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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各自成长 十年间,林 ...

  •   新学校的一切都是陌生的。

      陌生的教室,陌生的课桌,陌生的铃声。林幸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窗外没有梧桐树,是一堵灰色的墙。

      她拿出新买的笔记本,翻开第一页。笔尖停在纸上,很久没动。

      她不知道该写什么。

      以前写日记,是因为有话想说。想说的话说不出口,就写下来。写他的名字,写他的声音,写他今天穿什么颜色的衣服,写他看她的那个眼神。

      现在她连他的名字都不敢写了。

      不是不敢。是写了会疼。

      她合上笔记本,放进抽屉最深处。

      那天晚上,林幸躺在宿舍的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室友们都睡了,呼吸声很轻。她睁着眼睛看天花板,把手腕上的红绳摘下来,攥在手心里。

      绳结还在。是她系的那个。

      她摸到绳结旁边那个小小的凸起。墨水点上去的,“等”“你”。她把红绳凑到月光下看,那两个字的笔画已经有些模糊了,但她还是能认出来。

      他的字。她认得。

      她把红绳重新系回手腕上,系得很紧。

      她闭上眼睛。她不知道自己要等多久。但她知道,有人在等她。

      ---

      二

      高三那年,林幸的成绩掉了很多。

      不是不努力。是她努力的时候,脑子里总会出现别的东西。数学题做到一半,她会想起某个人教她解题的方式——不是讲题,是在草稿纸上画图,画完了推过来,什么都不说。她盯着那道题,眼泪就掉下来了。

      林母每周打一次电话。每次都说同样的话:好好学习,别想没用的。林幸每次都回答:嗯。

      她不知道说什么。

      她不知道该怎么告诉妈妈,她不是故意想他的。她控制不了。就像控制不了心跳一样。

      高考前一个月,林幸在书桌前坐了一整夜。她面前摊着数学卷子,手边放着一支蓝色水笔——不是原来那支,是超市里买的,笔帽上没有小熊挂坠。

      原来的那支,她放在笔袋最里层,带到了新学校,再也没有用过。

      她盯着那支笔看了很久。

      然后她翻开一个新的笔记本,在第一页写下一行字:

      “他给的笔,有阳光的味道。”

      这是她转学以来,第一次写日记。

      她写得很慢。一个字一个字地写。写完之后,她看着那行字,眼泪终于掉下来了。

      不是哭。是没有声音的,一滴一滴的,砸在纸页上,把“阳光”两个字洇湿了。

      她用手背擦掉眼泪,继续写。

      “今天是转学后的第287天。我还是会想起他。”

      她写了一整夜。写完之后,她把笔记本合上,和那支蓝色水笔放在一起。

      那是她第一次觉得,写下来,好像没那么疼了。

      ---

      三

      大学录取通知书到的那天,林母很高兴。本省的师范大学,虽然不是985、211,但也不差。

      林幸看着通知书,没什么感觉。

      她只知道,她可以去一个新的城市了。没有人认识她,没有人知道她的过去。她可以重新开始。

      但“重新开始”是什么意思,她也不知道。

      大学第一年,林幸开始在网上写东西。

      一开始只是随便写写。今天吃了什么,去了哪里,天气好不好。后来开始写短篇,写一些不长的故事,发在论坛上。

      她用的笔名叫“小蜗牛”。

      没什么特别的意思。只是觉得自己像一只蜗牛,走得很慢,背着很重的壳。但还是一直在走。

      她写的故事,大多关于青春。关于那些说不出口的喜欢,关于那些来不及说的话,关于那些在时光里慢慢模糊的脸。

      她从来不写结局。不是不想写,是不会写。因为她不知道自己的故事会有什么结局。

      有一天,她收到一条读者留言。

      “你的故事让我想起了高中时候喜欢的人。我们也没有在一起。但看到你写的那些细节,我觉得那段时光好像也没有白费。”

      林幸盯着那条留言,看了很久。

      她突然觉得,也许她写的不是故事。是她自己。是那些她说不出口的话,是那些她以为永远不会被理解的心情。

      她把这些写出来,有人看懂了。

      那她好像,也没有那么孤单了。

      ---

      四

      大二那年,林幸在网上偶然看到一条新闻。

      “大学生创业大赛落幕,‘拾光’团队斩获金奖。”

      她本来只是随便刷刷,手指划过屏幕的时候,突然停住了。

      不是因为“拾光”这个名字。是因为配图里那个站在角落的男生。

      他穿着白衬衫,袖子卷到手肘,手里拿着一个文件夹。他没有看镜头,侧脸对着光,下颌线很清晰。

      他的头发比以前短了。肩膀比以前宽了。整个人像被时光打磨过,少了少年时的锋利,多了某种沉下来的东西。

      但林幸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她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久到手机屏幕暗了,她又点亮,又暗了,又点亮。

      她把照片放大。放大到只能看见他的脸。

      他瘦了。但眼睛没变。还是那双琥珀色的眼睛,里面有光。

      她把照片缩小,看新闻标题。她一个字一个字地读,读得很慢。

      “拾光科技”——他公司的名字。她不知道为什么要叫“拾光”。她也不知道他为什么选了创业这条路。她什么都不知道。

      她只知道,他还在。

      她突然想起那根红绳上的两个字:“等你。”

      他说等她。

      但他在哪里等?她不知道。

      她把新闻页面关掉,把手机扣在桌上。心跳很快,快得她有点喘不上气。

      她深吸了一口气。又吸了一口。

      然后她翻开笔记本,写下了一行字:

      “今天看到他的照片了。他还是那么好看。”

      写完之后她盯着这行字,突然笑了。

      笑着笑着,眼泪就掉下来了。

      ---

      五

      大学毕业那年,林幸出版了第一本书。

      是一本短篇合集,收录了她大学四年写的十几个故事。封面是淡蓝色的,上面画着一只千纸鹤。书名是编辑定的,叫《青春备忘录》。

      林幸不太喜欢这个名字。但她不知道更好的名字叫什么。

      签售会的时候,来了不到二十个人。大部分是同学,被拉来充数的。林幸坐在签售台后面,一本一本地签名。她写得很慢,每签一本都会说“谢谢”。

      有一个女生排了很久的队,轮到她的时候,把书翻到某一页,指着上面的一段话问:“这是真事吗?”

      林幸看了一眼。是那个关于红绳的故事。她写一个女生在雨天弄丢了东西,一个男生帮她捡起来,她没有来得及说谢谢。

      她写的时候,没有想太多。只是把记忆里的那个画面写下来。

      “不是。”林幸说,“编的。”

      女生有点失望地走了。

      林幸看着她的背影,把笔帽拔下来,又盖上。

      她没有说实话。但她不知道该怎么说实话。她总不能说,这是真事,那个男生后来成了她同桌,他们一起经历了那么多,然后她被迫转学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她说不出口。

      那天晚上,林幸回到出租屋,坐在书桌前。她拿出那个旧笔记本——转学后第一次写日记的那个——翻到第一页。

      “他给的笔,有阳光的味道。”

      她看着这行字,看了很久。

      然后她翻到最后一页,写下了一行新字:

      “我想把我们的故事写出来。”

      “不是给别人看。是想记住。”

      “我怕有一天,我连他的样子都忘了。”

      ---

      六

      《同桌日记》的写作,用了整整一年。

      林幸辞掉了出版社的编辑工作,专心写这本书。她没有告诉任何人。连她妈都不知道她在写什么。

      她每天早上七点起床,泡一杯咖啡,坐在书桌前。她写得慢。不是写不出来,是写出来之后又删掉,删掉之后又重写。她怕写得太像,又怕写得太不像。

      她写他们第一次见面。他说的第一句话是“同学,你坐错位置了”。她写他借笔,写他手腕上的红绳,写他画在草稿纸上的小人。

      她写春游。写他背她下山,写他的肩胛骨硌着她心口,写他的心跳她听见了。

      她写那些信。浅粉色的、淡蓝色的、浅紫色的。写他折的千纸鹤,翅膀尖微微翘起来。

      她写公园邀约。他叫她的名字,他说“别忘了”,他的眼睛里有光。

      她写到最后那场雨。写卡车开走的时候,她回头看,他站在路灯下,手里拿着信封。

      她写不下去了。

      她趴在书桌上,哭了很久。

      哭完之后,她擦干眼泪,继续写。

      她写那根红绳。写上面那两个字:“等你。”

      她写道:“他说等我。我不知道要等多久。但我知道,他还在等。”

      这是全书的最后一句话。

      她把稿子发给编辑的时候,手在发抖。

      编辑回复得很快:“这本书,一定会有人看懂的。”

      ---

      七

      《同桌日记》出版那天,林幸一个人去了书店。

      她站在文学区的书架前,看着自己的书摆在架子上。封面是她自己设计的——深蓝色的底,上面画着一支笔和一根红绳。笔是小熊挂坠的那支,红绳系成了蝴蝶结。

      书名是她坚持要用的:《同桌日记》。

      编辑说这个名字太普通了,卖不出去。林幸说,如果不是这个名字,她就不出了。

      编辑妥协了。

      林幸站在书架前,看着那本书。她伸出手,摸了摸封面。纸张是哑光的,摸起来很舒服。

      她拿起一本,翻到扉页。上面写着:

      “献给所有说不出口的喜欢。”

      她盯着这行字,眼眶有点热。

      她把书放回架子上,转身走了。

      走出书店的时候,阳光很好。她站在台阶上,看着街上的人来人往。

      她突然想起一件事。

      这本书出版了,他会看到吗?

      她不知道。他甚至可能不知道她成了作家。他们断了联系太久,久到她不确定他还会不会记得她。

      但她记得他说过的话。

      “别忘了。”

      她没忘。

      她从来没忘。

      ---

      八

      签售会的消息是在出版两个月后发布的。

      林幸本来不想办签售。她不太习惯面对很多人,也不太习惯被注视。但编辑说,这是新书宣传的重要环节,不办的话,书就真的卖不出去了。

      林幸只好答应了。

      签售会定在周六下午,市中心的书城。编辑说预计会来五十个人左右,让林幸不要紧张。

      林幸不紧张。她只是不知道,签售会那天,她会遇见谁。

      签售会前一天晚上,林幸坐在书桌前,把红绳从手腕上取下来。十年了,红绳已经褪色了,绳结的地方磨出了毛边,但还是很结实。

      她把红绳放在掌心,看着上面那两个字。

      “等”“你”。

      墨水的痕迹已经淡得几乎看不见了。但她知道它在那里。就像她知道,他还在等她。

      她把红绳重新系回手腕上。

      她闭上眼睛。

      明天,会怎样呢?

      她不知道。

      但她知道,她已经准备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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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连载中,放心入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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