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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节 午后的光 ...

  •     第一节:午后的光

      十月底,鸿图镇的午后阳光已经没了盛夏的毒辣,变得温吞却依旧晃眼,像一块磨得发哑的金属片,斜斜铺在柏油路上。路面被晒得微微发软,风里裹着渐浓的凉意,混着店里飘出的油墨与香蕉水味,尖锐地扎进空气里。

      陶宇威靠在收银台旁的旧沙发上,指尖夹着根没点燃的烟,目光散着。面前崭新的高速喷绘机机身沾着半干墨点,是昨晚赶工蹭的,他连擦都懒得擦——当年在设计学院,连画板都要擦得一尘不染,如今却活得糙得连件干净T恤都懒得换,身上还套着件洗得发白的薄外套,抵着十月底的凉。

      他不是天生就守着这家店。毕业揣着设计梦去大城市打工,做执行、跑业务、熬通宵,见过写字楼的灯红酒绿,也尝过底层的累。后来家里催得紧,回来考编,两年差几分没上岸,心气磨得差不多了,二十七岁那年,咬咬牙,用攒下的钱和父亲留下的几件老工具,开了这家广告喷绘店。

      创业头两年最难,他一个人扛着,从设计到安装全自己来。后来生意慢慢起色,才陆续添了设备——去年刚换的喷绘机,今年加的覆膜机、刻字机,都是近几年边发展边买的,不算顶尖,但够用。李小军是他姐姐的儿子,刚辞了工厂的活过来帮衬,外甥知根知底,踏实肯干;郑树雄是他姑姑的儿子,跟他平辈,刚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跟着当学徒,打打下手;杨明宇是打工时认识的老大哥,懂修机、会跑外勤,三十六岁为了孩子上学回来,被他拉进店里,管维修和配送。

      如今店开三年,四个人守着,生意不温不火,勉强糊口。陶宇威低头看自己的手,指缝嵌着洗不掉的墨渍,虎口留着常年握裁纸刀的薄茧,指甲盖泛着灰黄。三十岁,离异一年,一年前老婆劈腿,主动提离婚,没孩子,他连挽留的话都没说,只觉得心里空了一块,像被掏走了什么,再也热不起来。曾经的设计梦、大城市的野心、考编的执念,全在日复一日的喷绘、裁剪、安装里,慢慢锈住了。

      “跟你说过多少次,打排位别瞎冲!等下客户来取货,你手机一扔又要手忙脚乱!”郑树雄蹲在地上戳手机,声音带着少年人的毛躁,脚边还放着件刚脱下来的厚卫衣,十月底的风已经能吹得人缩脖子。

      “你懂个屁!我这是带队友翻盘,要不是辅助卖我,能输?”李小军坐在旁边,指间夹着烟,另一只手飞快点着屏幕,屏幕光映在他脸上,袖口卷到小臂,露出老婆给买的电子表——说是夜里起来给娃冲奶粉方便,怕吵着娘俩,身上也裹着件针织开衫,抵着店里漏进来的风。

      两人为手游段位争得面红耳赤,吵声像针,扎在陶宇威麻木的神经上。他闭了闭眼,没说话。店里就这点好,吵吵闹闹,倒能暂时盖住心里的空,也能抵着十月底的凉。只是他早烦透了这帮小子拿他单身说事,每次一扯到姑娘,准没好话。

      “舅舅!别发呆了,看门口!”李小军突然捅了捅他的胳膊,语气里带着点看热闹的兴奋。

      陶宇威懒洋洋地转过头,眼皮都懒得抬。鸿图镇就这么大,街上来来往往不是熟人,就是外地来务工的,大多裹着薄外套,没什么新鲜看头。

      可那一瞬间,他以为是错觉。

      门口逆着光站着两个女孩,一个短发利落,裹着件浅灰色连帽卫衣;一个长发披肩,穿着条浅蓝色碎花裙,外面套了件米白色针织开衫,皮肤白得像刚剥壳的鸡蛋,在这满是灰尘、墨渍和机油味的广告店里,格格不入,像误入荒原的一只白鸟。**风卷着她们身上的味道飘进来——是雨后青草混着刚晒过太阳的棉被香,清清爽爽,像一股清泉,瞬间冲开了陶宇威麻木的嗅觉,盖过了店里呛人的油墨味。**十月底的阳光透过她的发丝,镀上一层柔和金边,连空气中浮动的尘埃,都在她身边变得温柔起来。

      她们是来打印东西的。

      陶宇威下意识直起身,扯了扯沾着油漆点子的T恤,又拢了拢身上的薄外套,脸上扯出一个算不上笑的弧度——这是他开店三年的本能,哪怕心里再空,对客户的基本礼貌不能丢。

      “老板,身份证复印一下。”短发女孩拿出证件,声音轻得像风铃在微风里晃,说话时还下意识拢了拢卫衣帽子,似乎对店里的油墨味有些敏感。

      **陶宇威起身接过卡片,指尖刻意保持着分寸,没碰到女孩的手,只闻到一丝清清爽爽的洗发水香,和店里的油墨味格格不入。**他抬头看了一眼那个长发女孩,她正好奇地打量着店里那台崭新的喷绘机,手指轻轻点了点机身,像怕碰坏似的,眼睛亮晶晶的,像盛满了星星,带着对陌生世界的好奇与鲜活——那是他许久未曾见过的光,在十月底的凉里,格外晃眼。

      那一刻,陶宇威的心脏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钝钝的,带着点久违的痛感。

      他才三十岁,看过太多世态炎凉,看过前妻收拾行李时决绝的背影,看过身边人柴米油盐的琐碎,本以为心如止水,连心动是什么感觉都快忘了。可这个陌生女孩一个无心的眼神,却让他那潭死水般的生活,突然泛起了涟漪。

      真鲜活啊。他心里叹了一句,带着一丝自嘲的苦涩。鲜活到可以在十月底的风里,穿着碎花裙配开衫,鲜活到对一台普通的喷绘机都能生出好奇,鲜活到眼里的光,能轻易刺穿他裹在身上的、厚厚的麻木外壳。

      “老板?老板?”短发女孩叫了两声,语气里带着点疑惑。

      **陶宇威回过神,眼神迅速归位,没再盯着人家看,只是指尖捏着身份证,微微发颤,按复印机按钮时慢了半拍——不是怕按错,是心跳太快,连动作都跟着乱了。**耳边全是自己擂鼓般的心跳声,连复印机嗡嗡的声响都盖不住。

      复印很快结束。**陶宇威把证件递回去,指尖依旧保持着分寸,只碰到卡片的边缘。**两个女孩道了声谢,转身就走,**长发女孩走时,还回头看了一眼那台喷绘机,嘴角弯了弯——那抹笑,像十月底的阳光,暖得晃眼。**那抹蓝色的裙角配着米白开衫,在门口一闪,便彻底消失在十月底的阳光里,连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像一阵风,吹过就散。

      店里瞬间恢复了之前的嘈杂,郑树雄和李小军又对着手机吵了起来,杨明宇还在角落里默默擦着机器,手里拿着块沾了机油的抹布,一切都和刚才没什么两样,只有风从门口灌进来,带着十月底的凉。

      只有陶宇威知道,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

      他站在复印机旁,目光不自觉追着那抹蓝色,直到门口的风灌进来,带着凉意,才猛地回过神。他才发现,自己刚才竟然忘了抽烟,忘了咳嗽,忘了心里的空——原来,他还能被这样的美打动,还能感知到鲜活的东西,原来,他并没有完全变成一台只会喷绘、裁剪的锈机器。

      他从抽屉里摸出烟盒,抽出一根点燃。辛辣的烟雾呛进肺里,引发一阵剧烈的咳嗽。他看着门口空荡荡的街面,又看了看手里这根燃烧的烟,烟头上的火星明灭不定,像他此刻的心情,在十月底的凉里,忽明忽暗。

      李小军眼尖,瞥见他魂不守舍的样子,立刻放下手机,凑过来贱兮兮地笑:“舅舅,刚看你拿身份证那手都抖,是不是怕人家姑娘要你微信?”

      郑树雄也跟着起哄:“威哥,人家蓝裙子姑娘比你前妻好看多了,你刚才那眼神,我都替你臊得慌!”

      陶宇威脸一沉,抬手就往李小军后脑勺狠拍了一下,烟蒂都差点烫到手指:“滚蛋!少拿我寻开心,烦不烦?”
      ——这种话他听了一年,从离婚那天起,亲戚朋友、店里兄弟,没少拿这事逗他,早听腻了,也早烦透了。

      两人嬉皮笑脸地缩回去,继续戳手机。

      就在这时,杨明宇不知何时走了过来,站在他身后,声音不大,却像锤子一样砸在陶宇威心上:“陶总,刚才那个穿蓝裙子的,看着也就二十出头吧?刚毕业的大学生。”

      陶宇威眼皮都没抬,狠狠吸了一口烟,指节攥得发白,烟盒都快被捏变形——这种“介绍对象”的话,杨明宇不是第一次提,他也不是第一次拒,每次都像往他心上扎针,烦得要命。

      杨明宇笑了笑,语气带着点兄弟间的实在:“老板,我老婆你也知道,踏实过日子的人。她有个妹妹,叫李佳怡,今年二十一,在四川读医护学校,现在是大三,还有一年才毕业,还没回来。等她放假回来,我做个媒,你们见一面?你也三十了,总这么单着,家里老人也放心不下。”

      陶宇威猛地吸了一口烟,烟雾在肺里打了个转,又猛地吐出来,眼前的世界瞬间变得模糊。他剧烈地咳嗽起来,咳得腰都弯了,喉咙里火烧火燎的疼,连带着十月底的风灌进喉咙,又凉又疼。

      他看着门口那空荡荡的街面,又看了看手里这根燃烧的烟。杨明宇的话像是一面镜子,照出了他此刻内心的荒凉与狼狈——他不是对那个陌生女孩有什么非分之想,他只是被那束鲜活的光刺痛了,在这十月底的凉里,疼得格外清晰。

      那光里有未来,有希望,有肆无忌惮的鲜活,有他这个三十岁的人,在设计梦碎、考编失利、被前妻劈腿离婚后,慢慢弄丢的自己。他像一台生了锈的机器,明明才三十,设备越换越新,人却早已被生活磨去了棱角与光泽,上一段感情的背叛像根刺,扎在心里,一碰就疼,哪敢再轻易相信谁、靠近谁?而杨明宇嘴里的“李佳怡”,一个远在四川、还在读书、只存在于话语里的名字,像另一个未知的、温柔的可能,轻轻撞在他锈迹斑斑的心上。

      “滚滚滚。”陶宇威挥了挥手,驱散眼前的烟雾,也试图驱散心里那股莫名其妙的悸动,声音里带着点不耐烦,更多的却是无力,“别再提这事,提一次烦一次。”

      杨明宇没再说话,只是摇了摇头,转身回了角落,继续擦他的机器,抹布蹭过金属机身,发出沙沙的声响,在十月底的风里,格外清晰。

      店里又恢复了之前的平静,郑树雄和李小军已经不吵了,正凑在一起对着手机研究攻略,偶尔发出一两声低笑。可那两个女孩的笑声,仿佛还留在店里,清亮、鲜活,久久不散,盖过了十月底的凉。

      陶宇威靠在椅背上,缓缓闭上眼,指尖的烟还在燃烧,烫得发麻,却没扔。墙角电暖器开着低档,吹着热风,却吹不透他心里的凉。手机在裤兜里震了一下,是微信消息——他没掏,只闭着眼,喉结动了动,像把什么话咽回肚子里,在十月底的风里,悄无声息。

      他知道,那不是爱情的开始。那是他那颗快要生锈、快要麻木的心,在沉寂了太久之后,突然被一束陌生的光照亮,又被一个远在千里之外、只存在于话语里的名字轻轻叩响,意识到自己才三十,还活着的——尖锐的、带着酸楚的疼痛,在十月底的凉里,格外真切。

      第一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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