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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hapter Two 感谢厚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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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樾的青春期,一半用来追蒲砚之,另一半用来跟追蒲砚之的人斗智斗勇。
这事说起来挺不公平的。
蒲砚之长了那么一张脸,成绩好,家世好,往人群里一杵就是活脱脱的世家公子模版。追他的女生从初中到高中,数量稳定增长,质量稳步提升,花样推陈出新。
而陶樾作为离他最近的女生,首当其冲,成了所有情敌绕不过去的关卡。
高一下学期有个学姐辗转托人找到陶樾,请她帮忙转交一封信。
陶樾掂了掂信封,厚得能当板砖用,心想这位姐姐大概是把自己的心掏出来风干后寄过来了。
她纠结了整整一个晚自习,最终还是把信递到了蒲砚之桌上。
「实验楼三楼东侧楼梯拐角等你,不见不散」
署名是个‘薇’。
陶樾歪着脑袋看他,“人家挺用心的,你去不去?”
蒲砚之看都没看那封信,拉开抽屉放了进去。
陶樾瞄了一眼,发现他抽屉里整整齐齐码着一沓类似的信,有的甚至封口都没拆。
她表情一言难尽:“蒲砚之,你是搁这开博物馆呢?”
“没时间。”
“那你收着干嘛?”
“扔掉不礼貌。”
陶樾翻了个白眼:“你管这叫礼貌?你把人家的真心当藏品收着,过期不候才叫不礼貌吧?”
蒲砚之终于抬起头,看了她一眼。
那是一道很平常的目光,但陶樾莫名其妙地心跳漏了半拍。
她迅速移开视线,假装去系鞋带。
“……我说错了吗?”
“没有。”蒲砚之的视线重新落回课本,“你说得对。”
后来那个抽屉里的信被他分批退还了,每封都附了一张字条,字迹工整得能当字帖:“感谢厚爱,学业为重。蒲砚之。”
陶樾听说这事的时候,笑得直不起腰,说这哪是拒绝信,简直就是学校德育处的官方回函。
但笑完之后,她心里有个小小的声音在问:
那我呢?
我给他的那些信呢?
他全都批改完退回来了。
连“感谢厚爱”都没捞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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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那年寒假,陶樾出了个小车祸。
不太严重,骨折加轻微脑震荡,在医院躺了半个月。
消息在圈子里传得很快,探病的人来了一拨又一拨,鲜花果篮堆到病房摆不下,妈妈只好隔两天就清一批送到护士站。
蒲砚之没有来。
陶樾倒也不意外,甚至替他找好了理由。
人家要补课,人家要参加模联,人家多忙啊,哪有工夫来看一个闯祸精。但她还是在每次病房门被推开的时候,下意识地往门口瞟一眼。
这个动作她自己都没注意到,是妈妈先发现的。
知女莫若母的俞汀某天削着苹果,冷不丁来了一句:“别看了,今天蒲家那个小子也不会来。”
陶樾被抓了个现行,当场恼羞成怒,把被子往头上一蒙,闷声说:“谁看他了,我看花看腻了不行吗。”
俞汀把削好的苹果放在床头柜上,没再说话。
又过了一周,陶樾出院那天,在家门口的石阶上发现了一个纸袋。
里面是一套完整的寒假作业,各科都有,每一页都用铅笔做了标注。哪些是她缺课期间的内容,哪些是重点,哪些是选做。
最后一页夹了张便签,只有四个字:
“好好补课。”
没署名。
但陶樾认得那个字。
她蹲在门口看了很久,久到俞汀探头出来问怎么了。她站起来,把纸袋抱在怀里,脸红扑扑的,也不知道是冻的还是什么。
“没事,妈。”
她关上房门,把那张便签翻来覆去看了十几遍,最后把它夹进了最喜欢的那本漫画书里。和之前那些被他批改过的情书放在一起。
她趴在桌上想:算了,就当他是来看过的。
只不过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
只不过是没让任何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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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陶樾和蒲砚之因为那个《约法三章》的事,冷战了三个月。
起因是暑假两家人一起去山庄避暑。
陶樾被堂姐拉去玩真心话大冒险,输了,要求是去亲蒲砚之一口。
她喝了点果酒,胆子比平时还大,当真就去了。
蒲砚之当时正坐在露台上看书,夕阳把他半张脸镀成暖金色,难得地好看。
陶樾提着裙子跑过去,趁他还没反应过来,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
嘴唇碰上去的触感比她想象中软,闻到他身上淡淡的皂角味道,混着夏日傍晚温热的草木气息。
两个人都愣了。
然后蒲砚之“蹭”地站起来,连退三步,腿撞上藤椅的边缘,咣当一声。
他捂着被亲过的脸,耳朵在几秒之内从浅粉变成深红,嘴唇翕动了半天,最终只挤出两个字——
“胡闹!”
他把书摔在椅子上,转身就走。
陶樾站在原地,心跳得像是要把胸腔撞碎。
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嘴唇,指尖有点抖。
……完蛋。
好像真喜欢上他了。
不是小时候那种“你越不理我我越要惹你”的调皮,不是那种“他是我的目标我一定要拿下”的好胜心。
是真的,要命的,少女心事。
她追上去,扯住他的袖子被甩开。
又扯,又甩。
她第三次伸出手,没有扯袖子,而是握住了他的一根手指。
“蒲砚之。”
那个比她高了一个头的人停下脚步,没有转身。
陶樾的声音忽然变得很轻,像是怕惊飞了什么栖息的鸟:“我没有胡闹。”
“……”
“我是认真的。”
沉默了大概有一个世纪那么久。
然后蒲砚之把手抽了回去,声音冷得似深秋的井水:“不要再说这种话。也不要做这种事。我说过了,公共场合,三米距离。”
第二天,蒲砚之提前回城了。
陶樾在山庄多待了一周,每天在山庄的湖边拿石头打水漂,打得那叫一个起劲,仿佛每一块石头都是蒲砚之的脸。
可她买的回程票,还是比原计划早了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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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底,陶樾拎着两大袋特产按响蒲家的门铃。
开门的是蒲砚之,看见是她,站在门口没动。
“我来赔礼道歉。”陶樾把袋子举到他眼前,“你最爱的绿豆糕,还有给叔叔阿姨的茶叶。”
蒲砚之垂眼看了看那袋绿豆糕,又抬眼看她。
“不必。”
两个字。
然后他关上了门。
陶樾站在门口,脸上的笑容僵了那么一瞬。她深吸一口气,把袋子挂在门把手上,转身走了。
回到家在自己的日记本上写了一句话:
“第十七次热脸贴冷屁股,贴不动了。算了,明天再试试。”
划掉。
重写。
“明天不要试了。”
划掉。
再重写。
“后天再试。”
那三个月里,陶樾真的没有再找蒲砚之。
她不知道的是,那袋绿豆糕在门把手上挂了整整两天,直到蒲妈妈看不过去拎进屋里。
蒲砚之每天路过玄关都会看一眼那扇门,仿佛在等门铃再次响起。
她没有来。
他们和好,是在那年秋天的校庆上。
陶樾作为学生会副主席负责整场晚会的统筹,忙得脚不沾地。
压轴的节目是合唱团表演,临上台前十分钟,负责钢琴伴奏的男同学突然上吐下泻,被紧急送往校医院,显然是撑不住了。
后台瞬间炸成一锅粥,文艺部长急得团团转,眼看就要哭出来。
陶樾站在那,脑子里飞速转了一圈,目光落在人群外围正准备从后台溜走的蒲砚之身上,一个箭步冲过去,拦住了他的去路。
“蒲砚之。”
他低头看她,眉心微蹙:“我要去给李老师送资料。”
“会弹钢琴吗?”
“……”
“少来这套,我知道你会。蒲爷爷亲自教的,你从四岁开始学,十岁就拿了省级金奖。”
蒲砚之顿住了,目光里浮起一丝意外。他没想到她连这个都知道,那是很小的时候的事了,他长大后几乎不在外人面前弹琴。
“帮我救个场。”
“不合适。”
“蒲砚之。”陶樾抬头看着他,后台昏黄的灯光让她的眼神显得格外专注认真,“我不是在求你帮我,我是在给你一个机会,给你自己积德行善。”
“……”
“你不帮,今晚的晚会砸了,算你的。”
蒲砚之沉默了几秒,把资料交给旁边的同学,低声说了句“替我交给李老师”。
他走向那架三角钢琴的时候,陶樾在他背后大声补了一句:“弹不好我杀了你!”
他没回头,但陶樾觉得他的脚步顿了一下。
演出很顺利。
不但顺利,而且好得出奇。
蒲砚之弹的是肖邦的《第一叙事曲》,手法稳得像是从古典乐频道里直接抠下来的。
追光打在他身上,西装笔挺,侧脸沉静,修长的手指在黑白的琴键上游走如流水。
台下的女生席传来一片压抑的尖叫,还掺杂了些男生。
陶樾站在舞台侧面,手臂交叉抱在胸前,看着那个发光的人,心脏像是被人扔进洗衣机里甩了几个来回,又晕又满。
结束的时候,台下掌声雷动。
蒲砚之起身鞠躬,标准的十五度,不多不少。他往侧台看了一眼,恰好对上陶樾的视线。
她冲他比了个大拇指。
他移开目光,走了。
散场后,陶樾在学校的银杏大道上截住了他。
秋意正浓,银杏叶铺了一地金黄,踩上去沙沙地响。
她一路小跑追到他身后,保持着半步的距离,没有越界,“今天谢了。”
蒲砚之没说话,但脚步放慢了。
“弹得真好听。”陶樾倒着走,面对着他,“平时让你弹给我听你不弹,今天托全校同学的福,我也算听了一回。”
“……我没有不弹。”
“那你弹啊。”
“没有合适的机会。”
陶樾停下脚步。
蒲砚之也停下了。
他们站在金黄的银杏大道上,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晚风把一片叶子吹落在陶樾头顶,她还没来得及抬手,蒲砚之已经替她拿掉了。
动作很快,快到像是没有发生过。
但两个人都知道它发生了。
“……那什么时候是合适的机会?”陶樾问。
蒲砚之把银杏叶放进口袋里,没有回答。
但陶樾觉得他的耳朵尖,在路灯下看起来有那么一点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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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那年,他们毕业了。
高考前夜,陶樾翻来覆去睡不着,给蒲砚之发了一条消息:「小古板,我睡不着。你唱个摇篮曲给我听。」
凌晨一点。
与预想中的石沉大海不同。
蒲砚之回复了。
「不会唱。」
陶樾盯着这三个字,一个劲地笑。
「那你会什么?」
「明天要考试,睡觉。」
「你也知道我明天要考试?那你还刺激我?你越让我睡我越睡不着。」
对面沉默了很久。
久到陶樾以为他睡着了,正准备放下手机,屏幕忽然亮了。
「接电话。」
下一秒,来电显示弹了出来。
陶樾接了。
电话那头安静了片刻,然后响起一段钢琴声。
不是摇篮曲,也不是什么世界名曲,就是一段很简单的旋律,轻缓温柔地从她的听筒里流进来。
大概是即兴弹的,偶尔有一两个音迟疑了半拍,但每一下都落在她心尖上。
弹了大概两分钟左右,停了。
“睡。”
嘟嘟嘟。
挂了。
陶樾把手机贴在胸口,听着自己擂鼓一般的心跳声,一整晚都没睡着。
她一点也不生气。
第二天考语文,她精神抖擞,下笔如有神。
出分那天她查完成绩,第一个告诉的不是爸妈,是蒲砚之。
她发了一条消息过去:
「够去北京了。」
这条消息没有被爱答不理地晾着。
对面几乎是秒回。
虽然只是一个字,但陶樾捧着手机,在沙发上“嗷”了一声,吓得老爸陶浩言差点把茶泼身上。
陶樾就这么抱着手机,追完了她的整个少女时代。
那时她不知道,十五岁之后的陶樾和蒲砚之,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以为这就是永远。
以为她永远会在他身后半步的地方,吵着闹着,偶尔越界,偶尔被他拽回来一点。以为他永远会在某个她够不到的地方,不说话,不回头,但也没有真的走远。
她以为只要她走得足够久,总有一天他会停下来等她,会转过身牵她的手。
后来的陶樾想,她错了。
她错把“不讨厌”当成了“喜欢”。
把“习惯”当成了“在意”。
把她拼尽全力才维持的半步距离,当成了他也想靠近的证据。
而那时候的蒲砚之呢?
他什么也没想。
他只是习惯了一回头就能看见她。
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