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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壮心 ...

  •   月光在枝叶缝隙间洒落,他绝望地闭上双眼,微凉的月色散乱地亲吻着他的鬓发、额头、眉宇,这月色于十几年前便在等他归来,才会如此恋恋不舍。

      他叫孙念,他的故土已在敌人的铁骑之下,再也回不去。

      胼手胝足的父母亲总是挥汗如雨地在田地里忙碌,夜晚团聚时,又因贫穷舍不得点灯,一家人就在月下乘凉,娘一遍遍地给他讲嫦娥奔月的故事,故事他耳朵都听出了茧子,可睡前还是会摇着娘的手臂,撒着娇求她再讲一遍......

      穷人的快乐跟泥土块似的廉价、易碎,轻轻地往地上一掷就碎了。

      被大宛人跟狗一样驱赶着往南逃命时,孙念想不明白,自己一家都是守本分的农民,村子里的人都是安分守己的好人,朝廷怎么会轻易地将他们抛弃了。

      在外面如无根浮萍般辗转漂浮十几载,他终于靠着参军回归了故乡,眼看大军旗开得胜,收复故土已然不再是梦想,没想到竟然被两个从京城赶过来的宦官坏了好事!

      他不甘心,他要杀了他们,为屈死的百姓和战友报仇!

      凌厉的剑锋逼近他的后腰,孙念大喝一声,“二十年后,爷爷还是条好汉!”

      “喊什么喊!”武修德急得直跺脚,厚实的大手给这小子后脑勺结结实实来了一巴掌,“不知道这种事情不能张扬嘛!”

      孙念被他猝不及防地一巴掌拍得趔趄倒地,有点茫然地伸手揉揉后脑勺,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自己的双手竟然能动了。自己没被人杀头,反而被松了绑,“你们不杀我呀!”他问道。

      “咋,你还盼着死呢?”

      ......

      武修德人长得黑,整个身子都快融在黑暗中了,只有牙和眼白露出点不一样的颜色,这点白净的颜色硬生生拼凑出个笑模样,“你是个好汉,军中向来不杀好汉。你快走吧!”

      “我走了顾将军怎么办?我不能连累他。”孙念还在揉自己的后脑勺,一是因武修德打的时候用尽全力,他的脑袋吃痛,嗡嗡作响,二是因他刚刚在心里把顾念川的祖宗全问候了一遍,没想到人家放了自己一命,心中过意不去,人在尴尬的时候总会假装很忙。

      “叫你走,你便走,哪来那么多话!”

      “我不是无情无义之人,你让我回去!”

      武修德笨嘴拙舌,大舌头急得在口腔里跳惊鸿舞,也劝不动眼前不要命的犟种,最后他把包袱硬塞进孙念手里,骂骂咧咧地说道:“你连个太监都打不过,在这里充什么好汉!有种的!几年后回来,结果了他们,给弟兄们争口气!”

      武修德这话说的,像是顾念川已经被处决了似的。

      孙年张了张嘴,如鲠在喉,说不出话来,半晌,他才道:“山腰上有座破庙,我会在那里待到大军开拔,倘若情况一旦有变,你立刻来寻我。”

      武修德点了点头,目送他的背影消失在黑暗中,山风从耳旁呼啸而过,刚刚和那个混小子争执半天出了一身臭汗,风一刮,凉嗖嗖地跟冰水兜头浇下来那般舒爽!他大步流星地往回赶,手牢牢地握住腰间宝剑,他不知道顾将军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可要是那个姓高的敢对将军有什么越轨之举,他第一个拼命!

      自打顾将军救他一命,他便决定鞍前马后,衔环相报。

      不一会儿便走回军营中,葳蕤灯火照见将士们疲惫的身影,他不禁想到几日前,这是支多么意气风发的军队,而今全都萎靡不振起来。

      用血肉换来的明天没有希望。

      武修德思考了一会,觉得脑袋发热,跟被蜜蜂扎过般吃痛,索性放弃了思考,大踏步迈进顾念川的营帐。

      顾念川正与铜镜里的自己大眼瞪小眼,他用拇指和食指将自己的唇角弯起,试着手动捏出来个微笑,可惜两指的力度刚刚卸去,唇角就跟弹簧似的,迫不及待地现了原形,罢了!他愤怒地将铜镜拍在桌案上,抬头望着刚迈步进来的武修德。

      武修德急忙紧走几步,附耳说道,“将军事情办妥了,不过将军自己要怎么脱身呢?这姓高的的可不是个善茬。”说罢,关切地看着顾念川。

      “我自有妙计。”

      “将军,不如让我去杀了那个狗头!”

      顾念川哭笑不得,说道:“我刚送走孙念,又添个你,我便是有九个头也不够掉的。”

      送走了武修德,顾念川又不甘心地摆弄起了铜镜,礼、乐、射、御、书、术,六艺中怎么就没教人如何变脸的呢?净学些没用的,也不知道杉杉在做什么?

      齐杉蓄势待发的喷嚏差点落入锅中时,云岑一个干脆利索的推拿掌,将她送出去半米远,然后奇杉发出惊天动地的一声响。

      云岑心有余悸地看了看自己的锅子,叹息道:“还好,还好,保住了。”

      “你也不关心我一下,太无情了。”齐杉揉揉鼻头,委屈巴巴地说道。

      云岑有几分愧疚地问道,“你没事吧?”

      “晚了!我如今只有多吃几碗饭,安慰下自己受伤的心灵了!”

      齐杉给自己盛了满满一碗蛋炒饭,用调羹送入口中,清与咸两种香味在口腔内起舞。“好吃!”齐杉大吼一声,衷心地对云岑的厨艺表示佩服,早把两个月前一脚踹掉云岑、转而拥抱顾念川大腿的想法转了一百八十个弯。

      小孩子才做选择,大人全都要。有两个手艺超高的厨子围着她转,争先恐后地要给她做饭,才是人生幸事。

      云岑用若有所思的眼神盯着齐杉,问道:“你们谈了吧?”

      “嗯!!!”齐杉差点被一口蛋炒饭噎得离开世界,结结巴巴地问道,“你,你,你怎么知道的?”

      “你还准备瞒着我?有人半夜说梦话,念叨人家的名字,边念流口水,还说想吃红烧肘子。”云岑用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盯着齐杉,仿佛她是个被人用二两饭就骗走的傻子,“半夜吃狗粮的滋味可太难受了。”她喟叹道。

      “半个月只来一封信,还说什么前线军务繁忙,一句关心的话都没有,谁要和他好!”

      齐杉欲盖弥彰地讲了一番说辞,又埋头干完一碗饭,贪得无厌的胃部指挥着她折返锅边,本想给自己再盛上满满一碗,可惜锅内所剩无几,全包了也只有小半碗。

      云岑看了看自己埋头苦干饭的闺蜜,恍惚间,想起来刘世密室中浓重的血腥味,只有真正死亡近在咫尺的威压,才能让人觉出生命的可贵,不由间百感交集,眼前这份平静是如此的珍贵和来之不易。

      “话说,京城最近又有厨艺比拼,一等奖是本稀世菜谱呢!听说里面的美味佳肴无与伦比,你要是能赢到手,咱将来不是赚大发了?!”

      “我决定放弃了。”云岑说道。

      齐杉不解地望着她,无论如何也想不通,“放弃”这么个颓废的词语怎么会从云岑嘴里蹦出来,可见她面沉如水,有条不紊地洗菜、切菜,心里知道这是个经过深思熟虑的选择,并不是一时的冲动,便嘻嘻哈哈地先吹了一阵彩虹屁,“不去便不去,我们云儿厨艺天下第一,根本用不上什么菜谱~”

      若论捧哏,齐杉当论天下第一。

      云岑有些哭笑不得,问道:“你不想知道原因吗?”

      “想呀!但最重要的是支持你的选择。”齐杉眉眼弯成了一条线,朝着云岑伸出胳膊,仿佛要给她来个温情脉脉摸头杀,结果只是把个空碗大张旗鼓地递到云岑眼前,“再来一碗,顺便给我讲讲原因!”

      味蕾食欲之争夺,以嘴大获全胜告终。

      云岑用下巴颏指一指空了的锅,齐杉立刻会意,捋起袖子勤勤恳恳地当起了刷锅工。两人在穿越前便是一人做饭,一人刷锅,分工明确,齐杉虽然养尊处优了许多日子,手上功夫是一点没退步,丝瓜络在锅里异常快速地搅动,风卷云残地处理着食物残渣。

      “我对现在的生活很满足。”云岑说道,“等吴蔚他们忙完手边的事情,我们可以找个地方去隐居,开个酒楼,依我现在的手艺足以养活你们.....这么多天来,我发现自己越是努力,越是琐事缠身,麻烦一个接一个,我累了,不想再节外生枝了。况且厨艺大赛的主办方是御膳房,我不想和宫内再有牵扯了。”

      只是,对不起缥云。

      “你真的能放下菜谱吗?别到时候后悔。”

      “或许吧,不过目下我心意已决。”

      齐杉刷完碗后,乖乖地把C位让了出来,云岑系上方格围裙,起锅添油,热气腾出时,便将花花绿绿的配菜滑入锅中,炸开油花“刺啦”声响,菜、蛋、盐在滚热的油中来了激情拥抱,温度正好的炉火是它们感情的催化剂,不一会儿这些食材便□□相交、香味相织,一锅热气腾腾的蛋炒饭新鲜出炉。

      “姐姐!”

      门外传来声清脆的叫声,云岑扭头往门口望去,来的人身量颀长,身着玄色圆领长袍,行走如风,眨眼间已经来到云岑面前,修长的手指摁在云岑的肩头。

      云岑仰头看去,有种齐二哈附体的感觉,总觉得孩子又长高了些。

      金墨是高明手下的暗卫,这样邪教似的组织,要不在岗位上干死要不叛逃后被杀死,根本没有第三条路可供选择,他叛逃之后,曾想过自己一走了之,找个荒野地了此残生,搜捕他的人看见尸骨上的面具,便能明白世上已无二十一这个人。

      金墨曾暗自出逃过,第二天便被吴蔚系着杀猪扣强行带回来了。众人对他这种擅自放弃生命的行为进行了强烈的谴责,并想出来个将计就计、移花接木的好方法。

      “事情办得顺利吗?”云岑歪头问道。

      “顺利!”门框边传来个故作低沉的男声,云岑侧出去半个身子,看见吴蔚正半倚在门边,含笑注视着自己。

      金墨往右错了半步,阻隔住了云岑的视线。

      ......

      “我刚救了你,你就这么报答我呀。要知道为给你卸去玄铁面具砍坏了多少精铁器械!这可都是钱!还有我冒着被官府通缉的风险寻个体型相似的尸体容易嘛!我还给他立碑、祭祀、做法事......”吴蔚一通嚷嚷,把他救下金墨的英勇行迹又如数家珍地炫耀了一遍,“最最最重要的是,那个叫五月的追杀你的时候,是谁冒着生命危险载着假面尸体假装坠崖的!我差点把自己搭进去,你就这么报答我吗!”

      金墨跟个护食的崽一样,不情不愿地把脚往回收了半步。

      “真没良心呀!”吴蔚喟叹道。

      “你没有受伤吧。”云岑从金墨身后挪出来,在吴蔚身上乱摸了几把,挺全乎。

      “没有。那个五月真是笨,这种小把戏就能把他骗过,我看那个叫高明的教出这么个小笨蛋,自己也“高明”不到哪里去!“吴蔚沾沾自喜地说道。

      金墨轻轻摇了摇头,说道:”“五月虽然只长我四岁,却心思缜密,是高主......他的心腹,或许只是我们运气好,才轻而易举地骗过了他。”

      “运气也是种实力。”齐杉坐在圆凳上,抱着双臂,一板一眼地说道,她觉得再不说句话,自己的存在感就太弱了,“还有一件事,你脸上这个猪头面具是怎么回事?是有什么绝色容颜舍不得给姐妹们看吗?”

      金墨白皙修长的脖颈上,顶了个粉色的猪头面具,肥头大耳,还带着一脸憨厚的蠢笑。

      云岑想给他取下来,金墨却侧身躲开了,一溜薄粉顺着耳廓蔓延上了脖颈,“不行,取面具的时候划伤了脸......丑。”他嗫嚅着说道。

      “猪头面具是我给他选的,可爱吧!”吴蔚手捏着下巴,我拉这小子进门时,他抱着大树枝桠半天不肯挪窝,生怕自己面上的伤疤吓到云岑,气得吴蔚不得不多跑趟闹市,还指望带什么俊男靓女的面具,有个猪头用就不错了!

      “依我看,他们两个都喜欢你,你要怎么一碗水端平呀!”齐杉蹭到云岑身边,一脸坏笑地看着她。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4章 壮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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