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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十七岁那年我捡到一个女孩 雨夜初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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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知意第一人称)
拿到诊断报告那天,我一个人去的医院。
候诊区坐满了人。老人由子女搀着,年轻妈妈抱着孩子,也有和我一样独自来的。每个人都面色凝重,医院的墙壁好像会吸走所有颜色和声音。
我等了两个小时。坐在塑料椅上,翻手机相册。删掉温阮的照片之后,相册里只剩工作用的样片和随手拍的街景。干净得像一切都没发生过。
我又翻了回收站。最后一张她的照片是上个月的她趴在茶几上画画,嘴里叼着画笔,鼻尖上沾了一小块柠檬黄的颜料。
我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还是没有恢复。
医生的话很简短。软组织肉瘤,罕见类型,已扩散,位置靠近脊柱,手术意义不大。半年。至多半年。
我走出诊室,拐进楼梯间。声控灯亮了下,秒就灭了。黑暗从四面八方涌上来。我攥着报告单,从无声落泪到崩溃痛哭。
脑子里全是她。
雨夜初遇
十七岁的温阮。
那天下着雨。我签完父母的放弃抚养权协议,浑身湿透走在街上。转角公交站台,她蜷在那里,怀里抱着父母的遗像,塑料袋裹着,雨水顺着往下淌。
旁边的亲戚推搡着她,声音尖锐:"不是我们心狠,实在是家里也困难。你爸妈那点抚恤金,办完后事就没了。能收留你几天就不错了。"
她只是抱着相框,指甲泛白,浑身发抖。
我走过去。把歪斜的伞撑在她头顶。雨敲在伞面上,砰砰地响。
她抬起头。眼睛红肿,睫毛上挂着水珠,分不清是雨是泪。
我把手伸进口袋,摸到那枚钥匙。城中村的公寓,三十平米,一张床,一个灶台。那是我打了一暑假的工租下来的,十七年来第一个属于我自己的地方。钥匙在我掌心捂了一路,和体温一样热。
我把钥匙塞进她冰凉的手心。
"以后,我养你。没人敢再欺负你。"
她攥住了我的手。不是攥钥匙,是攥我的手。钥匙硌在我们两个的掌心之间,金属的齿痕印进她的手心,也印进我的。
那年我们都十七岁。我以为我的一辈子够长,长到可以护她到老。
十年。
我们挤在三十平米的出租屋里,睡同一张单人床。冬天她怕冷,我把她的手整夜揣在兜里;夏天怕她热,我把唯一的电扇转向她那边。她熬夜画插画,我就坐在旁边修照片,给她暖牛奶,披外套。她把我随手丢的脏衣服洗得干干净净,在我相机包里偷偷放一颗糖。
她记住我所有忌口。我不吃香菜,不吃肥肉,不爱吃太甜。她对着视频学了一道又一道菜,失败的作品自己偷偷吃掉,端上桌的一定是最好的一次。有一次我提前回家,看见厨房垃圾桶里倒掉了一份烧焦的排骨,锅底都黑了。她看见我,慌慌张张把垃圾桶往身后藏。那天晚上端上桌的糖醋排骨,色泽红亮,酸甜适中,每一块都切得大小均匀。
我拍了十年。相机内存卡里全是她低头画画的侧脸,睫毛投下一小片阴影。趴桌上睡着了,嘴角有一点口水印。试新衣服时转过来问我好不好看,裙摆旋起来。吃东西时鼓起的腮帮子,像只小仓鼠。
那些照片我一张都没删。打印出来,藏在衣柜最底层的相册里。每一张背面都写了字。
"我的女孩,今天笑了。"
"我的女孩,画完第一幅商稿了,她好高兴。"
"我的女孩。"
写了十年。从来不敢写"我的爱人".
现在,我的一辈子只剩半年了。
她的一辈子还长。
所以我必须把她推给别人。必须让她恨我。必须在走之前,给她找一个能光明正大牵手的,健康的,不会半路丢下她的人。我不能让她守着一个将死的人,被世人指指点点,在我走之后独自过完漫长的一生。
我宁愿她恨我。宁愿她把我忘得一干二净。宁愿她嫁给别人,在别人的镜头里笑,在别人身边慢慢变老。
也不愿她再一次被抛下。
这是我最后能替她做的事。
第二章结尾。追更钩子
我从医院回到家。门一开,温阮扑过来要抱我。我侧身躲开了。她的手臂僵在半空中,笑容顿了一下。
我看见了。但我假装没看见。
"以后别做饭了。我最近接了很多商拍,经常不在家吃。"
她愣了两秒。"好。"声音很轻。
那天晚上她做了糖醋排骨。我吃了三口,说饱了。站起身走进厨房,把碗放进水槽,拧开水龙头。水流冲进碗里,溅起的声音盖住我压抑的呼吸。
不敢回头。怕一回头就看见她红着的眼眶。怕一回头就再也狠不下心。
半夜,我蜷在沙发上,疼痛又发作了。咬着靠垫不敢出声。
然后我听见卧室门开了一条缝。她赤着脚走出来,蹲在沙发边,掀开我的衣摆,把手覆在我的小腹上。掌心温热,和十年前雨夜里那把钥匙一样热。
我抓住她的手腕。"不用。"
她没说话。把我的手拿开,继续揉。一下
一下,力道不轻不重。疼痛在她的掌心下一点一点退潮。
黑暗中,我反手握住她的手。十指紧扣。眼泪从眼角滑进发间。
她想照顾我。我也想照顾她。我们都在用尽全力爱对方,却只能用沉默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