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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疑云显现
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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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容觉得自家小姐最近真的非常不对劲。
首先是作息,沈鹤一直都很勤快不假,但也是该睡睡该起起,从不会半夜三更还在后院窸窸窣窣的折腾。
但这几天,阿容起夜的时候都好几次看见杂物房的灯亮着,沈鹤的身影在里面晃来晃去。
其次是花销。
沈鹤是个生意人,一向很会精打细算,但前儿个她去药材铺买了上好的金疮药和白芨,昨儿个又买了三七粉和血竭,这些可都是贵东西,而且做胭脂可用不着这些个东西。
最奇怪的是,沈鹤最近都不让阿容去后院杂物房了,说是堆了太多东西,乱的很,等收拾好了再叫她去帮忙。
阿容迷惑了,什么时候这些杂活儿轮到主子干丫鬟闲着了......
但阿容跟了沈鹤也十年了,从九岁到现在十九岁,对自家小姐的脾性摸得门儿清。
沈鹤这个人,最大的优点是精明,最大的缺点是.....太精明!她撒谎的时候眼睛会不自觉的往右上方轻瞟。
所以阿容明白了。
阿容是个聪明丫鬟,知道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小姐不说自由她不说的道理,她只要把店铺看好,尽力把铺子销量提上去就够了。
至于后院杂物房里藏了什么.....
阿容决定她就先不管了,小姐有分寸的,需要她帮忙的话小姐自会告诉她的。
那个杂物间的秘密终于揭晓了。
阿容那天去后院收晾晒的药材,刚转过墙角,就看见杂物间的门敞开着,门口站着一个人。
那人身上穿着沈鹤父亲留下的旧衣物,灰蓝色的锦布袍子,样式颜色已不是当今流行的,更不是适合他这个年龄的,但穿在他身上仿佛这件衣裳的规格都提高了。
这男人宽肩窄腰,身量颀长,他靠门站着,阳光落在他脸上,把那些细已经结痂的细小伤口照的一清二楚,但丝毫不影响那副骨相的优越。
阿容手里的簸箕差点都差点脱手。
那人察觉到动静,偏头看了过来。
嚯!
阿容不禁感叹了一下,她见过好看的人,王家公子,李家少爷,城南绸缎庄的少东家,她都见过,那都是这个云阳城里数一数二的翩翩佳公子。
但眼前这个还是有点超过了....
这个都不是好看不好看的问题了,这是女娲娘娘偏心眼的问题了。
那人微微颔首,声音低沉清润:“你好”
“嗯.....你好.....你......”
阿容快僵住了,这漂亮男人谁啊这是!小姐你快来!
正在此时,沈鹤从调香室出来了,看见这场面,嘴角抽了抽。
“阿容”她说,“这是我捡的......帮手,他叫阿玥,撞了头,不太记得以前的事情,暂时留在咱们这干活,给你打个下手,回头你教教他”
阿容张了张嘴,又闭上,最后还是忍不住说了一句:“小姐,你去哪儿捡的?我也去捡一个。”
沈鹤被她气笑了:“干活儿去!”
阿玥就这样成了鹤颜堂的一员。
沈鹤给他安排了一些打杂的活儿。搬货、打扫、跑腿、看门,只需出力无需动脑。
她原本想着,这人伤还没好,干多少算多少,她也不是什么无良老板,不打算虐待伤员,这点活儿全当让他活动活动筋骨了。
而且他看上去对胭脂一窍不通,担心一开始就让他帮忙弄这些反而是添乱。
果然她的担心还是发生了,第二天就出来岔子。
沈鹤让阿玥去后院库房搬几罐红花过来,她要调新一批“醉红妆”。阿玥去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回来,怀里抱着三只陶罐,脸上带着一种微妙的困惑。
“沈老板”他把陶罐放在桌上,“我不确定你指的是哪一个,库房里很多罐子,我挑了我看着最像的......”
沈鹤低头一看,好险没一口气厥过去。
三只陶罐,一个装的是红花,另一个装的也是红花,这都对。
但谁能告诉她第三个罐子里为什么会装着干辣椒面!这不是她去年冬天做腊肠用的吗?是怎么跑到原料库房里去的,又是怎么在众多原料罐子中让这位爷给挑中了啊!
“这个是辣椒”沈鹤指着第三个罐子,深吸一口气“辣椒,做胭脂用辣椒,你是跟哪个顾客有仇吗?”
阿玥低头看了一眼罐子里的红色粉末,表情很平静,但耳朵微微泛红。
“抱歉,我不认识”
沈鹤本来还有点生气,看他这个样子又反而气不起来了,一个连红花和辣椒都分不清的人,只能说他是真的不懂,不是装的,要不然那就真的太蠢了。
“行了,”她把辣椒罐子推到一边,“这次你记住了,红色的东西不一定都是胭脂原料,下次注意别拿错了”
阿玥点了点头,目光在两个罐子上停留了几许,像是努力想要记住他们的区别。
沈鹤看着他这幅认真的样子,莫名觉得有点好笑。
但她没笑出来,因为她的目光落在了那三只罐子上。
阿玥搬来的三只陶罐,罐口朝上,盖子盖得严严实实,每一只都稳当的放在桌面上,没有倾倒,没有撒漏,甚至连摆放的间距都差不多。
这不是一个不习惯干活儿的人能做到的。
普通人搬东西,要么抓了就走,要么堆在一起抱过来,罐子之间磕碰的叮当响也是不可避免的,但阿玥的方式不一样,他像是在完成某种训练有素的程序,每一步都有条不紊,不慌不忙。
接下来的几天,沈鹤又观察到了几件事。
阿玥走路没声音,不是刻意放轻脚步的那种没声音,而是一种融入本能的、肌肉记忆般的轻巧。沈鹤有两次从调香室出来,一转身差点撞上他,而他就在身后站了好一会儿,她愣是没听见脚步声。
阿玥的手,干活的时候她注意到,他虎口和掌缘有厚厚的茧,食指和中指根部也有明显的硬茧。这种茧不是搬货劈柴能磨出来的,她父亲当年走南闯北做生意,手上磨出来的茧不是这样的。
沈鹤曾经也有过练武经历,虽没练出多上乘的武功,但这些她还是能看得出来,这是常年握什么东西磨出来的茧,比如刀或者剑。
阿玥写字,有一天沈鹤让他登记一下新到的货品清单,他接过笔,写了一页纸,字迹工整有力,笔画之间有一种说不出气韵,有这等风骨的字应该是长期训练的结果。
沈鹤盯着那页纸看了好一会儿。
一个连红花和辣椒都分不清的人,会写这样一手好字?
阿玥的伤好的太快了,那么重的伤,普通人至少得躺上一个月才能下地,他不到十天就能走能动,虽然动作还有些许的僵硬,但已经能搬一些不那么重的货物了,说明她底子很好,结合前面那些发现,阿玥应该是常年习武。
沈鹤把这些线索串在一起,得出一个结论
这个人,绝不是普通人。
失忆或许是真的,但这些不普通的东西,是失忆也抹不掉的。
可是这样一个不普通的人,为什么会在荒山野岭被人追杀?
沈鹤只希望不要连累到自己,不知道当初救他这件事到底是对是错。
沈鹤让阿玥去送货。
城中王员外家办喜事,定了二十盒鹤颜堂的招牌胭脂“醉红妆”,指名要今天送到。沈鹤原本想自己去,但分店那边来了消息说铺面手续出了点岔子,她得赶去衙门一趟,便把送货这差事交给了阿玥。
“王员外家在甜水巷,门口有两颗槐树,好找。”她把地址交代清楚,又检查了一遍货物,盖上了箱盖,交给阿玥“送到之后找王管家,让他签字画押,把回执带回来,还有,这箱盒拿稳一些别摔了,胭脂经不起磕碰。”
阿玥结果包袱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沈鹤看着他走远的身影,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她想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走路的姿势太端正了。普通人走路多多少少还是会有些随意,或根据职业的不同而有些微的区别。
但阿玥走路时脊背挺直,步伐均匀,目光平视,端正而平稳。
这看上去可半点也不像个打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