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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童晓 ...


  •   童晓溪出院那天,雪终于停了,中午居然还出了太阳。

      辰夕悦帮她办好出院手续,将人小心翼翼扶到医院门口,给她围好围巾,提着不多的行李独自走去停车场开车。

      一辆顶着厚厚积雪的两厢车,稳稳地停在童晓溪的面前,辰夕悦从驾驶座下来,三两步走到童晓溪面前,不等她做出反应,就牵起她的手,托住她手臂。

      “走慢些,地上滑。”

      声音很柔,动作很轻,像在照顾一件易碎品。

      童晓溪半倚在她怀里,和她一起慢步挪到车边。辰夕悦帮她拉开副驾驶门,将人扶到座椅上坐好,又弯腰悬在她胸口上方,去拉安全带。

      “那个,我可以自己系。”辰夕悦离自己太近,童晓溪紧张地攥紧了衣角,红润爬上脸颊。

      “别动。”手指轻轻划过她胸前的衣服,不经意地擦到手背,将安全带扣好。

      童晓溪紧张地看着她,距离太近了,近得可以看清她每一根睫毛的弧度。

      随后,她退出去,轻轻地关上门。

      童晓溪紧张地攥着胸前的安全带,心快跳出来了。

      “坐好了,我们出发回家。”辰夕悦发动引擎,起步上路。

      可她的车开得很慢,慢到骑电动车都纷纷超过她们的车。

      “你这车……开得好像新手上路。”童晓溪看着窗外骑过去的一辆自行车,忍不住笑了。

      辰夕悦端坐着,双手稳稳把着方向盘,盯着前方说:“放心我可是老司机,只是你伤还未痊愈,我怕颠到你。”

      笑容僵在童晓溪的脸上,她愣愣地看向辰夕悦,阳光从挡风玻璃斜射进来,投在她的侧脸上,使她整个人看上去很柔和,很慈爱。

      她一双眼睛很专注地盯着路况,嘴角上扬,泛着笑意。

      童晓溪忽然想到很久以前,自己还是小橘猫时,辰夕悦喜欢开着敞篷跑车,载着它和女朋友,在海边公路上吹海风追日落。

      现在的她却开着一辆小破车,在南城的雪景里,像载着一车鸡蛋,慢慢吞吞的。

      童晓溪收回目光,盯着自己脚上有些不合季节的帆布鞋,“这周住我家,可还习惯呢?

      “嗯,谢谢你,让我有了落脚的家。”辰夕悦点了点头,手指敲了下方向盘,似乎在思考什么。

      “那个……你家……我稍微整了下。”语气有些心虚,“回去看了,要是你不喜欢,我再弄回去。”

      童晓溪没好意思立即开口,反倒有些羞愧,之前急着去店里找辰夕悦,家里乱七八糟地没收拾过。

      几秒后,她才轻轻开口:“不会的,肯定很好看。”

      声音有点闷。

      辰夕悦半晌无言,遇红灯时转头看向童晓溪,她正看着窗外,耳尖红红的。

      弯了弯嘴角,辰夕悦眼睛看向前方,指尖在方向盘上敲了个欢快的节奏。

      一路慢悠悠地开,十多分钟的路程,硬生生被她开了半小时。两人站到家门口时,已是正午时分。

      童晓溪拉开门的那一刻,惊奇地退出了房门,又看了下门口的门牌,心里想着,这是我家吗?也太时尚,太温馨了吧!

      沙发套上了干净的浅灰色沙发套。茶几上铺了块奶白的亚麻桌布,盛满红通通苹果的果篮边,压了一本书。老旧的薄纱窗帘,被换成了厚厚的深蓝色棉布窗帘。一缕阳光,透过窗帘缝投在沙发边新添的一张毛茸茸淡黄色地毯上,切出一道柔和的光边。电视柜边,立了一个简约的书架,上面放满了各种书籍,她从火场救出来的board,斜倚着墙,架在书架顶。

      门口木质鞋柜上多了几盆绿植:多肉、薄荷和几盒猫猫爱吃的小麦草,摆放得错落有致。

      童晓溪站在玄关,不敢进去。

      她转生后住进这间屋子一个多月,第一次觉得这个家像个家了。

      辰夕悦倒不拘束,自顾自换着鞋,拿出一双猫头拖鞋放在童晓溪脚边,弯腰抬头看着她,轻声问:“不进来吗?还是不喜欢?”

      童晓溪低头看着脚边崭新的猫头拖鞋,心里软软的,一边换鞋一边摇头,声音有些哑:“喜欢。”

      是太喜欢了,喜欢到眼睛发涩。

      辰夕悦没有搬来过多的东西,但她对家里的每一处改动,都带着她的审美,藏着她对生活仅存的那么一点点尚未放弃的追求。

      童晓溪回忆起十几年前,她们在海外的那套小公寓。那是辰夕悦用赚到的第一桶金买下的两居室,和现在相似的布置一样的小心思。

      后来她回国,在那个老巷的旧门面住下,生活被压缩成“前店和后院”。她不再追求生活的精致,不再养绿植,吉他也挂在角落里落满灰尘。

      上一世是小狸花猫的童晓溪,以为她变了。

      现在她才明白,辰夕悦一直没变,她只是把自己封闭了起来。

      童晓溪摸了摸手边那盆可爱的熊童子多肉,对接下来的同居生活,多了些期待。

      “我去炒两个菜,很快,”辰夕悦在沙发上放下童晓溪的行李,“你先去洗澡,睡衣都给你放好了,水放热一点,差不多洗完就可以吃饭了。”

      童晓溪想张嘴说些什么,顿了一下,只是点了点头,往卫生间走去。走到一半,停下脚步回头看向辰夕悦,她正围着围裙站在灶台前,低头切菜。

      原来,辰夕悦在家不戴眼镜,头发也会扎起来,露出她姣好的面容,和纤细修长的后脖颈。

      厨房的白织灯,将淡淡的奶白色光线落在她的肩头,像披了层月光在身上。

      童晓溪站在原地,多看了她几眼,才转身走进卫生间。

      洗完出来,童晓溪穿着辰夕悦为她买的新小猫睡衣,头发还在滴着水,她擦着头往厨房走。

      辰夕悦正在炖排骨,听见脚步声,她回头看了一眼童晓溪,“怎么不吹头,别搞感冒了,等我炒完这个菜,给你吹干。”

      童晓溪没有接话,只是倚在门框上,静静地看着她后脑勺扎起的马尾,随着她翻炒的动作轻轻晃动。

      突然想起一个问题,以前在海外,辰夕悦很少做饭,跑不完的通告,开不完的演唱会,除了偶尔在家做做白人饭,基本没下过厨。

      “你什么时候学会做饭的?”童晓溪脱口而出。

      辰夕悦侧头看向她,脸上挂着有些意外的神色,“回国以后,怎么了?”

      她转过头,认真翻动着锅里的排骨,关注点始终落在火候上。

      “没,就是记得以前你只会做白人饭。”

      辰夕悦往锅里加了一点水,锅里响起“滋啦”的一声响。

      两人沉默了一秒,辰夕悦没有回头:“你怎么知道我过去不会做饭?”

      童晓溪心头一紧,完蛋了,脑子没管住嘴,死脑子快想怎么圆过去。

      “那个我是你的死忠粉,你那时在微博抱怨过想吃中餐。”她努力维持自己正常的声音,“你只发过吃泡面呀,沙拉呀,披萨呀,没见过你晒中餐。”

      辰夕悦将锅里炖好的排骨盛进盘子里,端着盘子转过身,递到童晓溪手里,才开口说:“端桌上去。”

      “对…对不起。”童晓溪发现辰夕悦脸上没有表情,以为自己提了过去的事,又令辰夕悦不高兴了。

      “别紧张,我没事,相反我要感谢过去的自己,如果不是她,我不会遇见这么可爱的你,不是吗?”辰夕悦轻轻捏了捏童晓溪的脸蛋,对着她温柔地展开了笑颜。

      “不过,你喜欢的那个明星,十年前就不在了。现在只有为了活命去学做厨师,颠勺养猫的辰店长了。”

      她说得很轻松,童晓溪听在耳里却疼在心里。

      那双握着锅铲的手,以前是握笔写歌,抱着吉他唱歌,是在聚光灯下握着麦克风熠熠生辉的手。

      现在却被浸在柴米油盐酱醋里,沾满油烟。

      “哪个你,我都很喜欢,你在我这里永远都是最好的辰夕悦。”这句话不知怎的就冲了出来,但也是她的真心话。

      赶紧转身,端着盘子快步离开厨房,脸上因为羞涩涨得通红。

      辰夕悦呆站在原地,一时不知该如何理解童晓溪留下的这句话,看着她离去的背影,那种莫名的熟悉感爬上了心头。

      难道她是当年后援会里的粉丝吗?可十年前童晓溪应该还小,不可能参加线下见会。

      辰夕悦摇摇头,转身继续准备剩下的菜肴。

      很快,桌上摆好了三菜一汤,都是童晓溪爱吃的家常菜,色香味俱全,呼呼地冒着热气。

      童晓溪还在为自己没把住嘴的那句话,觉得羞愧,埋着头,拼命干饭吃菜,嘴里还不忘嘟囔着:“真的是太好吃了。”

      辰夕悦看着她狼吞虎咽,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你现在吃饭的样子,好像一只好几天没吃饭的流浪猫。”

      “哼唧声更像。”

      童晓溪红着脸抬头,与她的笑眼对上。

      扎起马尾,不戴眼镜的辰夕悦,和以前一模一样。只是眉眼间少了年少时的轻狂和张扬,多了些岁月沉淀下来的静怡。

      她更觉得不好意思了,慌忙低下头,认真干饭。

      吃完饭,辰夕悦让她坐着别动,麻溜地收拾好桌子。不一会儿,她从厨房出来,手里端着一个小蛋糕,蛋糕上插着一根小蜡烛,小小的火苗被小心用掌心护着。

      六寸的蛋糕,奶油抹得不算平整,一看就是手工制作的,上面用巧克力酱画了一只小猫,和一句:小溪生日快乐。

      字歪歪扭扭,但一笔一画写得很仔细。

      快走到桌前时,辰夕悦轻声唱起了生日歌。她甜美温柔的歌声,童晓溪好久好久好久没有听到过了。

      眼泪止不住地滴落下来,童晓溪捂住了嘴,害怕自己哭出声来。

      “许个愿吧!童晓溪。”辰夕悦在她对面坐下,将蛋糕推到她面前。

      童晓溪闭眼,双手合十,在心里默默许下心愿,希望辰夕悦开开心心地过好每一天。

      吹灭蜡烛,愿祝福能和青烟一起被老天眷顾。

      辰夕悦帮她拿掉蜡烛,递了个小勺子给她,“那天办住院手续,看到了你的身份证号。”

      冲进火场的那天,正好是童晓溪的生日,她本计划那天晚上请辰夕悦吃晚饭,可那天她差点没从火场里出来。

      辰夕悦从身旁的椅子上拿出一个纸袋,递给童晓溪,“打开看看。”

      童晓溪打开一看,是一个电脑包,橘黄色的帆布,大小和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正合适。

      但更吸引她目光的是,包包上有一只手绘的德文卷毛猫,花色和样貌与爱丽丝一模一样。

      “上次见你电脑包角都磨损了,一直想找个机会送你个新的,这两天正好闲着,就在上面加了只爱丽丝。”

      童晓溪将包捧在手心里,仔仔细细端详着,画是辰夕悦手绘的,一笔一画很用心很传神。

      “画的不好,喜欢吗?”

      童晓溪头点的很认真,很用力,她不敢开口,怕声音会抖。

      【叮~】

      【系统提示:宿主完成关键事件,她又唱歌了】

      【当前好感度:60%】

      【解锁新成就:生日礼物】

      【她十年没唱过歌了,宿主,你是第一个听众】

      童晓溪在心里低声“嗯”了一声。

      她的歌声还是全世界最动听的旋律。

      系统没有再接话。

      小猫们不知何时都围在了童晓溪的身旁,有的趴在蛋糕边看着她吃蛋糕,有的蹭着辰夕悦的手心发出咕噜声,爱丽丝靠在童晓溪的手臂弯里安心地打着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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