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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我的名字叫刘季 林深自己选 ...

  •   暮色四合,营地里点起了几堆篝火,橘红色的火光在那些灰头土脸的面孔上跳动,每个人的眼睛都像两颗黯淡的炭,偶尔被火光照亮一下,又迅速暗淡下去。林深回到窝棚里,把那半块饼掰成更小的碎块,一点一点地嚼,嚼了很久才咽下去。他不敢一次吃完,把剩下的一小半藏进了衣裳的夹层里。
      夜里很冷。
      窝棚的缝隙里灌进来的是十一月的风,干燥而锋利,像无数把小刀子从各个方向扎过来。二十多个人挤在一起,用彼此的体温取暖,空气里弥漫着汗臭、脚臭和一种腐烂的甜味——不知道是谁身上的伤口化脓了。
      林深蜷缩在人群的最里面,后背贴着另一个役夫的胸膛
      他没有睡着。或者说,他不敢睡着。
      脑子里反复转着同一个念头——刘季。刘邦。他遇到了刘邦。不是课本上的一张画像,而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会喝酒会笑会拍他肩膀的刘邦。
      那个在历史上留下了无数传说的人,那个从一介亭长变成开国皇帝的人,此刻就在这个营地里。而他自己,一个从两千多年后穿越过来的现代人,正蜷缩在秦朝徭役营的一个破窝棚里,跟一群即将被送去修皇陵的役夫挤在一起。
      他想到了一件事。
      刘邦在起兵之前,曾经奉命押送一批役夫去骊山。在押送途中,役夫不断逃亡,到了丰西泽的时候,剩下的人已经不多了。刘邦索性把所有人都放了,说“你们都逃命去吧,我也从此远走高飞了”。那批役夫中有十多个壮士没有走,跟着刘邦一起躲进了芒砀山,后来就成了他起兵的最早班底。
      那件事发生在什么时候?林深拼命回忆他在历史书上看到过的那些年代和事件。秦二世元年,陈胜吴广在大泽乡起义,那是公元前209年的秋天。刘邦起兵是在那之后不久,他在沛县杀了县令,被推举为沛公,那年他四十八岁。
      现在是哪一年?
      他不知道。但刘季还在当亭长,还没有造反,那就说明时间应该在公元前209年秋天之前。可能是公元前210年,也可能是更早。他不知道自己穿越到了秦朝的哪一年,但他知道一件事——如果历史没有改变,刘邦迟早会走上那条路。而他,林深,一个来自未来的、知道历史走向的人,此刻正站在那个即将发生的巨大风暴的中心。
      他能做什么?
      他蜷缩在黑暗里,睁着眼睛,听着周围此起彼伏的鼾声和咳嗽声,脑子里翻来覆去地想着这个问题。他能告诉刘邦,你是未来的汉高祖,你会推翻秦朝,你会建立一个延续四百年的王朝?他能告诉刘邦,秦始皇很快就会死,秦朝很快就会亡,你只要等到那个时候就能一飞冲天?
      不能。
      他不能说任何一句。不是因为他不相信刘邦,而是因为他知道,一个突然冒出来的、来历不明的人,对一个亭长说“你会当皇帝”,那个人要么被当成疯子,要么被当成骗子。
      他必须找到一个方式,一个不引起怀疑的方式,让自己成为刘邦身边的人。不是作为预言家,不是作为先知,而是作为一个普通的、可信的、有用的人。
      第二天一早,营地里的役夫被集合起来,编成了新的队伍。林深被编在第三队,跟另外三十多个人一起,由一个新的押送官带领,准备往骊山方向出发。
      但出发的命令迟迟没有来。
      他们在营地里等了一天、两天、三天。没有人告诉他们为什么要等,也没有人告诉他们要等多久。每天的食物越来越少,从两个饼子变成了一个,从粗粮饼子变成了掺了糠的、硬得像石头的黑疙瘩。有人开始拉肚子,有人开始发高烧,那个在林深窝棚里的老人,就是那个瘦得像枯柴、一直咳嗽的老人,在第二天夜里死了。
      没有人来收尸。
      老人的尸体被拖到营地外面的一个土坑里,随便盖了些干草和泥土,就那么扔在那里。林深站在土坑边上,看着那只从泥土里露出来的、灰白色的、骨节粗大的手,心里涌起一种他从未体验过的、复杂到无法言说的感觉。
      在这里,在秦朝,人命不值钱。
      不是不值钱,是根本不算什么。一个役夫的命,连一个铜钱都不值。死了就死了,拖出去扔掉,像扔掉一件破衣裳、一个碎瓦罐一样,没有人为你哭,没有人为你送葬,没有人会在很多年后还记起你的名字。你的名字会被遗忘,你的身体会化为泥土,你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的所有痕迹,都会在几天之内被抹得干干净净。
      林深回到窝棚里,坐在老人留下的那个空位上,把脸埋进膝盖里,无声地哭了。
      第五天,命令终于来了。
      但不是出发去骊山的命令。
      消息是营地的小吏带来的,他站在营地中间的那条泥泞通道上,手里拿着一卷竹简,大声宣读着什么。他的口音很重,说话又快,林深只能听懂大概的意思——陈胜、吴广在大泽乡起义了,自称大楚,攻下了好几个县。朝廷正在调兵平叛,所有役夫暂停送往骊山,就地编入地方守备部队,准备应对可能到来的叛军。
      林深愣住了。
      陈胜吴广起义了。公元前209年七月,大泽乡。那现在是——公元前209年的秋天。秦二世元年。距离秦始皇死在沙丘平台,不过几个月的时间。距离刘邦在沛县起兵,也不远了。
      营地里炸开了锅。
      役夫们议论纷纷,有人在说“大楚”是什么来头,有人在说陈胜是什么人,有人在低声说“听说叛军已经打到荥阳了”,更多的人什么也不说,只是瞪大了眼睛,张着嘴,像一群被惊雷劈中的羊。
      林深蹲在窝棚边上,看着这一切,脑子里飞速地转着。
      陈胜吴广起义了。这意味着,秦朝的统治已经出现了第一道裂缝。这道裂缝会越来越大,越来越深,最终把整个帝国撕成碎片。而刘邦,那个他见过一面的泗水亭长,很快就会成为这场风暴中的一股力量。
      但他不知道刘邦在哪里。
      他只知道刘邦是泗水亭的亭长,泗水亭在沛县,沛县在泗水郡,距离砀郡不算太远。但他不知道刘邦此刻是不是还在当亭长,是不是已经被派去押送役夫了,是不是已经在丰西泽放走了那些役夫,是不是已经带着人躲进了芒砀山。
      他必须找到刘邦。
      这个念头像一颗钉子一样扎进了他的脑子里,从那以后再也没有拔出来过。
      机会来得比他预想的要快。
      三天后,砀郡的郡尉下令,从徭役营中抽调一批年轻的、身体尚好的役夫,补充到郡里的守备部队中,以防叛军南下。林深被选中了。不是因为他的身体好——事实上他瘦得像根竹竿,浑身没几两肉——而是因为他年轻,看起来还不到三十岁,比那些四五十岁的役夫更有用处。
      他被发了一件兵器。
      那是一根长矛,木柄的,顶端有一个铜质的矛头,锈迹斑斑,不知道是从哪个仓库的角落里翻出来的旧货。他握着那根长矛,感觉像握着一根烧火棍,又沉又笨,矛头在木柄上松松垮垮的,一甩就晃。
      跟他一起被选中的还有二十多个人,都是从各个窝棚里挑出来的。其中有一个人,林深认识——就是之前拴在他前面的那个四十来岁的壮汉,光着膀子扛枷的那一个。
      他叫王平,是砀郡本地人,原本是个铁匠,因为欠了官府的税钱被罚做苦役。王平的身板结实得像一堵墙,胳膊比林深的大腿还粗,站在那群瘦骨嶙峋的役夫中间,像一棵大树立在草丛里。
      他们被编成了一个临时的小队,驻扎在砀郡城外的一个军营里。军营比徭役营好一些,至少每个人都有地方睡,每天能吃上两顿饭。但训练是艰苦的,那些正规军的老兵对他们这些役夫出身的杂兵毫无耐心,动辄拳打脚踢,操练的时候稍有差池就是一鞭子抽过来。
      林深的身上多了好几道鞭痕,但他咬牙撑住了。
      不是为了活下去——虽然活下去当然很重要——而是因为他知道,如果他连这个营门都走不出去,他就永远不可能找到刘邦,永远不可能参与到那场改变历史走向的洪流中去。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林深学会了用长矛,学会了排队列,学会了听从号令前进和后退。他的身体在变硬,胳膊上开始有了线条,脚底的伤口结了厚厚的一层茧,光脚踩在碎石上也不那么疼了。
      十月底,消息传来——陈胜的部下周文率领大军攻入了关中,打到了戏水,距离咸阳只有一百多里了。朝廷大震,秦二世胡亥采纳了章邯的建议,赦免了骊山的刑徒,把他们编成军队,由章邯率领,去迎击周文。
      又过了几天,另一个消息传来——沛县有人造反了。
      林深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在营地的水井边打水。他的手一抖,木桶掉进了井里,好半天才捞上来。
      沛县造反了。是谁?是刘邦吗?
      他蹲在井边,双手捧着木桶里的水,低头看着水面上自己那张模糊的倒影——消瘦的、胡子拉碴的、眼睛深陷的、被太阳晒得黝黑的脸——然后闭上眼睛,把那捧水浇在脸上,冰凉的,激得他打了个哆嗦。
      十一月,天气越来越冷了。
      砀郡的守军接到了调令,要北上支援荥阳。林深所在的这个小队被编入了北上部队的行列,每个人发了新的冬衣——与其说是冬衣,不如说是两件粗麻布衣裳叠在一起缝成的夹袄,又硬又扎,但至少能挡一些风。王平把那件夹袄套在身上,拍了拍胸脯,发出“嘭嘭”的闷响,咧嘴笑了。
      “比没有强。”他说。王平的话不多,但每句话都像钉子一样,短而有力。
      队伍北上之前,林深做了一个决定。
      他必须脱离这支队伍,去找刘邦。不是因为他怕上战场——说实话,他不知道自己怕不怕——而是因为他知道,如果他跟着这支秦军北上,他要么死在战场上,要么在秦朝溃败之后成为一堆无人收尸的白骨。而刘邦那边,才是他应该去的地方。
      不是因为他相信刘邦一定会赢——历史书告诉他刘邦赢了,但那是历史书,而他现在活在这个时代里,风是冷的,太阳是热的,挨了鞭子是疼的,死了就是死了,没有什么“历史必然性”会保他的命。而是因为,在这个时代里,刘邦是他唯一认识的、且让他产生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信任感的人。
      那种信任感不是来自理性分析,而是一种更原始的、直觉的东西。刘邦看他的眼神,刘邦递给他酒囊时的那个动作,刘邦说“你好好活着,别死了”时的那种语气——那不是上官对下属的施舍,而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尊重。
      他必须找到刘邦。
      十一月十五日夜,北风呼啸,气温降到了冰点以下。
      营地里的人都缩在窝棚里,裹着薄薄的被褥,像一群挤在一起取暖的虫子。守夜的士兵也偷懒了,缩在营门口的火堆旁边,抱着长矛打瞌睡,呼噜声盖过了风声。
      林深没有睡。
      他躺在王平身边,睁着眼睛,等着所有人睡熟。月光从窝棚的缝隙里漏进来,细细的、惨白的,像一根根银色的丝线。他听到了王平均匀的鼾声,听到了角落里一个人的梦呓,听到了远处传来的、若有若无的狼嚎。
      他轻轻地坐了起来。
      动作很慢,慢到像电影里的慢镜头。他先把脚从被褥里抽出来,光脚踩在冰冷的泥地上,一阵寒意从脚底直窜到头顶,激得他浑身一颤。他停了停,等那股寒意过去,然后慢慢站起来,弯着腰,像一只猫一样悄无声息地朝窝棚的出口移动。
      他经过了王平身边。
      王平忽然动了一下,林深僵住了。但王平只是翻了个身,把被子裹得更紧了一些,嘴里含混地嘟囔了一句什么,又沉沉睡去。
      林深出了窝棚。
      月光很亮,亮得有些刺眼。营地里一片银白,地上结了一层薄薄的霜,踩上去发出细微的“咯吱”声。他光着脚,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像在薄冰上行走。他不敢穿鞋——不是因为没有鞋,而是因为穿鞋走路的声音太大,在这寂静的夜里,一声“啪嗒”就能传出去很远。
      他走到了营地的北侧栅栏边。
      栅栏是用粗木桩钉成的,大约一人多高,木桩之间的缝隙勉强能侧身挤过去。林深侧过身体,把肚子缩到最小,一寸一寸地往外挤。粗粝的木茬子刮在他的肋骨上,像一把钝刀在刮骨头,疼得他龇牙咧嘴。他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发出声音,一点一点地挤,终于,身体通过了最窄的地方,整个人从栅栏的另一侧跌了出去。
      他落在营外的荒地上,脸朝下,摔了个嘴啃泥。
      泥土冰冷而潮湿,带着一股腐烂的落叶的味道。他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竖着耳朵听了好一会儿。营地里没有任何动静。他慢慢地爬起来,猫着腰,朝北面的一片树林跑去。
      光脚踩在枯叶和松针上,软绵绵的,不像外面那么冷。他在树林里跑了一程,停下来,靠着树干喘气。呼出的白气在月光下像一团团小云朵,飘起来,散开,消失了。
      他回头看了一眼营地。
      那些窝棚的轮廓在月光下像一座座小小的坟墓,安静地、沉默地蹲在那里。营地中间的旗杆上挂着一面黑色的旗帜,在夜风中猎猎作响,像一个无声的警告。
      林深转过头,光着脚,朝北面走去。
      他走了一整夜。
      月亮从东边移到了西边,霜气越来越重,他的眉毛和头发上结了一层白霜。脚底被石头和树枝划出了新的口子,血渗出来,在泥土上留下淡淡的痕迹。他不敢停下来,因为他知道,天亮之后营地会清点人数,发现他跑了,会派人来追。他必须在追兵到来之前走得足够远,远到他们找不到他。
      天快亮的时候,他走到了一个小村子。
      村子很小,只有十几户人家,房子都是夯土的,低矮而破旧。炊烟还没有升起来,村子里静悄悄的,只有几声零星的鸡叫。林深在村子外面犹豫了很久,不知道该不该进去。他需要食物,需要水,需要知道去沛县的路怎么走。但他现在的样子——光着脚,披着一件破麻布衣裳,浑身是泥,胡子拉碴,头发乱得像鸟窝——任何一个人看到都会觉得他不是逃犯就是乞丐。
      他咬了咬牙,走进了村子。
      第一个看到他的是一个老婆婆,正在自家门口的水井边打水。她看到林深走过来,先是吓了一跳,往后退了两步,然后站住了,歪着头打量了他一会儿。
      林深站住了,隔着十来步的距离,看着她。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他的秦朝话还说得磕磕绊绊的,加上紧张,张了张嘴,一个字都没说出来。
      老婆婆看了他一会儿,忽然叹了口气,转身进了屋。过了一会儿,她端着一个粗陶碗出来了,碗里装着半碗稀粥,粥里飘着几片菜叶子。
      “吃吧。”她说,把碗递过来。
      林深接过碗,手在抖。粥是凉的,但在他嘴里像是滚烫的,他三口两口喝完了,用袖子擦了擦嘴,把碗还给她。他蹲下来,用手指在地上写了两个字——沛县。他不知道老婆婆认不认字,但这是他唯一能想到的办法。
      老婆婆低头看了看地上的字,又抬头看了看他,浑浊的老眼里闪过一丝困惑,但很快就被一种老人特有的了然取代了。她伸出手,朝东北方向指了指,嘴里说了一些林深听不太懂的话,大意是沿着那条路一直走,过两条河,翻三座山,走个五六天就能到。
      林深朝她鞠了一躬,转身走了。
      他走了七天。
      七天里,他翻过了三座山,趟过了两条河。河水冰冷刺骨,最深的地方淹到了他的胸口,他光着身子游过去,把湿透的麻布衣裳顶在头上,上了岸再穿上。冷风一吹,湿衣裳贴在身上,冷得像裹了一层冰,他的嘴唇冻成了紫色,牙齿不停地打战。
      他饿了就挖野草、摘野果,运气好的时候能在田边找到一些没收干净的红薯。他不敢靠近村子,不敢向任何人问路,像一个真正的逃犯一样,昼伏夜出,沿着山野间的羊肠小道往前走。他的脚已经烂了,脚底的皮磨掉了好几层,露出里面粉红色的嫩肉,每走一步都像踩在烧红的铁板上。他用麻布衣裳的下摆撕成布条,把脚裹了几层,再走的时候稍微好受了一些。
      第六天晚上,他走到了一个叫丰邑的地方。
      丰邑。刘邦的老家。
      林深站在丰邑城外的一片荒地上,看着远处那些低矮的房屋和稀疏的灯火,心里涌起一种复杂的、难以言说的情绪。刘邦出生在这里,在这里长大,在这里娶了吕雉,在这里生儿育女。这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小地方,在一百多年后会被改名为“汉高祖原庙”,成为汉朝皇帝祭祀祖先的圣地。但现在,它只是一个不起眼的、破败的、被秦朝的苛政压得喘不过气来的小城。
      他绕过丰邑,继续往东北方向走。因为刘邦不在丰邑——他应该在沛县,或者在他的泗水亭,或者在芒砀山。林深不知道具体在哪里,但他知道,只要到了沛县,就一定能找到刘邦的踪迹。
      第七天傍晚,他终于到了沛县。
      沛县城墙比他想像的要矮得多,夯土筑的,大约只有三四丈高,墙面上长满了枯草和青苔,在夕阳的余晖中呈现出一种斑驳的、灰黄色的色调。城门开着,有几个穿着黑色衣裳的士兵懒洋洋地站在门口,对进出的人爱搭不理。城里炊烟袅袅,人声嘈杂,有一种小县城特有的、闹哄哄的、充满烟火气的热闹。
      林深在城外的一个破庙里蹲了一夜,第二天一早,他进了城。
      他必须低调,必须小心。他是逃役的人,没有户籍,没有里正的凭证,如果被秦朝的官吏抓到,轻则杖责,重则砍头。但他也顾不了那么多了。他低着头,缩着脖子,沿着城墙根儿走,尽量不引人注意。脚上裹的布条已经烂得不成样子了,他光着脚走在青石板铺成的小街上,脚底冰凉,但比走在石子路上好一些。
      他找了半天,才找到泗水亭。
      那是一个小小的院子,在城东的一条巷子里,门口挂着木牌,上面写着“泗水亭”三个字。院门开着,能看到里面有几间房子,一个院子里堆着一些粮草和杂物,有一个穿着灰色衣裳的老吏坐在门口晒太阳,手里拿着一卷竹简,嘴里念念有词。
      林深在巷口站了很久,不敢进去。他不知道刘邦在不在里面,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问。他如果直接问“刘季在哪里”,那个老吏一定会盘问他的来历,一问就露馅。
      正在他犹豫不决的时候,背后忽然有人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林深猛地转过身,差点摔了一跤。
      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中等身材,圆脸,浓眉大眼,穿着一件灰蓝色的粗布短衣,腰间系着一条麻绳,脚上蹬着一双草鞋。他的脸圆圆的,下巴上有一圈淡淡的胡茬,笑起来的时候眼睛眯成一条缝,看起来憨厚而友善。但他的眼神很亮,亮得跟他的外表不太相称,像一块藏在粗粝石头里的玉。
      “你是来找刘季的?”那个人问。他的口音跟沛县本地人不太一样,带着一些北边的话音。
      林深张了张嘴,点了点头。
      那个人上下打量了林深一遍,目光落在他光着的、裹着烂布条的脚上,落在他那身破得不成样子的麻布衣裳上,落在他那张被饥饿和疲惫折磨得瘦削而苍白的脸上。他的眉头微微皱了一下,但很快就松开了,嘴角浮现出一丝笑意。
      “你怎么知道刘季的?”那个人问,语气不像是盘问,更像是随口一问。
      林深不知道该怎么说。他不能说真话,但也不想在这个人面前说谎,因为他有一种直觉——这个人跟刘邦是一伙的,或者说,将来会跟刘邦是一伙的。
      “我在砀郡的徭役营里见过他,”林深说,声音沙哑得不像自己的,“他给了我一碗酒,半块饼。”
      那个人听了这话,眼睛眯了一下,然后“哈哈”笑了起来。他的笑声很大,很爽朗,带着一种天然的、不加掩饰的快活,像冬天里烧得噼啪作响的柴火。
      “刘季这小子,”他摇着头笑道,“到处撒酒,到处送饼,也不知道送了多少人。行吧,你找他做什么?”
      林深深吸了一口气,说出了他早就想好的一句话。
      “我想跟着他干。”
      那个人不笑了。
      他认真地看着林深,眼神里没有了刚才那种随意的、大大咧咧的神气,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更严肃的、审视的目光。他看了林深很久,久到林深以为他要拒绝,然后他伸出手,拍了拍林深的肩膀。
      “跟我来吧,”那个人说,“我叫卢绾。刘季不在亭里,他在城外芒砀山的山里,我带你去。”
      卢绾。
      林深的心猛地跳了一下。卢绾,刘邦的发小,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后来被封为燕王,是刘邦最信任的人之一。站在他面前的这个人,就是那个卢绾。
      他跟着卢绾出了城,沿着一条小路往南走。走了大约一个时辰,开始进山。芒砀山的山势不算陡峭,但林深已经精疲力竭了,每走一步都像在跟自己的身体做一场殊死的搏斗。卢绾走得不快,时不时停下来等他,看他实在走不动了,就找个地方坐下来歇一会儿。
      “你是哪里人?”卢绾坐在一块大石头上,随手拔了一根草叼在嘴里,问。
      “很远的地方,”林深喘着气说,“说了你也不知道。”
      “口音是怪得很,”卢绾点点头,“不过不要紧,刘季那里什么人都有,口音比他怪的多了去了。你是做什么的?我是说,你被抓去当役夫之前,是做什么的?”
      林深沉默了一会儿。他不能说真话,但他也不想编一个太离谱的假话。他想起了自己的大学生活,想起了那些在图书馆里泡着的日子,想起了那些读过的历史书。
      “读书的,”他说,“读过一些书,认得一些字。”
      卢绾的眼睛亮了一下。“认得字?那可不多见。刘季自己也认得一些字,但读得不多,写起来更是费劲。你能写?”
      林深点了点头。
      卢绾笑了,笑得很开心,像捡到了什么宝贝一样。“行,那就有用了。刘季正缺一个能写能算的人,整天为了那些文书竹简头疼。你来了正好。”
      他们继续往前走。
      山路越来越窄,越来越崎岖,两旁的树木越来越密。柏树、松树、橡树,枝叶交错,遮天蔽日,把阳光挡在外面,林子里阴冷潮湿,弥漫着一股松脂和腐烂树叶的气味。脚下的落叶厚厚的,踩上去发出“沙沙”的声响,偶尔有松鼠从树枝上跳过去,发出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动。
      走了大约半个时辰,卢绾停了下来,指着前方说:“到了。”
      林深抬起头,透过树木的缝隙,看到了一个不大的山谷。山谷里搭着几间简陋的木棚,木棚之间有几个火堆,火堆上架着陶罐,罐子里煮着什么东西,热气腾腾的,飘来一股粮食的香味。木棚前面有十几个人,有的坐着,有的躺着,有的在磨刀,有的在补衣裳。他们的衣裳各色各样,有的穿麻布,有的穿葛布,有的穿着明显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打了补丁的旧衣裳。他们的脸都被太阳晒得黝黑,手上的骨节粗大,指甲缝里塞满了泥土,一看就知道是常年干重活的人。
      但他们脸上的表情不一样。
      不是徭役营里那种麻木的、空洞的、像死水一样的神情。而是一种更鲜活的、更生动的东西——他们说话的声音很大,笑声很响,骂人的话很脏,但每个人眼睛里有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像是希望又像是什么别的东西的光。
      卢绾走进山谷,朝那些人挥了挥手。“刘季呢?”
      一个正在磨刀的老头抬起头,朝山谷最里面的一个木棚努了努嘴。“在里面,刚睡醒,正在喝酒。”
      卢绾笑了笑,转头对林深说:“你在这儿等着,我去叫他。”说完大步流星地朝那个木棚走了过去。
      林深站在原地,双手垂在身体两侧,光脚踩在落叶上,浑身发抖。不是冷的,是紧张的。他像一块被扔进熔炉里的铁,浑身上下的每一个细胞都在颤抖,都在燃烧。他等了七天,走了七天,饿了七天,冻了七天,就是为了这一刻。
      木棚的门帘掀开了,刘季从里面走了出来。
      他还是穿着那件灰褐色的粗布长袍,腰间系着黑色的革带,铜剑挂在腰带上,随着他的步伐轻轻晃动着。他的头发没有梳,散乱地披在肩上,脸上还有睡觉压出来的印子。他手里拿着一个酒囊,边走边喝,嘴角挂着酒渍。
      他看到林深的时候,脚步顿了一下。
      就那么顿了一下,然后他笑了。那种笑像一盏灯,把他那张方方正正的脸整个照亮了,连带着他整个人都变得不一样了——不再是那个吊儿郎当的亭长,而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会为了一次重逢而真心高兴的人。
      “林深,”他叫出了他的名字,像叫一个认识了很久的老朋友,“你还活着。”
      林深站在原地,看着刘季朝他走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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