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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番外:黑桃【9】(1) 明月不谙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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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司亿宣,还是黑桃【5】,亦或是黑桃【9】,每个身份都是他提起来就咬牙切齿的称谓。
这么一想,我还挺荣幸的。
说起来,初次对他产生清晰的印象时,我就觉得他像一只会炸毛的小狗。比赛对我来说是家常便饭,得到冠军也并不惊喜。
不过,那次的第二名很有意思,颁奖时居然自以为隐秘的瞪了我好几次,被我看到就假模假样的对我笑,咬着牙夸我厉害。
我偷偷看了他的名字。
何晓寒。
不如炸毛小狗好记。
在出去的路上,和我一起来比赛的齐誉叫嚷着要请我吃饭,可能是声音大了些,被他听到后又开始瞪我。
我不和幼稚的人计较,意外和他对视时,便对他礼貌性笑一下,但是感觉他更生气了。
莫名其妙。
两个外地人跟着不靠谱的导航走,结果自然是迷路了。
好吧,意料之中。
齐誉这人本来就是众所周知的行事不着边际,敢信他是我的错。
幸好他赶时间,吃完饭就走,不会继续试图拉着我闲逛。
当齐誉还在努力辨认方向时,我已经放弃对他的信任,打算问路。
很巧,又碰见了他。
也对,我们绕来绕去,其实并没有走太远,能遇到也还算正常。
我肯定更倾向于麻烦认识的人,即使我隐约感觉他对我有敌意。
不过,在指路时,他给我的感觉很和善,之前的举动大概只是由于没能赢过我而有些小孩子脾气而已。
出于感激,我道谢之后补充一句:“下次再做对手的话,我会让着你的。”
不然,他这辈子都没办法赢过我。
他的表情有些狰狞,可能是误会了。
然而我已经被兴冲冲的齐誉拉走,没有多余的时间同他把话说清楚,恐怕只能下次见面时再找机会解释。
按照他给的路线,我们一眼就看到了那家光鲜亮丽的环宇饭店。
“这家肯定好吃!就吃这家!”
我看着冷冷清清的大堂,有些犹豫,但被齐誉直接拉了进去。
老板相当热情,奇怪的是菜单上没有标明价格。
已经进门,没有再出去的道理。
我打消齐誉多点些菜庆功的想法,挑了几样看起来不会很贵的。
“怎么?瞧不起我?”
啧。
这种脑子究竟是怎么混进来的?甚至还是以第三名的成绩。
我难道要当着老板的面告诉他这家店不对劲吗?
“我不饿。”
出门再骂他。
在他想说什么之前,我从桌子上拿了张纸塞进他嘴里:“你也不饿。”
等他把纸拿出来开始骂骂咧咧,老板已经拿着菜单离开。
大概是只有我们这一桌客人的原因,上菜的速度很快,只不过份量有些一言难尽。
齐誉不可置信的指着仅有盘底的菜:“就这些?”
我提醒他:“你选的。”
他拧着眉头尝一口,一转头又吐了出去。
“这是人吃的东西?”
我再次重复:“你选的。”
然而我连拿筷子的欲望都没有。
算了,一会去杨姨家吃吧。
等他狰狞的把每道菜都尝一口,面如菜色的结账时,脸色又变了。
出门后,他苦着一张脸:“宣哥,你真不和我一起回去吗?我爸绝对会扒了我的皮的。”
别误会,他要挨打才不是因为我不回去,而是他的预算花超额了,会被盘问,想拉我做挡箭牌。
出于同情,我决定退让一步:“我送你去车站。”
原本打算直接让他自己走的。
但他看起来还是不太情愿。
“算了,我懒得绕一圈,还是给你叫车吧。”
于是,在遭受齐誉整整5分钟的眼神攻击之后,我终于把他送上了车。
杨姨早已给我发过定位,好在这次没有出问题,我非常顺利到达了目的地。
不过总觉得杨姨有些似曾相识。
应该是错觉。
被心疼的投喂了晚餐后,我主动给她解释为什么要过来吃饭。
“你这孩子,倒是提前发信息问问阿姨啊,我们本地人都知道他家什么样,不去他家的。”
杨姨是个很好的人。
但既然本地人都知道,何晓寒指路时又斩钉截铁,说明他是故意的。
他果然在讨厌我。
下次碰到时,还是不要让着他了。
这些事没必要和杨姨说:“我就是怕会打扰到阿姨。”
直到开门声响起。
我知道杨姨有个和我差不多年纪的儿子,却没想到这么巧合。
不用下次比赛了,今天我就能报复回去。
“回来了?快来认人,这就是我之前和你提起过的孩子,比你大半岁,叫哥。”
他当然不会叫,反倒是直接钻进厨房:“妈,有吃的吗?”
“你这孩子……”
好机会,别怪我借题发挥。
我故意做出一副怯生生的样子:“没关系的,阿姨。虽然弟弟可能不太喜欢我,让我去黑店,但我会尽可能和他好好相处的。”
杨姨自然不会想到是她儿子让我去的,一听到我这么说,干脆让何叔回来收拾他。
非常热闹的晚上。
尤其是在我看似劝阻实则表达委屈的助力之下。
等到回房间时,他居然还有力气瞪我,看来问题不大。
然而接下来的问题很严重。
杨姨说没有空余的房间,我需要跟何晓寒住一起。
不想和他住,怕他半夜气醒后突然打我一顿。
不过他应该也不想见到我。
意识到这一点,我反而没那么排斥了。
刚推开门,杨姨又在身后叮嘱:“小司,你把这里当成自己家就行。要是这臭小子再欺负你,就告诉我们,让你叔叔收拾他。”
“谢谢阿姨,谢谢叔叔。”
一转头,果然看到他又在生气。
这次真不是故意的,没有任何表达他爸更偏爱我的想法——虽然事实如此。
把他气哭是个意外,我没想到他会突然落泪。
不过哭的时候居然也还是凶巴巴的,让我说不出软话,只能继续惹他。
之后,是一个多月的鸡飞狗跳同居生活。
我们默契的没有在他父母面前做什么,私下却各种比拼。
结果应该是我略胜一筹,因为我顺手把他的发小变成了我的眼线,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发现。
临走那天,杨姨拉着我,满脸不舍。
我也有些遗憾,以后再想找到这种会炸毛的小狗不容易。
所以,当被问还来不来的时候,我一口答应了下来。
在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一切都回到了正常的轨迹上,再也没人和我一争高低。
竟有些失落。
我好像开始想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