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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生命的重量在谁手中 从失智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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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阿婆年轻时经历过战争、饥饿和逃难,历尽艰辛才辗转来到纽西兰。如今,她患上了失智症。
很多刚刚发生的事情,她转眼就会忘记,但那些埋藏在记忆深处的恐惧和牵挂,似乎从未真正消失。
有一次,她听说丈夫还没有吃饭,突然放声大哭。对于经历过饥饿的人来说,“没有饭吃”可能会瞬间唤醒生命深处的不安。
女儿没有来看她时,她会一遍遍地问:
“我女儿去哪里了?”
吃饭时,她却常说:“吃饭没有用,要吃药身体才会好。”我们便按照她能够理解的方式安慰她:“这是帮助身体好起来的‘药’,吃了身体就好了。”她才愿意把食物吃下去。
她忘记了很多事情,却没有忘记担心丈夫;她分不清昨天和今天,却仍然等待女儿;她有时拒绝吃饭,却仍然相信身体可以好起来。
她的记忆破碎了,但她对生命的盼望并没有消失。
“能不能给我妈妈安乐死?”
有一天,B阿婆靠坐在床上,佝偻的背尽力挺着。她忽然问我:
“我现在是活着,还是已经死了?”
我笑着回答:“当然活着呢!你要活到一百岁,到时候我给你包一个大红包。”
她小声说:“就会哄我。”
停了一会儿,她又说:
“我女儿让我死了算了。”
当时,我只以为她糊涂了,在说胡话。
直到有一天,她的女儿突然问我:
“能不能给我妈妈安乐死?”
我十分震惊,问她是不是在开玩笑。
她认真地回答:“不是。我妈妈自己也很想死,就让她安乐死吧。”
那一刻,我再次想起B阿婆说过的话。
我不知道她女儿承受着怎样的照护压力,也不愿凭几句话论断她,但是,一个问题不能被回避:我们真的有权决定另一个人的生命应该结束吗?她说“想死”,就代表她选择了死亡吗?
老人身体疼痛、情绪低落、感到孤独或害怕拖累家人时,可能会说:“活着还不如死了。”
但这句话很多时候只是痛苦中的呼喊,并不等于一个人在神志清醒、充分理解后果的情况下,作出了稳定而慎重的决定。
何况,B阿婆已经失去清楚判断和表达的能力。她有时连自己是活着还是死了都分不清,又怎么能够真正理解安乐死的含义和不可挽回的后果?
她说“我想死”,也许真正想表达的是:
“我不舒服。”
“我很孤独。”
“为什么女儿还没有来看我?”
“请不要把我一个人留下。”
我们不能只听见“我想死”,却没有听见藏在这句话背后的疼痛、恐惧和孤独。
如果一定要从她的话中寻找真实的心愿,那么我们也应该听见:
“我丈夫吃饭了吗?”
“我女儿去哪里了?”
“我要吃药,身体才会好。”
这些话说明,她真正需要的可能不是死亡,而是治疗、陪伴、安全感和被爱的确据。
生命和气息都在上帝手中
基督徒反对安乐死最根本的原因是:生命来自上帝,生命的主权也属于上帝。
经上说:
“凡活物的生命和人类的气息,都在他手中。”
——《约伯记》12:10
生命不是人自己创造的,也不是任何人可以随意处置的财产。我们是生命的领受者和照顾者,却不是生命最终的主人。
十诫说:
“不可杀人。”
——《出埃及记》20:13
这条诫命确立了生命的神圣性:人不能取代上帝,主动决定另一个生命何时应该结束。
即使是最亲近的儿女,也不是父母生命的主人,当父母失去决定能力以后,儿女可以参与医疗和照护方面的选择,但这是一份保护父母的责任,而不是支配父母生命的权利。
儿女可以为父母寻求治疗、止痛和临终关怀,却不能仅凭失智老人痛苦时的一句话,就替她作出结束生命的决定。
因为她的生命不属于儿女,也不属于养老院或医护人员。
她的生命和气息,都在上帝手中。
上帝岂能不爱惜呢?
人的价值不来自健康、记忆和工作能力,而是因为人按照上帝的形像被造,失去记忆,不等于失去尊严;需要别人照顾,也不等于生命失去意义。
《约拿书》中,上帝对约拿说:
“何况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万多人……我岂能不爱惜呢?”
——《约拿书》4:11
约拿用自己有限的眼光,自以为义的判断谁值得怜悯,上帝却特别提到那些“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人。
他们缺乏分辨和保护自己的能力,但上帝没有轻看或放弃他们,反而说:
“我岂能不爱惜呢?”
人的同情是有限的,甚至是有条件的,我们看见一个人失智、卧床、不能独立生活,可能会认为:“她这样活着太痛苦了,死亡也许才是解脱。”
这种想法表面上出于同情,却仍然是用人的标准判断:什么样的生命值得继续,什么样的生命已经没有意义。
真正的怜悯,不是因为看见一个人受苦,就主动结束她的生命;而是在她最软弱、最混乱、最不能保护自己的时候,仍然爱惜她、照顾她,不把她丢弃。
上帝尚且爱惜她,我们又怎能轻易决定她的生命应该结束呢?
反对安乐死,不等于忽视痛苦
基督教反对安乐死,并不是要求病人默默忍受一切。
耶稣面对患病、软弱和被忽视的人时,表现出来的是怜悯、医治和陪伴。因此,当老人说“我不想活了”,我们首先应该寻找她痛苦的原因,为她提供适当的治疗、止痛、心理支持和临终关怀,让她知道自己不是负担。
经上说:
“你们各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
——《加拉太书》6:2
基督徒的责任,是帮助受苦的人背负重担,而不是因为重担太沉,就认为背负重担的人应该消失。
尊重生命也不等于必须不惜一切代价延长临终过程,当治疗已经失去作用、只会增加痛苦时,可以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停止无效治疗,让死亡自然来临,同时继续给予止痛、护理、陪伴和尊严。
接受自然死亡,是承认人的有限,把生命交托给上帝;安乐死则是由人主动决定死亡的时间。两者并不相同。
“我活着,对你们来说还重要吗?”
阿婆每天都会问我N 次:
“我现在是活着,还是已经死了?”
我每次都会告诉她:
“你活着呢。”
不是因为我不理解衰老和疾病带来的痛苦,而是因为我希望她知道:
你还在这里。
有人看见你,也有人愿意听你说话。
即使你老了、病了、糊涂了,你仍然是按照上帝形象被造、被上帝爱惜的生命。
有时候,一个老人说“我想死”,并不是真的在请求别人结束她的生命。
她真正想问的,也许是:
“我活着,对你们来说,还重要吗?”
我们的回答应当是:
“重要。因为你的生命不是负担,也不是任何人可以随意处置的东西,你的生命来自上帝,祂在乎你每个时刻,哪怕生命日渐衰残,气息日渐微弱,祂依然满有爱惜和怜悯,祂听懂你每一声叹息,你的生命和气息,也仍然掌握在上帝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