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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那年的雨,淋湿了整个青春 ...

  •   那是大二的夏天。那一年,这座城市的雨水多得有些离谱,仿佛要把整个世界都泡发霉。空气里永远弥漫着一股潮湿的土腥味和栀子花腐烂的甜腻气息。
      那天午后,蝉鸣声嘶力竭,像是在为即将来临的暴风雨凄厉喊魂。陈志昂逃了素描课,跑到林满的自习室,不由分说地拉起她的手就跑。 “跟我走。” “去哪?我还要复习英语……”
      他拉着她一口气跑上了美院那栋老教学楼的天台。那里是陈志昂的秘密基地,堆满了废弃的石膏像和断腿的画架。天际线上,厚重的乌云像墨汁一样疯狂翻涌,正以一种摧枯拉朽的气势压向这座城市。远处的闷雷滚过,震得脚下的水泥地都在微微颤抖。
      狂风呼啸而过,卷起林满碎花的裙角,拍打在腿上生疼。那是暴雨来临前特有的低气压,压得人胸口发闷。林满有些害怕,她下意识地往陈志昂身后缩了缩,试图在他单薄的背影里寻找一丝安全感。
      “陈志昂,我们回去吧!”林满不得不大声喊,才能盖过风声。
      “怕什么?你看那片云!” 陈志昂非但没有退缩,反而兴奋得眼睛发亮。他从后面环住林满的肩膀,强迫她直视那片令人恐惧的天空。他伸出手指,指向天边那抹最浓重、最压抑的黑,语气里带着一种近乎癫狂的迷恋:
      “你看那流动的肌理,那种灰度和黑度的渐变……像不像上帝刚才手抖了,不小心把墨水瓶给打翻了?” “太美了……这才是自然的力量,这才是我要画的东西!”
      林满不懂画,也不懂他口中那种毁灭性的美感。她只觉得冷。风灌进她的领口,让她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我不知道像不像墨水!我只知道如果不跑,我们马上就要变成落汤鸡了!”
      话音未落,一道闪电撕裂了苍穹,紧接着是一声炸雷。 “轰隆——!” 大雨倾盆而下。那不是雨,那是天漏了。
      “跑!!” 陈志昂大笑一声,拉着林满尖叫着往楼道口冲去。两人刚冲进楼道口那窄小的屋檐下,身后那扇沉重的铁门就被狂风“砰”的一声狠狠拍上。陈志昂去推门。锁死了。从外面根本打不开。
      他们被困住了。困在这个不足两平米的、充满灰尘味的小空间里。外面是白茫茫的雨幕,雨水连成线,像一道道监狱的栏杆,将他们与世界彻底隔绝。
      林满浑身都湿透了,头发贴在脸上,狼狈不堪。她气得想打人:“陈志昂!你这个疯子!现在好了,出不去了!我们要被困死在这儿了!”
      陈志昂也湿透了。但他甩了甩头发上的水,靠在湿漉漉的墙壁上,看着气急败坏的林满,笑得像个傻子。 “困住就困住呗。”他无所谓地耸耸肩,“反正全世界就剩我们俩了,不也挺好?”
      “好个屁!我冷!”林满抱着胳膊瑟瑟发抖。
      陈志昂收起了嬉皮笑脸。他脱下那件湿透的牛仔外套,用力拧干水,虽然还是潮的,但他固执地把它披在林满身上。然后,他像变戏法一样,从怀里掏出一个用塑料袋层层包裹的东西。那是他的宝贝——一个二手的索尼Walkman(随身听)。
      他小心翼翼地擦干上面可能溅到的水渍,动作温柔得像是在擦拭稀世珍宝。 “这时候还听歌?”林满无奈地看着他。陈志昂把一只耳机轻轻塞进林满的左耳,另一只塞进自己的右耳。那是那时候情侣间最亲密的距离——一根耳机线的距离。
      “陈奕迅。你最喜欢的。”他按下了播放键。
      磁带转动的细微沙沙声之后,陈奕迅那标志性的、略带沙哑和忧伤的声音,在这个暴雨如注的黄昏,缓缓流淌进林满的耳膜。
      “我已经相信,有些人我永远不必等……” “所以我明白,在灯火阑珊处为什么会哭……”
      那是《K歌之王》。雨声很大,噼里啪啦地砸在地上;歌声很轻,缠绵悱恻地绕在心头。世界在这一刻变得极其安静,只剩下彼此的呼吸声。
      陈志昂靠着墙,侧过头,深深地看着林满。雨水顺着他湿漉漉的发梢滴下来,滑过他高挺的鼻梁,滴在他的嘴唇上。他的眼神不再狂热,而是变得无比清澈、深情,甚至带着一丝少年特有的、不切实际的笃定。
      “小满。”他轻声唤她。 “嗯?”林满吸了吸鼻子,有些鼻塞。
      陈志昂伸出手,轻轻拨开她额前湿透的刘海,指尖冰凉,却让林满的脸颊滚烫。 “以后等我有钱了,我不在这种几十块钱一卷的破纸上画你了。” “我要买那种两米高的大画布,进口的亚麻布,用最好的温莎牛顿油彩。” “我要把你画下来。画你的眼睛,画你的头发,画你现在生气的样子。” “我要把那幅画挂在最高级的美术馆正中间,让所有人都排着队买票来看我的缪斯。” “我还要给你造一座城,一座只有我们两个人的……”
      他的话还没说完,林满突然踮起脚尖。她凑过去,在他的嘴唇上,轻轻啄了一下。
      陈志昂的声音戛然而止,整个人僵在了原地。那是二十岁的吻。生涩、小心翼翼,带着雨水的腥气,带着廉价洗发水的柠檬味,也带着他身上那股永远洗不掉的松节油味道。没有丝毫的情欲,不掺杂任何杂质,干净得让人想哭。
      那一刻,林满真的相信了。她相信这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真的能给她造一座城。她不知道的是,那座城太贵了,贵到需要用他十年的血泪和她的半生安稳去交换。
      如果说大二的雨天是浪漫的序曲,那大三的冬天,就是现实挥来的第一记耳光。
      那一年,陈奕迅要来这座城市开演唱会。消息一出,整个学校都沸腾了。林满和室友挤在网吧里抢票,看着屏幕上显示的票价,心凉了半截。最便宜的看台票,也要三百八。那是2008年。对于一个月生活费只有六百块、还要省钱买颜料的穷学生来说,三百八,是一个让人绝望的天文数字。
      林满关掉了网页,笑着对室友说:“算了,太远了也看不清,还不如听磁带呢。” 她掩饰得很好,但那晚回到宿舍,她还是把那盘cd听了一遍又一遍。
      这件事,她只在无意间跟陈志昂提了一嘴。然后,陈志昂消失了。整整一周,他没来上课,电话关机,去画室找他也找不到人。林满疯了一样地找他,甚至以为他出了意外,差点就要报警。
      直到第七天的晚上。女生宿舍楼下传来一阵骚动。林满正端着脸盆准备去洗漱,听到有人喊:“林满!你家那位回来了!”
      她扔下脸盆,穿着拖鞋就冲下了楼。深冬的夜晚,寒风刺骨。陈志昂站在那棵光秃秃的梧桐树下,昏黄的路灯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单薄。他瘦了一整圈,皮肤被晒得黝黑,原本清亮的眼底布满了红血丝,嘴唇干裂起皮。他穿着一件在这个季节显得过于单薄的长袖衬衫,双手一直死死地插在裤兜里,整个人都在微微发抖。
      “陈志昂!你死哪去了?!” 林满冲过去,带着哭腔吼他,拳头雨点般砸在他胸口,“你知不知道我快急疯了!你为什么不接电话?!”
      陈志昂任由她打,脸上却挂着那个熟悉的、傻乎乎的笑容。 “别打别打,疼……”他笑着躲闪,声音嘶哑。 “有好东西给你。” 他对林满挤了挤眼睛,神神秘秘地说:“不过可惜……就搞到一张。我没法陪你去了,你自己去听,回来讲给我听。”
      林满愣住了。只见陈志昂慢慢地从兜里掏出一只手,但他只伸出了两根手指,夹着一张皱皱巴巴、还带着体温的票根。那是陈奕迅演唱会的门票。内场票。
      林满惊呆了。她接过那张票,手都在抖。 “你……你哪来的钱?” 她太了解陈志昂了,他的兜里经常比脸还干净。 “你把画卖了?”
      陈志昂的眼神闪躲了一下,低下头看脚尖,含糊其辞: “嗯……差不多吧。有个师兄介绍的买家,看上了我的作业,觉得我是个潜力股。” 他说着,下意识地把手往身后藏了藏。
      林满高兴坏了。那种失而复得的喜悦冲昏了她的头脑。 “我就知道你是天才!走,为了庆祝你的第一桶金,我请你吃麻辣烫!加两个肠!” 她兴奋地伸出手,想要去拉他的手。
      陈志昂猛地往后退了一步,像触电一样把手缩进了袖子里。动作太大,太反常。
      林满的笑容僵在脸上:“怎么了?” “没事……”陈志昂眼神慌乱,“刚才在画室赶工,弄脏了,全是油彩,还没洗。别蹭你衣服上,这件毛衣挺贵的。”
      林满不信。女人的直觉告诉她,他在撒谎。她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一步步逼近他:“陈志昂,把手拿出来。” “小满,别看了……” “拿出来!!”林满生气了。
      陈志昂僵住了。林满强硬地拽过他的胳膊,不顾他的挣扎,一把撸起了他藏在袖子里的手。借着路灯昏黄的光线,林满看清了那双手。
      那一瞬间,她心疼得无法呼吸。
      那哪里是一双画家的手?那是一双经历了酷刑的手。原本修长、白皙、握着画笔的手指,此刻又红又肿。虎口处裂开了一道深深的口子,还在往外渗着血丝。掌心里全是磨破的水泡,有的已经结痂变成了硬硬的茧子。指甲缝里塞满了黑色的污垢和水泥灰。
      那是搬砖、扛水泥、推翻斗车才会留下的痕迹。哪里是什么卖画?他是去市郊那个尘土飞扬的建筑工地,给人当了一周的小工,用这双原本应该拿画笔、拿奖杯的手,去搬那死沉死沉的砖头!
      “陈志昂……” 林满的声音颤抖得不成样子,眼泪“唰”地一下就流了下来,止都止不住。 “你是傻逼吗?啊?” 她捧着那双惨不忍睹的手,不敢用力,只能轻轻地吹气,仿佛这样就能减轻他的疼痛。 “你的手是拿画笔的!你的手比那张破票值钱一万倍!你去干苦力就为了一张门票?万一手伤了,以后画不了画了怎么办?为了张票值得吗?!”
      她哭得撕心裂肺,蹲在地上,把脸埋进他的掌心里。那掌心粗糙得像砂纸,磨得她脸疼,更磨得她心疼。
      陈志昂有些手足无措。他想帮她擦眼泪,伸出手才想起来自己手上有灰,又尴尬地停在半空。最后,他只能蹲下来,用稍微干净一点的手背,笨拙地蹭了蹭她的脸,结果把她的脸擦成了一只小花猫。
      “哎呀,别哭了。” 他看着林满,笑得那么灿烂,那么得意,仿佛他刚刚完成的不是一周的苦力,而是一件伟大的艺术品。 “为了你,做什么都值得。” 他轻轻捏了捏林满的鼻子,语气轻松得让人心碎: “手嘛,养养就好了。但是陈奕迅几年才来一次。这是多么珍贵的经历。”
      “我不去了……我不去了……”林满把那张票塞回他手里,“把票退了!”
      “退不了了。”陈志昂固执地把票塞进她的口袋,眼神坚定,“你去。你必须去。你要是连这都不去,那我这砖不就白搬了吗?”
      那天晚上,林满还是去了演唱会。她一个人坐在内场,周围是挥舞着荧光棒、尖叫狂欢的人群。只有她,握着那张带着陈志昂体温的门票,哭得像个泪人。台上的陈奕迅在唱: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
      林满在心里发誓:陈志昂,这辈子,哪怕是吃糠咽菜,我也绝不负你。
      “好了。” 十年后陈志昂的声音把林满从回忆里硬生生地拽了回来。展厅的灯光依旧昏暗,他已经帮她穿好了鞋,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灰尘。
      林满看着眼前这个穿着高定风衣、戴着几十万手表的男人。他的手已经恢复了修长白皙,再也没有了那些茧子和伤口。他终于有钱了,他终于可以买得起最好的颜料,造得起那座城了。
      “谢谢。” 林满低下头,不想让他看到自己眼里的泪光。她抓起对讲机,像是逃离一场火灾一样,转身就走,连一句“再见”都不敢说。
      陈志昂站在原地,看着她有些仓皇的背影,嘴角的笑容慢慢消失。
      林满踩着那双刚穿回脚上的高跟鞋,脚步急促而凌乱,鞋跟敲击地面的声音像是在读秒,催促着她逃离这个危险的磁场。一步,两步,三步。只要走出那扇大门,外面就是顾魏的世界,是安全的、秩序井然的、不会出错的世界。
      “小满。”
      那个声音不大,它轻飘飘地穿过了嘈杂的拆卸声,穿过了飞扬的尘土,精准地像一根看不见的丝线,缠住了林满的脚踝。
      林满定住了。那一瞬间,她的身体背叛了大脑。理智在那一秒疯狂尖叫:别停!走啊!你是顾太太! 可是,藏在她身体里那个渴望暴风雨的灵魂,却像是听到了某种古老的咒语,死死地钉在原地,动弹不得。
      只有她自己知道,在转身的那一刻,她内心深处有多么卑劣地、隐秘地渴望着—— 渴望他叫住她。渴望这十年不是一场死局,渴望那个曾在暴雨中给她戴上耳机的少年,还能再喊一次她的名字。
      身后传来了打火机“咔嚓”一声轻响。那是陈志昂点烟的声音。紧接着,是他带着一丝沙哑笑意的嗓音,混着烟草味飘了过来,听起来是那么的云淡风轻,却又暗流涌动:
      “老同学,好久不见了。一会儿找个地方,喝一杯怎么样?”
      林满的手指死死扣住掌心。
      她没有回头,背影僵硬得像一张拉满的弓。 空气在这一刻凝固,那个“好”字,已经在她喉咙里疯狂地撞击着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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