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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婚戒 您好。我想 ...

  •   二零二一年七月一日,午后。

      Scarlett敲门的时候,沈安正在躺椅上小憩,手边还摊着几份文件。

      “难得啊?沈大律师。” 她倚着门框,双臂抱胸,调侃道:“今天居然可以这么清闲?准备几点出发?”

      “大概二三十分后吧。” 沈安没睁眼,“不是你给我reschedule的吗?这个人情,我记下了。”

      Scarlett满意的点点头,踩着高跟鞋走进来,环视了一圈,在巨大的落地窗前停下,毫不客气的坐在沈安的办公椅上。

      “要不我今天接送你?” Scarlett打量了他一眼,“省得雷闪闪还要来回跑。你们晚上还要跟老同学们喝酒吧?”

      “你有事找我。”沈安睁开眼,语气是陈述句。

      “天!”Scarlett笑起来,“沈安,我现在在你眼里这么藏不住事?”

      “Scarlett,就算两个陌生人认识十三年,也能从语气里听出弦外之音吧。”他坐起身,“在这一点上,我想我并不迟钝。”

      “也是……十三年了。”她直直的看着他,声音里有一丝罕见的感慨,“跟着你,我都从满脸胶原蛋白的小姑娘,变成眼角会卡粉的‘资深律师’了。看,今早发现的细纹。”她指尖轻点眼角,“差点把我妈新拍的那面古董威尼斯镜子给砸了。”

      沈安没有接话,Scarlett知道他在等自己说重点。

      “你知道我有一个表妹吧?”

      “你表妹太多了,我不知道你是指哪一个。”

      “沈安!你那过目不忘的记忆力,是对女性脸孔有选择性障碍吗?你至少见过她三次了。” Scarlett不满的站起身,伸出手开始算,“第一次,是我们在伦敦读书时,她们在圣马丁办毕业展,你跟我一起去过;第二次,她爸爸,也就是我舅舅六十岁大寿,你是应邀出席的哎;第三次,就是她结婚,虽然邀请你去的是她老公,但你怎么可以忘记新娘子本人?”

      “你下次可以直接说她是William的太太,我的客户我都记得。” 沈安语气淡淡。

      “Nope! I hate that trust-fund brat.” Scarlett毫不客气。

      “容我再提醒你一下,如果不是他在结婚后可以每个月收到一百万的trust,我想你舅舅应该也不会允许自己的女儿嫁给他吧?” 沈安不客气的评价道。

      Scarlett 想到自己那个已经很有钱还要更多钱的舅舅,就想翻白眼。

      “总之,” Scarlett决定放弃,“我表妹,陆芒陆大小姐,要办个画展。她知道我难得在国内,非让我去捧场。”

      “但我不想一个人去。”她走近几步,语气放软,“如果我不去,她准在我妈面前说我‘眼里只有工作和沈安’;如果我独自去了,她绝对会拷问我为什么还不恋爱结婚,耳朵得起茧子。”

      说罢,她以打量审视的的目光看着沈安。

      Scarlett今天来是有私心的。

      起初,沈安对她而言,只是天赋异禀的大学同窗,未来可以并肩作战的盟友。哪怕他相貌能力皆出众,但以她的家世和背景,也绝不会对这样一个毫无背景的普通人产生超出欣赏之外的感情。那样的关系,始于失衡,必然终于她的妥协。

      所以她对沈安有好感,但从没有想要更近一步,因为这些短暂的好感来得快去得也快。她对沈安这种疏离的人居然会有女友很惊讶,但也只是赞叹了一句“人类物种的多样性”。

      直到大二开学后,她发现沈安变得很不对劲。那个永远在图书馆、律所或打工路上的沈安,居然夜夜在酒吧里醉生梦死,不省人事。

      她也是在这个时候,认识了沈安的“带刀侍卫”雷闪闪。

      那段时间,他几乎寸步不离地守着沈安,生怕沈安突然想不开。从他的不满抱怨中,Scarlett拼凑出一段“女生嫌贫爱富,不想等他了”的少年情事。又因沈安最近接受采访提到曾经的初恋,终于补齐了最后一块碎片。

      她是什么时候对沈安真正动心的?自己也说不清。

      看着一个男人对另一个女人长情如此,而她作为一个旁观者,从觉得“他好傻”,到“这个样本挺有趣的“,再到心生嫉妒,最终萌生”为何不能是我“的占有欲,这是个漫长又隐秘的过程。

      沈安也确实从未令人失望。

      一个毫无根基的人,仅凭借自己人格魅力,洞悉人性的智慧与强悍的专业能力,在顶级圈层中游刃有余。而他身边除了她,从未有过别的异性。那些自己私生活一团乱麻的富豪客户,反倒因他的极度洁身自好,对他报以罕见的信任。

      她的父母,从最初的担忧反对,到后来的默许,乃至暗中铺路,其态度转变的背后,是权衡后的认可。

      她不是脑袋空空整日只想吃喝玩乐的三代,她有她的野心,也有与她野心相匹的能力。

      她完美的人生里,现在只需要最后一样:一个足以与她并肩的伴侣。

      她要,就要得到最好。

      为了得到最好,保持耐心是必要的。

      所以,她终于等到沈安决定“放下过去”的这一天。

      这个时候还不出手,那要等到什么时候?

      “你替我调整行程,还帮我分摊工作,就是为了攒下这个人情,用在这儿?”沈安慢条斯理地问。

      “Bingo!”Scarlett笑意更深,“所以,我这计划成功了吗?”

      “她的画展是哪一天?”

      “七月三号,你回伦敦的前一天。”

      “对了,”她像是忽然想起,语气随意地分享道,“你知道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周家天价离婚案吗?”

      沈安正欲去拿水杯的手,在听到“周家”二字的瞬间,停滞了。

      “我不用猜就知道,你肯定对于这种级别的离婚啊财产分割啊没有一点儿兴趣!”Scarlett抢在他开口前,替他把话说了。

      “那个周玉京的前妻,前几天在社交媒体上突然关注我了。我本来以为她是个装点门面的草包,但我大概研究了下,她应该是个很有艺术才华和经商天分的女人。陆芒跟我说,她这种半瓶水晃荡响的人能开成画展,就是这个前妻从头到尾做的咨询和落地。”

      Scarlett的语调转回分析模式,“她离婚分走了辉石集团几乎一半的财产...或许是对我们的业务有需求?两亿的翡翠,也不是随便一个new money能拍得下来的水平吧?或者……她是想给你的棠·不语捐钱?她给我转发的基金会新闻点赞了。”

      “总之,我对这个人挺有兴趣的,画展上刚好可以见一下。”

      “哎?她也刚好叫棠,林棠...”

      她顿了顿,语速放慢,目光似有若无地扫过他的脸:“沈安,你到底在听吗?”

      沈安就着杯子喝了口水,咽下了心中的一场太阳风暴。

      “所以,你到底去不去?”

      “好。”

      见见也好,看看她的反应和表情,应该很有趣。沈安心里想。

      手机突然响起,是雷闪闪。

      “哥!胡沙沙刚跟我说今天晚上的同学会,林棠突然也要来。”

      “说是小宋难得请了年假从西藏回来,她想见见。”

      “胡沙沙怕你俩万一闹起来,让我提前给你打电话....咋办啊?哥...这女人一天到晚,怎么防不胜防的!”

      “……没事。”他的语气,是前所未有的平静,“可以理解。毕竟小宋是她当年最照顾的弟弟之一。”

      他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疯得不轻。

      因为可以提前两天见到那个——背叛了他,却仍让他日思夜想十几年的人。

      这竟然让他感到莫大的喜悦。

      为什么?!

      他明明应该恨。明明应该怨。

      明明他已经说服自己,挑个天好的日子,就把过去的一切亲手烧了。

      明明前几日他对着记者专访,亲手为这十二年画下句号——

      “她一向聪明,早已做出了自己的选择,并显然得偿所愿。唯有我画地为牢,迟迟不肯信奉这世间唯一的永恒——即变化本身。”

      “我希望她正坐在南半球某家临街的咖啡馆里,手边拿着她最爱的热巧,盘子里是她最爱的蜂蜜吐司,或者蜷在某个舒适的房间沙发上,盖着薄薄的羊毛毯,吃着西瓜吹着冷气,不经意间看到这段采访。”

      “那一刻阳光正好,窗外可能有树有湖,也可能有山有雪。她或许会笑一笑,或许会皱一下眉,然后—”

      “然后继续过她平静、安稳、与我再无交集的人生。”

      “即便她早已忘记我们短暂相逢过的年少时光,我也衷心祝福她—往后的每一天,都比从前更自由、更明亮。”

      “而这一次,也请允许我……”

      “……为这过去的十二年,亲手画下句号。”

      句号。

      他明明画得那么漂亮,那么体面。全网的热搜都在心疼他的释然。

      可现在.....

      一句“她也要来,” 火还没点着,就已经又灭了。

      为什么呢?

      是因为……想见她想得太久了吗?

      是因为想念那种心里、灵魂里,满满当当装着另一个人的感觉吗?

      两个明明独立的个体,因为爱,因为恨,因为痴,因为蠢,紧紧的缠成一团死结——再也不会被分开的感觉。

      难道他一直不肯罢休的源头,不只是恨她?

      是耿耿于怀她曾那般炙热的爱着自己?

      是不肯舍弃那个也会爱人的自己?

      “你不用送我了,我突然想去一个地方。” 他对着Scarlett丢下这句话,下一瞬就冲了出去。

      电梯以前一直都这么慢吗?
      路上的行人一直这么多吗?
      心脏可以滚烫到一百度吗?

      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只知道自己必须跑起来。

      “最近的婚戒店在哪里?”

      他像个无头苍蝇一样突然拦住一个人。

      对方被吓了一跳,往后退了半步:“你自己手里就有手机,查啊!”

      他愣了愣,低头看向自己的手。

      他忘了。

      输入“婚戒”,三次都输错。

      手指居然可以抖成这样吗?

      等他回过神,已经站在一家珠宝店门口。

      玻璃橱窗里,对戒安静地躺在丝绒上,灯光打在钻石切面上,碎成无数道光。

      “沈安,等我们把外债还完,一起努力攒钱买一对好不好?我好喜欢这颗小水滴。”

      一个声音突然在他耳边响起。

      他转过头。

      二十岁的林棠隔着玻璃,眼睛亮得惊人。

      “....好。”

      三十三岁的沈安回复道。

      如今,他终于可以推开那扇门了。

      “您好。我想买一对婚戒。有现货现在就能拿走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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