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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到站 靠自己拯救 ...

  •   数学困住你,也救赎你。

      无数次的解题,却始终没有丝毫变化的窒息。而你又不甘愿就此放手,一次次奔赴这场孤独又盛大的热爱。

      严谨的逻辑,宏大的构想,确定的规则,在这瞬息万变的世界里,唯有数学,告诉你确定的答案。

      通往数学理想的至高灯塔,爱和勇气是唯一的通行证。

      *

      蝉鸣不休,空气燥热,城市的天际线在热浪下几近扭曲。

      十五岁中考完那个暑假,谭思元一个人坐上去锦城的绿皮火车。

      她坐在靠近车厢连接处的位置,中年男人们在旁边高谈论阔,烟一根接着一根,空气里弥漫着呛人的烟味和泡面混杂的气息。

      这味道很恶心。

      从和城到锦城,从北部边陲的四五线小城到省会都市,她还要被动、沉默地忍受这二手烟长达五个小时。

      谭思元打心里讨厌锦城这个地方。

      无论是爸爸在这里的遭遇,还是十五岁的她背着大包小包,独自一人前往锦城的这段旅程之初,她都由衷地对锦城抱着一种充满敌意的态度。

      二个小时后,坐在靠窗位置的谭思元终于忍不住想要叫醒旁边打鼾的大姨。

      烟味飘了多久,大姨的呼噜就响了多久。她胸前抱着蛇皮口袋当抱枕,面色酡红,嘴巴张得老大。

      她轻轻推了推,对面的人依旧无动于衷。她又只好加大手劲,提高音量叫了她:“嬢嬢,麻烦让一下。”

      大姨终于醒了,一个激灵猛得点了下头,惺忪地揉了下眼睛,看见了旁边起身的谭思元。

      “不好意思叫醒您。我实在是憋不住想要去上个厕所,这里东西太多我出不去。能再麻烦您帮我看下座位上的行李吗?”

      她的表情不算太热情,甚至带着一种拘谨的生涩,但眼底的真诚又让人不忍拒绝。

      “就这小事啊?你快去快去,我帮你看着。”

      谭思元朝大姨浅浅地笑了笑。唇角弯起,眼尾微微下压,带着一种不自知的乖巧。她知道自己笑起来好看,淡淡的柔和,人畜无害,大多数人都很难拒绝这样一个笑容。

      十五岁的谭思元聪明漂亮,眼睛是标准的杏眼,像两颗被水洗过的黑曜石。睫毛又极长,在她柔和精致的五官上不显突兀,垂眸时会自然地在她眼睑处落下一道扇形的阴影。

      她的皮肤很白,甚至有点病态、不健康,透过皮肤总能看到青色的血管。

      邻居家的张阿姨说可能是因为营养不良,莹白的小脸常年没有血色,发尾微微泛黄,在灯光下看会泛着浅淡的棕。

      她不在乎别人说她什么营养良不良的,只要脑子还灵光就行。

      她时常觉得命运对她太差,聪明的大脑是留给她唯一的仁慈。如果有钱,谭思元想她一定要给自己的脑子买一份天价保险。

      “这孩子真聪明!”

      这是从幼儿园到初中都在和城长大的谭思元听过最多的一句话。

      每每撞上这话,她只是微微垂下眼睛,不否认也不得意。

      这话本就不好接。承认呢,显得太过倨傲,衬得别人家的孩子太笨。否认呢,又太过清高,总之怎么说都会出错。

      她的数学成绩极好,在其他父母在小初阶段都在疯狂鸡娃给孩子补奥数的时候,谭思元的妈妈从来没有操心过这件事。

      一是没必要,二是穷。

      一个数学常年考满分的孩子不需要额外花钱参加培训班,一个贫穷的家庭也没有钱来给孩子做教育投资。

      在中国,梵高可能在餐厅当服务员,肖邦可能在电子厂打螺丝,C罗可能会去当保安,但一个有数学天赋的学生绝对不会被埋没。

      中考全市第一,数学满分。一个又穷又聪明的天才少女,谭思元妈妈的电话在中考结束后被和城所有的重点高中都打爆了。

      招生老师们抛出一个又一个极具诱惑性的待遇,语气激动又热切,仿佛慢一秒这个天才就会被别人抢走。

      她和妈妈商量后,最终决定选择去和城当地办学最悠久,有一百多年历史的和城中学。

      然而这时却接到了锦城一中的电话,邀请她去参加锦城一中的求真少年班选拔。

      锦城一中她当然知道,整个西部地区最好的重点高中,理科强悍、竞赛成绩突出,是西部地区每年top2高校录取人数最多的一所中学。

      谭思元很意外,她不是省会锦城人,又怎么有资格去锦城上高中呢?

      “你好思元妈妈,是这样的。”电话那头的老师声音温和,不疾不徐地说明来意,“求真少年班是我们学校的竞赛特色班,面向整个西部地区的所有学生组织选拔,入学后的学生一般都不会参加普通高考,而是走竞赛路线,在各学科的大赛拿到奖项后基本都能直接保送Q大和B大。”

      顿了顿,电话里传有窸窣的声音,他像是在翻看什么材料,然后又接着说:

      “我们学校注意到了思元的理科成绩相当优异,特别是数学,整个初中几乎都是满分,所以我们想邀请她来参加我们求真班的选拔,她是一个非常有灵气的孩子,我们锦城一中不想错过这样的苗子。”

      “当然,所有求真班的学生免各种学杂费,我们也会集中最好的竞赛师资好好培养这些学生。当然,不用现在就给我答复,如果你们有兴趣,两天内都可以给我来电,我姓彭,真诚地期待你们!”

      谭思元从厕所回来的时候,大姨正抱着她的蛇皮口袋,歪着头又睡了过去。她轻手轻脚地挤回靠窗的位置,没有叫醒大姨。她靠在窗边,瘦削的身躯在宽大的T恤里显得异常单薄。

      窗外是绵延的山和偶尔穿过的漆黑隧道。

      如果自己是一只鸟,她绝对不会选择在和城待着。这里的山太多又太高,即使自己能凌霄穿行,也一定要振翅很久很久才能到达一望无际的平原吧?

      “求真少年班。”
      “免各种学杂费。”
      “保送。”

      她盯着窗外,脑子里却转着彭老师电话里说的那些话。侧脸映在玻璃上,少女的轮廓清瘦而分明,眉眼间有一种不属于十五岁的沉静。

      和城中学虽然也是重点,但和省会锦城一中比起来,差距不是一星半点。

      她看过锦城一中的Q大和B大录取人数,每年五六十个,和城中学怕是几年才能出一个吧?

      她不是没信心在和城中学当第一名。她是怕,怕自己在这个小城里待得太舒服,忘了外面还有更大的世界。

      她也舍不得妈妈,她的妈妈比她承受了更多的苦难,却始终把最好的托举留给自己。

      妈妈身体不好,去了锦城,她一年还能见上几次妈妈呢?

      “思元,去试试吧。妈妈就知道,我的闺女是最优秀的。”周春君笑着摸了摸女儿的头,表情是一反平常的笃定。

      “可是......”她低着头不敢看周春君的眼睛,声音有些闷闷的。

      “你就想自己愿不愿,其他的不用多说。妈妈已经亏欠你太多,这一次,其他的你不要考虑了好吗?”

      周春君这辈子不容易。丈夫谭俊林车祸去世后,她没有再婚,一直一个人抚养谭思元到了现在。

      一个没文凭、拖家带口的中年妇女,即使有丈夫事故后的赔偿金,日子也不算好过。

      服务员、保洁、工厂流水线......周春君十多年来一直辗转在这些地方,每一份都是体力活,四十岁的年纪膝盖就时长疼痛。

      谭思元初一那年,她确诊慢性肾病,需要定期吃药治疗控制。从此之后便不能干重活,只能找一些轻松的零工,母女两的日子更不好过了。

      穷的骇人之处之一就在于,它会代际遗传。除非破釜沉舟,否则下一代的血液里依然渗透着穷的因子。

      周春君不想因为自己的原因让女儿失去改变人生的机会。因为家里穷,成绩优异的周春君被父母无情地剥夺了上高中的机会。

      她到现在都记得她妈妈红着眼眶对她说“供不起,真的供不起”,十六岁的青春在工厂的流水线就那么残忍地被抹杀。

      这一次她决不能剥夺女儿的机会。

      谭思元从书包侧面摸出一个塑料袋,里面是她给自己买的玉米馒头。最廉价而又极致饱腹的碳水,不算难吃,至少这是她喜欢的玉米味。

      她掰了一小块馒头塞进嘴里,慢慢嚼着,顺带从书包里掏出一本书。是初三的竞赛题,数学老师送给她的,已经不知道被她刷了多少遍。

      书页的边缘已经起了毛,边角被翻得卷曲,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铅笔字,字迹清秀而工整。

      她翻开一页,是几何部分。

      这也是她最喜欢和最擅长的模块,只要辅助线划定准确,就能一步步得到确定的答案。不像生活和命运一样无从预测结局。

      绿皮车摇摇晃晃向前。
      她垂下眼睛看着试题,睫毛在眼下上投下淡淡的鸦青色阴影,少女神情专注而安静。

      关于时间的哲学至今仍争执不休。
      有时你嫌它太慢,有时你拼命想抓住它,有时你希望它永远停下来。
      如果要让二十多岁的谭思元在她的人生按下暂停键,她想不如是此刻。

      在她和陈湛故事尚未开始的时候,在十五岁那个怀揣着一生中最大的勇气与纯粹的时候,她抱着几尽磨破的竞赛题,在嘈杂的绿皮车上,完整地享受着数学给自己带来平静的时候。

      两个小时后,广播如期响起。
      谭思元合上题集,塞回书包,顺便推了推身边的大姨。

      大姨连声道谢,嗓音大得半截车厢都能听见:“哎哟谢谢你啊小妹妹,一个人来锦城啊?家里人没来接你?”
      “没有的。”
      “你胆子可真大,我女儿跟你差不多年纪,但凡出个门都要我陪。”

      大姨一边说一边把蛇皮口袋扛上肩膀,“那你小心点啊,锦城大,别迷路了。”

      谭思元背起书包,拎着那个旧帆布行李箱,跟着人流往车门走。她的背影很瘦,脊背却挺得笔直,像一竿修竹。

      旧帆布箱子的拉杆上缠着几圈胶带,轮子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咕噜声,她走得不紧不慢,步履小而沉稳。

      下车的那一刻,一股潮湿闷热的空气扑面而来,和和城的干燥完全不同。

      谭思元觉得自己想得没错,她果然讨厌锦城:
      精神上讨厌,实际上也讨厌。

      七月的锦城,热得像蒸笼,与和城干燥和炙热的夏天不同,锦城是完全的郁热,暑气散漶,有种说不清的躁动意味。

      她站在站台上,周围是熙熙攘攘的人群。阳光有些刺眼,她要虚眯着眼才能看清“锦城站”。
      普普通通的三个字,却像命运的审判者,带走了爸爸。

      胸口突如其来涌上酸涩。
      那双杏眼里快速氤氲出一层薄薄的水雾,但她没有让眼泪落下来。她咬了咬下唇,留下一道浅浅的白印,但很快又被血色填满。

      就是这个地方。
      爸爸当年开车经过的地方。
      她关于锦城的认知,几乎都和爸爸有关。

      在她三岁的时候,父亲谭俊林就去世了。那个时候她太小了,所以她对妈妈口中那个最喜欢她、每次回家都要给她买糖的爸爸几乎没有留下任何印象。

      后来她记事开始,每每回家总会听到邻居们偶尔的谈论:
      “思元她爸啊,开大卡车的,那年从锦城回来的路上……”
      “多好的一个小伙啊,人就这么没了,你说,留下孤儿寡母的,这日子怎么才好过呢......”

      每一次她都假装没听到。
      但每一个字,她又都记得清清楚楚。
      妈妈的泪水,被邻居不断咀嚼的痛苦,这是谭思元童年最不愿意面对的两件东西。

      谭思元拖着行李箱,跟着指示牌往出站口走。

      二十一世纪,聪明的大脑就是最大的资本。
      靠自己拯救自己,这是属于谭思元十五岁的英雄主义。

      她希望这痛苦不会持续太久。
      她要靠自己去更好的学校,考上更好的大学,让自己和妈妈都过上好日子。

      夏天的风裹挟着锦城特有的潮湿,扑向谭思元的脸颊。还有杂芜的,含混的,某种在地理寓义上名为宿命的直觉。

      风吹起她微黄的发尾,露出她如嫩藕般白皙脆嫩的皮肤。
      这风有重量,像是在催促她向前。

      谭思元站在出站口,逆着人流,深吸了一口气。
      她接受这股推力。
      那双杏眼微微阖上又睁开,黑色的瞳仁里倒映着这座陌生城市的光影。

      谭思元抬手把耳边被风吹乱的碎发别在耳后。
      视线再次恢复清明,她朝前走,一次也没有回头看。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到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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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终于忙完啦 今明两天会恢复更新好好完结的!抱歉大家,久等了!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