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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球场肆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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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下午的风裹着梧桐叶,卷过A大篮球场铁丝网时,带起一阵簌簌的响。白婉念攥着瓶冰镇橘子汽水站在看台下,指尖被瓶身的凉意浸得发麻——瓶身印着只叼着橘子的兔子,是她今早特意在便利店挑的,像在偷偷呼应高中时他塞给她的那颗糖。
看台上早挤得水泄不通,女生们举着印着“秦逸”名字的应援牌,红色的字在阳光下亮得晃眼。赵琳就站在最前排,穿一身亮眼的红色球服,发尾用黑色发带束着,正跟身边的队友说笑,手腕上的运动手表闪着光,恰好是秦逸昨天在湖边提过的“队里统一发的装备”。
“阿念,你看赵琳那眼神,活像宣示主权的孔雀。”林郁夏撞了撞白婉念的胳膊,手里举着个写着“202宿舍支棱起来”的纸板,“刚才她还跟旁边的女生说‘秦逸打球的习惯我最清楚’,听得我牙都酸了。”
白婉念往人群后缩了缩,汽水罐被她捏出轻微的“咔哒”声。她看见秦逸抱着篮球站在球场中央,11号球衣被风掀起一角,露出线条利落的腰线,汗水顺着他的下颌线滑进领口,在麦色皮肤上晕开浅淡的湿痕。他抬头往看台扫了一圈,目光落在白婉念身上时,忽然弯了弯嘴角——像把藏在云层里的月亮,猝不及防地亮了。
白婉念的心跳猛地漏了一拍,手里的汽水罐差点砸在脚背上。
裁判的哨声尖锐地划破空气。秦逸持球过人时,动作快得像一阵风,对方球员伸手拦他,他侧身避开的瞬间,球衣下摆蹭过对方的手肘,露出腰侧一道浅淡的疤。白婉念忽然想起高中时,他帮她挡混混那天,手背也有一道类似的伤,也是这样,藏在连帽衫的袖口下,不肯让她看。
“那是去年打友谊赛摔的,”许顺然凑过来低声说,“我听篮球队的学姐说,当时赵琳哭着送他去的医务室。”
白婉念的指尖蜷了蜷,冰凉的汽水罐硌得掌心发疼。
第二节比赛打到一半,秦逸被对方球员撞了下膝盖,趔趄着后退了两步。看台上的女生发出一阵抽气声,赵琳立刻冲过去想扶他,却被他侧身避开。他蹲下来揉了揉膝盖,抬头往看台望时,正好对上白婉念焦急的目光——他用口型说了句“没事”,嘴角还扬着点笑,像怕她担心。
白婉念的眼眶忽然有点热。她想起高中时,他帮她捡掉在地上的笔记本,指尖被书页的纸边划破,却笑着说“这点小伤不算什么”,还从口袋里摸出颗橘子糖塞给她。那时候她只觉得他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校霸,现在才看清,他的“没事”里,藏着多少不想让她慌神的温柔。
中场休息时,秦逸抱着篮球往看台走,汗水把他的球服浸得半透,额前的碎发黏在额头上,露出清晰的眉骨。赵琳端着瓶运动饮料拦在他面前,指尖碰了碰他的膝盖:“疼不疼?我包里有喷雾。”
“不用。”秦逸的目光越过她,落在白婉念身上,“我自己带了。”
他走到看台下方,仰着头看白婉念,阳光在他眼里碎成一片星子:“你真的来了。”
“嗯。”白婉念把手里的橘子汽水递下去,罐身还挂着水珠,“给你,冰的。”
秦逸接过时,指尖故意碰了碰她的掌心——温热的触感像电流窜过,白婉念猛地缩回手,耳尖烫得能煎鸡蛋。他却笑了,拧开瓶盖喝了一口,喉结滚动的弧度落在她眼里,像颗被阳光晒暖的糖。
“这是你高中爱吃的橘子味?”他晃了晃手里的汽水,声音里带着点得逞的笑意。
白婉念的脸更红了,假装看球场:“随便拿的。”
“哦?”秦逸弯着眼睛看她,“那你笔记本上画的兔子,也是随便画的?”
白婉念的心跳瞬间乱了节拍。她想起高中时,笔记本上那只叼着橘子糖的兔子,是她躲在课本后画的,画完还特意用修正带盖了一半——他怎么会知道?
“我捡过你的笔记本。”秦逸像是看穿了她的心思,声音压得很低,“那天你把笔记本落在走廊,我帮你收着,翻到最后一页时,看到了那只兔子。”
他顿了顿,指尖轻轻敲了敲汽水罐上的兔子图案:“后来我每次看到橘子味的东西,都会想起那只兔子。”
看台上的喧闹忽然远了,白婉念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咚咚地撞在耳膜上。她低头看着他手里的汽水,罐身的兔子正对着她笑,像在替她说出藏了三年的心动。
下半场比赛开始前,赵琳忽然走到白婉念身边,把一瓶没开的运动饮料放在她脚边:“学妹,谢谢你帮秦逸拿水,不过他喝不惯橘子味的,太甜了。”
她的声音不大,却刚好能让周围的女生听见,有人立刻窃窃私语起来。白婉念攥着衣角,刚想开口,就看见秦逸从球场那边跑过来,把手里的橘子汽水举到赵琳面前:“我觉得挺甜的,正好解渴。”
他的语气很淡,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赵琳的脸色僵了僵,咬了咬下唇,转身跑回了球场。
比赛重新开始时,秦逸像是换了个人。他持球突破的动作更利落,投篮的弧度更精准,连防守的姿势都带着股张扬的劲儿——看台上的女生尖叫得更厉害了,林郁夏举着纸板晃得胳膊都酸了:“阿念,秦逸这是在给你表演‘男友力’吧!”
白婉念没说话,只是盯着秦逸的背影,指尖轻轻碰了碰自己的胸口。那里的心跳,比球场的篮球声还要热烈。
终场哨声响起时,秦逸所在的队伍赢了十分。他抱着篮球走到看台下方,额头上的汗水顺着脸颊往下淌,却笑得像个拿到糖的小孩。白婉念递给他一包纸巾,是她今早特意装在包里的,带着淡淡的桂花香——跟湖边那晚的风一个味道。
“打得很好。”她的声音很轻,却带着藏不住的欢喜。
秦逸接过纸巾,没擦汗,反而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这次他没再犹豫,指尖穿过她的发梢,带着点温热的触感:“因为你在看。”
看台上的女生发出一阵起哄的声音,白婉念的脸瞬间红透了,转身想往人群里躲,却被秦逸拉住了手腕。他的掌心很暖,裹着她的手腕,像把她的心跳也攥在了手里。
“等我换个衣服,”他的声音压得很低,落在她耳边,像羽毛轻轻扫过,“带你去个地方。”
白婉念的脚步顿住了,连指尖都在发颤。她回头看他,阳光落在他汗湿的发梢上,像镀了层金,眼里的光比球场的灯光还要亮。
二十分钟后,秦逸换了件浅灰色连帽衫,背着个黑色帆布包站在篮球场门口。包带内侧的“W”字母露了出来,针脚歪歪扭扭,像初学刺绣的人绣的——白婉念忽然想起,高中时她在笔记本上画兔子,也是这样的针脚。
“这是你绣的?”她指着那个字母,声音里带着点不确定。
秦逸的耳尖红了,伸手把包带往上拉了拉:“上次比赛输了,队里罚输的人绣队徽,我……绣坏了,就改成了这个。”
白婉念忽然笑了,像吃到了最甜的糖。她想起高中时,他帮她捡笔记本,想起他给她塞橘子糖,想起他在湖边举着的玻璃灯——原来那些看似不经意的细节,都是他藏了三年的心动。
他带她去了学校后门的旧书店。书店藏在巷子里,木质的门楣上挂着块褪色的招牌,推开门时,风铃叮铃铃地响,像把时光都放慢了。老板是个戴老花镜的老爷爷,见了秦逸就笑:“小秦又来啦?上次你要的那本《线性代数》习题集,我给你留着呢。”
秦逸从书架上抽出本旧书,递到白婉念面前。书的封面是蓝色的,边角有点磨损,扉页上写着一行字:“给躲在课本后啃面包的小兔子。”字迹很熟悉,是秦逸的字,旁边还画了只叼着橘子糖的兔子,针脚跟他包带上的字母一模一样。
“高中时我总在这家书店看书,”秦逸的声音很轻,像怕惊扰了书店里的时光,“每次看到这本习题集,都会想起你。”
白婉念翻开书,里面夹着张旧照片。照片是在高中走廊拍的,她躲在课本后啃红豆面包,头发上沾了点面包渣,而秦逸站在走廊尽头,手里拿着本习题集,目光落在她身上,像藏了整个青春的温柔。
“这是……”她的声音有点发颤。
“那天我帮你捡笔记本,”秦逸的指尖轻轻碰了碰照片上的她,“刚好老板路过,帮我拍的。”
夕阳从书店的窗户照进来,落在照片上,像镀了层暖黄的光。白婉念忽然觉得,那些藏了三年的心动,像颗埋在土里的种子,终于在这个初秋的下午,开出了最温柔的花。
她抬头看秦逸,他的眼里映着她的影子,像把整个世界都装在了里面。她忽然想起湖边那晚的萤火虫,想起早豆浆的甜,想起篮球场上的光——原来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秦逸,”她的声音很轻,却带着前所未有的坚定,“我高中时,也总在走廊尽头看你。”
秦逸的眼睛瞬间亮了,像被点燃的星火。他伸手握住她的手,掌心很暖,裹着她的手,像把她的未来也攥在了手里。
书店的风铃又响了,夕阳落在他们交握的手上,像把时光都酿成了糖。白婉念知道,有些故事不必急着说破,但此刻,她只想把藏了三年的心动,说给他听。
而他的回应,是把她的手攥得更紧,像要把这三年的时光,都补回来。
巷子里的风裹着桂花香,吹过旧书店的门楣,像在为他们的青春,唱一首温柔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