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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情歌 就唱首情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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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沙滩时,篝火燃烧的烟尘在漫天飞舞着,以篝火为中心,里三层外三层的围着人群。
他们已经不再绕着篝火奔跑,而是站在那,挥舞着荧光棒。
人群中不乏有从县城赶来的年轻人们,或许是在网上看到了宣传信息,趁着周末尾巴来参加这场篝火晚会。
他们之中有休闲扮相的,也有打扮精致的年轻女孩,脸上画着迷彩图案,戴着猫耳朵。
因为来得晚,常玺他们赶到时,也只能站在人群外圈,但幸好够高,不用挤到前面,也能看清楚发生了什么。
只见篝火前,乐队的女主唱翘着二郎腿随意地坐在高脚椅上,拿着麦克风正在唱歌。
她有一头金色的长卷发,穿着黑色短夹克和红色长裙,右耳后夹着一朵艳红的玫瑰花,穿着黑色高跟鞋的脚尖随着音乐旋律一下下轻翘着。
除了主唱以外,一旁还站着吉他手、贝斯手和键盘手。
一首抒情的中文歌曲到了尾声,大家还没来得及鼓掌,紧接而来的是一段轻快的吉他间奏。
女主唱起身离开座位,手指着天际,沙哑的烟嗓透过麦克风。
“1、2、3。”
话音落下,乐手们就心照不宣地直接进入下一首歌。
所有人都在随着音乐尖叫欢呼。
乐队现场的魔力就是这样,能让听见的人沉浸于此,忘记所有的烦恼,哪怕五音不全也无所谓,只要随着节拍舞动就好。
但或许是过了这个年纪,哪怕有被感染到,也不会再像年轻人一样不管不顾地大喊大笑,梁清观下意识侧头看着身边的人,常玺倒是很兴奋,因为来迟了没领到荧光棒,但也十分不甘寂寞地挥舞着手,聚精会神地看着表演,
他看得太专注以至于没注意到梁清观在看他。
就在这时,似乎身边有谁不小心碰了他一下,脚下踩的是沙子,软塌塌的,常玺没站稳,往前一倒,一条手臂很快从后面环住了他的腰。
梁清观提醒道:“小心一点。”
“什么?”
乐队的伴奏和欢呼的人群加在一起,声音实在太大,梁清观不由提高了点音量:“我说小心点儿。”
哪怕已经说得很大声了,常玺依旧茫然看着他,梁清观无奈:“没什么。”
接连唱了近十首,主唱也有些喘气,她弯腰从地上拿起矿泉水。
观众或许也站累了,都很有默契地围着篝火坐在沙滩上。
沙滩上看演出就这个好处,累了席地而坐就行,不远处海浪声和风声交织,抬头就可以看见满天繁星和一弯圆月。
主唱咕噜咕噜喝了大半的水,撩了撩耳边散落的发丝,她也坐在沙滩上,红色的长裙像玫瑰花瓣一样蔓延开。
“Before spring ends,送给大家,谢谢。”
键盘手缓缓地弹奏起来,流水般的旋律轻泻而出。
女主唱带着已经沙哑的声慢慢地唱道。
“I used to hear the valleys echo。”
(我曾经听到山谷的回响)
“Walking through the jungle。”
(身踏过丛林)
…
梁清观听得认真,忽然另一道歌声也在耳畔响起。
常玺也在轻声地哼着,他唱得不大,只是随意地哼着旋律,甚至词也没唱出来。
可渐渐地,梁清观就只能听见常玺的歌声。
他一直都知道常玺有着很干净的嗓音,就像清泉溪流从山谷流淌,树林丛中黄鹂鸣叫。
那是一张和性格样貌相当匹配的声音。
可是常玺却似乎不太爱唱歌,上次唱歌已经是快一个月之前的事情了,那个时候他们两个的交情还暂且只是说得上朋友,他喝醉酒在梁清观背上撒欢,唱到疲倦忽然低落地说:
“喜欢唱歌,却只能一个人去ktv。”
此时常玺双臂抱着膝盖,微微弯着背,整个人看上去薄薄一片,那浓密的睫毛随着歌声轻轻颤抖,目光认真而又纯粹。
梁清观觉得自己相当完蛋了。
他好像已经在朝着不可回旋的沼泽走去。
或许是天色已晚,明天即将要投入新的忙碌的工作中,大家急着赶车,尽管再不舍得,也有人陆陆续续的离开了。
这首歌还在继续,就像一场盛大的告别仪式。
“we know the sun goes down。”
(我们知道太阳终究会落下)
“The jewels wouldn’t shine。”
(珠宝不会永远闪耀)
“So what’s that really make we cry?”
(那我们究竟在为何而难过)
伴随着歌声渐渐沉寂,这场篝火晚会也渐入尾声。
到最后,女主唱就把麦克风往前替,笑得很随心。
“有谁想要上来唱歌吗?”
常玺抬头,猝不及防和女主唱对视一眼。
下一秒,她绽开笑容:“来吧,第二排那位帅哥。”
忽然被点了名,所有人目光都聚焦在了他身上。
常玺紧张得不行,下意识想摆手,梁清观轻声问他:“想唱歌吗。”
常玺莫名就有些犹豫。
“唱首歌给我听吧,”梁清观忽然笑了笑,认真地说:“我想听你唱歌。”
哪怕再不愿意,可常玺必须得承认,从小到大他一直是父亲口中一个缺乏勇气的人。
此时此刻,在梁清观的眼眸中,常玺忽然意识到一件事情,去爱梁清观和让自己变得勇敢变得更好本身就是一件相辅相成的事情。
在众目睽睽下,常玺附在梁清观耳边提了一个要求。
之后梁清观对他笑了笑,点了点头。
于是常玺起身,观众自觉让开了一条道,他走到了正中,女主唱已经把麦克风交给了他,坐在人群中成了一个准备听他唱歌的观众。
常玺想了想,礼貌地问键盘手:“我能借用一下吉他吗?”
他笑了笑:“当然可以。”
常玺坐在椅子上,垂眸看着琴弦的那一瞬间,忽然升起了一个念头。
血缘可真是一个奇怪的东西,周苑是个歌唱家,作为她的儿子,自己也继承了她对音乐的爱好。
常玺还记得自己小时候听着碟片咿呀咿呀的样子,他应当在很长一段时间,是真的喜欢过唱歌的,可是什么时候开始变了呢?
是因为初中在众目睽睽之下忽然失声唱不了歌,被老师用不敢置信的目光责备,还是因为上高中后,父亲用刻薄的言语嘲笑他和周苑流着一样的血,再怎么努力也只是个不入流的人物。
现在想来,他一直都不够纯粹,无论是学唱歌还是学乐器,只是想证明给周苑看,自己是优秀的。
可今天,他只知道自己想唱一首歌给梁清观。
常玺轻轻拨动了一下琴键。
“不是夏天……”
卡住了,太久没在这么多人面唱过歌,颤抖是理所当然的。
下面很安静,并没有因为他的失误而大笑,甚至有人挥舞了一下荧光棒。
常玺环视一圈人群,最后定格在梁清观身上,然后缓缓闭上眼。
下一秒,随性而发的旋律从琴键上倾泻下来。
不是夏天却闻到了栀子花香,
没过生日突然偶遇宝藏。
慢慢地,慢慢想牵你的手掌,
哪怕梦里总是有人在笑话。
嘘。
胆小鬼离不开黑夜,
怎么一遇见他啊,
却敢淌过白昼的河岸。
因为是完全即兴创作的歌,他唱的很慢,时不时卡壳一下,但因为闭着眼睛,他也看不到观众的反应。
或许他也不需要任何的反应。
他只想纯粹地去唱一首歌,去献给自己喜欢的人。
想一想,
幼稚的人做幼稚的事啊,
所以大胆一点又何防?
就唱首情歌吧,
在歌里大胆地去怀抱和亲吻,
在星星沉醉的夜晚坠入山崖,
在雨季看一部爱情片。
再把心交给你作为回礼,
谢谢你走入我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