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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pter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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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车的时候,司机师傅好心地对我说:“小姑娘,别老来这种地方,坏人多,尤其是大晚上的。”
我甜甜一笑:“哎。”
绿色的士绝尘而去,隐匿在长长的车水马龙中。
斯大跑出来,嘴边是没有褪尽的笑容,左跳右跳的扮唐老鸭:“你朋友呢?”
“没有。就我一人。”
我抬头看他,这厮长得也忒高了点,如今我站在他身边仅仅到他的肩膀,完全找不到小时候我们平起平坐的那种平衡感了。一张大大的笑脸被五光十色的霓虹灯照耀地熠熠生辉,我突然有点感慨起来,原来在我们都没有注意的流年里,我们已经脱离了原本的轨道,分别驶向了各自的那条分叉路,唯一相同的,是我们都不知道,我们所没有选择的那条分叉,最终,将会有谁,陪着对方一起到达。
我指着里面的灯红酒绿:“你能不能别老待在这里。表哥是不是想拿你当活招牌吸引未成年少男少女啊?”
斯大摸摸下巴,露出一副自以为极具诱惑力的色狼笑容:“原来你也发现我的明星潜质了。”
我瞪他:“不要脸。”
走进包厢,恰好瞥见大哥腿上坐着个短裤吊带的小鸟依人,两人你侬我侬交杯酒,少儿不宜不堪入目。要说我这个表哥,也算是我们家族的风云人物吧,原本在北京的一所一流大学里享受着伊甸园的生活,突然有一天跑回家,对我姨妈姨夫说他不念书了,并且已经办了退学手续。追究其原因,表哥说:“大学生活太过庸碌,人生何其短暂,我不想过得如此不知滋味儿。”然而这样听起来相当有哲理的话却被我姨夫归结为年轻气盛不知生活为何,最后导致我表哥经济来源被断,一度过着食不果腹的生活。姨妈可怜自己的儿子,然而在姨夫的淫威之下却始终不敢暗度陈仓,无奈之中只能奔走两方,苦口婆心地劝慰,怎奈总是徒劳,为这,不知在我们家的地板上掉了多少眼泪。
而我表哥也是个有胆色的人物,他慧眼独具且胆识过人,19岁炒股赚得人生的第一桶金,随后投机倒房,大把获利,在地产界也算是一个响当当的人物,而我姨夫也终于在表哥将别墅钥匙放在他的手上的时候,展露笑颜,并逢人就夸:“我儿子牛啊我儿子好啊我儿子顶呱呱啊。”
再后来表哥抽身退隐,转战第三产业,他说:“投机这事儿可做,但不可久做。”于是一直到现在。
包厢之内乌烟瘴气,一大片不知谁是谁的人三五成群地划拳喝酒玩得正high,整个一酒池肉林。我遮着双眼,找了个僻静之处,拿了块西瓜就啃,斯大完全没有管我,一进来就投入到他的划拳事业中,彻底把我搞的像个没娘的孩子,没人问没人管的。而我表哥,是典型的重色轻友,打我进来的时候他就没瞥过我一眼。
百无聊赖,扫视了一圈,乌压压的一大片,灯光昏暗,缭绕的二手烟显得倍儿有感觉。屏幕上周杰伦正端着架子穿着中山装唱《青花瓷》,我抱着话筒,死死盯着方文山的词,慢半拍地附和着。
肩膀被人拍了拍,我回头,像是突然被雷击,手里的话筒差点掉地上。
来人抱胸挑眉,形容相当之倜傥,他说:“同学,五音不全是你的特点吧,咬字不清是你的特色吧,目光呆滞毫无感情是你唱歌的一贯行为准则吧。”
我此时还停留在大脑死机状态,他说的话一句一句像是激光一般在我脑子里进行着扫射,然而当迟钝的我还没反应过来,就听见斯大的声音:
“楚司,那是我妹妹,客气点啊!”
是的,他是楚司。
这个时候我才明白他刚才说的那段貌似恭维的话确实是在“恭维”我,脑子里突然想起了杨青所说的潜规则的话,于是一股不畏强权的大无畏精神(这里是我表哥的地盘,我畏个p啊!)油然而生。
“你要是唱的好听,你唱啊。”我对着话筒说道,声音通过设备良好的扩音,扩散到各个角落。有几个人听到了火药味,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朝这边看来,然后又有几个,朝这边看来,接着又有几个,直到最后,所有人都看这边,就连正在调情的大哥,也带着暧昧的戏谑(表哥你这是什么眼神儿?!)看着这边。
“你俩怎么了?”斯大喊。
楚司看了我一眼,扭头对斯大说:“你妹妹调戏我呢。”
轰——包厢里所有的人都笑了,我不可思议地看了眼楚司,眼珠子上来下去的晃只看到了一句词(原谅我酒后大脑迟钝)——道貌岸然伪君子。
斯大到底是我亲哥,他扁嘴摇头,并且还比出了柯南的标准动作摇了摇,他说:“不可能,她有那贼心没那贼胆。”
正羞得无地自容的我听到这句话后,恨不得和斯大同归于尽。
笑话闹完,该玩的继续玩,该调情的继续调情,该脸红的继续脸红。
话筒被人抽走,歌单被切换,五个外国男人出现在屏幕上,黑色的嘻哈风,还有贝雷帽,显眼的很。楚司将我挤在一旁,若无其事地跟着节奏点着话筒,唱歌的一瞬,他向我投来一瞥,我距离他如此之近,清清楚楚地看清了他眼里的笑意。
“you are,my fire。。。。。。”
后街男孩的歌首首经典,句句传唱,他们的和声堪称一绝。楚司虽是独唱,但他的声音中有一丝的清婉,又似有一种精细钢丝的感觉,一口英伦腔,每个字每个音都发得异常标准,作为一个异常喜欢看外剧的我来说,这tm简直是,惨绝人寰的好听!
心颤之余,我小心翼翼地瞥了眼坐在身边唱得相当投入的某人,隐隐的光线里,他的脸被埋藏在一片阴暗之中,看不清他眼中的神色,只能看见星点的光芒异常的明亮,薄唇犀利,一张一翕间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唱到间隙停顿,他拿起桌上的杯子,仰头喝一口,喉结滑动,散发出淡淡的啤酒香,整个人包围在昏暗的蓝色光芒里。
不知何时,一曲完毕,我竟然还痴痴看他浑不知觉,腹诽着:“长成这样可真不是人啊!”他似乎是笑了笑,手指着自己嘴边。
“这儿有口水。”
口水?我笑了笑:“别闹了,姐不流口水好多年——嗯?口水?!”惊觉间,手忙脚乱地胡抹着嘴角,结果,什么都没有。
我扭头,看到了笑意更深的楚司。
亮眸如同黑幕之中的点星,弯起的眉眼,好看的嘴角,放在这深色昏暗之中无人欣赏,真是暴敛天物。
脸上一烧,我慢慢转移目光,用力咽了一下,心跳如擂鼓,我低头,瞥见胸前挂着的玉坠子一下一下地跳着。周身还是嘈杂声一片,没有人看过来,没有人发现,我现在已经是一颗耳朵冒气的红皮花生了。
妖孽啊。
晕晕乎乎的,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家的,只记得那天实在是无论如何都不敢再看楚司了,哪怕是余光瞥到,身体都立马从腿部开始,以星火之姿燎原直至天灵盖。唯一记得的,是楚司对斯大的临别赠言:
“你妹妹挺有趣的。”
你妹妹挺有趣的——当晚我就做梦了。
梦里面重复着一个镜头,楚司来来回回地走过来对我说:“你挺有趣的。”我拉着他的袖子问:“我哪里有趣了?”他只是笑笑,眼眸清淡如江南烟雨,然后消失不见。再然后后,他又出现,我追问他:“我到底哪里有趣了?你倒是说说呀,我哪里有趣了?”缠了很久,他依然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淡漠地勾起嘴角,笑得极其暧昧又平淡。就这样,这个梦一直持续到第二天早上,六点。
我对着镜子洗脸,左看右看,朝镜子大摆鬼脸,最终不得结果。
我好想知道,我到底哪里有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