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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白景初猛地瞪大眼睛,眼神中满是难以置信,他下意识地伸手摸了摸下巴上刚冒出来的胡茬。镜子里,那个眼下带着一点乌青的年轻男人,也如出一辙地重复着他的动作,伸手摸向自己下巴上的胡茬,指腹间粗糙的触感真实的扎人。

      白景初有些难以置信的伸手在自己脸上狠掐了一下,看着镜子里的男人也跟着他的动作龇牙咧嘴,赶忙伸手揉了揉被捏疼的脸颊。

      时间仿佛定格在了镜子两边的人单手捂脸的这个动作上。镜子里,那个二十出头的男人,即使眉眼微红,难言倦容,却也依旧挡不住骨子里透出的少年意气。

      白景初又死死地盯了镜子里的男人看了几秒后,眼里突然涌出了两行热泪,泪水顺着脸颊缓缓滑落,无声的砸在手背上,却仿佛有千斤重般,让他瞬间失去了支撑身体的力气,“扑通” 一声,猛然瘫坐在冰凉的地面上。

      起初,他只是无声的靠坐在地上流泪,肩膀微微颤抖,后面情绪渐渐压制不止了,变成了小声的啜泣,再后来,泪水戛然而止,他拽着袖子胡乱的擦了擦脸上的泪痕,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打开水龙头,用冷水拍了拍脸。白景初看着泪水混着冰凉的水珠从他脸上颊滑落,随后认真的开始审视起镜子里那个年轻的自己,像是要从这张熟悉又陌生的脸上找到些许自己熟悉的影子。

      镜子里的自己,年轻又富有朝气,哪怕因为在过去几天熬夜场拍戏而落了黑眼圈,仍然挡住不住青年人那股子从内而外散发出来的活力,精气神更不是已过耳顺之年又过度操劳的自己所能拥有的。也是他曾经拼命守护,却最终还是在浮华中弄丢了的模样。

      是的,白景初只用了不到半个小时,就接受了这个以往只在小说和影视剧里才会出现的桥段——重生。而且,重生的那个人还是他自己——白景初。

      毕竟,他记忆力那些经历真实的不似作伪,而这间小小的出租屋,也曾经是他过往记忆中不可磨灭的存在。白景初闭上双眼,深吸一口气,那些被尘封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

      是的,白景初已经在记忆深处挖出了自己和这间小小的,不足二十平米的出租屋相关的一切。

      记忆里,这一年,白景初二十四岁,科班出身又初出茅庐的自己,虽然因为导师的引荐参演了一部大制作的电影,并因此在影视圈卷起了一点细小的浪花,但也因为他的固执,而错失了另一个可以让自己平步青云的机会。

      很多年以后,每当他回想起这段过往,却从未因为当年的放弃而后悔过。毕竟,把自己当成礼物送出去这种事,是从小就循规蹈矩又样样拔尖的他所不能接受的。即便后来经纪人因此故意雪藏他,他也没后悔过。

      把自己包装成一件漂亮的小礼物送出去很容易,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狗仔无处不在的娱乐圈更是。收礼物的大佬会保护他么?一开始也许是会的,毕竟新鲜感还在,钱也真金白银的砸下去了,可谁又能保证他不会有色衰爱弛的一天?又或者说,有更漂亮更懂事的小朋友自荐枕席去取代他?

      这个圈子里消尖了脑袋想往上爬的人太多了,更新迭代也可能就是一瞬间的事情。没有实力支撑,一切仅靠外力得来的荣光又能保持多久?谁也不知道,也没有人会知道。

      白景初甚至都能想象得到,如果他真的去了,那些等着看他笑话的人,一旦得知知道他主动堕落,恐怕连天亮都等不及,就会迫不及待的把他的丑照用各种形式发到各种社交媒体上去。即便不这么做,这些也会变成要挟他理由,那时候他就不只是无戏可拍这么简单,甚至有可能连累到老家的父母都不能正常生活。

      好在,他和现在的经纪公司只签了三年的约,而且白纸黑字的写清了,如果到第三年,他的当年年收入还不能超过十万,那么合约到期之后他就可以自由的离开。

      而现在,距离他上一世离开的时间节点,还有不到半年。

      半年,六个月而已,难是难一点,但当年他依靠自己曾经的积蓄,和偶尔争取来的几分钟或者几十分钟的小配角戏份来填补亏空都能做到,这次重新来过,总不至于比当年更加艰难。

      况且,熬过去就自由了,这对他而言实在是一个难以抵抗的诱惑。

      理清了自己的现状后,白景初又仔细梳理了一下时间线,想起再过半个月,S市应该有一个小范围招生的影视研学班。当年他因为手头拮据,即便提前拿到了邀请函,他也没选择去读这个班。后来听说,这个为期一年的所谓研学班,其真实目的是某个大导演在给自己的新片子选角。这个说法听起来有点荒谬,而且后面他也没听说这个导演有新本子开拍,反而是开了个所谓冒险题材的记录片,并因此名声大噪,一时间风光无量,这就是后话了。

      所以,如今重生的他,要去看看那个自己曾经错过了的研学班,碰碰运气么?白景初陷入沉思。

      几分钟后,他把自己身上所有的积蓄全部摊开在床单上。几张卡里,除了上学时候勤工俭学的收入,唯一大块的就是曾经那部电影的片酬,他一直珍视着没有动,后面这两年虽然签了经纪公司,收入也不过是左手倒右手,根本没存下什么钱。这点钱要是缴了研学班的学费,哪怕对方能在开课后提供集体宿舍,他口袋里剩下的钱,想要再支撑一年,可不只是有点困难那么简单,简直就是地狱模式。

      所以,放弃研学,对曾经二十四岁的白景初而言,是一个非常理智的决定。

      不过,眼下的白景初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毛头小子了。一文钱难倒英雄汉什么的,对四十岁以后被迫在商海沉浮了二十年的他而言,是根本不存在的。但想要用手里这点钱去做什么长远的投资,即便他可以利用自己的先知“作弊”,估计人家也看不上他这点小钱。而且时间不等人,想要让自己的口袋快速鼓起来,能选的只有股票和期货。

      说做就做,迅速利用网络给自己开了账户,又买进了记忆力的潜力股后,白景初这才有时间伸手去摸了摸自己瘪瘪的胃袋。

      出于职业需要,出租屋的小冰箱里除了减脂增肌必备的鸡蛋、牛肉和虾以外,只有用来补充维生素的西红柿和吃了不会胖人的小黄瓜。碳水,那真是一点都没有。

      白景初看着这些食材有点犯难。按理来说,这些东西并不差,甚至对当年努力健身的他而言,都是好东西。但现在这些东西对从未来回来,且已经被锦衣玉食养刁了胃口的他而言,就有点不够看了。而且,没有碳水,他那颗娇贵的胃,过会儿会不会闹革命可真不好说。

      想到自己的胃,白景初就不可避免的想起另外曾经让他刻骨铭心的男人——陆亓桉,那个在他最落魄的时候,曾偶然善心大发捡回家,又走进了他心房的男人。不知道这一次,他改变了自己曾经的选择,大洋彼岸的那只蝴蝶是不是还会煽动翅膀,让自己能再次遇见他?毕竟,他们从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白景初也是在陆亓桉被陆家找回去的时候才知道,自己随手捡来的失忆男人,不光皮囊光鲜亮丽,在被家人找回去以后,更是以雷霆手段一夜间血洗整个陆氏集团,迅速稳住了陆氏集团动荡的局面。也是那时候,他才知道,这男人,就上流圈子里那个能止小儿夜啼陆家三少——陆亓桉。

      白景初至今还记得,有人第一次跟他提起陆家这个家族时语气里的敬畏。那人说,如果C国的世家分三六九等,那么陆家绝对是站在金字塔最顶尖的一批存在。虽然陆家历代的族长都不涉政,生活上也都过的深居简出,但这丝毫都不影响陆家对整个C国的影响力。毫不夸张的说,在当下最热的科技、能源及生物领域都有一席之地的陆家,只要想,随便跺跺脚都能引起一场腥风血雨。

      高层对陆家不忌惮么?答案当然不可能是否定的,自古帝王就没有几个能接受自己卧榻之侧有人他人憨睡的。所以,哪怕陆家人一直在表忠心,到了陆亓桉父亲这一代也已经隐隐有了颓势。如果不是他生了个好儿子,能够继承到陆老爷子的衣钵,再过几十年,陆家很可能会从顶级世家跌落神坛,几代之后泯然于众生当中。彼时,这位被世人赋予了传奇色彩的陆家新贵还不是陆亓桉,而是他二哥陆亓川。

      而现在这位手段狠厉陆家掌权人陆亓桉,二十五岁以前在世人眼里几乎是透明人般的存在。唯一能经常被人提及的,只有因为他在陆家小辈儿里面行六,又因为是姓陆的关系,曾被人戏称为小陆(liu)爷这件事。他从不参与家族事务的管理,只一心扑在科研上,偶尔出来玩玩儿骑马、赛车什么的,在一众小辈儿里面名气甚至没有那些纨绔大,圈子里很多人都默认他已经放弃了和他上面两个哥哥挣权的事实。

      可就是这么个近乎透明人般的存在,在陆父和陆亓川继出事以后,以雷霆手段,力排众议,迅速取代了自己的亲大哥陆亓轩,成为了陆家新一代的掌权人。

      一时间,满世哗然。

      没有人知道这个之前只在实验室里摆弄滴管和显微镜的男人,此前是在韬光养晦等待这一刻的反扑,还是真的只想做个闲散少爷,打算一辈子都不争不抢、安稳度日。

      等大家缓过神来的时候,陆亓桉已经不再是大家口中的小陆爷,而是很多年长者都要尊称一声陆爷的存在。

      白景初也是在后来陆亓桉助理的只言片语里,才勉强拼凑出,在他二十五岁到二十八岁的四年里,看似光鲜的背后,实则是经历了多少个不眠不休的夜晚,才勉强稳住了陆家这艘风雨飘摇的大船。因为他知道,如果他不能顶住压力,就陆亓轩那个草包,根本支撑不起陆家,担子势必要落在已经年迈的陆家老爷子身上,那陆家还能辉煌几年,可真就未可知了。

      后来,年过而立的陆亓桉终于有了一点喘息的机会,却不曾想陆家人的宿命终于还是落在了他头上,如果不是白景初捡到受伤失忆他,陆亓桉根本活不到陆家人找到他都是未知数。

      说来也怪,恢复记忆的陆亓桉本应该对和白景初共同生活的过往避之不及,甚至给点钱把他打发得远远的,再好一点,安排人给他个可以翻身的机会,就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

      可陆亓桉不但没有这么做,那个站在金字塔顶端的男人,反而让人把他接去了陆家,让这个看过他落魄窘状的男人生活在自己身边,帮他调养身体,治好了他因为意外伤到的脚踝,又说如果他想,可以帮他拉起个团队来,让他站在聚光灯下最耀眼的地方。

      起初,白景初是惶恐的,因为他知道陆家,并不是他伸长手臂就能触及到的存在,陆亓桉也更不是他应该能够接触到的人。

      那么陆亓桉到底想从他这里得到什么?总不会因为陆亓桉曾经是学生物的,想把他当成小白鼠在试验台上解剖了吧?这个理由也未免太过荒谬了。更何况,到了他的位置,想要什么,不都是手到擒来。

      想不通,白景初反而不再去想,打算过一天是一天,以后再随便找个借口离开。至于陆家的恩赐,不是他不想要,而是他真的要不起。

      却不曾想陆亓桉并不是嘴上说说,是实实在在把这件事付诸在行动上的。各种以前他连想都不敢想的资源,犹如流水般送到他面前,随便挑一个都堪称优质,拿出去就是那些顶流也是想伸手挣抢的。

      从籍籍无名到站在国内至高的领奖台上,白景初只用了短短三年。三年的时间里,陆亓桉的身影在他没有注意到的时候,早已如细密的春雨搬悄无声息的渗透到了他生活的每一寸角落。小到晨曦间慢跑时的陪伴,就餐时一个安静的等待,入睡前亲自送到他房间里的温牛奶,大到知道他可能为了拍好某个情节而不眠不休时邀来的专业导师。这一切就像是一张细密且无声的大网,牢牢的将他困在那里,让他渐渐深陷,且无力自拔。

      白景初曾偷偷的告诉自己,陆亓桉对自己这样好,已经远远超过了他所能理解的爱一个人的界限,他会彻底沉沦在陆亓桉为他精心编织的情网里并不奇怪,哪怕现在他得到的一切都只是昙花一现,陆亓桉随时可能会腻了自己,转身爱上别人,只要自己曾经得到过,他便甘之如饴。所以他最终还是选择接受陆亓桉,无关性别,只是想让自己彻底沉沦一次。

      这对当年事业才刚刚有点起色,甚至经不起稍微大一点的风浪的的他而言,是个很荒谬、甚至会万劫不复的决定。但事实证明,他赌赢了。

      当年的白景初从来没想过,陆亓桉对他的长情竟能越过三年之痛、五年之离、七年之痒、十年之约,甚至偷偷立下遗嘱,说他白景初是他枯燥生命里最不可或缺的存在,并把自己名下所有财产和陆家后续的决策权都留给了他。

      拿到这封遗嘱的时候,白景初才刚刚结束了陆亓桉的葬礼,正打算在小客厅里休息一会儿,如果不是小小的陆念身手扶了他一下,白景初甚至会当场出糗。

      也是那时候白景初才知道,自己无名指上戴了十年的戒指,竟然是陆家最高权力的象征。

      还真是…………荒谬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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