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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你喜欢上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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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等,被crush放鸽子了怎么办。”
林鹰嗦着筷子,看着对面空荡荡的椅子,一股空虚之情油然而生。
一看时间,还不到两点。
短短一个小时都不到的相处好像一场短暂的美梦,他还没开始享受,梦就醒了。
林鹰稍有些萎靡,唉声叹气,从包里掏出平板,戴上耳机,打开没追完的番剧,认认真真在亲友群里发去消息,附上定位。
“有人请吃自助,还在学校的速来。”
一个人吃双人自助,怎么看都是浪费。虽说不贵,但林鹰还是不愿花掉一百六的冤枉钱,干脆在群里嚎人。
林鹰交心朋友不多,大学交心的只有许蔓和阮隶两个。
许蔓飞去云南前和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还不走?”,然后她就立马飞奔去大兴,坐着一点半的飞机走了,此时正在天上。
阮隶,他预科时期的舍友之一,走骨科方向,年级第三到第七之间浮动,早上说要回华清办事,不知现在如何。
不一会儿,阮隶发来消息:我在新天地,很快。
五分钟后,阮隶空降了,他把背包一丢,一屁股坐下,毫不客气地倒几盘肉进火锅里。小锅咕噜咕噜沸腾着。
“怎么回事儿啊,谁这么有钱,请别人吃饭自己不吃,白给!嘿嘿。”阮隶满头大汗,polo衫已被汗液浸湿。林鹰看一眼便知这人早上是回华清找球友打羽毛球去了,中午才回来觅食,阮隶交际花一个,现在还与预科时在华清结识的好朋友有联系。
一双筷子插住被阮隶夹起的牛肉,抢夺过来,浸在林鹰面前的寿喜锅里。他塞了几口肉,嘟嘟囔囔地让阮隶尝自己这个,味道不错。
做了三年的饭搭子,阮隶和林鹰默契十足,他把一盘和牛下进寿喜锅中,把自己刚烫的肉捞出来,“咋了,不说?委屈了?”
林鹰咋舌,额头一会儿搭搭左手,一会儿搭搭右手,“怎么跟你说呢——”
他斟酌字句。阮隶了解他,他也了解阮隶,他知道要是自己不修饰一下语言,阮隶出口的第一句绝对在骂他。
半晌,他垂眸,手搭在口鼻上不让阮隶看见表情,“我可能……”
“可能?”
“可能喜欢上许知颉了。”
“噗——”阮隶一口肉喷出来,垂头直直喷在了碗里,“你说什么?!”
“……我可能喜欢上许知颉了。”这一遍林鹰说得着实心虚,声音跟蚊子叫似的。
“许知颉?”阮隶看起来不信,“你是说那个卷王,许神许知颉?”
“……”林鹰看看他,双指捏住嘴唇,眯眯眼睛,缓缓点了点头。
阮隶放下筷子,轻摔在骨碟上,清清嗓子颇为严肃地看着他,问,“你真的想好了?不是一时上头?”
阮隶这话问得一针见血。
他性子比较急,和阮隶这种慢性子不一样,所以面对感情的节奏、反应,都不一样。往往林鹰所说的“喜欢”,在阮隶看来都只是“见色起意”。
林鹰想了想,摇摇头,“没想好。”
他诚实道,“应该是‘见色起意’。嗯……主要我以前也对不上号啊,没想到你们天天骂的人长这么帅。”
“打住,我没骂过他啊!”阮隶立马撇清关系。
阮隶不可能骂许知颉,打心底来讲,他是挺敬佩许知颉的。阮隶作为团支书,老喜欢在老师那儿听八卦,他记得上一个连续保持好几年年级第一的,是13级的一个学姐,当时的那个班,年级第二年级第一永远是那两位女士,现在也飞黄腾达。
许知颉和林鹰嘛,颇有成为她们的机会。
再者,预科时期,阮隶和许知颉一个团支书,一个班长,老有公务往来,那个时候他就对许知颉印象很不错,不像其他两个舍友那样“纯恨”。
“算了。”阮隶打算憋住心里吐槽林鹰的话,重新又拿起筷子,“你从头到尾给我讲一遍。”
军师的话不能不听。这是林鹰一贯的准则。
他想了想,从峡谷团灭事无巨细地讲到许知颉“弃他而去”,重要的不重要的都讲了,讲出了许知颉的一颦一笑,他的每个动作和每一句话,也讲了他出的洋相,每寸心思和每个想法。
听完,阮隶沉默了。
火锅持续沸腾,锅里的汤水越沸越浅。
“所以你想追他?”阮隶再度确定。
“嗯。”林鹰点点头,渴望得到阮隶的认可。
“你不是才刚分手吗?”阮隶疑惑,这是他这种人完全不能理解的,“空窗期也才——”阮隶掰起手指,“三个月吧!”
“害!”林鹰摆摆手,“这种事都讲缘分。”
他回忆起电瓶车的后座,他把额头轻轻抵在许知颉背上的时候,闻到的那股清新的风铃草味儿,耳朵不自觉地红了。
“……反正我想追他。”林鹰下定决心,抬眸看阮隶。
“行。”阮隶又放下筷子,把火力调到最小,“那我要跟你说两件事,你做好心理准备。”
许知颉向住院部询问了哥哥的住院时间后,翻看病历,回到许桎皓身边。
“你的体检报告呢?”许知颉问。
他们兄弟两每年都会做一次体检报告,既是了解自己,也是未雨绸缪。
“在家。”许知皓点了个外卖,超模餐,贵还难吃,许知颉没兴趣。
“你修养期间就吃点好的吧。”他把外卖盒拿起来看,嫌弃地放回桌上,“我给你做吧,蛋白质要补够。”
许知皓听到弟弟要给自己做饭,开心得欢呼起来,不再惋惜自己花去的一百块钱,拍着被子报菜名。
“今天没空,先把这个吃了。”许知颉敲敲桌子,把刚刚从医院食堂买来的鸡蛋给剥开,塞到饭盒里,“晚上给你炖汤。”
说来惭愧。许知皓虽说是哥哥,但自从成为模特后,就很少有再仔细照料过他。平常家里那些大大小小的琐事,上至收房租,下至做饭买菜、水电开销,几乎全是许知颉一个人做的。
他愧疚得不行,但也乐得接受。
那次事故发生的时候,许知颉才十二岁。
原本他们是高知、高收入家庭,父母的亲戚朋友,还有不知道哪来的“同学”总惦记着他们家那点财产,在兄弟二人回老家守完孝,办完白事后,更是藏都不藏了,开口就是百万百万的借,左要投资,右要还债。彼时刚高考完的许知皓哪应付得来这些,一律让律师挡了回去。
那时他便知道,虽然能用父母的遗产安稳供自己读完大学,甚至能供到弟弟读研究生、博士,但必须得自己站稳脚跟,有话语权,才能让别人不来欺负他们。
于是,他就开始出去打工赚钱,什么好做做什么,三百六十行也体验了一百多行,最终在一次送外卖途中被伯乐挑中,从此走向星途。
他们家基因不差,父母教育的也很好,可以说,如果不是意外发生在高考前,他绝对能和弟弟一起考上京华八年制。
可惜,造化弄人。他不舍得把年幼的弟弟留在家里,自己跑去北京追求理想,最终选择了一个压力没那么大的文科专业,在岭南一所985挥霍了他的大学生涯。
他的弟弟从来心疼他,在家里什么都不让他做,怎么说都不听。即使是刚出事那几年,许知颉最叛逆的那会儿,到处去打架,跟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抽烟、喝酒,都不会把这些琐事落下。家里被一个十几岁的小孩打理得井井有条。
许知皓无奈又欣慰地笑,深深地看着正在给自己剪指甲的弟弟一眼。
“我想回家了,崽。”许知皓摸着眉毛,垂眸看着许知颉,“你什么时候安排一下休息,跟我回家吧?我们回广州看看爸爸妈妈。”
许知颉想起林鹰,想到自己还没来得及问他暑假的安排,于是回答道,“待定吧。”
许知皓顿了顿,明白了,嘴角渐渐上扬,意味深长地看他,“哦”一声,尾音拖得老长,“你要谈恋爱是吧?”
“去吧!我全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