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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您就是戚女 ...

  •   “您就是戚女士吧?小姐给我看过您的照片。我是先生的司机,来接您过去。”

      我一直记得,那天是5月8日,由春末转夏初的美妙时节。天高气清,万物繁盛,连机场里的阳光都是蓬松柔煦的,偶然有一两处飞灰,盘旋如精灵。我低头看向光可鉴人的大理石地面,那上头斜斜地映出了我和偕声两人成双的身影。

      这双倒影让我心里的底气略微足了些,抬头看向对面恭敬微笑的司机先生——他身着纯白色的制服,领口袖边均烫有金色纹路,同色系的手套熨烫服帖,一手摁着前胸微微致意。

      “是的。”戚偕声微笑道。

      “好的,您身边这位是?”司机先生一眼都没有看向我,只面朝戚偕声,视线低垂。

      “他是我的男朋友,我在电话里给你家小姐说过的。他正好要来这里念大学,不放心我一个人,就和我一起来了。”

      我亲爱的偕声,她从来都是这样措辞得体,落落大方。即使刚在飞机上熬过十几个小时的路程,她依旧肌肤如白玉,眉目如墨染,头发如瀑布一般从肩头倾泻至腰间,姿态如冰似雪。

      偕声是这么美,而这么美的偕声是我的。

      “先生贵姓?”司机先生终于将他的面孔转向了我。

      “免贵姓高,高言峻。言语的言,峻峭的峻——山字旁的那个。”我矜持地将左手伸了过去——右手还拖着行李箱呢。

      “高先生,您好。”司机先生礼节周到地握了握我的手指,对偕声说:“请随我上车吧——先生和小姐已经在等您了。”

      等到了车上,司机先生先是打开后备箱,将我和偕声的行李箱一一安放好,再鞠躬伸手,示意我俩入座。

      一将头伸进车内,我就闻到一股馥郁的芬芳,如飘落的玫瑰花瓣,轻轻挠着我的鼻尖,我甚至能嗅得出来那丝绒般的质地。车内空气的冷热干湿调得刚刚好,空间敞亮无比,我183的个子,将两条长腿舒舒服服地完全伸展开,距离前座甚至还有余量。

      司机先生含笑说:“先生嘱咐我了,说戚女士是贵客,所以用了家里最体面最气派的车来接您过去。车上有彩电冰箱,您路上辛苦了,想吃点什么喝点什么请自行取用。想睡上一觉的话,眼罩和耳机在您右手边,将扶手打开就是了。”

      我伸手拉开旁边的冰箱,里面各种甜点、果脯、饮料一应俱全,只让我眼花缭乱,选择困难症犯了。打开面前的彩电,曼哈顿音响那琉璃般通透的质感顿时将我的身心牢牢俘获。

      司机先生体贴地将前座与后座之间的玻璃隔音板升起,以便让我和偕声自在说话。

      乍一听偕声对我的介绍,难免会以为我是个高中毕业的毛头小子,但其实我是来靖州的州立大学攻读摄影专业的硕士学位。我所师从的李维新教授声名卓著,在全国范围内都算得上首屈一指,此次蒙他青眼收我为徒,我受宠若惊,引以为豪,是绝不肯放过这大好机会的。

      当时我对偕声说起这事的时候,心里怀着无限愧疚,满心以为我们要远隔天涯谈异地恋了,没想到偕声沉默了一会儿,突然说,正好,我答应了川焕绮的邀请,也要来靖州给他做传记记者。

      我大吃一惊,这事儿偕声之前从没和我说起过。川焕绮是一位极优秀的歌剧演员,在国内素有“第一男中声”的美誉,以歌喉醇厚深沉、圆融有力著称。不仅如此,他以卓越天赋而少年扬名,容貌在歌剧圈里更是一等一的俊美,当年小小跨界来音乐剧演了两年的《歌剧魅影》,就令无数情窦初开的少女为之倾倒,据说收到的情书以麻袋计量。而川焕绮大手一挥,为喜爱他的剧迷们斥巨资买了一幢豪宅,按图书馆的布局重新装修,专门用来收藏这些信件,每月必请管家上门打扫,不令任何一封信件蒙灰。此事一经媒体报道渲染,人人称赞川焕绮对粉丝情深意重。

      可惜这样情深意重的川焕绮,却天不假年,罹患腹膜癌。他十四岁扬名立万,三十四岁就因病被迫半隐退,过起了冷冷清清的日子。万幸他结婚得早,患病时独生女川洺铭已经十二岁了,不必拖累孩子。他妻子柳倩倩同样是少年成名的歌剧演员,郎才女貌,和川焕绮一样都是受尽万千宠爱,被剧迷哄着捧着的娇惯性格,眼见丈夫患癌,且一天比一天消沉憔悴,迟迟不见起色,最终不堪忍受,于五年后毅然决然地与川焕绮分道扬镳,另寻新欢。

      不知是否是离婚一事给予川焕绮致命一击,他本来尚可勉强支撑,偶尔还能出演一些需要他挑大梁的重要角色,离婚后他却一病不起,彻底告别他念兹在兹的舞台。从那时起,我作为圈外人,再也听不到关于这位大师的半点消息——直到偕声突然和我说,川焕绮邀请她做他的传记记者。

      我的偕声是一位优秀的作家,她本来在大学毕业后遵从父母之命,规规矩矩地在体制内做着一份饿不死也富不了的工作,然而家中噩耗传来,她母亲因癌去世,父亲也因此离家出走,去寻找他余生的第二春了。突逢爹娘撒手,无人管束她,偕声毅然离开了那份让她痛恨已久的工作,拿着自己之前挣的工资和母亲的遗产闭关在家,潜心文学创作,作品一发表即有粉丝称赞吹捧,就这样逐渐声名鹊起。她文风冷峻,言辞精简,字里行间却有一股深沉的涌动的情感,如冰面下的暗潮,每每轻轻一语就让万千读者为之潸然泪下,确实非常适合为名人写传记。

      “可你之前从来没有写过传记,只是发表了几篇小说。川焕绮为什么要找你?他怎么知道你的?”

      偕声解释说,是他女儿川洺铭向他介绍她的。偕声有一阵子,接到过两次陌生电话,但她为了潜心创作,习惯了手机电话关静音,所以这两次电话都错过了。直到有一天,她的编辑突然找上门来,单刀直入地问,偕声,川焕绮的女儿找你找了两次,你都没接着?

      偕声吃了一惊,茫然无知,只得听编辑对她解释:川洺铭非常喜欢她的作品,是她的忠实读者。而川洺铭的父亲川焕绮,病症一日重似一日,眼看着无力回天,便动了将自己的生前身后事一一记录下来,留待后人评说的念头。父女俩垂泪商讨了一番,最终川洺铭说,我知道一位年轻的女作家,她的文字我很喜欢,我想请她来为你著述。

      编辑将前因后果陈述了一番,眼睛牢牢盯着偕声:事情就是这样了,你肯不肯来?川焕绮这一辈子攒了不少身家,也算是富豪,如果你肯答应,稿费什么的不用说了,绝不会亏待你。

      偕声本来是犹豫不决的。她当然听说过川焕绮如雷贯耳的名声,也惋惜这位歌剧演员的遭遇,能得他青眼,为他执笔,对于她来说,既是器重,更是挑战。偕声骨子里是很有一股叛逆的劲儿的,对其他人是,对她自己更是。这一般人待之诚惶诚恐的重任,对她来说是一封最新鲜最生动的战书。

      可是偕声舍不得我。我和她是青梅竹马,总角之交,历经十几年相互蹉跎的光阴,好不容易走到互诉衷肠、约定终身的这一步,她断然不肯因为一个陌生人所谓的“邀约”就和我分开。

      偕声千算万算,没想到的是,先说分开的,竟然是我。我的歉疚货真价实,但我拜入名师门下,追求摄影梦想的决心更毋庸置疑。偕声是我灵魂的半身,我们的眼里都燃烧着火焰一般的野望,她比谁都更懂我的心。

      当然,她不会因此怀疑我对她的爱意深厚。只可惜世上有些事情,是我们拼尽全力、放弃所有,也要去追寻的——如摄影之于我,再如写作之于她。

      幸亏我们此行的目的地都在靖州——可见上天待我俩不薄,万里姻缘一线牵,即使各自追求事业,也要令我们牢牢在一起,朝夕不分离。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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