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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二十四章 命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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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到身边的墙壁渐渐冰冷,大概能想象天边的落日是怎样走出天空的生命。但是我却不敢睁开眼睛,去面对难以想象的事实。我并不太记得在竞技场上发生了何事,但是一个小小的声音却告诉我,“它”来了,“它”又来了。
每当我愤怒,每当我悲伤,每当情绪左右着我的思维,我便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到,黑暗中是一片冰冷,冰冷之后是血腥的温热。每一次当我醒来,我的手上总会沾染着玫瑰色的瑰丽,然而我明白,那是个更可怕的梦境。
让我惊慌失措最后沉沦于黑暗,在我醒来还唯一活着的人,有一个漂亮的名字——菲尔艾菲斯。这是睡梦中的我,唯一知道的信息。那个人都出来了,那个人又做了什么?
最可怕的不是丧失了自我,而是被剥夺了作为这姓名而活下去的权利。总有人伏在我耳边偷偷窃笑着,它说的话,我都忘记了。醒过来,一个字也不记得。
然而我却不得不睁开眼睛,因为门轻轻地打开了,一道陌生的视线灼热着我的双眼。奇怪,我虽然觉得这视线如此陌生,我却知道它属于谁。我睁开眼睛望着天花板上红色的粗糙图腾,淡淡地说:“你来啦,菲尔艾菲斯。”
听到那个名字,跟前的人明显地晃了晃身子。时间停滞在我们之间,他仿佛正在确定和他对话的究竟是那个黑袍少女,还是他的主人。他毕竟答话了:“是,珐殒吗?我听见蕾拉这么叫的。”
“那个人是谁?它说了什么?”明明知道得不到答案,我却不愿放弃这唯一的藤萝。是谁?长眠在我的记忆深处,有着那样切骨的仇恨,有着那样的欲望和邪魅。
“珐殒,对于仆人来说,主人的名字是不能提的,相信你也明白这魔族的规矩吧?”
“你是魔族吗?”我扭过头,望着他一青一金的眼眸,一眼也不眨。
或许是看出了我的愤怒,或许是看出了我的轻蔑,菲尔艾菲斯苦笑了一声。
“对于我所抛弃的姓氏,我并不留恋,但是我的确流着龙族的血。在风之大陆,或许有人会这么称呼我,妖孽艾菲斯。我有着四分之一的蛮族血统,这并不奇怪,因为龙族和蛮族通婚相当常见。可是我的罪,是因为我是兄妹苟合的产物。”
暗哑的声音透着难以想象的悲凉,肃杀之中又透着彷徨,但是叙述者却仿佛沉浸在自己的遐想之中,慢慢将青色的眼眸抬高,也望向了天花板上的一抹绯红。
“那一天,龙族的宫殿上,也有这么美丽的红色,红得叫人心醉,甘心为它而堕落。我痛恨我的父母,虽然他们的身份叫所有人不敢非议,但作为不被承认的我,他们选择了丢弃。我从小被作为奴隶,辗转买卖于王公贵族之间。直到童年快要过去,我同父异母的哥哥死了,为了继承人,那个人才不得不把我找回去。然而长期的虐待生活,我的身上,甚至长不出完整的鳞片,我是个异类,不会魔法也不识字。然而却有人匍匐在我脚下,叫着我‘殿下’,不是很可笑吗?”
“菲尔艾菲斯……”我似乎听见自己的声音,轻轻地颤抖,或许在我心里,也曾有这样的噩梦。
“于是我啊,真傻得可以,还以为自己还有些用处。我费尽心思讨父亲的欢心,没日没夜不停地练剑。甚至不惜自折寿命,拼着一口气修炼魔法。我总以为就算是混血,我还有些用处,至少,我还能使用力量强大只不过耗损生命的魔法。呵呵,我真不知道,我的血液里,混着怎样的肮脏啊。”
“在我知道自己身份的第二天,我药残了亲生母亲,逃离了折磨我的宫殿。我的父亲,龙族的大亲王勃然大怒,宣布不再承认我为继承人,剥夺所有的权力,并且悬赏十万块金砖追拿我的下落。十万块金砖,哼……他儿子的价钱还真贱。”
“不要说了……”
“所幸表哥瞒着所有人,愿意帮助我,时常接济。我才能拥有象样的身家,日子也逍遥快活。啊,与其说是表哥,倒不如说是堂哥,呵呵,两边的亲戚都是一样的,真有趣。”说到后来,语气里已不再是一味的平淡,而尖刻得叫人颤抖。
“珐殒,你也是混血儿,你应该明白,什么最痛苦吧?得不到承认,没有可以生存的地方,只有利用与被利用,没有爱,只有恨。没有复杂的情感,只是被摆布的玩偶……你难道不想报复吗?报复让你心痛的人,报复让你受尽磨折的人。难道你不想看着他们的血,像最艳丽的花,轻轻在你脸上打开……你不觉得兴奋——”
不知哪里来的力量,我冲下床来,反手就是一巴掌,清脆的响声,手中隐隐的疼痛。菲尔艾菲斯不可置信地望着我,金色的眼睛里流露出一瞬间的吃惊,也是在那一瞬间,他眼底的杀意,没有逃过我的眼睛。
“至少让你受尽屈辱的父母,没有这样打过你。”我冷冷地望着他,赌定了他不会伤害我。在我身体里睡着的那个人,为什么让他如此臣服,我总算明白了。他需要力量,他需要,摧毁剥夺他一切的世界的力量。而这力量,在我身上,不,在它身上。
目光中凝结的寒冰突然褪去,消失了多少年的情感涌动了上来。菲尔艾菲斯怔怔地望着眼前的少女,从她那清亮的眼眸里,却看不到任何瑕疵。
为什么,相同的命运,却有着,那么不同的眼睛。为什么,我的愤怒,会在她面前瓦解崩溃,消逝于无形。
象征着屈辱的东西落了下来,被龙族视为懦弱的东西像青色的珍珠那样落下。
当这个明显饱经沧桑带着贪婪和欲念的人落下叫我措手不及的东西,我想起了绯空。火色的头发,绿色的眼眸,那个要保护我绯空,那个傲慢倔强的绯空,那个要接我回到摇篮的绯空。
我伸出了手,自己也不能想象地做了一个动作,我伸出还带着瑰丽色彩的手,伸出了充满杀戮和血腥的手,趁着他的慌乱,拭了一点来尝。
“什么嘛!还是咸的啊!”我懒洋洋地笑着。“我还以为,一个妖孽的眼泪,会是毒药呢。”
黑暗中,星辰流转,红霞已褪,只剩流光。
小小的屋里,他抱着我,低低啜泣着。在我眼中,那已不是个毒害母亲的逆子,那更不是什么去他的兄妹苟合的妖孽,他还很小,不知道什么是爱,其实也并不大懂得恨。
菲尔艾菲斯,如果真的恨一个人,你就不会,沾染上任何一点他的气息,拒绝他,拒绝所有的一切。可是你呵,手里拿着的剑,眼眸里藏着的愤怒,难道不是,深深的思念?
你的执念,你的痛苦,难道要一个人背负吗?何必呢?何必呢?
命运啊,不过是多么渺小不足道的东西。你自己有多么重要,难道你不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