砸场子?”
      老李头顿时瞪起了眼睛,“谁敢砸我的场子?我老李头在这里活了四十年,没有点背景还能站在这里吗?”
      “你说你赚这么多钱,是不是也该把这个酒馆好好修一修,风一吹就要倒了似的。”
      “你小子少操心我,操心操心你自己吧,一把年纪了,也不找个婆娘,小心绝后。”
      沈清沅撇了撇嘴,她才不怕呢,她又不是真的男人,就算是男人,她也不怕。
      老李头数了一串铜板,递给沈清沅。
      沈清沅接过铜板,直接放进怀里,数也没数,她跟老李头交易了数十回了。
      “我走了,下回写新书带给你。”
      老李头兴奋的嘴角快咧到耳后根了,“好好好,回去路上慢点,别省着那点钱了,乘着骆驼回去。”
      “好。”
      沈清沅刚拿了一贯钱,六百个铜板,当然不会吝啬十个。
      王叔的骆驼就停在镇子边上,一眼就能看见。
      “王叔,还没揽到客人呐?”
      “还不是你卖给老李头的书,好多人来了就不想走,非得把书听完了才回去,那边客栈人都住满了。”
      沈清沅“哈哈”一笑,颇为自豪。
      王叔瞧她那得瑟样,忍不住给她泼冷水。
      “你跟老李头可得小心点,吴家这几天安静的很,不知道要出什么幺蛾子。”
      吴家酒馆是边镇最大的酒馆,一直想收拢老李头的荒酌酒馆,老李头死也不松口。
      虽然大家都不知道老李头的靠山是谁,但是老李头每次信誓旦旦的样子,吴家人摸不准,自然也不敢真的动手。
      “王叔,你下次来跟老李头说一下,让他小心点,我就不去了,我赶着回家,你这骆驼搭我一程。”
      王叔笑眯眯的看着他,“老李头给你不少钱呀,舍得坐骆驼了。”
      “瞧您说的,我哪有那么抠?”
      王叔走到骆驼身侧,伸手解开固定在驼峰之间的绑带,将架在骆驼背上的木鞍凳子卸下来,放在一旁的地面上。
      然后轻攥住骆驼的鼻绳,语气沉稳地低声吆喝着口令,另一只手轻轻按压骆驼的脖颈。
      温顺的骆驼听懂了指令,先是缓缓弯曲前腿,粗壮的膝盖慢慢磕落在沙土上,接着收拢后腿,宽厚的身躯一点点往下沉,稳稳当当跪伏在地,脊背放得平缓,安安静静等着人坐上去。
      “上去吧,这骆驼认得你的,每次你要坐上去都温顺的很。”
      沈清沅上前,抬手扶住骆驼前端的驼峰,侧身,抬腿,缓缓落座在双峰中间柔软的位置。
      坐好后,沈清沅俯下身摸了摸它的头,低声说道:“好驼驼,下次给你带好吃的仙人掌。”
      骆驼仿佛听懂了她的话,高兴的喷了喷鼻子。
      黄沙渐渐褪去,尽头蔓延出一片狭长的绿洲绿地。
      草木借着微弱的水源扎根生长,荒寂的戈壁到此缓和下来,一座朴素的小村庄便坐落在此处。
      沈清沅的家,是一间用粗糙水泥砌起的小屋,墙面被风沙摩挲得斑驳发旧,厚实的墙体挡着大漠的烈风与酷日。
      房屋四周整整齐齐围了一圈仙人掌,肥厚的株丛层层簇拥,尖刺密布,生机倔强。
      在这半沙半绿的地界,草木难寻,只有仙人掌极好存活,耐旱耐贫瘠,随处可长,是荒漠边缘最易得,最容易培育的吃食,也是家家户户院里最常见的景致。
      三个月前,这方小小的水泥院里,原本住着两个人,沈清沅和她的祖母。
      祖母年纪大了,常年被大漠的燥风与苦寒耗损着身子,身子一日弱过一日,病痛缠绵了许久。
      她这些年写书攒的一些铜板几乎都用来给祖母看病了。
      三个月前她终究没能扛住这片荒漠的苛刻,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现在只剩下沈清沅守着这间水泥小屋了。
      夜晚说来就来。
      从旁边的井水里打了一桶水,端到隔壁的厨房,倒在铁锅里,开始烧水。
      这口铁锅应该是家里唯一值钱的用具了,还是她祖父在世的时候去小镇上淘回来的。
      也不知道沈清荷过的怎么样了?
      说好的等十六岁就回来,再过半年都要十七岁了。
      “咕嘟咕嘟!”水烧好了。
      沈清沅甩了甩头,现在最重要的是过好每一天,再担心也没用。
      捧起水浇在脸上,指腹轻轻摩挲,一下又一下,那些看着像被大漠烈日灼晒,风沙侵蚀沉淀下的暗沉黑斑,顺着细细的擦拭慢慢褪去。
      粗糙蜡黄的底色渐渐褪去,露出底下原本清透的肌理。
      整张脸一点点褪去晦暗,褪去风尘,肤色由暗沉发黄转为干净通透,最后变得素净雪白,眉眼清丽。
      褪去了荒漠赋予的粗犷,显出少女本该有的白净温婉。
      当初她母亲生的是双胞胎,却被祖父认定是龙凤胎。
      母亲虽然怜惜她,但祖父的话不无道理。
      这片紧挨沙漠的边陲小镇,日子苦寒又荒蛮,风沙肆虐,生计艰难。
      此地历来重男轻女,劳力稀缺,处处都需要男人撑家,劳作,抵御风沙与荒险。
      没有男丁的人家,在村落里抬不起头,受旁人排挤,抢不到水源,守不住薄田,早晚要被这片贫瘠的土地吞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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