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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 我磕三个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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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简直太让我失望了!”
“你有病吧!有病就去医院,不要在我面前发疯!”
“疯?我今天就疯给你看!”
......
秦和:“......”
电视上,男女主还在疯狂对吼,秦和坚持了一会儿,到底还是受不了,拿起遥控器,将音量调到静音。
耳朵是解脱了,眼睛却受到了更大的伤害。
发疯的男主强吻了崩溃的女主。
不是,陈栩这都什么眼光,这就是他口中现在市场流行的东西?
怕不是刑在法律上。
那男主角的嘴动起来简直像被马蜂蛰了一样。
秦和双目无神,魂走了好一会儿,终于熬到了剧集过半的地方。
回过神,他一刻也不敢耽误,拿起遥控器关了电视,而后像被遥控器咬了一口一样,把它狠狠甩到一边。
给陈栩投资的剧贡献一点收视率已经是他的极限了,至于看完......
算了吧,怕不是看完以后,他以后只能改画抽象派了。
而且,明明这个屋子里有两个人,凭什么受到伤害的只有他?
秦和握拳,用力锤了一下沙发,而后狠狠望向门口。
“你弄好了吗?到底行不行啊?”他如明霄所愿,发出了嘲笑,“不行就说,我打电话让专业的人来修。”
正撸起袖子拧螺丝的男人头也没抬,凉凉的声音传过来:“如果我也不行,那你大概是找不到更专业的人了。”
“自恋鬼!”秦和小声吐槽了一句,脖子拧得有点酸,干脆转过身,整个人挂在了沙发背上,单方面警告,“要是修不好,我就要投诉了。”
这间公寓当初还是明霄和他一起挑的。
离他现在正在当客座教授的美院很近,明霄周末如果不加班,从公司过来也不远,是个很适合增进情侣关系的好地方。
虽然现在已经成了他滑铁卢的见证者。
当然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等合同签完,房产证也拿到手了,明霄像是突然得了被害妄想症一样,看这房子哪哪都是安全隐患。
本来就是精装修的房子遭遇了二次精修。
由日理万机,时不时还要应付偷偷使坏的大哥的明大总裁亲自把关。
装修完,秦和试图挑点刺,却发现连画室的采光平顶都合他心意。
自从搬进来之后,他连秦家的老宅也很少回了。
如果不是秦笙自己也很忙,他都有一点遗弃空巢老人的罪恶感。
直到今天,他终于从鸡蛋里挑到了骨头。
明大总裁亲自参与研发的智能门锁坏了
就在刚刚他们想要进门时发现的。
最后还是秦和依靠犯规的武力值,徒手卸下了门锁。
面色更加不善的明霄坚持他能修,秦和也就随他去了。
不过现在看来问题有些棘手,一时半会儿还结束不了。
好在这里一层一户,他的房子又是最高层,不会影响别人。
能看见平日里衣冠楚楚的人这副窘态的,也只有他。
屋外是感应灯,暖黄色的光线每次暗下,又会被拧动螺丝的声音唤亮。
秦和看电视喜欢追求沉浸感,巨大华丽的吊灯被关上,只有沿天花板边角铺了一圈的小灯亮着。
光线同样是偏柔和的黄色。
两束灯光明明灭灭之间,他的目光不自觉被认真干活的男人吸引住。
虽然明霄的不配合让他因为卡结点很郁闷,但平心而论,他对目前的这位男朋友其实很满意。
哪怕只是看在那张脸的份上。
遇见明霄前,在这个小世界,最符合他对相貌审美标准的人是秦笙。
浓眉成峰,一双凤眼睨人时,自带深潭寒水之意,再细看,又能窥到眼底一丝春风。
秦和很吃秦笙这种颜,从小便喜欢黏在对方身边,把骄傲肆意的少年硬生生逼成了稳重的大爹。
如果不是他芯子里是个成年人,他早就被宠坏了。
当然这也不是重点。
重点是,在他已经看惯了秦笙的脸,忍不住对任务对象产生更多的期待,又被明霆弄得有些失望之后,明霄竟然给了他一个大惊喜。
如果长相有打分机制,在不告诉明霄的前提下,满分十分,秦和愿意在心里偷偷给他打十二分。
至于为什么还能多出两分......
还得归功于气质。
什么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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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如今,再让秦和仔细去回想真正见到明霄的那天发生了些什么,只能遗憾地发现,大部分细节都变成了记忆这条深海上的泡沫,一个接一个消散。
能抓住的不过就三点。
大雨,傍晚,还有......葬礼。
B市是一个很有生命力的城市,它包容着各种各样的野心在这片土地上生根发芽。
但很可惜,并不是每一颗野心的种子,都能等到开花结果的那天。
更甚至,掉落的果子烂在地里,这种结局也并不稀有。
前几年还能和刚接手公司的秦笙掰掰手腕的一位新贵,因为决策失误,资金链断裂,公司破产清算后仍有一大笔债要还,债没清完,人先累死了。
新贵的儿子从国外赶回来,不知道出于什么考量,借着他老父亲的最后一点面子,把帖子发到了秦笙手里。
已经在总公司站稳,甚至在秦父秦母出国后可以称得上独揽大权的秦笙竟然真的应了。
秦和忍不住问了原因。
他哥却是这么答的:“王先生是学法出身的,如果他愿意,他可以和那笔债共存到他身死,剩余的资产也足够他安享晚年。”
秦和懂了。
在商场上杀伐果决,像个暴君,但其实有点理想主义的秦笙又开始惺惺相惜对手了。
能怎么办?
陪着喽。
新贵儿子举办葬礼的那个周末,秦和推了一个商展,充当秦笙的挂件,跟着去了。
现场其实是有些叫人说不出话的。
要说新贵儿子不孝顺吧,墓地也买在了B市最顶级的公共墓园,仅次于一些老牌大家族。
但要说他有多少孝心,也挺难讲。
人是等老父亲去世之后三天才赶回来的,没想到送他老子入土为安也能迟到。
正常中午前能走完的流程,硬生生拖到了下午四点。
一场大雨还浇了下来。
秦家兄弟两个想走当然也不难。
但秦和知道他大哥在想什么,一个可敬的对手走了,今天来都来了,单独说句话好像也不过分。
于是他主动提出,想在墓园里找找灵感。
这话真的是只有鬼才会信了。
秦笙抬手弹了他个脑崩儿,才把自己的伞给了他,自己站到了身后保镖的伞下。
还是那句话,来都来了。
秦和真的撑着把伞,试图在不打扰眠居人士的前提下,找些灵感。
雨下得越来越大,一步踏下去,溅起的水花几乎能蹦到他膝盖的位置。
临近傍晚,除了少数几个像他哥一样想和逝者再说两句话的活人,一眼望去,他能看到的只有黑压压的碑。
墓园应该是哀恸之意最浓重的地方。
但此刻,带着湿意雨汽的寂寥,反倒冲淡了活人的情感。
怪冷的。
秦和轻轻转了下伞柄,关节活动起来,缓解了刺骨的寒意带来的痛感。
而黑色的伞布落下再抬起的那个瞬间,他一脚闯进了一场特殊的告别仪式。
一个白色的小坛子。
在这种地方,这样东西才是最有存在感的。
里面装了什么,不言而喻。
秦和本该在一眼看到之时,就退出去。
但拢在小坛子上的那几根手指,抓住了他。
小坛子本身就白得发冷,那几根手指却还能再冷一点,指骨凸起,勾出的曲线几乎锋利成刃。
但落在坛身的指尖,却轻到没了颜色,像是怕打扰到什么。
有点可怜。
秦和几乎控制不住地顺着那双手往上看去。
他没有什么救赎情结,此刻只是单纯的好奇心在驱使。
如果真的爱护,为什么会挑在这种时候,这种天气才来。
而如果是虚情假意,为什么不像那个新贵儿子一样,拉着一大帮子人,搭个盛大舞台,唱一出感天动地的大戏。
总不能是自我感动吧?
他的眼神里带着些不自知的冒犯。
没办法,他本人在某种意义上,也算沾满鲜血的刽子手。
刀挥得太多了,真的很难保持对死亡的敬畏。
而冒犯的结局便是,他得到了一个冷冰冰的字。
“滚。”
雨声太大了,秦和没有听清声音。
但顺着抬起来的伞沿,他撞进一双熟悉又陌生的眼睛。
黑色的,烧着火。
那火却也是冷的。
没有温度的火焰,燎山烬水。
然后烧到了他的身上。
他真的像是被烫到一般,整个人轻轻颤抖了一下,脊背无端麻了几分,像有一丝电流窜过。
而后却像是没有听到那个“滚”字一般,逼身上前。
“啪!”黑色的大伞滚落在地发出一声轻响。
像是慢放的一个电影长镜头,连雨都落慢了一拍。
最后定格在,一把伞下,两个紧贴的身影上。
“滚。”
这是远比上次强要泡芙恶劣得多的强盗行径,明霄周身的气息骤然降至冰点以下。
那个不速之客却得寸进尺,从他手中抢过了伞柄。
然后伞身向前倾斜,原本要落在小坛子上的一颗雨珠,被改变了轨迹。
“说再见吧。”
明霄拢在坛子上的手指忍不住收紧。
莫名其妙,这个强盗真的莫名其妙。
难道一点也不懂得考虑受害者的心情吗?
但这句命令一般的话,却像是要抢走他最后犹豫的余地。
镌刻好的碑已经被雨水冲刷了许久,挖开的土也早就被水汽浸透......
......他......该放手了。
“滚。”
他第三次说出这个字,语气却一下子变得虚弱。
所以说,真的怪可怜的。
秦和跟着蹲下身,从口袋里拿出习惯性携带的帕子。
在边上人亲手封好土,扶正碑之后,小心地擦了擦上面被烂泥糊脏的字。
他无法敬畏死亡,但向来尊重活人的牵挂。
所以——
“不留个名字吗?”
他歪了歪脑袋,拿着帕子的手虚点在墓碑的边角处。
“......”
没关系,他能从别的地方得到答案。
【这里住的,是主角的什么人?】他毫无所觉用了一个诡异的字眼。
大毛球都快要像人一样冒冷汗了。
它飞出来贴着地辨认出名字,像机关枪一样快速给出回答:【他妈妈!是主角的妈妈!】
很久之后,秦和才知道。
原来在同一天,明家正在庆祝在B市打胜的第一仗。
而最大的功臣唯一的要求便是,把自由还给一个本该自由的女人。
怕多余的牵挂成为拖累,他连自己的名字都不敢刻。
而得到答案的此刻,秦和只是难得有些心虚。
毕竟他在一位母亲的面前,要扮演的是一个坏蛋黄毛的角色。
这么想着,他在边上人陡然变得惊悚的目光中,做了一件堪称炸裂的事情。
他放正神色,认认真真——
跪下在碑前磕了三个头。
而后趁着人还在愣神,从伞下冲了出去,捡起自己的伞,扬长而去。
神经病吧。
望着那道背影消失不见,明霄本来闷窒麻木的胸口甚至气到开始痛了。
抬手轻轻捶了两下,他才把伞撇到一边,双膝落地。
“咚—”
“咚—”
“咚—”
他额头触碰的地方,好像还残留有一点温度。
在这湿冷的天气里,竟然显得格外滚烫。
简直是疯了。
起身时,捡到了脏兮兮的帕子,他死死攥在手心。
......
另一头,与秦笙汇合的秦和,从头到脚是前所未有的狼狈。
被他哥像拎着不听话的小猫小狗一样被拎上车,秦和一边听着活爹的数落,一边心神还被其他东西占据着。
......明霄......
再念起这个名字,想起的不只是一双眼睛和声音。
还有眉毛、鼻子、嘴巴......
甚至喉结。
每一处都像是按着他的审美点长的。
像是顶尖的写意派大师挥毫,在画卷上泼洒了浓墨重彩——
抢了留白,偏偏自洽了矛盾。
很别扭。
但他竟然还挺喜欢这种别扭的。
......谈个恋爱......
好像不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