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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煞神要回京 煞神要回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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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娇那么痴肥,究竟是拿住了宛儿什么把柄,才逼得她不得不与她姐妹相称?”
流言蜚语传得难听,宛儿也终是觉着我污了她的名声。于是,在数月避而不见、推托身子不爽之后,她终是冷了脸,说我如今已成了她的累赘,这姐妹情分,往后便不必再续了。
我强压下心头那点可怜的自尊,咬牙应了。十载金兰,一朝付诸东流,皆因我那至交好友生性软弱,竟无力抵挡半句流言。
若她只是个懦夫,我或许还能留一丝悲悯;可她偏觉得性情软弱还不够,竟生出一颗蛇蝎心肠。
她果真做到了。
待我重整旗鼓,在书院进学第二年褪去丰腴、脱胎换骨之时,她满面春风地归来了。她身旁伴着一位翩翩少年郎——那不是旁人,正是我从八岁起便暗自倾心、藏在帕子里的心上人。
呵,好一出精彩的戏码!
裴子墨是第一个送我花的男子。好吧,若你将一朵随手掐来的、还带着泥土气的野蒲公英也算作花的话。那是我幼学三年的时候,我簪着最心爱的蝴蝶步摇去族学,他夸我娇俏动人。
就那一眼,我便动了情。随着年岁增长,我们也算成了至交,或者说,我是他身边最忠诚的拥趸。只是在他面前,我总是局促得连话也说不全。他是典型的世家公子,剑眉星目,出身于赫赫有名的武将世家。
然而,随着我身形日益圆润,我开始在他面前感到自卑。那时候的我,体态笨拙,更无半分闺阁秀女的矜持。说到底,我这种容貌家世,又怎配得上与裴子墨并肩而行?于是,我渐渐疏远了他。
宛儿最是清楚我对他的心思。她甚至曾怂恿我表露心迹,说什么即便我当时身形丰腴,裴子墨心里也是有我的。
呵,大可不必。
然而,就在我步入书院前的那个暑气蒸腾的夏日,当我每日在后花园苦练吐纳、饮下的清泉快抵上自身分量时,我心中还存着一丝希冀:或许今年,我终能以脱胎换骨之姿,站在裴子墨面前,与他谈笑风生。
可惜,我等来的却是最残酷的现实。
那个暑气方消的清晨,是我脱胎换骨后第一次在书院的回廊里见到裴子墨。
为了这日,我特意换上了家父从苏杭带回的最时兴的云雁细锦衣(我家底殷实,你是知道的),发髻也是对着铜镜,按着坊间新出的式样,一丝不苟地挽成了娇俏的堕马髻,面上脂粉匀净,无一处不精致。
可谁曾想,满腔期许在见到他的那一瞬,便化作了满面斑驳的泪痕。
他正与我那——哦不,该说是曾经最要好的金兰姐妹沈宛儿——在花园深处互诉衷肠。若我早间进过食,此刻定会恶心得全吐出来。那种感觉,像是被最亲近的人从背后狠狠攮了一刀,痛彻心扉。在那一刻,我经年累月的希冀、少女怀春的幽梦,连同那一颗真心,都碎了个干净。
我终究是弄丢了裴子墨。
他与我曾经最好的姐妹在一处了,而沈宛儿还变着法地在我面前耀武扬威。仿佛我这一整年的苦心塑身、脱胎换骨,在他们眼里不过是一场笑话。在他们心里,我大约还是那个笨拙痴肥的阿娇,永远配不上那份偏爱。
光阴荏苒,两载已过。
如今我已是书院最高年级的学生,正要开始秋季的课业。在一个百无聊赖的休沐日深夜,我独自枯坐在窗前,借着昏黄的烛火,指尖轻抚着那张被我藏了许久的、关于我这辈子挚爱之人的眉目小像。
我私下托人寻来了他的近况,那叠信笺与画册里,竟字字句句、页页篇篇都绕不开那个女人。她甚至在社交往来中,已自诩为“准裴夫人”了。
呵,瞧得我当真阵阵反胃。
画册的第一页便是一张两人的合影:那是在南郊湖畔,他双臂环绕着她的纤腰,正低头凝视着她的侧脸;而她对着画师,露出了(依我看,分明是阴谋得逞般)狡黠的笑。
老天爷,干脆赐我一死,倒也干净。
我极力想避开那个女人的身影,只想看他一眼。可每翻开一页,心便像是被针扎了一道。他还是那般丰神俊朗,墨发随性微乱,那一双眼眸深邃如渊,笑起来时叫人心神摇曳。他脸颊微陷的小酒窝,鼻梁上那几点英气的浅痕,还有那如刀削般分明的轮廓……
那时我便知,我这辈子是彻底栽在他手里了。可他呢?他眼里哪有半分我的影子。他正忙着与那个沈宛儿你侬我侬,如胶似漆。
旁人都说,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是那种在上元灯会上定会被选为金童玉女、引得万人空巷的璧人;是那种注定要凤冠霞帔、执手白头的良缘。因为在旁人眼里,他们竟是那般“深情”。
可我只想问,他裴子墨是不是瞎了心?为何瞧不出那女人皮囊下的蛇蝎心肠?为何对她满身的阴暗算计,竟能视而不见至此?
哦,我想起来了。沈宛儿这女人最擅变脸,唯有在我靠近子墨时,她才会露出那副恨不得将我撕碎的獠牙;而一旦转过身去对着子墨,她便又成了那个温婉纯良、不染尘埃的小仙女。
说来也讽刺,子墨对我倒还算客气,每次在书院狭路相逢,他总会特意停步问候,甚至在我们同堂听课时,还曾主动提出替我归置那沉重的书匣。当然,我从未应过。因为每当此时,沈宛儿定在几步开外死死盯着我,眼里的怒火直欲喷薄而出。她这般草木皆兵,当真是极度心虚,不是吗?
我反反复复翻看手中那几卷打探来的近况记录,直到看见其中一条消息,气得我恨不得将手里的茶盏连同卷轴一起掼出窗外。
“好兄弟,我回京了!裴子墨,你可得在醉仙楼摆上一桌接风酒,不醉不归!”
写下这段话的,竟是陆骁。
这可真是……天大的噩耗。
裴煜是子墨的异姓兄长,若说这世上除了沈宛儿还有谁对我怀着那股子没来由的恶意,便只有他了。
自我幼年起,他便仗着身手好,无情地欺辱于我。不过,他本就是京中出了名的浪荡顽劣之徒,整日招惹是非,终于在他十八岁那年,被他家老将军一顿家法伺候,随后远远地发配到了边关军营去吃苦头。
如今,那尊煞神竟真的要回京了。
陆骁此人,简直是个混世魔王,是那种应当被关进宗人府的大恶人,而且他……
老天爷,这是要成双成对地来讨债了吗?陆骁与沈宛儿(瞧瞧,连这名字念起来都透着一股子令人作呕的气息!),他们之间竟有着那般错综复杂的亲缘。如今这两尊瘟神若是联了手,我这往后的日子,怕是真要叫他们搅得鸡犬不宁了。
我艰难地咽了口唾沫,猛地合上手中的卷轴,将其重重地掼在案头。
呵,这残酷的世道。
定是哪路神仙跟我过不去,存心要在我的命格里添这一桩烂摊子,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