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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一夜·各自的天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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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斋的宿舍是两人一间。百里戈的室友姓卢,范阳卢氏,带来的书童比百里戈还高。
第一夜,卢生便问:"你那块玉,是突厥的?"
百里戈把玉塞进枕下:"御赐的。太宗朝。"
"御赐给胡人的。"卢生轻笑,"我祖父说,太宗收胡人做侍卫,是权宜之计。高宗朝便都遣散了,怕生后患。"
百里戈没有答话。他想起母亲临终前紧攥着他的手,浑浊的眼睛里全是恐惧:"戈儿,别让人知道……别让人知道你能听懂……"
他能听懂什么?他从未问过。母亲死后,他才发现自己确实能听懂——朔方军的马夫们私下交谈时,那种卷舌的、带着风沙味的语言,他一听就懂,仿佛骨头里自带的。那是突厥语。他从未学过,但会听,不会说。
隔壁夷馆的宿舍是四人一间。慕言责的室友全是突厥质子:阿史那氏的、执失氏的、药罗葛氏的。
他们当着慕言责的面说突厥话,以为他不懂——他祖父是粟特人,粟特人说东伊朗语,与突厥语天差地别。但慕言责懂。他母亲是突厥贵族的私生女,被送给粟特商人做妾。他在龟兹长大,五种语言混着流在血里:粟特语是父亲的,突厥语是母亲的,汉语是先生的,回纥语是马夫的,梵语是佛寺的。他什么都懂,所以什么都不说。
第一夜,质子们用突厥语嘲笑他的"汉人袍子"。慕言责躺在床上,盯着房梁上的蜘蛛,用汉语默背《论语》:"君子和而不同……"背到"小人同而不和"时,他忽然想起白日里那个青衫少年看他的眼神。不是鄙夷——华斋生看夷馆生,通常是鄙夷的。那是审视,像是在辨认什么。
慕言责翻了个身。他有一种预感:那个青衫少年,和他一样,是裂缝里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