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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第十九章 …… ...

  •   今天惜琳做的是山药炒木耳还有番茄鸡蛋汤。不知道为什么,惜琳做的番茄鸡蛋汤味道就是不一样,好喝,没那么脱俗但是又很不一般的味道,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可能惜琳很会挑番茄。我每次都像是等食的小孩。我以前看过一个电视剧,里面有句台词,意思是说,有的人就是做食的,有的人就是等食的,我就是那个等食的。

      惜琳从来不跟我说要我会做饭这样的话,因为惜琳把做饭当成是爱好来做的,她喜欢在厨房当大厨的感觉,她初中的时候就喜欢自己给自己做饭,有一点原因是她的爸爸妈妈做饭太难吃了,他们经常出去吃饭,吃多了惜琳受不了,有一次直接吃吐了。当然不可否认,做饭确实是一个必要技能,但奈何我就是不想学。

      徐湛秋说他真的会做饭,那天在生活超市看到的就是他,这不是废话吗,我不禁笑起来,我虽然近视,但不至于看错一个大活人。

      “我真的会做饭呢,妹妹也很喜欢吃我做的饭。”

      “小孩子都喜欢吃,那看来真的是好吃的了。”我说。小孩子的口味很细致,敏锐,有的时候大人觉得能吃,小孩子会觉得味道不好吃,咽不下去。

      “我可以给你做饭吃。”他说,感觉还很期待的样子。

      “我不要。”我故意说。

      “啊?”他声音低下去,“我做饭真的很好吃的,你尝一尝嘛,我做给你吃。”

      “你都是自己带饭去公司吗?”

      “我吃食堂......”

      “那你要特地做给我吃?”

      “嗯。”

      “这么诚心?”我开玩笑说。

      “我是你男朋友,这不是很正常吗?”

      “等。”我紧急在键盘上敲下这个字,还好是用手机摸鱼的,没有用电脑。

      男朋友这个词,好古老。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好古老,有一种以前陪我奶奶看乡村电视剧,女主角总喜欢喊男主角什么哥,什么大哥,然后变成这是我男人。

      从确定关系那天起,我就总有意无意地练习着一句话,那就是我以后该怎么跟别人介绍他。

      “这是我对象。”

      “这是我男朋友。”

      “这是我男人。”???

      我记得我之前还在干苦力活的兼职的时候,有一段时间特别迷恋糙汉文这个题材,这里面就频繁出现“男人”这个词以及古铜色皮肤或者小麦色皮肤这个形容。看的时候不觉得有什么,但现在细细想想,我农村老家都是,现实和想象还是很有差距的,然而那些活没有任何差距,只是容貌上分出了高低。他们仍在土地上辛勤劳作,女人,男人,他们都像土一样,或者像树一样,亘古,深沉,默默无言。我永远也不会忘记老家的夏天,热,热到像在水里游了一遍,然而老家的河大多都是枯的,我小的时候,它还是饱满的,晶莹的,随着我长大,它就变得干瘪,枯竭。河流也会长皱纹,走到生命的终点,何来盈盈笑意再唤她新生。

      老家的人们都是这个肤色,是太阳赋予他们的颜色,那里几乎没有什么青壮年了。我也离开了那里。

      “你多久没回过家了?”这是工作之后,我最深刻体会到的一句话。对于我来说,家分为三种,第一种叫故乡,那是一种概念,是一种执着,落叶归根的执着;第二种叫家庭,也就是父母的家,那只是他们的家,不是我的,不是孩子的;第三种是我的家,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只属于我一个人支配的。

      “今晚要不要去吃螺蛳粉?”离下班还有大概一个小时,惜琳给我传来消息。

      我抬起头,看到她冲我挑眉。

      我和惜琳都非常爱吃螺蛳粉,我们之前夏天的时候好多次因为上班上得太烦躁了,晚上下班就一起去吃螺蛳粉,点爆辣,解压,再来一瓶冰饮,回来再上个大厕所。这三个流程一个都不能少,不然就不对味。

      接着我突然想到一件事,真是像动画片一样,灵感直击大脑,一闪一下,我才想起来我还没回徐湛秋的消息,他问我今晚有没有空,我们本来双休时间就一直腻在一起,工作日还要在一起的话感觉距离太近了,这样其实不利于感情的培养。

      他后面一直戳我,试探我怎么还不回消息。其实我单纯是当时看到信息没回,过了一会就忘记了,但是也有那么一点故意的成分。

      我这个人既不见色忘友,也不见友忘色。面对螺蛳粉的诱惑和他一直银杏银杏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的场景,那我选择螺蛳粉。我和惜琳在一起吃螺蛳粉的时候也叽叽喳喳聊着天,十分地开心,我和惜琳的聊天总归跟他是不一样的。

      “OK。”我回复惜琳。惜琳抬头看我,我朝她点了点头。

      惜琳嘿嘿咧嘴笑起来。

      “今晚没有,周五晚上再说好吗?”我又给他发去消息。

      “哦,好吧。”他回道。

      我知道他肯定不高兴了,他只要一不开心了,就是“哦”或者“嗯”,然后不说话了。到底是比我还小,我都已经不会为这种事情伤心难过了,早就已经接受每个人的时间都是安排好的,不会轻易改动的。不过,他在这里是不是没有朋友,回忆那次那个同事说的话,他和邻里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很好的,他的社交能力应该还可以,高中的时候有玩得很好的朋友,可能现在不在一个城市了。

      曾经看过一个帖子,意思是说闺蜜这个词被污名化很久了,确实如此,这个词是因为被滥用才污名化的。在我那个时候,闺蜜这个词是很珍贵的,这个词的意思是,最好的朋友。女生们常常会因为觉得自己不是对方最好的朋友而不敢轻易称呼对方为自己的闺蜜。但渐渐的,随着互联网短视频的兴起,很多男博主男扮女装,一人分饰多觉演剧情,看似女性数量庞大,但核心却并没有给予女性正确的叙事重点。最让我生理不适的一点是,不仅是不适,而已经是愤怒,一些男博主热衷于扮演中年妇女,演绎她们的婚姻生活,演绎她们的崩溃和痛苦,我拒绝这样的娱乐化表达。这是一些,还有另一些,则是正常的,家庭是一生的课题,对于任何一个孩子来说。按照那个句式来说,与其说女性失去闺蜜很久了,不如说男生失去兄弟很久了。

      而那天晚上我也和他聊了这个话题。原本我就打算回去之后给他打个电话的。说句不好意思的,我其实很喜欢别人在我身边叽叽喳喳围着我转,像小孩一样,我感觉很满足,很好玩。

      我给他点了一杯奶茶,然后给他打去电话。

      他一直没接,就在我要挂的前一秒,他接听了电话。

      这让我很难不怀疑他是故意的。

      “刚刚干嘛去了?”我问,盯着视频里的画面,他没有露脸,只漏出来上半身衣服,是格子衬衫。

      “干嘛不露脸?”我说。实在不行镜头往上推推,把脖子露出来也行。我可能骨子里真的有变态的基因。

      “......”他还是不说话。

      我的耐心要不足了,他这样就符合刻板印象了,太黏人了,太不会处理感情和个人生活的关系了。

      但我不会对他耐心不足,我不知道为什么。虽然我不会哄人,也不喜欢哄人,但是如果对方是因为而出现伤心失落的情绪,我则很乐意哄对方,这样我觉得我一直在掌控着局面。我可能真的有点变态吧。

      “我上一天班了,让我看看你的脸。”我说,好轻佻的一句话。

      但我很喜欢说......

      “又不帅。”他说。

      “哦?那我就挂了,我去看看帅的。”

      “别。”他拦住我,把镜头往上移。

      我承认,他长在我的审美点上。白嫩,我妈曾经对我的审美表示鄙视,我说我就喜欢小白脸款的,她说这种有什么好喜欢的,要喜欢也是喜欢那种精壮的有肌肉的,皮肤不能太白。我说肌肉必须要有,弱不禁风我看不上。

      我的审美从没变过,一直到现在,那就是又白又嫩有薄肌长得高的。他确实长得又白又嫩,尤其是他的眼睛,很明显的外双,眼型偏圆,攻击性感弱,很有观赏性。至于薄肌,我还没有检查过。

      他嘴角要挂不挂,要翘不翘地僵着。

      “怎么了?”我问。

      “如果你因为我今晚没空陪你而这样闹脾气,那你一点也不像自己说的那样成熟。”

      “不是。”他很着急的口吻。

      “那是什么?”我追问道。

      他又把镜头往下移。

      接着我听到他闷闷的声音传来:“今天,因为工作的事情,我好烦躁。”

      因为工作而烦躁,这太正常了,但不要下班了还在想了,纯属浪费时间。

      “哎呀,工作的事情,不要带到家里啊。”我耐心地说着,但是他的格子衬衫好扎眼。明明只是一件款式很普通的衬衫而已。我又想到那次我给他买的。不知道他后来有没有穿过,在什么样的场合穿过。应该不会吧,毕竟那条手链我也没有戴过。我们都心照不宣地没有提起这些物件。

      “那你想我安慰你的情绪,还是安慰你的工作,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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