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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刺客 我做了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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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一个男人,他赤裸着胸膛,一个人走在沙漠中,我斜着眼睛看他,终于看到他被沙漠的商队所救。
为什么看到他一个人前行,我会感到内疚?
从梦中醒来,我忽然好像听到了什么响动---我扭过头去,望着传来响声的衣柜。
睡袍口袋里有匕首,我拿出匕首,故意假装起夜口渴,给自己倒了一杯冰茶,
我一边发出响动,一边悄悄光着脚丫朝衣柜走过去,毛茸茸的地毯就像猫的胡须,蹭着我的脚丫。
就在我准备打开衣柜的时候,衣柜忽然开了。
一个男人。
他的头发湿漉漉的,他的面容很熟悉,让我想起了那个让我满头是汗的梦。
“你是谁?!”我大叫!
他一把拽过我的手,就着我的手喝下了这口冰茶。
“给我喝一口,就一口。”
我的手指黏黏的,一股血腥味进入鼻腔----我才意识到,他的头发上,全是血。
“你怎么了?”我不明白。
“我是从奥布塞维申那儿来的,”他说话带着口音,嗓音就像钢锯一样硬,他的怀里抱着一把12厘米长的匕首,“我用绳索和吊钩组装,爬上围墙,又被城墙上的士兵发现打晕,好不容易逃脱追杀进了城里,诊所里的医生说我因为脑震荡大脑暂时失忆。”
因为喝水的缘故,他的匕首掉到了他的怀里,我一把抢过匕首想要对准他,可是子弹匣空空。
“我本以为只记得这么多了,直到我看到了你的画像,我凭借肌肉记忆再次潜进来---我偷听女仆说话,知道这就是你的房间。”他的手抚摸我的脸颊,我惊出一声冷汗,他却越发放肆,“你就是画像上的女人,你一定知道我是谁吧!可不可以告诉我呢!”
我本想安抚他,可是听到他说他完这句话,我停顿住了。
很明显,他是一个失忆的刺客,他自己不清楚,可是从小住在深宫里的我看的清楚,他有间谍的潜质,以及他啜饮冰茶的模样,在我沉睡的时候他一直都忍耐着,可他却想不到他自己的预谋了,只对我的画像我的面容保持高度的警觉。
“当然,我等你很久了,你是我派去从奥布塞维申的刺客。”我一口咬定,我明白在金兹不在我身边时,我需要一个可以为我潜伏的男性。
在他恢复记忆之前,我会通过他的描述,间接相当于得到从奥布塞维申的准信儿,想到这里,我有一丝丝的雀跃。
“我这儿有一些旧衣服,瞧你,臭烘烘的,快换下来吧。”我搀扶着他。
“那我叫什么名字。”他痛苦极了。
“你叫菲菲,”我随便杜撰了一个名字,这个名字曾经是我一只宠物狗的名儿,“为什么你连你的名字都忘记,却还记得你是从哪里来?”
一整夜,女仆们都因为城堡女王的卧室里多出了一个男人而议论纷纷,
我说他是我母家那边来的穷亲戚,并勒令女仆们为他烘干他那件奇怪的男装。
这差不多一年以来,皇宫里都不允许出现我父亲的用品,只因为我只要看见就会想起彦公爵那个残忍的贵族,生生把我父亲起病的事实。
他换好了衣服,望着他衣冠楚楚的模样,我的舌头舐了舐发干的嘴唇:
我知道,我得找一个有实力或者有地位的丈夫,可是我也曾经在深夜里因为空虚而□□,明明如今我已经成年,却因为国事繁忙而不得不放弃自己的一些欲望。
我在等金兹,所以将我的婚纱收好,我的父皇在遇见我的母后前,也曾有许多情人,而我懂得,我也需要。
“我一定是一个懦夫吧,没能完成任务,这样狼狈的回来....”他用痛苦的眼神看着我,单腿跪着,在我告诉他的名字后,他就追着问我当时究竟派遣什么任务给他了。
要是金兹被捉回来,能有这样的态度,能好好骗我,我一定会原谅金兹的。
“我让你谋杀一个人,但是你没能完成任务!”我忽然想起我还需要收拾兰柒小姐的事情,“我让你杀一个叫做兰柒的人,你难道忘了么?”
看着他因为想不起兰柒这个名字而冒火的样子,我把手伸向他的肩头,拍了拍:“罢了罢了,不必这么强迫自己,没能完成,这条性命没丢,已经很厉害了。”
他听得出我话语里的嘲讽。
“女王!”
“全称,巴洛克女王,”我说,“这么叫我,谢谢。”
他脸涨得通红,这些礼节对他来说很生涩,看来他以前的主子治下不严。
“在金兹回来前,由他做我的护卫。”
我这样宣布,而他沉浸在失忆的眩晕之中,我和他擦肩而过的那一刻,他一拉住我:“陪陪我,好吗?”
我冷冷地松开了手。
“你没看到他们吗?女王宣布命令,他们都奔着自己的活儿去干了。”我指出来。
可是他却凭着力量优势,一下子把我逼到了墙角。
“你在干什么?!离我远点!”
“我不在乎别人,你说我的名字叫菲菲,你说你是我的主人,那么现在请你结束我记忆上的痛苦,至少,应该帮我叫一位医生,诊治脑伤,让我看起来没那么傻瓜吧?!”
他的大拇指抠在刀具的凹陷里。
即使和我对话,他都保持这个习惯,我忽然后悔宣布他是我的新护卫,让他可以动用武器。
看着我一言不发,他很生气,这很好。
母后告诉我,和男人对峙,一言不发男人自然会败下阵来。
可是下一秒,他的眼泪顺着脸庞流了下来,他垂着头,看着地板,似乎无法接受我的冷淡。
金兹曾经对着我这张脸,也是这样失落么....
不,金兹不会失落,金兹明白作为一个女王,不需要太强的实力,但是需要有女王的威仪和素质,所以他也会在我想一个人静静时,默默退开。
我用手指托起他的下巴:“不要再哭了好么。”
然后我毫不犹豫的转身离去,凝视着走廊的家具,我有些烦躁,
我想起了我的金兹,此时他在做什么,和谁在一起,在哪儿做什么?
我拿了用于镇定的药,敲了敲他的门。
“....晚上好。”他还不习惯叫我女王。
“就着这满满一杯水吞下去,就好了。”
我哄骗他,看他真的将两片药丸吞进喉咙,这药长年累月,可以让他放松作为刺客的警惕么?
“我喜欢喝果汁,你喜欢么?我想要让他多了解我一点。
明天我把早餐搬到你房间来吃,骑士有煎鸡蛋和土豆泥,外加一些冷咸肉,你肯定不喜欢,但是女王的早餐可以试着分盘子给你尝一尝。”
我的温柔让他有了一些怅然。
“可我似乎胃口不好。还有,我能离开皇宫吗?”
“我记得的,”我继续劝着,“但是哪怕失忆,看到我的画像都会认出我,在你失忆前,我们的关系你肯定很想知道。”
当我把菲菲哄好,转身离开时,迎面正好碰上了我的外公。
“外公?您怎么来了!”
“我和你母亲不放心你,没想到你倒是------兰星!你真的觉得你可以做好一个女王吗?”他劈头盖脸就要教训我。
我本来不应该即位女王的秘密,外公一直不知道,外公希望母亲可以为父亲生下男性继承人,可是这么多年来,父母在这件事上一直不如意,我虽然是女性,但是流着两家血液的幌子让外公好受一些,他一直以他是我外公的事情妄自尊大,而我也不是没有头脑,可以任由他磋磨。
“怎么可以直呼我的名字?请叫我,巴洛克女王。”
外公努力克制自己:
“好的,女王,现在两边局势紧绷,你还有心思谈情说爱?”
“外公当年把金兹举荐进宫,说让父皇不要启用,而是把金钟仁留给我即位后任用,现在倒好,他来祸害您的外孙女了!我必须需要一个新的护卫,这个男人便是!”
“好的,女王,你给我听着,如果你不能让那个什么叫茶柒柒的女孩乖乖听话,如果你的王位落入了别人的手中,我也不愿意认你这个愚蠢的外孙女儿!你们谁的血统是真的,不重要,你读的书里可没有叫你安分守己的话,你干嘛还要把她迎回来?”他急了,宣泄着他的不满。
一个侍女推着推车路过,我望着餐盘上的蛋黄,忍住想要把餐盘泼向外公的冲动:
“嗯,好,我晓得了。外公,那个女孩已经是私生女了,私生女的话,皇宫里的下人最会看人眼色,自然会让她节衣缩食,这个皇宫表面上给她地位,不过是让她进了牢笼,这样外公不开心么?”
“反抗你,应该被绞死!你控制不了她的思想,她迟早会掀了整个宫廷。”外公闭目,那一瞬间我感觉到他似乎很痛苦。
我脱掉灰色的网纱手套,手腕上的伤痕让外公闭嘴了。
“不要再说了,我能愿意当上女王,你们应该满足了吧?要是退位让她当,没一个人敢说一个不字,父皇生前说了,重大决定必须听我的。”
外公终于闭嘴了。
那是我儿时在母后还不是父皇的正统皇后时,因为被贵族孩子欺负时,想不开而留下的,如果不是金兹发现我,我恐怕已经在生锈的棺材里成为那偌大墓地里的一个不被史料记载的公主。
外公走后,我松了一口气。
这里终究不是我的家。
我的家在那处父亲赐予我的封地,在我还是公主,母亲还不是皇后时,一个人居住的那片封地里,有长满了野草的菜园子,因为喜欢葡萄藤上的葡萄,金钟兹会帮我去摘,那葡萄藤当然不像紫藤一样漂亮,可是呢,金兹都会夸漂亮。
夏夜,金兹把我抱到摇椅上,他身上有柠檬水的味道:
“兰星小妹,兰星小妹....”
我是父皇的长女,可是他却执意喊我小妹。
后来便是尘土飞扬,他拜别我,说做女王的丈夫,得让人心服口服,于是他为了他所谓的底气,一个人去了远方。
其实哪怕不需要那么大,一百英亩的封地,对公主来说根本没用,公主不需要太多粮食和仆人----不对,我早已不是公主了,我浑浑噩噩地想着,一个人穿行在走廊里。
这时远方传来钟声------
是朴咖列爬上了钟塔,去敲钟了么?
进入钟塔的门,可是要趟过从上游蜿蜒到下游的一泓银湖的,难不成他是划船过去的?
听着钟声,我似乎舒服一些了。
我不能放弃,眼下农庄人口骤减,老弱病残还等待我承诺的盛世,战役之后还有很多事情等待我解决,我要我掌管的疆域人丁兴旺、繁荣富足,我要让我的王朝重回顶峰,
和金兹一起许愿了,他若不守诺,我就自己挽救这萧条和颓然。
第二天来到议政厅,大臣们来跟我汇报那边的态度。
“奥布塞韦神的态度是,就在那里封王。”
“她若自行封王,她便不是王。”我立马指出漏洞。
“她觉得您也不是名正言顺,她说您是平民。”
“你回,奥布塞韦神州的平民还处在水深火热之中,”我揉着太阳穴,大臣的墨水笔笔尖动的飞快,“他们不在乎谁是平民谁是王,谁担心他们,谁便名正言顺了。”
“您的外公讨要四百英亩地,说是您父皇当年许诺他的,本来他当领主,也没指望他能有所作为,不赔不赚也行,可是如今战事刚结束,他这样狮子大开口。”
“外公恐怕是和粮食商人打的火热,让各位大臣看笑话了,”我道歉,而大臣们连忙摇头不敢应承我的话,“他要可以,你以我的口吻回信说,兰柒姐要是有外公,肯定一定乖乖的,说等九月收成好了,我自然不会忘了他是我外公。”
“关于金兹是您未婚夫的事情....我本不该刨根问底....”
“他在西端,我在东端,”我说,“你见过这样的婚姻吗?单方面解除,记住,通知皇室,是单方面解除婚约,但是他依旧是我的下属!”
墨水笔淌出的水不再澄澈,字字都是心机。
我身处沼泽,而那些大臣只是我悲凉一生的陪衬而已,我不可能急刹车,
哪怕前方大雨淋漓,为了这个王朝操劳,直到我的肉身老去----我父皇的墓碑上已经爬满苔藓,
陪我去往坟墓的人,不可能是正值英年的金兹了,若我真的因为兰柒的介入而长眠地下,在此之前我也没有发泄痛苦的机会,萦绕在脑海的只有输赢。
“给我的母亲送一些百合过去,她一定喜欢,这种潮湿的气候,在家赏赏花喝喝茶,等梅雨季节一过,她老人家又可以出门啦。”我差点忘了母亲,假装露出柔和的笑意。
“女王真是老练啊....”大臣们们纷纷顺着我说话,“女王可有考虑过新的未婚夫,我认识一位公爵----”
他们恭维着我,哄着我,我为这种形势感到高兴,看他们恭维我,就像看小孩子玩耍时为了一个玩具打闹,而我呢,毫无疑问需要他们的吵闹着哄我,这样心情才会好一点,才会觉得局势依旧如我意。
我不知道,这个时候的金兹,在干什么,可我不在意了,
他不懂一个女王的悲喜,也不可能和我同喜同悲。
而我明明也未曾强求过,我需要哪里的是爱,是永远陪伴在我身边,
他不是木偶,自然不在意他是否连累我。
我会幸福的,我会好起来的,我在心里暗暗发誓。
此时的奥布塞韦神,兰柒正在和金兹练身手。
“原来你的激战和格斗术这么厉害!”兰柒高兴地摇晃着金兹的肩膀,“这样的你,为何以前还要做一个骑士,做谁的丈夫,你应该去南征北战!自己开疆辟土做一个战神!”
“公主啊,可是我更适合做一个骑士,打仗讲究的是排兵布阵,一个人的力量并不能说明一切。”
“你很有趣。”兰柒舔舔嘴角。
“公主如果有家眷的话,就不会这么说了。没人希望自己认识一个太残暴的男人。”金兹想起女王身边那些文质彬彬的政客。
“是你帮我赶跑了起义军,是你在战火里救了我....金兹,若我作为父亲唯一的继承者,就这样被起义军糟蹋,我恐怕一生都不能有颜面见他。”
兰柒喊得这样亲切,看来她曾经多次被邀请到宫中,都是作为私生女去见她的父亲了,不过这样漂亮的孩子,谁不喜欢呢?
金兹莫名其妙想起了黑色披肩发、其貌不扬的维斯忒莉雅,那个女孩没有她母后的姿色,
也没有融合她和兰柒共同的父亲的长相,可是,她却在兰柒揭开身份前,偏偏是顺利即位了。
她很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