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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买肉 程迹被拉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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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迹被拉着走了好远,直到刚才那条街都看不见了,卜青才松手。
“侯大哥就算知道你我住在一起,也不会多嘴说什么。”他听卜青说过侯昌的性子,和侯叔一样,有些闷,这样的人哪里会说什么闲话,顶多憋在心里自己琢磨。
“能少一个人知道最好,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卜青其实有些后悔当时程迹一说,他一头脑就发热答应,而且答应了当天家当全搬进去了,完全没给自己留余地。
但住都住了,又说要搬出来,总觉得也对不起程迹的这份好意,现在每天出门他都要在门缝里先看一看,确认周围没人才迅速开门出门关门,只要不被人看到从程迹家里出来,外人撞见了也只认为他是路过。
“好了,真要是被撞见了不是还有我,有人说你闲话,我上门去和他一对一聊,保管聊到他不敢再说什么闲话。”传闲话的么,还真都是背后说嘴,当面蛐蛐的不多。
“打人被告到衙门是要坐牢的。”卜青可不想到时候见程迹只能去衙门的牢里,他第三任丈夫就进去过,结婚那日他被绑在屋里,听外头一群闲汉吃酒吹牛,说起过衙门的地牢,不是什么好去处,里头蟑螂老鼠都做窝了。
程迹这么爱干净的人,肯定受不了。
“青哥儿想哪儿去了,我真要打人肯定趁人落单套麻袋打,上门去挑衅不是找打吗?”古时候流行爹娘不死不分家,像侯昌家只有两个孩子的是极少数人家。
大部分农户,都是两三个儿子打底,又是干农活出身,力气不小,他深入敌营,人家还能顺手拿武器,赤手空拳跟几个拿武器的壮汉打,那他胆子真是肥嘟嘟。
“套麻袋?”卜青怀疑的看着程迹,一般人也想不到这种打架手段,莫不是程迹以前套过?但山里除了野兽也没其他需要程迹套麻袋打的活人啊。
“好了,我们去下一家食肆,早点卖完笋,也能早点回去。” 青哥儿怎么老是关注点不对,不该关注他根本不会上门挑衅吗?
“嗯。”卜青应了,但还是不放心,继续叮嘱,“不要随便打人,以前县里的县令不管事,哪怕人打死了,给些钱也能当无事发生,现在的县令是个好官,只要苦主去告,一定会管的。”
遵纪守法二十五年的程迹,没想到还有一天被当成法外狂徒,叫他还有些哭笑不得,他只是编了个在深山庙里当和尚的背景,但和尚也不跟武侠小说一样,一个个都有一副铜皮铁骨。
他那点健身房里学的三脚猫功夫,顶多教训几个软脚虾,还得有武器才行,不然很容易被翻盘。
接下来两家食肆本也收笋,卜青的笋都剥好了,也省了他们的功夫,大半笋都给卖出去了,剩下小半背篓,卜青带着程迹去了菜市场。
“猪肉铺在那里,这个点也不知还有没有好肉。”卜青自己住了大半年,除了去岁年节狠心买了点肉外,都没去肉铺光顾过,但他来镇上的菜市场多,对肉铺售卖各种肉类的速度了如指掌。
像猪蹄和上好的肥肉都是卖的最快的,剩下些屁股肉和内脏卖的慢。
“我去瞧瞧,青哥儿别走远了。”程迹的确是馋肉了,看到肉铺上挂着一条条新鲜的猪肉,眼睛都放光。
糖醋排骨、红烧排骨、清蒸排骨、糖醋里脊、水煮肉片,不对,这个没有辣椒只能含泪去掉,总之无数二师兄制作的美食在程迹脑袋里环绕,甚至要买什么配料才能做出一锅好菜,程迹都盘算的差不多了。
只差钱去买。
“我在那边卖,你转头能看见,快去吧。”卜青说着背着小背篓笋走过去,笋都是一大捆一大捆扎好的,卖给食肆能一捆一捆的卖出去,但要卖给这里的娘子郎君,得解开草藤。
一般人家,做个菜买三四根笋便够了,多了也吃不完,他的笋剥出来都不大,专挑选的嫩笋,散卖比整卖挣的多些。
就看今日想吃的笋的人家多不多了。
程迹到了肉铺,见着守铺子的是个身量纤细的儿郎,模样生的不差,程迹特意确认人眉间没有花蕊才放心,谁叫这世道多出了一种性别,现在看见长相清秀斯文的男人,他都要先怀疑人家的性别。
直到确认人眉心没有花蕊,才能松口气。
铺子前已经有几位娘子郎君在陆续挑肉,不出意外都是膘肥肉厚的类型,人在缺少油水的时候,最爱吃的是肥肉。
程迹小时候家里穷,过年去周围邻居家拜年,一指长的肥肉他能一口吃完,一次能吃好几块,但等他长大家里条件不说很好,但也不缺肉吃了,他再没吃过带肥的东西。
他奶奶说是他小时候肥肉吃多了,腻着了。
来卜家村也一个星期了,他都没沾过肉,看着肉铺上的肥肉,心底还是犯恶心,毕竟他是五花肉做的红烧肉都嫌腻的人。
“猪肝怎么卖的?”程迹不忘初心,还记得要给青哥儿治夜盲症,猪肝是首选,他还看上了一副猪腰,只是没有辣椒压味,甚至家里连仔姜都没泡,猪腰的骚味不一定能处理好。
“猪肝四十文一副。”卖肉的儿郎起身,他的目光落在程迹的短发和脸上,看程迹打扮不像是有钱人,但人长的好,绝计不是周遭的人。
四十文,听起来比屁股肉三十文一斤还要贵,但一副猪肝绝不会低于两斤,除非猪吃了减肥药。
程迹看中的这副猪肝约有两斤多,从猪肝也能看出这只猪被杀的时候不太肥,真几百斤重的大肥猪,一副猪肝五六斤的都有,但这种猪也是可遇不可求,更不说在人都吃不饱的古代,猪个个都是苗条型。
“这副猪肝,再来一刀上肩肉,一斤量。”梅花肉是极好的部位,可惜卖的竟然没有大肥肉快,肥肉也是踩在瘦肉的肩上蹭蹭起飞了。
“媳妇,要一刀梅花肉,一斤量。”看铺子的儿郎手脚麻利的帮程迹打包猪肝,又朝屋里叫了媳妇出来划肉。
“来了。”屋里出来的娘子身上还沾了点血,看起来是在屋里处理出肉,只见这娘子拿起桌案上的大菜刀,朝一块上好的梅花肉上一划,一刀肉切下来过秤,正正好好一斤。
程迹感慨人娘子手上功夫,连掏钱都没那么肉疼了,两样东西去了七十文,原还想着买点骨头回去煲汤,但这个天气什么食物都放不久,也没有冰箱,只能作罢。
程迹提着荷叶包,走到卜青摊前,里头的笋卖出去了小半,看来生意也开张了。
“买什么了?”卜青看程迹提着大包小包,问。
“买了一副猪肝,还有一刀上肩肉,可惜没有猪板油了。”
“你喜欢吃猪肝?”卜青不太喜欢吃猪内脏,都有股味儿。
“还行,猪肝吃了对眼睛好,你不是夜里看不见,多吃些夜里就能看见了。”程迹嘴巴挑也挑,但只是对一点不吃的东西敬而远之,其他能吃的蔬菜肉类,不是做的不能下咽,他都能吃,猪肝勉强算他能碰的肉类。
“……”看来猪肝是给他买的,真是防不胜防。
“不喜欢猪肝味的的确不好吃,但猪肝不光能治夜盲之症,也能补气血。”程迹一样看出卜青嫌弃猪肝味道不好。
“猪肝多少钱?”
“我也要吃的,一副猪肝这么多,炒出来能吃好几顿,但时下的天气放不住,你帮我分摊吃些,也不算浪费一只猪辛苦长出来。”程迹其实也不爱吃猪肝,没有辣椒佐料,更食不下咽。
“嗯。”
就嗯?程迹有点摸不着头脑,按照以前卜青的性格肯定还要再与他推拒几次,直到卜青被他说服,今天怎么这么快妥协了。
老话说孩子静悄悄,必定在作妖,莫不是青哥儿想了其他法子要给他这个钱?
但任凭程迹如何猜测,卜青只站的直直的,有人买笋就蹲下去给人挑,有程迹这个活招牌在,不少娘子郎君都有意无意路过卜青的摊子。
镇上不少人都认得卜青,克死三任丈夫的哥儿,也算是河石镇的有名人物,所以卜青的生意一般不太好,但今天也不知这些娘子郎君是不是不介意晦气,过来问价的一个接一个。
很快,卜青背篓里的笋都给卖光了。
“咱们先去布行,我想买半匹布做身衣裳。”卜青身量在哥儿里算高,但比不上男子,半匹布做了衣裳还能剩不少,剩下的布他打算给程迹做两双布鞋。
卜青已经学会程迹那套了,程迹每次都是给他送东西,看起来也不多么贵重,但都是用的上。
他给钱程迹不要,东西程迹总要收的,两双布鞋用的也不是什么顶好的料子,自己做花不了多少钱,一匹夏布也才卖三百五十文,只做鞋面,能做几十双出来,但要去成衣铺买,一双得几十文。
程迹听卜青要去买布做衣裳,兴头非常高,卜青正年少,该是爱俏的年纪,但穿的衣裳旧的不能再久。
人年轻的时候不穿新衣裳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难不成等人老珠黄再穿?岂不是错过了一辈子最好的时候,要不是他没钱,早给卜青买新衣裳了。
这会儿卜青自个儿买,他也要给人把把关,可不能买什么老气横秋的料子,要鲜艳些穿着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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